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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究竟谁冷血?

黎阳 · 2009-02-24 · 来源:
“新星”号事件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谁冷血?


黎阳


2009.2.22.


我的“‘新星’号货轮事件:用脑子想,不要用屁股想”很令一些人扫兴:“要是这篇文章真的是黎阳写的那真的太令人失望了!”顺便奉送了我一顶帽子:“你对同胞无情,冷血。”——不过这还算客气的,厉害的就气势汹汹多了,罪名之大简直能令人震一跟头:


——我们用身体的哪个部位思考,不劳尊架操心!


——请记住,我们的人是在公海上被杀的。


——起码说明老毛子的不人道和霸道作风。把人的生命视同儿戏,货船被他们用来练射击,这和塔利班动不动就砍人头都一样野蛮!本人感到无比愤慨!


——与其说楼主用“主权高于人权”的理论证明了俄军杀害中国船员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不如说俄军用杀害中国船员的行为证明了“主权高于人权”这个狗屁理论的罪恶本质。


——你反复强调的“该杀!”“该死!”的诸多理由,又是什么用意哪?


——你的目的和动机又是什么呢?


——明显的老毛子乱用武力,见死不救!你还喊:“好!”“我们的同胞贱!”我看,你到是更下贱!而且还很下流!


——强烈鄙视楼主!


——那个黎阳本身恐怕就是条狗,一条柴禾狗!!!!!!动不动搬出主子来壮胆、立威……什么东西!


——为什么生活在我们国土上的人却要为老毛子说话?为什么这些黄香蕉的孙子颠倒黑白吃里爬外?为什么当自己的人屈死了还要被咒骂是他们的错?


——象黎阳先生那样的人如果掌权的话,我看他一样会卖,甚至更加疯狂更加彻底!!!只不过是卖给的对象不同罢了,从他的言词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什么国家利益至上的维护者和一个真正的民族主义者。


——左F们其实都是白熊下的崽,只不过基因发生了变异,变异后的品种学名叫做狗熊。


——我不得不相信黄俄孽种不仅存在,而且数量巨大!


——这个世界哪有楼主之类的SB想法迂腐的。那有你那种逻辑狗屁思维。笑掉大牙。


——这次俄国人就是错了,网络里替俄国人说话的都是汉奸,畜牲。


——死的是我们中国的船员!是你的同胞!你才是真正的“汉奸洋奴不如狗”!


——很佩服黎阳能把这些事情往敌对势力身上引导来转移焦点的本领


——典型的黄俄二毛子用屁股在替主子老毛子作辩护


——这些东西都什么嘴脸啊?人家都杀了你的人了还友好关系?谁挑拨啊?屁。


……


那么这些英明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们准备教训俄国人学会些哪些“普世价值”的基本常识呢?


——手无寸铁的民船威胁国家主权吗?执法可以,杀人是野蛮行径,威胁的是整个人类的基本权益。


——按照国际惯例,军舰除非受到攻击,否则是无权击沉民船的。接下来俄国可以做得是开火击毁螺旋桨和船舵,然后登船扣船。完全没有击沉该船的必要。从这一点上来看,可以说俄国人是在草菅人命。


——那是货船不是军舰也不是海盗,难道非要开炮才能解决问题吗,连索马里海盗那几艘破船都能轻松的拦截货船,俄罗斯的军舰就不能截住普通的货船?中国人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货船未办理出港手续擅自离港,是属于违反航道港口管理规定的民事违法行为,俄边防军方是在应港口(民事)方要求去追截拦阻,这是属于俄领海到公海的追截范围,并不是在执行由外海公海方向拦截可疑船只的行动,本质根本的不同,处理方法不能等同!


——所谓5个小时的拦截行动,只是一方之辞!作为有正常头脑的人都应该以自身为本,设身处地的作为船员来分析当时情况!假如你是当时船员的一员,面对如此猛烈的枪炮,你还敢跑吗???索马里几只小艇就能截住一艘巨轮,两艘炮艇截不住一艘货船?那些船员都是不怕死的亡命之徒???


——“货船事件”与国际海洋法扯不上边。这件事情首先来看就是一个民事纠纷,就算货轮有非法之闲,也理应通过双边的商务管道来解决,完全没有必要动用军方介入,货轮即使是货船理亏想逃逸,也仍然有很多途径找到解决办法,再退一步讲,即使军方介入,也没有权力动用强大火力至其沉船,军方要拦截一只货船不是轻而易举吗?


