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被释放,谁的胜利?谁的失败?
蓝熊
(一)
6月16日 ,邓玉娇终于被释放。免于处罚,尽管有罪,心境障碍,法庭开恩。但广大网民已经很高兴了,网上一片欢呼。有些觉悟高的、懂法律的网友还坚持要正当防卫,无罪判决,还主张上诉,宜将剩勇追穷寇。而我等低水平的网友,中午就去灌啤酒开庆祝会了。大家都说:这是网民的胜利、“屁”民的胜利、庶民的胜利!杨+案,被掌控了,被和谐了,网民输了;邓玉娇案,6月时机不好,差点维稳而终,结果被释放,网民却赢了。所以值得碰杯庆贺!乌合之群,气可鼓而不可泄,可言胜而不可言败。不仅为邓小妹自由而干杯,也为了广大网民,没有白费力气呐喊几声。
酒后不免要思考,究竟是谁的胜利?左派的人说是左派的胜利。试想,此案2个半小时就审完了,当庭连物证都没呈供,也没叫证人,不需要证词,就凭检察官与律师唬弄几句,就立刻判出一个免罪释放。肯定不是法官的自作聪明,而是出于党的安排。一个杀人案如此轻易就摆平了,没有党的关怀,谁能做得到?说明这是政治解决,不是司法独立,背后早已甲方乙方商量好,当庭演个戏罢了。由此可见坐在上面的人还是好的,坏的只是地方黑恶势力。但上面的人要整肃贪官污吏,也要民众配合,网上一闹,上面的人发话,事情就妥了。
右派的人说是右派的胜利。此案终于在法律的范围内解决,得到了法律的公正(略欠公正,但也勉为其难了)判决,没有演变成网络审判和媒体审判,没有像瓮安事件受群众暴力所损害,维护了法律的崇高和尊严。说明当道还是有明白人,最后痛下决心顺应民意,把邓玉娇当庭释放了。而邓小妹也很体谅当道的苦心,立即签字不再上诉。虽然这过程有点隐晦不明拖泥带水,但民主就是一个妥协过程。该案正在唤起中国的公民觉悟和参与法律的意识,所以这是一次民主的胜利。
当然还有些智商特高的右右,在那里痛心疾首。批评这个审判以政治代替了法律,藐视司法独立,整个过程就像演戏,欺骗公众,蔑视民智,秘密审判,葫芦僧断葫芦案,权力粗暴干涉,让法律成为笑柄。呜乎,中国民主安在?法律还有尊严的颜面让公众瞻仰?甚至有人发狠地说:情愿错判也不能不判,情愿不要社会正义,也不能不要法庭,情愿让邓玉娇去坐牢,也不能如此草率了事。因为法律是民主的基石,是保障公民社会的最低界线,是万万戏弄不得的。为了一时的同情正义,将专制权力置顶,民主与法制将万劫不复。
不行!蓝熊不喜欢被绕来绕去。简捷了当的结论是大家直感到的:这是网民的胜利、“屁”民的胜利、庶民的胜利,是网络审判和群众舆论监督的胜利。左派右派都在贪天之功。
如果真的按照民“猪”右右的主张,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不能上升到政治高度,那这次邓玉娇是死定了,不是终生关精神病院,就是坐牢到白头。当初案子一发生,巴东警方的意图就很明显,把邓玉娇往优抚院一放,鉴定成精神病人,案子淡化成偶然事故(报纸上叫做“致命邂逅”),既保住当地官员的脸面,又保住“梦幻城”的利润(警方入股)。但网民不干了,拚命发贴子,拍板砖,找警方公告的茬子。为什么网民这么积极?因为有象征意义:邓玉娇是个贫民之女,对方是一群肮脏的官员,那一刀捅得大快人心,谁不把它联想到政治方面去?还有道德讨伐,对方的“强奸”事实,网络审判早就定谳了,警方怎么否定都没用。可怜杨立勇等人太蠢,还想篡改词句,遮掩真相,他们哪里是百万网民的对手?恰如火上浇油,舆情沸腾,网络狂欢,无数的板砖砸向巴东警方,砸得他们裸奔。当然这时候就需要右右精英显示其高人一等的姿态了,他们呼吁理性、克制、冷静,不要搞网络审判、媒体审判,要按法律程序来解决,他们派出律师、集会宣言、鼓动舆论,做得还不错。但事实上重要的是数量,不是理性,数百万的民意让维稳者很头痛。正是广大网民在底下嚷嚷,给你铺垫造势,才让事件聚焦,精英人物闪亮登场,有所发挥。否则杨立勇们早就捏死你了。
想想右右的作为还是小鸡肚肠,不够牛逼!想当年毛泽东的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把犯罪分子拉到广场上举行群众公审大会,戴高帽子游街,反而没出那么多冤假错案,没有今天那么多邓贵大之类人渣,社会秩序良好。群众专政,大众狂欢,保障多数人利益,这不很好吗?民主何必一定要按程序,要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呢?你那么尊重绞刑架,正好把自己送上绞刑架。真他妈别扭!
