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货轮事件--用脑子想,不要用屁股想
黎阳
2009.2.20.
“新星”号货轮事件在网上闹翻了天,义愤填膺的不少,翻箱倒柜的不少,大而化之的不少,但真正过脑子的却很少。
据网上登载的“新星”号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发表的声明:“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
假如这个声明是真的,那就可以肯定一个最要害的事实:船主承认“新星”号货轮未经许可擅自闯关越境。
假如开车时被警察拦住,宣布你违规,要罚款,你不服气,认为不公平,不合理,那么该怎么办?是先接过罚款单,然后上法庭打官司争辩,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开上车就跑?别处会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在美国你如果不服从警察的拦截开车硬跑,警察可以用暴力制止,而且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开枪——别看美国号称讲“人权”,这时警察可是一点也不会客气。
汽车如此,轮船何尝不如此?况且这还涉及到国家主权——假如中国政府认为在中国港口的某外轮有问题,禁止其离境,对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开船闯关,中国边防部队警告无效,作为主权国家的中国政府下令开火,你会如何评论?
整个事件的具体是非曲直尽管可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现在看来,至少在涉及俄国主权和法规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新星”号船主占不住脚。你可以说对方做生意不讲理、敲竹杠、胡搅蛮缠,但那属于商业纠纷问题。而商业纠纷问题跟国家主权问题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能因为商业纠纷便可以无视对方的国家主权吗?如果能,那鸦片战争可就是以“商业纠纷”为“理由”的——英国正是宣称中国“赖账不还”,所以动武。照此逻辑,鸦片战争不也“合理合法”了吗?如果你觉得俄国没信用,那就别与之做生意。但进了人家的地盘还要玩横的,吃了亏能让人说什么?
根据现有信息,俄方拦截“新星”号货轮用了近五小时,发射500发炮弹——如果“新星”货轮当对方一鸣炮立即服从仍被对方击沉是一回事,拒绝服从长达几个小时而被击沉则是另外一回事。前一种情况可以说对方滥用武力,后一种情况则是咎由自取。“新星”号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发表的声明说:“俄边防巡逻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轮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轮打得遍体鳞伤”——这实际默认“新星”号货轮并没有在对方鸣枪警告时立即服从,而是跑到“公海”上跟对方软磨硬泡了好几个小时——如果船长当真把船员的生命当回事,为什么要如此?
退一步讲,如果“新星”号货轮事件是俄罗斯存心制造出来的,是蓄意挑衅,那其目的是什么?俄罗斯目前经济困难,需要中国甚于中国需要俄罗斯。中俄2月17日刚签定贸易协定,此时闹砸两国关系对俄罗斯有什么好处?合乎逻辑吗?
如果中俄关系因“新星”号货轮事件而恶化,对俄罗斯没什么好处,对中国没什么好处,倒是对美国没什么坏处——希拉莉刚访问中国就赶上个“新星”号货轮事件,真不知道到底是巧合,还是有人预先安排好的“见面礼”。
“新星”号货轮并没有以中国轮船的身份注册,也就是说,并不把自己当中国船。换句话说,俄边防部队开火时法律上可以说并不认为是在向中国船只开火——“新星”号货轮等出了事又突然宣布自己是中国船了,把问题上纲上线为中俄关系问题了——早干嘛去了?如果说这是成心下套挑拨离间两国关系,说得通说不通?
俄罗斯外交部已经声明俄边防部队开火是得到批准的,也就是说,属于国家行为。“新星”号货轮是私有财产,也就是说,其擅自闯关越境属于私人行为。如果中俄两国的国家关系能被一个私营企业的“私人行为”所左右、所破坏,那这个私营企业的“私人行为”的能量也太大了——其背景当真是“私人企业”那么简单吗?