——在很多“很理智”很“冷静”的人眼中,我们的商船在被别国敲诈,给了货拿不到钱还要被收‘罚款’而逃跑时,竟然开枪“合法有理”,死人正常!难道为了买俄人的飞机大炮竟然可以放弃老百姓的尊严?如果老百姓的尊严可以用其它物质作交换,那么还有什么东西不可以?


——现在死了人。死的还是中国公民!那不管事情是怎么样的。都不该善罢甘休。为本国公民做主是每国ZF的责任,尤其是国际上的大国。现在不管他是在哪死的。死的是中国公民。ZF难道不能对俄罗斯表达不满吗?中国人难道不能愤怒吗?一艘世界先进的军舰对一艘普通的货轮能在几个小时里发射了500多发炮弹,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呢!难道本拉登在船上吗?难道船上人偷了俄罗斯核弹头了吗?中国海关也抓走私船,我可没听过他们把哪艘船打沉了。这件事本来就是俄罗斯过度使用武力!可能他们当时不知道这是中国船,可那又怎么样?塞拉里昂的船就能随便打??印尼的船就能随便打???要是换成美国的船他们还打吗????就是欺负人!没别的,只是这次失手了,欺负到中国了而已……对此我们不能又拿什么顾全大局做借口大事化了!我们已经不是科索沃战争时期的我们了!一味的忍让也不会让别人尊重你,尤其是俄罗斯这样的西方国家~~~~~~我觉得据理力争还是要的。


……


上述种种如意算盘不用说十分美妙。但是如果老毛子不吃这一套,不肯老老实实低头认罪怎么办?义正词严的爱国者们开出药方如下:


——我们要用实力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是大自然唯一的生存法则。


——拳头硬就是道理!鸡蛋里也要挑出骨头!这就是国际上的真理!


——老子第一次这么暴怒,在俄国呆了多少年,跟光头党打架无数次,深知俄国人就是死硬并抢权的种族,只有打败他才能为自己赢得生存的机会。


——该声讨就要义正词严的声讨,不能老是当乌龟,打落牙齿往肚子噎。


——为了靠不住的“友谊”,忍气吞声有用吗?俄国熊信奉的是实力,强硬一点能够敲打它,让它不至于太放肆,所谓恩威并用才是王道。


——至于阴谋论一说更是荒谬!是心中那个黑暗的阴影时刻阻碍我们看事情,而你越是逃避,那黑影就越强大,强大到放屁都以为有阴谋。黑影有另一个空间里,你战不胜它,但是我们事实可以战胜地球上任何强敌!


————你们看了我们外交部的声明了吗?“不管怎么样,我知道有错在前,打死了中国公民就是不行!要说法!”真的硬起来了!不客气地说,有点美国人的霸气!这样做,不好吗?不管外交部能硬多久,态度表明了!


——是个傻叉,对俄罗斯必须强烈回击!!!!杀无赦!!!


——中国外交部都应当将些事提高级别来看,甚至不惜暂时冻结双边一切重大活动,尤其是双边军事和经济合作要全面暂停……此次事件并非个案,而国际上因相同事件动用军方击沉货船的事件十分罕见,一旦中国商人在安全上得不到国家的有效保护,那么还谈什么“国家”呢?——中南大学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090220


……


看看,“不管怎么样,我知道有错在前,打死了中国公民就是不行!要说法!”、“真的硬起来了!”、“有点美国人的霸气!”、“用实力来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强硬一点”、“敲打它”、“让它不至于太放肆”、“恩威并用”、“打败他”、“强烈回击”、“杀无赦”、“为自己赢得生存的机会”、“冻结双边一切重大活动,尤其是双边军事和经济合作要全面暂停”……多么大义凛然,多么威风八面,多么气吞山河——有如此定国安邦的锦囊妙计,那还犹豫什么?甩开膀子干呀!——马上向老毛子发最后通牒,勒令他们限期道歉赔偿,胆敢不从就宣战,至少断绝一切经贸合作关系,让老毛子立刻下跪投降——谁敢说半个不字,那就证明跟我一样,是不折不扣的“更下贱!而且还很下流!”、“是条狗,一条柴禾狗!!!!!!”、“什么东西!”、“黄香蕉的孙子颠倒黑白吃里爬外”、“当自己的人屈死了还要被咒骂是他们的错”、“逻辑狗屁思维”、“笑掉大牙”、“汉奸,畜牲”、“汉奸洋奴不如狗”、“把这些事情往敌对势力身上引导来转移焦点”、“典型的黄俄二毛子用屁股在替主子老毛子作辩护”、“都什么嘴脸啊”……


