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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领教一回文字狱

黎阳 · 2009-07-20 · 来源:
疆独暴乱 收藏( 评论() 字体: / /

领教一回文字狱


黎阳


2009.7.20.


文字狱厉害,古今皆然。一篇“对《黎阳: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的歧见”就使我一下子变成了“疆独帮凶”、“热比亚的同谋”、“精神杀人犯”和“恐怖分子同伙”。(见附录)


文章送给我的帽子一大堆,随便哪顶都够我吃不了兜着走:


——“对维族精神层面的‘两少一宽’”


注:这足以让我戴上“精神上制造民族分离、鼓动民族对抗”的帽子了。


——“如果说资改派在汉族群众身上压上了‘三座大山’的话,该文不啻于在广大的汉族群众特别是居疆汉族群众的心上又插了一把刀!”


注:“在广大的汉族群众特别是居疆汉族群众的心上又插了一把刀”,不是精神杀人犯又是什么?


——“按照《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的观点,维族上街就是因为生计无着,生计无着就可以上街干那些事情?”


注:我什么时候说过“可以”上街干那些事情?就凭这句话就足以给我定罪“煽动恐怖破坏”。


——“希望你不要说热比娅跟‘七五事件’无关!”


注:我从来没有说过“热比娅跟‘七五事件’无关”。我只说过:没有内因,光凭一个热比娅煽不起大浪。我现在仍然坚持这个说法。如果说这就是在说“热比娅跟‘七五事件’无关,那只能证明我们的逻辑完全不同。


——“假如2009年7月5日维族群众上街,冲击的是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是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偶尔伤了几个无辜的汉族百姓的话,《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就可以作为范文,不敢说名垂千古,起码几年之内,这篇文章还是经得住风吹雨打的。”


注:这顶高帽我承受不起。戴上了就等于赞同“冲击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偶尔伤了几个无辜的汉族百姓”——高帽子的真正含义是我赞同维族老百姓上街闹事,只是不赞同闹那么大——我不会为了“名垂千古”、“起码几年之内,这篇文章还是经得住风吹雨打的”这些漂亮恭维就稀里糊涂戴上不动声色地扣过来的“煽动恐怖闹事”的帽子。


——“黎阳在《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中对‘七五事件’中遇难同胞的轻巧态度才让我尤为不能忍受。文章通篇读完,184条生命仿佛不存在一样。”


注:说话有劲不在上粪多少。对遇难同胞态度轻巧不轻巧不在国骂多少,也不在对报纸电视的报道重复多少。如果真的“184条生命仿佛不存在”,何必分析研究事发原因以便釜底抽薪、杜绝出现剥夺“184条生命”之类惨案的根源?


——“该文想论证的核心就是‘民族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阶级问题’,对这一结论我没有异议,后面再讲。但该文过于强调此点,拘泥于此点,忘了还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说。”


注:既然认同“民族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阶级问题”,那就应该明白孙悟空一跟头十万八千里,仍然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不管民族问题多具体,仍然跳不出阶级斗争的规律。刚说完“没有异议”,马上来了个“过于强调”、“拘泥”、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下子就把认同的“归根到底”给弄没了,一开口的那个“没有异议”立刻变成了“没有意义”——什么逻辑?


——“我发现,有些人‘阶级斗争’观点实在太强、过强,动辄就是‘精英’蓄意制造民族分裂。‘精英’可能蓄意制造民族分裂,但一切的民族分裂难道都是‘精英’蓄意制造的?当年的‘满洲国’、‘外蒙独立’你能说是当时中国的‘精英’蓄意制造的?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国家特别是还有帝国国主义国家的存在。”


注:第一,当年的“满洲国”并不属于“民族分裂”。第二,国土分裂,中国“精英”一时的蓄意不蓄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前因后果——给别人造成了可乘之机在先。如果当真不反对毛泽东,那么请记住毛泽东的话:“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从逻辑上讲,中国时下的‘精英’未必乐见中国分裂。”


注:我重的是事实,而不是想当然的“未必”和“从逻辑上讲”。


——“如果纯粹是阶级矛盾,是资改派,包括汉族的资改派,也包括维族的资改派,剥夺了广大的维族同胞的就业权、生存权,那好,冤有头、债有主,上街的维族同胞应该将矛头对准为新疆的资改派保驾护航的乌鲁木齐市政府、自治区区政府才是。”“上街的维族同胞也可以游行示威,发出反抗阶级压迫的呐喊。果如此,我想汉族群众也会加入游行的队伍中的,那样,声势岂不更大,效果岂不更好?”


注:笑里可以有刀。这段话表面很“左”,口口声声大骂“资改派”,但实际非常阴险。它以“左”的面目出现,在“阶级斗争”的名义下号召“维族同胞”、“汉族群众”上街“将矛头对准为新疆的资改派保驾护航的乌鲁木齐市政府、自治区区政府”——就凭这句话,就足以向资改派们提供足够的口实,给我定个“煽动暴乱、颠覆政府”的罪名——这叫“小骂大帮忙”。


——“7月5日,上街的维族群众矛头所指却是普通的汉族群众,并且是有意识的屠杀”、“上街的维族同胞却实实在在是冲着汉族普通民众下手的,实实在在是冲着汉族普通民众打砸抢烧的”、“民族矛盾自然就用民族斗争化解”


注:既然断言“上街的维族群众矛头所指却是普通的汉族群众,并且是有意识的屠杀”,那就把7.5事件定性为“民族对抗”,把“上街的维族群众”一概定性为杀人放火的恐怖分子了。于是得出结论:“民族矛盾自然就用民族斗争化解”。


问题在于:怎么“用民族斗争化解”?按民族划线?是敌是我看民族长相?如果是,那不是民族对抗是什么?如果不是,你倒说说怎么才能做到既不按民族长相划分敌我又贯彻实施“用民族斗争化解”?怎么个“斗争”,又怎么个“化解”?