对这个“新星”号货轮事件应该用脑子想,从国家利害角度分析,不能不加思索用屁股想。
ZT:新星号这样的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挨炮弹的
京港台时间:2009/2/21
消息来源:大陆论坛
:skyraider
1、首先要注意一点,新星号不是中国船,根据海商法规定,它在塞拉利昂注册,挂塞拉利昂旗,适用于塞拉利昂法律和所在国领土法律。虽然它是中国公司的财产,但中国政府对它没有义务。就像一个中国公民加入了美国国籍,那么你就是美国公民,虽然你还有华人血统,但你是按着圣经发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出了什么事应该去找美国大使馆而不是中国大使馆。在新星号被击沉这件事情上,中国政府关心的不是这条船,而是船上的中国公民,中国政府只对他们有义务。
2、新星号离岸时并未得到俄方批准,而且非法穿越俄罗斯边界,实际上就是强行闯关,这种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绝对不允许的。那个香港的船务公司不会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是还是让船强行出港,如果不是脑残就绝对是别有用心
3、新星号虽然是在公海被截住的,但是它在俄罗斯领海内有违法行为,按照国际法律规定,俄罗斯是有追击权力的,在公海上截住它的行为完全合法。
4、老毛子的军舰并不是一上来就直接打沉了新星号,而是多次警告,并向船头和船尾等无人位置开火警告,直到船体遭到第四次扫射新星号才停船。这期间长达数小时,而此时新星号仍然在向外海逃窜。我想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在遇到军舰已经开火示警的情况下都应该会服从命令停船,这个船长却一意孤行地要继续逃跑,莫非他以为自己的船是超时代的UFO,老毛子打不沉的?或者再明确一点说,他是故意要惹火老毛子?
5、新星号16名船员,船长是印尼人,船员10名中国人,6名印尼人,但是死亡和失踪的都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坐的那条救生艇没有防水棚顶,当时海上有六级风暴,风力达到每秒28米,浪高达6-7米,在那种海况下坐没有防水棚顶的船根本就是自杀,除非老毛子有天顶星人的科技,否则在那种情况下根本就无力救人。倒是印尼船长和印尼水手乘坐的那条救生艇设备齐全,没有一点危险,结果全部都得救了。
6、新星号这条船是有累累的违章前科的,2007年1月25日,张家港违章,未经入境检疫,擅自上下人员;2007年7月23日青岛违章,被发现存在无柴油机防大气污染证书、防火结构不完整、无轮机员报警装置等二十五项缺陷,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现在这条船终于撞到铁板上了,老毛子执法本来就毛手毛脚,不太顾及什么,现在新星号想用蒙混国内的那些手段来对付老毛子,根本就是自己找死。
7、现在网络上的报道非常混乱,说什么“俄罗斯击沉中国货船”、“俄罗斯造成7名中国船员死亡”,论坛内很多人都在大骂老毛子,我想请大家仔细的想一想,是不是中国人在海外违反了所在国法律我们也要无条件的袒护?是不是有人在故意地挑拨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
8、死了7个中国人,这是一个大悲剧,罪魁祸首是谁?首先是新星号的印尼船长,在俄罗斯军舰已经开火示警的情况下仍负隅顽抗,此人根本就是拿全船人的性命在开玩笑。其次就是那家香港船务公司,命令新星号强行闯关,丝毫不顾及是否会导致被拦截的严重后果,这帮人至始至终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船员的死活,在这件事情上,中国船员根本就是牺牲品。
9、虽然我对老毛子也没有什么好感,但在这件事情上,我不得不很遗憾地说,从法理角度上说,老毛子的所作所为是站得住脚的,新星号的行为,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得吃炮弹,只不过这次老毛子下手重了一点,又赶上大风暴,结果船沉了又死了人,事情闹大了而已。
10、中国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是合适的,这条船中国本来就没有管辖权,又犯事在先,难道要中国政府跳出来插手管这种烂事?莫非中国政府要立刻表态对俄罗斯击沉“塞拉利昂”货船进行报复才符合网上某些人的心意?是不是要中俄两国立刻断交才能显示中国的强硬?别犯傻了!中国政府关心的是船上的中国船员的情况,在这点上外交部门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11、论坛里有些人借这个事件上串下跳,张口粪青,闭口黄俄,打的什么算盘,大家彼此心里都很清楚。能到这个论坛来混的都不是傻子,不是某些人靠在论坛内灌水就能忽悠的。俄罗斯纵然有千般不是,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中俄关系绝对不可能出什么岔子的。刚刚签订的石油协议,那只是买石油吗?呵呵,那是给俄罗斯输血呢。所以我很遗憾地告诉一些人,你们的行为是“注定”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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