只是有一点需要请教一下:老毛子是不是纸糊的,能被你一口大气就吹个稀烂、彻底崩溃,让中国人兵不血刃得胜还朝?如果能,这等便宜买卖谁不干谁是王八蛋。如果不能呢?那是不是要更强硬,直至断绝跟俄国的经贸关系,不惜一切代价跟俄国人拼个你死我活?是不是如果俄国人还不让步就大打出手,一直把俄国人打趴下?是不是为此不管打死多少人也不在乎?——如果是这样,那就奇怪了——不是说我“冷血”吗?骂我“冷血”的人决策起涉及无数人死活的大事来却如此轻松,如此漫不经心,这算不算自相矛盾?算不算“纸上谈兵”?算不算“以国事为儿戏”?算不算“草菅人命”?算不算更冷血、超级冷血?算不算不仅冷血,而且冷酷、残酷,杀人不眨眼?


更要紧的是:要哭丧应该先弄准坟头,别哭了半天还不知道是谁死了。同样,要惩办凶手应该先找准杀人犯,雷霆万钧发作之前起码应该弄清几个最基本的事实:


第一,“新星”号是塞拉利昂船而不是中国船。“俄国军人击沉中国船”的说法不成立。而“新星”号沉没的真正原因是击沉还是自沉尚待调查(被击沉的船通常是竖直下沉,船头或船尾会高高竖起,照片上“新星”沉没时的姿态并非如此)。所以“击沉”一说也尚需调查证实。


第二,所有死亡船员都死于溺水而不是射击。“新星”号16名船员,船长是印尼人,船员10名中国人,6名印尼人,但是死亡和失踪的都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人被安排坐的那条救生艇没有防水棚顶,当时海上有六级风暴,风力达到每秒28米,浪高达6-7米,在那种海况下坐没有防水棚顶的船根本就是自杀,在那种情况下根本就无力救人。倒是印尼船长和印尼水手乘坐的那条救生艇设备齐全,没有一点危险,结果全部都得救。俄军数小时的射击,几百发枪炮弹,却一个人都没打着——是老毛子的准头太臭,还是专照没人的地方打?——根据这些事实,那些死难的中国船员到底应该算俄国人杀害的,还是应该算印尼船长杀害的?就凭这就可以怀疑:那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咬定“俄军射杀中国船员”、“俄罗斯人杀得了中国人,那么美国人,欧洲人,日本人,韩国人,越南印尼印度菲律宾等为什么就不可以向中国人开枪开炮呢??有什么理由不呢???那中国和被南京大屠杀时的境况又有何分别,甚至还可能更糟!!!不是吗???”之类危言耸听究竟是来自事实,还是来自政治需要?


第三,“新星”号的印尼船长为什么明知俄国人要开火还要违法闯关?为什么长达数小时拒不听从俄方警告?为什么硬要置全船于枪林弹雨之中而不顾?难道俄国人比海盗还厉害,听从警告返回原地就活不成了?“新星”号船主究竟有什么正当理由命令该船既违法又玩命?如果“新星”号是中国国有,为了国家民族利益国家尊严必须如此,那好歹也算个说得响的理由。实际上是这样吗?“新星”号是“民营企业”,资本家的财产——明知违法,明知俄国人已经一再警告要开火,还要一意孤行到底,究竟为的是资本家的什么利益?——明知是死路,偏让中国船员去送死,这究竟是俄国人杀人,还是有人“借刀杀人”?口口声声关心中国人生命的英雄好汉为什么对追究真正的杀人凶手毫无兴趣?


不弄清这些最基本的事实就一口咬定“俄国人击沉中国船”、“俄国人杀死中国人”、“责任全在俄国方面”,甚至拼命煽动战争狂热歇斯底里,对任何弄清基本事实的要求呼吁一概无限上纲上线一棍子打死——这就叫“爱国”?这就叫“捍卫民族利益”?


