贺卫方
在物权法的种种争论中,我们看得到群情激昂之下,理性分析的极度匮乏,一些似是而非的看法居然可以大行其道。例如,不少人会想当然地以为,只要是国有财产,就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就是需要用最大的力量加以保护的。反之,只要是私有财产,就是属于那些有产阶层自己的,就不能像对待国有财产那样严格保护。殊不知,过去近百年来的实践表明,所谓国有财产,乃是谁也不知道产权属于谁的财产,乃是权势阶层可以巧取豪夺的财产,而且往往是经营得最糟糕的财产。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私有财产得到严格保护的环境下,正由于每个人都可以放心大胆地致富发财,“有恒产者有恒心”,于是整个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就业机会不断增多,所有的人都越来越走向富足。这也是为什么在那些私有财产得到严格保护的社会里,中产阶级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力不断强盛的原因。
[真的吗?社会主义才多少年?中国从49年的空白光景自力更生,发展到有那么强大的工业体系,居然是“经营得最糟糕”?!至于后来借改革之机腐败经营而糟糕,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教授分不清吗?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多少年,枪炮政治,殖民掠夺,血腥积累,算不算“私有财产得到严格保护”?这位北大的教授对历史的认知好象停留于幼稚儿的水平?还是因为一种现实政治的需要故意如此以理念任意轻薄历史?]
所谓的国有经济,实际上就是一种权力经济,剩余财富的分配完全由权贵们支配,小民百姓哪里能够染指其间?于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可是,“全民”这个说法大抵上类似于“人民”,表面上看起来是我们大家,但实际上每个人都不是。因此,在公有制加计划经济下,反而有最腐败的权贵阶层。从前东欧的那些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民生凋敝,但是权贵们却在西方的一些银行里存储了数以亿计的私人款项,它们不都是来自本国民众的血汗么?
[什么叫“所谓国有经济”?难道这个国家没有真实的国有经济?!教授以现实改革中混合着的权贵腐败现象与机制,而将共和国诞生以来亿万人团结一心发奋图强的伟大成果一笔抹杀,是何道理?!将现实中的一切权贵罪恶统统统归罪于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而不是归罪于早已经变了形与质的制度下的现实中罪恶着的具体的权贵人,若不是刻意转移目标,是何道理?!]
权力经济也意味着企业的负责人不过是一些国家官员,他们根本缺乏内在的动力去追逐利润,收益的增长跟他们自己的利益是没有关联的。个别运用智慧或者利用垄断获得良好收益的企业家,往往想方设法把企业收益的一部分据为己有,但是却风险极大,因为这是违反法律的。于是,他们或者因为心理不平衡,私下分肥,走上犯罪道路(例如红塔集团的褚时健),或者挥霍无度,一味地奢侈享受,反正不花白不花,拿到腰包里是犯罪,但是吃喝嫖赌却不受追究。为什么国有企业招待费以及其他非经营性的支出会那么高,原因正在如此。韦伯所谓企业家的清教徒精神,报载加拿大的首富却以最低廉的汉堡包充饥,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那里是不可想象的。
[从来都是如此的吗?]
国有企业也是最缺乏长久规划和追求的企业。因为管理者属于官僚,他们受制于任期,只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私人企业家却要为自己的一生乃至子孙后代考虑,因此就必须尽最大努力提高商誉,赢得最多而且持久的消费群体。他们要严格监督管理层,审慎地进行企业的各种决策,精细地进行计算,以便使得企业能够长久地辉煌。纵观全世界范围内,那些持续数十年乃至百年以上的老牌著名企业无一例外都是私人企业,当然不是偶然的。
[真是这样的吗?那么共和国49年后的整个工业体系是怎么来的?!日本受国家尽力扶持的产业集团是怎么产生的?!而中国历来富不过三代的私人企业又是怎么回事?!]