再看左派做了什么?在这次网络群体事件中,很少听到左派大佬的声音——貌似他们关注天下大事而忽视小民,正在揭露美帝国主义的金融阴谋哩。左派的大多数议论是一种道德讨伐,那几个小官拿着一叠钱搧人的形象太富有隐喻了,不就是资改的活招贴?但道德的控诉在这个社会太普遍太空泛了,恐怕救不了“红色娘子军”的后代。此外只听到几个退休老官员站出来向党中央作呼吁,将死言善,大概还有点无产阶级的香火情在。
(二)
意犹未尽,再写一章。邓玉娇免罪释放,是网络审判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是谁的失败呢?我说,是“梦幻城”黑恶势力的失败,是高一飞垃圾教授的失败;同时也是法律与民主的失败,是民“猪”精英的失败。后者被权力审判狠打了耳光,面对法治的缺失和民主的沦丧,只能感到无比的悲哀。
为什么自由主义右派如此沮丧,正好读到一篇《联合早报》的文章,可作解释。文章写道:邓玉娇案激起广泛的网络舆情,预示着一种可怕的社会解体。权力和金钱结合,凌辱、欺压底层的弱者,而弱者未能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护。于是下层民众不再信任法律,不再具有共同的社会正义,社会分裂了,一部分民众被隔绝了,无法沟通和协商,暴力对抗就开始了。这就是邓玉娇案发生的根源,民众在投射自己对于社会解体的恐惧和挫折感,才有对此事件的激烈反应。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社会形成了高度凝聚的共同体,它是建立在民众对共产党的信任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互动中的。一方面是深入到基层的教育、医疗福利和安全保护,另一方面是民众自觉地跟党走,为社会主义奉献劳动,所以上下同欲,万众一心。但改革开放到今天,由于利益的分化,社会共同体产生了裂痕,一部分人得益,另一部分的权利被侵吞,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斥。这是现代化带来的必然过程,资本主义必然造成贫富差异、城乡差别。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衰败和三农问题的出现。
在西方成熟民主国家,民主政治可以充当社会分裂的缓冲器和粘合剂。国家尽量遏制资本的暴虐,消除垄断资本的消极影响,扶持劳工组织以平衡社会力量,推动集体议工资以争取经济平等。民主政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资本主义对立的,它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保护弱者的权利。即使在最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往往也对农民进行特殊保护。
但是在中国,不幸的是:政治权力与资本走在了一起。以国家意志强行发展经济,推动GDP增长,导致资本权力强势剥削不受制约,下层阶级被边缘化,被隔绝在现代化过程之外,不能享有改革开放的利益,反而被转嫁社会改革的成本,丧失原有的福利和保护。特别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本来是政府应当担负责任的,却被扔给了市场。人们到处看到的是政府权力庇护资本大肆掠夺国有资产,侵害公共福利。于是民众再也不信任政府的公正和保护,不再尊重这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政府和人民不再有契约关系,社会共同体就解体了,两极分化,官民对立,阶级斗争,暴力冲突,社会不断陷入混乱之中。
转述太累,还是钞两段吧:“这些年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所有这样那样的恶性事情,大都和社会解体有关。如果不能正视社会解体,那么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开对立和冲突将变得不可避免。
“中国所面临的选择并不多,要么任其自然,让社会冲突甚至暴力冲突发生,要么通过改革达到各社会阶层的大和解。遏制社会冲突和社会大和解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
“如何应付社会解体之后的社会冲突?这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在化解冲突过程中,强调法制和法治并没有错,但光强调法制或者法治可能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在没有任何社会信任的前提下,法律已经失去了效用。”
“法律已经失去了效用”!在邓玉娇审判案中被权力打了闷棍的自由主义右派们,至此是否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总之,今天中国社会面临的任务就是:重建社会共同体!让老百姓失去了信任的政府是混不下去的,而把大多数民众隔绝在外不可能建成民主社会。
那么如何重建社会共同体呢?——注意!在这一点上蓝熊不同意原,蓝熊的独创性冒出来了——原提出两点:一是加快建设有助于社会共同体重建的社会制度,就是尽快推进本世纪已经开始的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把应该属于老百姓的利益还给老百姓。二是进行全体人民可以共享的公民权的建设,现代国家维系社会共同体的主要手段就是平等的公民权。其中最重要的保障人权,让每个人不虞贫困,能够拥有基本生活条件,具有安全感,不受非法侵害等等。
蓝熊则认为:这种自上而下的重建任重而道远,可能白费力气。有条捷径更适合中国,那就是效法拉丁美洲的激进民主。查韦斯是怎么干的?在查韦斯以前,委内瑞拉的石油利益只有少数权贵享有,极大多数平民被隔绝在社会发展之外。而今天,贫民窟里的老妈子都会投票选举查韦斯,当政变发生时,百万平民会冒着枪弹走上街头抢救他们的总统。一个社会共同体就这样形成,任何力量都不能战胜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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