有人很聪明,避开事实,专挑“立场”大做文章:“要站稳立场”、“如果你是俄罗斯人,那当然是在俄方的立场上”、“如果是在中国人的立场上,当然要有中方的立场”、“你在哪个立场上,就为哪一方讲话,所以立场是最为重要的!!!”


这一棒子足以横扫一切不同意见,让对手屁滚尿流。可惜如果逻辑荒唐,专查“立场”照样帮不了忙——


按照“当然要有中方的立场”的爱国主义者的说法,“新星”号事件“责任全在俄国方面”——这就是说,只要我认为对方不公,误了我发财,我就可以不管什么官方鸟规定,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越境就越境,想闯关就闯关;如果对方胆敢武力阻拦,那就来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死人就死人,反正对方敢向“民用船只”开火就犯了国际法,“责任全在对方”,自会受到惩罚,我自应得到赔偿——换句话说,从此以后所有中国人都有权在全世界“造反有理”。同理,外国轮船到中国港口也可以如法炮制,依样画葫芦,真正实现“全球化”、“世界大同”——这下“永不当头”的中国可要大大露脸,在全世界带头了。


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肯定了“老百姓认为官方措施无理便可以‘造反有理’”这一原则,那就得小心:老百姓能在国外运用,为什么不能在国内运用?中国人在国外对官方处置不满意便可以“造反有理”、自行其是,而且被认为完全正确,“责任全在俄方”;那中国老百姓在国内对官方的处置不满是否也可以同样“造反有理”、自行其是?老百姓闹维权、“群体事件”、抗争等岂不是正是属于“造反有理”?俄方向民用船只使用暴力属于“野蛮行为”、“违法”、“必须谴责”,那国内强制拆迁、暴力镇压上访者呢?是不是也应同样原则处理?——否定了俄国官方对“新星”号的处理方式,那顺便也就否定了中国“有关部门”对国内问题的同类处理方式——这究竟是站在了“俄方的立场”,还是站在了“中方的立场”?——“立场是最为重要的!!!”


顺便说一下:“立场是最为重要的!!!”——而国内媒体报道的所谓“中方立场”却极有玄机。且看2009年02月20日《人民网》的这段报道标题:


“俄方承认确实向‘新星’号开火,中方表责任完全在俄方”
http://tv.people.com.cn/GB/14645/25060/8843763.html


光看标题,非常容易让人认为这个“中方表责任完全在俄方”里的“中方”指的是中国官方,既中国外交部的正式立场。实际呢?


按照上述网址得到的是“东方宽频”的视频报道,其文字内容如下:


“2月19日,俄边防局与俄交通运输检察院承认,边防船确曾在追截“新星”号货船过程中向其开火,但强调这是因为该船违法穿越俄罗斯边界,并拒绝俄边防巡逻舰命令其停船的要求。”


注意:此段文字的标题明明白白有两大内容:第一,“俄方承认确实向‘新星’号开火”;第二,“中方表责任完全在俄方”。但到了具体文字中,却只有“俄方承认确实向‘新星’号开火”,而“中方表责任完全在俄方”的那一半内容却被“贪污”了。


既然如此,那就看视频内容吧。打开画面,屏幕下方赫然标明:Playlist:“俄方承认确实向‘新星’号开火,中方表责任完全在俄方”——同样给人一个印象:这是中国官方的正式表态。


然而且慢,这段视频报道播放的是美国人拍的现场镜头,而对这个“中方表态”只字不提,真能吊足了胃口。等快结尾了,才“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宣布“新星”轮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船主发表声明,表示责任完全在俄方”——闹了半天,所谓“中方表态”的这个“中方”原来是“新星”轮的船主。如果不是耐心从头到尾全部看完这段视频报道,而且专门憋着劲等着要弄明白这个“中方”究竟说的是谁,而是光看标题,一定会得出一个错觉——“中国官方表态:‘新星’号事件责任完全在俄方”——换句话说,让人不由自主就以为是中国官方认定“新星”号擅自闯关越境没错,对俄军警告置之不理没错,俄军无权开火,一切都是俄方过失。既然“立场是最为重要的!!!”,那还有什么说的?立马得出结论:“新星”号轮船所做所为无可指责,一切都是俄国人在干坏事,罪大恶极,等等等等。然而如果你以为这是中国外交部的正式表态,并据此行动,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你可得自己兜着,别指望中国外交部替你背黑锅——这段视频报道的奥妙就在于让你不知不觉把“新星”号船主的立场错当成“中国官方”的立场,而如此报道的《人民网》这个官方网站对此却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一切都只能怪你看新闻不认真。有人说,中国官方都说啦,一切责任在俄方——这就是上了当还不自觉。所以大谈“立场是最为重要的!!!”时先得问清楚,这个“中方立场”究竟是中国外交部正式表述出来的官方立场,还是“新星”号船主借网络媒体,包括《人民网》这个官方媒体用巧极妙的闪烁其辞让人错觉出来的“中方立场”?