从雇员这边看,国有和私人企业之间最大的差别乃是人们对于企业的忠诚度的分别。国有企业的雇员面对的是一个抽象的雇主,管理企业的官僚们对企业利益忠诚度的低下必然会影响到雇员们的心态。经理们损公肥私又挥霍无度,雇员们当然也不会为企业的利益而兢兢业业。而且其间又有赏罚机制的结构性缺陷,所有权人虚无缥缈,如何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和判断每个人的工作成绩和态度?无从判断之下,也只好要么全体“大锅饭”,要么亲信吃拿占。赏罚的不公平愈发加剧普遍的无奈心态和怠工行为。这样的企业要走向发达,实在是天理不容。
[关于忠诚度,教授更是毫无根据地胡说了,想当年,多少人为了为国家建设节约一切钱,想尽办法,甚至不惜牺牲,教授从没有听说过?以现实的信仰溃败后的“经理们损公肥私又挥霍无度”的实质上的背叛性行为规则来抹黑国有企业的一切,而为一切私人企业喝采,不能不说明教授的别有现实的用心了!]
这样的道理不仅仅适用于企业,其它财产,例如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的其他财产的公有化,同样导致这些财产价值的不断降低。土地不属于私有,因此人们就不愿意认真经营,建的房子得过且过,谁知道几年后这土地是谁的呢?树林就不断地被砍伐,没有人监管,不砍白不砍。村委会可以轻易把耕地卖给开发商,眼前能够分得一笔款子,管他死后洪水滔天。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补偿给他们的那点钱很快化光,将来一旦有个天灾人祸,他们将向哪里讨生计?
[此更是胡说八道,社会主义的历史上,有过辉煌的全民植树造林活动,土地开垦与水利建设,而现实的泛砍泛伐以及腐败官员与黑心财商相互勾结也根本无关乎制度的宏旨,而从根本上是没有有力制约的现实力量!在中国目前情况下,除了枪杆子,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制约腐败的罪恶!私有制也不行!因为,私有制也要靠枪杆子来执行!因为,首先,凭什么将土地私有给你?!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谈什么鸟私有制,因此,教授在中国的(不是外国的!!!)目前情况下,大肆吹嘘私有制,我看很有为现实在即掠夺者作暗渡陈仓之预期鼓舌之功效,尽管表面文章上似乎也很痛恨权贵,而对张维迎的爱暧之态则多少露了教授的一点真实心迹。]
如此简单的道理,可是那些整天把“人民利益”、“社会主义”“国有资产”挂在嘴边的人们是看不懂么?仔细想想,私有财产得不到严格保护究竟让哪些人最受益,就不难看出,这些貌似为普罗大众代言的人士是在为什么人的利益而奔走呼号了。
[整天把“人民利益”、“社会主义”“国有资产”挂在嘴边的人中当然也有骗子,在中国当代情形中,这已经大家心肚明;但同样,教授以此抹杀“人民利益”“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的任何真实历史存在性,而为纯粹理念的“私有财产”大唱赞歌,好象千年灵丹妙药就在此了,从而完全无视目前情形下拒绝着人民参与的私有化大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什么样的人得益什么样的人受剥夺,难道这样的私有化理念反倒是在为在即的普罗大从代言吗?!]
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同样,在今天的中国,“私有化”“私有财产”,“改革”,多少邪恶假汝之名而行!]
[问题并不在“公有”与“私有”的理念,事实上任何现代国家都有“公有”的和“私有”的,根本没有完全“私有”的国家,问题在于现实的人!将一切简单归罪于某种制度的理念,在我看来,如果不是智力不足,就是为了掩盖与转移甚至阻断人们对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活生生的罪恶的视线!——罪恶已经如此明白无误,教授们却还在用纯粹的理念来胡弄人们!这是什么样的北大法律教授啊,我不禁要悲吐!]
[最后,突以奇想,制度是人为的,换制度大概就是要换人,那么,是否就可以设想,让贺教授来当总统吧,让现在就有私产的恒心者来组建政府吧,让宪法中的一切公有制的地方全面改为私有吧,中国的普罗大众自然就会好的?!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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