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应建成高标准的“国民房”
朱大碌
茅于轼先生说廉租房应当低标准,最好厕所也不要。
但从经济的角度,笔者的看法恰恰相反,廉租房不但要厨卫齐全,而且应当建成高标准的“国民房”。
因为住房是百年大计,不是抗震棚,不能老是折腾。
普通商品生产都要高标准,住房这样的百年大计怎么能低标准凑合呢?住房建设必须考虑适当超前,包括生活水平和硬件设施两个方面。
什么是“国民房”?也就是国民家庭今后应普遍享受的标准住房(同时也是国民住房的下限,低于此标准的住房应禁止建造),这样的房子面积大约在70-100平方,有2-3个房间,厨卫齐全。
所谓高标准,当然不是豪华装修,而是要节能环保,就是除了有保温层、隔音隔热门窗,还要配有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空调、中水回用、沼气或秸秆制气(天然气的储量只有30年,一代人都糊不过去)等设施。
小区的绿地、健身等设施也不能少。
这样的房子造价当然比茅先生的无厕筒子楼要高一点,每平米大约增加10-20%,但效果却大不同。一个是21世纪超前水平,一个是解放前的水平,性价比不可同日而语。
美国穷人可以住大房子,中国老百姓为什么不可以住像样一点的房子呢?
穷不是老百姓的错,而是政府的错,政府没有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当然要由政府来做补偿(这也是与国际接轨)。
造价就算高一点,但用在节能环保上,为穷人节约了开支,为国家节约了能源、资源,还拉动了内需,带动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何乐而不为?
至于富人会不会来伸手,并不是一个问题。富人愿意来住,理应一体欢迎,否则怎么叫“国民房”呢?
所有中国人,不论穷富,都可以住,只有一个条件,就是无房(这比调查收入方便多了,何况收入是动态的)。有房的人就不要凑热闹了。
富人如果不买房,一样可以来住。这也是帮国家节省资源,有什么不好呢?
富人如果弄虚作假占便宜,那就是法律制裁问题,不是什么房子的问题了(何况廉租房没有产权,不能转租,富人想拿也难)。
这样一来所谓“房改”就非常简单,国家只要保底,为所有无房户建好廉租房,制定好鼓励每户一套房(对人多资源少的中国来说,一户一房、限制多套房的政策比计划生育更重要)的政策,其它锦上添花的事情就可以交由市场解决。
所谓经适房就用不着了,因为建经适房象老熊掰包米,掰一个丢一个(容易被人钻空子),廉租房则是建一个多一个(对个别家庭是过渡性的,对国有财产来说是永久性的,国家总是要掌握一定量的廉租房作为调剂手段),国家只要掌握一定量的廉租房就足以解决整个社会的住房问题。
据统计,中国住房的自有率已经高达70%以上,那么政府要建的廉租房就很有限。只要把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全部改为廉租房,同时商品房土地不再竞价,而是竞廉租房(不交钱交廉租房,谁交廉租房多谁得地),每个开发商交出商品房的20-30%作为政府廉租房,中国的住房问题很快就能解决。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无厕房之类祖宗八辈不达标的房子,就不要拿来折腾了,那是对中国国民(穷人也是人)的歧视,也是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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