要害的东西还在后头呢:“新星”号船主能算“中方”吗?“新星”号轮船法律上属于塞拉利昂,“‘新星’号轮船事件”法律上属于俄国与塞拉利昂两国之间的纠纷。现在中国官方网站把“新星”号船主的声明算成了“中方表态”,这就等于推翻了“新星”号轮船的归属,把该轮当成中国轮船,把俄国与塞拉利昂两国之间的纠纷揽成了俄国与中国之间的纠纷。网上义愤填膺的爱国人士也自觉不自觉地用这个观点来看待整个事件。实际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认可了英法发动导致最后火烧圆明园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理由”成立——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是什么?亚罗号(Arrow)走私船事件。该船为香港华人苏亚成所有,向香港英国政府登记为英籍。1856年10月8日,悬挂英国国旗的亚罗号停泊在广州黄埔,巡河水师千总发现执照已过期,遂按中国船只处理,登船搜索,扣留了十二名涉嫌走私犯罪的中国水手。英国领事巴夏礼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抗议,要求放还水手及道歉,并要求移办该水师千总。叶名琛基于船是中国的船,因此事后叶名琛虽放还其中九名水手,但拒绝向英国道歉。英军于是驶入珠江口炮轰广州,促使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最后结果是火烧圆明园,俄国乘机掠夺中国百万平方公里领土——如今把“新星”号轮船事件说成“向中国轮船开火”、把“新星”号船主算成“中方”,就等于把非中国籍的轮船视为中国籍轮船,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当年英国把非英国籍的亚罗号说成是英国籍、以此为借口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强盗逻辑的认同,等于承认当年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侵略中国、火烧圆明园等罪行“合理”——这也是站在“中方的立场”上吗?“立场是最为重要的!!!”


如果说“新星”号无权因商业纠纷而无视所在国主权就是“站在俄国立场上”、“不站在中国立场上”,那可要仔细这个逻辑的结果——“有权因商业纠纷而无视所在国主权”——这正是当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逻辑:你中国欠了我的鸦片钱不还,所以我要派兵侵犯你的主权。如果在“新星”号轮船问题上认同了“有权因商业纠纷而无视所在国主权”,那就等于认同当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侵略中国“有理”,今后别人也可以如法炮制,照样侵略中国——这也是站在“中方的立场”上吗?“立场是最为重要的!!!”


拿破仑说:“政治上是只有头脑而没有良心的”。国际政治也一样,谈不上什么“感情”,没什么感情用事的余地,当然更谈不上什么“伤害谁谁谁的感情”、“友好大局”之类。真的站在“中方的立场”,起码要知道什么才叫从中国国家根本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意气用事,乱发少爷脾气,凭一时性起处理国家大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怎么痛快怎么来往好听了说是“幼稚”,往难听了说是“哗众取宠,蓄意误国”。


俗话说,“说话有劲不在上粪多少”——是否站在了“中方的立场”,不在于是否会做表面文章,是否善于摆出一付“露锋芒不再忍气吞声”、“不会哑忍退让”、“硬起来”、“有点美国人的霸气”之类演戏姿态,而在于是否实实在在捍卫了中国的主权——马英九2008年2月19日重申一个中国所指的就是“中华民国”。希拉莉访华出发前再次重申《台湾关系法》的重要性,奥巴马政府决定出售反潜机给台湾,很快就要签协议——跟“新星”号事件相比,哪个对中国利益的伤害更严重?这比接见一下达赖喇嘛更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吧?然而对此只见一片和谐声:“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同舟共济”,还特地强调“两国曾经交战,但最终都能携手共进,犹如左手和右手合作”(人家把你当对手,你跟人家讲“携手”,好成了“左右手”,真够能逆来顺受、“宽容不规范”的)——怎么这会不见“露锋芒不再忍气吞声”、“不会哑忍退让”、“硬起来”、“有点美国人的霸气”了呢?


究竟谁冷血?


如果我是“新星”号的老板……


黎阳


2009.2.23.


根据“铁流”网友和“流十三”网友的分析(见附录),综合各方面披露的信息,假如我是“新星”号的老板,我也一定会要求“新星”号做同样的事——只有这样才能“利润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首先,跟正规的船运公司相比,老子是“小本经营”——没自己的船,没自己固定的办事处,玩的是“空手道”,转租别人的“二手船”从中赚差价。要做到“利润最大化”,就只能在压低成本上下功夫,所以要租最便宜的船、雇最廉价的船长、最廉价的水手、尽量满载超载,至于船的质量、维护保养、定期检修、船员的资格经验之类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这次满载(五千吨的船,载了5000吨米)从泰国曼谷驶往纳霍德卡,3500海里走了足足26天(1月3日出发,1月29日抵达),平均航速均为5.6节——也许是因为时间太久,也许是冬季气候恶劣风浪太大又是顶风北上,也许是船舱密封不好,也许是水手缺乏经验操作失误,反正卸货时收货方声称货仓进水导致大米变质,要扣船赔偿。


如果按常规追查责任,老子肯定占不了便宜。乖乖赔偿,那就亏到底了。不赔,又“胳膊扭不过大腿”。怎么办呢?与其老本输光,不如孤注一掷:不管三七二十一溜之大吉——如果成功了,那就死里逃生了。如果逃不掉呢?那就硬闯,决不乖乖就擒,就是要逗老毛子开火——你开火我求之不得、正中下怀:开了火打沉了船,正好顺势推卸掉一切责任,反过来要求老毛子赔偿,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再说——反正船是租来的,不是老子的,沉了也不心疼。所以不管老毛子开火不开火,老子都能翻本——不开火,老子就硬跑掉了。只要你开火,船没打沉我也要弄沉,然后一口咬定是打沉的,闹着索赔。老毛子如果真赔偿咱就赚了,不赔也不亏,至少把货物损失赔偿的责任赖掉。不懂这个诀窍,当然死也弄不明白老子为什么指使“新星”号不顾警告硬闯——这叫“损失最小化”。


至于船员的生命安全,对不起,听天由命吧,如果不走运就只好请您当“改革代价”了。


处于“新星”号老板的地位,这是唯一能“合法”翻本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把损失降至最小。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老子还真走运,这一招“破釜沉舟”、“借刀杀人”完全成功,老毛子开了火,船员死了人,死的还是中国人,又碰上了个好时候,正赶上希来莉访华,美国媒体正找话题呢,逮着这个机会大做文章,一下子就闹大了。更喜出望外的是这个事件正好迎合了三种势力的需要,被炒得烙铁一般热,可给老子帮了大忙。


第一种势力是急着演“亲民戏”、“对外强硬戏”来安抚人心、转移老百姓不满的——死了几个中国海员,正好提供了表演“亲民”机会,所以也顾不上“新星”号注册登记国是塞拉利昂了,一张口就说成了“中国货轮”,而且遵循了“人权高于主权”,替老子出面要赔偿,帮忙帮大了。


第二种势力是要替美国干掉“上合组织”、为美国战略上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创造条件的——正急着找机会证明“上合组织”该解散呢,“新星”号事件立刻从具体事件变成了战略话题和外交大方向议题,网络上吵翻了天——老子花钱都买不到这么有效的广告。


第三种势力是“人权高于主权”的“普世价值”拥护者——“新星”号闯关越境挨打正好为“人权高于主权”提供了宣扬“为了人权,宁可牺牲主权”的大讲坛。


“新星”号事件闹得这么沸沸扬扬,倒真让老子意外——不过却是令人愉快的意外:这下老子算翻本了——国内国外那么多人一起帮老子闹,连中国外交部亲自出马替老子打官司,即便老毛子不赔偿,那老子也用不着赔那五千吨大米了,至少赔不了本了。你们没完没了拼命争个面红耳赤去吧,老子正好躲在一边暗笑——老子略施小计,就让老毛子替老子开了枪,就弄得两个国家官员团团转,就让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不知多少人闹翻天,帮老子摆脱困境,可见老子多能耐!


说明:这个推测可信吗?根据“新星”号的具体情况,根据利益需要,只能如此——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困境,实现“利润最大化、损失最小化”——这就叫“道德的血液”。


附录一.从技术角度上说说新星轮沉没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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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

从图片报道上看,俄国巡逻艇最重的武器是30毫米机关炮,其他武器应该是步兵轻武器如7.62毫米口径的机枪,有无12.7毫米左右的大口径的高射重机枪不详。从事件过程的报道上看,所谓射击500发,应该主要是轻武器的射击,“开炮”一说,据说是开了4炮。


新星轮是钢壳远洋船,即便是12.7毫米口径的武器,在百米距离上给该船造成沉没性的损害也是不可能的,再小口径的轻武器就更别提了。30毫米的机关炮,如果集中对该船水线下射击,也需要有较长时间和很大的发射量命中量才用可能。65年八六海战,我军击沉蒋军章江号和剑门号时,炮艇的主要武器是37毫米机关炮。多艇多炮的连续射击,还打了几个小时。当然,军舰的防护能力强于商船,但30毫米炮如果4炮就能把一艘5000吨级的远洋货轮击沉,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且不说4炮中至少有一炮已经可以确认是射击驾驶台而不是射击该船水线的。


再说,有关的报道中说了,该船救生艇装置因射击损坏(这是死人的重要技术原因之一吧?),而步兵轻武器的射击,能否造成哪个装置的损坏值得怀疑。如果说轻武器的射击造成救生艇有弹孔漏水,那是可能的,但要造成整条救生艇(且不说该船备有几条救生艇)的装置无法操作,则值得怀疑。如果这个怀疑成立,那么4炮中还至少有一炮是打了位于甲板上层的救生艇装置,打船体的就剩两炮了。


60毫米以下口径的枪炮武器有一个特点,弹头不装炸药,只依靠弹头动能形成穿甲作用。所以,3430毫米机关炮在一般钢壳船的船体上,只能打出弹孔,不可能形成较大的漏洞。如果仅仅两炮造成的损坏,就令该船无法堵漏作业,也很值得怀疑。事实上,该船被俄国巡逻艇押送返航,还有36个小时的航行能力,这至少说明,炮击没有给该船的动力造成巨大破坏。


如果说炮击是造成该船沉没的主要原因,那么炮击的数量就不可能是仅有四炮,而是至少二十倍以上30毫米炮的射击数量,还必须打在水线以下。


从报道上看,该船在返航期间,没有任何自我修复或者损管措施,原因不明。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排除该船自沉的可能。


拦截问题,在该船不停航的前提下,俄国巡逻艇不可能实施迎头阻拦或者靠帮的行动,因为巡逻艇的吨位与该船差异太大,无论是撞击(迎头拦截)还是转向侧压(靠帮),都很容易就能令吨位小的俄国巡逻艇倾覆,除非该船接受警告停航,否则巡逻艇就是送死。


救援问题,这里的关键是海情,风浪大到什么程度?目前双方的说法有差异。如果当时有六级风浪的话,俄国巡逻艇放救生艇下去,也是无济于事的。有报道说死人的救生筏是在俄国船起吊的时候倾翻的,如果这个说法真实,那么就是救援过程中的事故,而不是有意不救援。在六级风浪中,救生筏能靠上巡逻艇已经够的上是奇迹了。如果指责俄方救援不力,或者是根本不作为,那么就需要否定这个六级风浪的存在,而从视频镜头上看,这个风浪当时可能还是存在的。


该船在船员弃船后,还漂流了很长时间。那么证明弃船时,该船的状态还不是彻底无救。当然,不能排除船长和船员缺乏海上遇险经验、对船的状况严重程度有过度判断的因素。但有一点在报道中不明:船的损坏状况影响到安全航行,这一点船长是何时通知俄方的?(毕竟巡逻艇是距离最近的船)俄方有无反应?这一点很关键,关系到中国船员死难的直接责任人,到底是船长还是俄方巡逻艇。


如果在没有告知俄方具体船况的情况下,就放救生筏弃船,那么周围的俄方巡逻艇,只能判断该船很可能随时沉没。这种情况下,俄方巡逻艇就根本不可能靠近该船,只能等待救生筏离开该船一定距离之后才能实施救援。在两船吨位差异很大、大船即将沉没时,小船靠上去是非常危险的。


500发之说,也有疑点


这个射击500发,据说是用俄方船上“弹箱已空”来证明的,一者俄方巡逻艇的30毫米机关炮是否使用这个“弹箱”(坦克上的12.7毫米的高射机枪,是用弹箱储弹的,是否是联想?)值得怀疑,二者俄方巡逻艇能在事后让谁去检查这个弹箱呢?三者谁能证明该巡逻艇是装满了弹箱的呢?一般非战争情况下,军队武器的备弹不能按作战装备数量供给。看看那些大机关门口的持枪岗哨吧,哪个是带有一个携行基数的子弹?


如果是当事船长或船员说的这个发射“500发”,在那种情况下,他们是不是有专人在数枪声?对点射他们是怎么数的?


附录二.心平气和地来回顾一下事情发生的始末


流十三


1、1月3日,新星轮装载5000吨大米从泰国曼谷驶往纳霍德卡,于29日抵达;(疑问:曼谷到纳霍德卡的距离为约3500海里,船舶航行了26天,即航速为:3500/26/24=5.6节;这么长的航线平均航速均为5.6节,是什么原因?)该轮显然不是时速达20多节的集装箱船,但不到6节的杂货船还是没有的;

2、船主称:“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的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抛锚。”,由此推断,中断卸货后,2月11日恢复卸货至当晚卸完货,需时算半天12小时,按照纳港的卸货速度和货物为舱底货原因卸货速度更慢些之故,可以推断中断卸货时船上余货不会超过500吨;


3、俄方索赔33万美元,相当于多少吨大米?北京德润林1月12日消息:截至1月9日,泰国大米价格位于每吨550美元左右。按此价格计FOB价,加上两头码头费用(15美元计)、海运费(35美元计)、关税(50美元计),合每吨650美元,即507吨;如果考虑到把财务费用和合理利润计算在内,那就不到500吨,实际上与船上所剩的大米数量基本吻合;实际上估计不会超过300吨货物;


4、什么意思呢?应该很清楚了,当俄方卸货到舱底时,发现舱底货物污损(最大的可能是水渍了),为什么船舶航行这么慢?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船舶故障,另一个是天气原因,船舶超载顶着北风北上,遇上大浪,船舶上浪,船舱密封不好,海水灌入货舱,导致大米被海水浸泡,自然舱底的货物变质了(船长有可能命令船员途中天气好时开舱盖晾晒透气,为了拖延晾晒时间,航速自然慢了);


现在的疑问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停止卸货的,但是,当碰上货损时,停止卸货是正常行为,货方(港方)都要进行取证,并安排检验,确定责任方和损失程度,保险公司也要到场对货物的出险情况进行勘定;


5、卸货完毕后,由于有货损发生,必须有责任人承担,毫无疑问,船东(船长)在装货港签发了清洁提单给发货人(卖方)之后,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保管照顾好船上的货物(请注意,此为杂货船,该批大米也应该是袋装方式装载船舱内,与集装箱运输方式有区别);


6、卖方无疑在船舶漫长的航行中已经凭提单结到货款了,收货人既然支付了正常大米的钱,就要求得到正常的大米,如今收到的大米是污损的,自然不能放过船舶(这时,跟卖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是最便捷也是最常见的办法;


到此时,其实都是正常的商务行为,船东的正常反应是在法院宣布扣船后,立即寻求船东互保协会的支持,提供担保,或者自己出钱现金担保(多金的话),把船舶解放出来,开走;再委托律师等仲裁或打官司,输了就赔,赢了就被赔;


令人震惊的是,期租船人同意船长在没有清关的情况下擅自开航!请季瑞祥公司公布一下期租船人的详细资料!


令人震惊的是船长会真的强行开航!蛮干的船长!
令人震惊的是船东用英语要求船长摆脱武装军舰,阻挠军人登轮!
作为海运公司出来的人,我无语!
所谓的“无知者无畏?”


仅仅是反省船长,船东,期租船人的过失,希望国内的船长们能够从中引以为戒,避免伤害。希望出海打工挣钱的船员兄弟们,认真选择一下您要跟的老大,避免无辜当炮灰;希望船老板睁大眼睛,挑选优秀的管理人员,帮你管理财产!


很明显,船东从保险公司得不到任何赔偿,船员从互保协会得到抚恤金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这样,吉瑞祥公司有这个实力来赔吗?


顺便说一句,虽然注册在香港,也未必就是香港公司吧?就像船舶挂塞拉利昂旗,未必就是赛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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