按照的逻辑,就只能把所有“维族同胞”(还不错,还知道称一声“同胞”)统统当“疆独”看待,统统“像当年王震对待土匪那样坚决打击”,否则就是“一味地妥协,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


我只想问一句:新疆问题用所谓的“民族斗争化解”,能不能恢复到毛泽东时代那样,汉族维族老百姓可以毫无防范地自然来往、和睦相处,不需要军警的保护?文革时期大串联,汉族学生到新疆到处串,维族学生到内地到处串,哪需要互相堤防?我曾在大连参加一个各地串联学生自发举办的联欢会,亲眼看见几个来自新疆不会说汉语的维族学生即兴登台表演,虽然用的维语表演底下都听不懂,但大家照样热烈鼓掌,台上也一再加演,台上台下气氛融洽得很。那样的和睦气氛靠“民族斗争化解”、靠军警林立、武装到牙齿能做到吗?“局势得到控制”与“民族和谐”不是一回事。照的办法,武警防暴队之类敢撤离吗?维族汉族敢自由相处吗?不敢,互相隔离,划区而居,那就是不分裂的分裂,隐形的分裂,“能做不能说”的分裂,用某些人的话说就是“塞浦路斯化”、“新疆汉维,一边一国”——虽然表面上是一国,但稍有风吹草动立即分崩离析。这样的“统一”靠得住吗?


真正的民族和谐必须是经得起风浪的和谐,起码不能外来干涉一煽就乱。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对乱源追根究底,釜底抽薪。


问题本来很简单:谁也没说7.5事件不是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谁也没说杀人放火的不是恐怖分子。谁也没说不该对这些人严厉打击。问题在于:为什么暴乱分子在维族群众中没有被孤立?为什么事先没有被揭发?为什么能把有关部门搞得措手不及?新疆是中国领土,在中国政府治下,为什么外国的影响力会那么大?热比亚在海外煽,声音再大也大不过中国政府的声音,为什么实际效果与宣传机器的功率那么不成比例?不找到原因,消除根源,光靠国家机器硬压,行吗?象那样鼓吹用“民族斗争化解”,只能把所有维族老百姓都当成敌人,至少“能做不能说”地当敌人——嘴上不讲,实际当成危险人物,躲得远远的,这不是在“化解”而是在对抗。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一边去,只博得敌人的喝采”、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向之掌嘴、帝国主义则向之嘉奖的东西。


我的文章本意很明确:反对用“民族斗争化解”以民族矛盾掩盖着的阶级矛盾,却被罗织成“对维族精神层面的‘两少一宽’”、“在广大的汉族群众特别是居疆汉族群众的心上又插了一把刀”、“对‘七五事件’中遇难同胞的轻巧态度”,我也就顺理成章戴上了“疆独帮凶”、“热比亚的同谋”、“精神杀人犯”和“恐怖分子同伙”等大得吓人的帽子——这叫吓死人不偿命。


这篇文章表面上挺“左”,又是资改派又是“对毛主席的这句话,本人没有异议”的,好象挺“自己人”,实际处处暗藏杀机,专把人往死里整。这种伎俩文革中很常见:表面特别拥护文革,实际专在文革的名义下干坏事:打砸抢抄抓,诬陷栽赃,后来又摇身一变带控诉文革,一切都是毛泽东的罪过——这就叫“打着红旗反红旗”。


附录:对《黎阳: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的歧见


:sdgm
文章发于:
2009-7-19


说实话,对《黎阳: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初读之下,颇觉有理,然再读、三读之后,感觉就有点问题,特别是看了跟帖中几位网友的话,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不吐不快!


对该文,总体印象就是“两少一宽”,是精神层面的“两少一宽”!


何讲?


当年胡耀邦之流于1984年搞了个“两少一宽”,人为地将少数民族凌驾于汉族之上,破坏了民族平等这一基本原则。而《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给我的总体感觉就是对维族精神层面的“两少一宽”。


如果说资改派在汉族群众身上压上了“三座大山”的话,该文不啻于在广大的汉族群众特别是居疆汉族群众的心上又插了一把刀!


该文想论证的核心就是“民族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阶级问题”,对这一结论我没有异议,后面再讲。但该文过于强调此点,拘泥于此点,忘了还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说。


假如2009年7月5日维族群众上街,冲击的是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是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偶尔伤了几个无辜的汉族百姓的话,《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就可以作为范文,不敢说名垂千古,起码几年之内,这篇文章还是经得住风吹雨打的。


不幸得很,7月5日,上街的维族群众矛头所指却是普通的汉族群众,并且是有意识的屠杀。当然,有网友著文探讨屠杀的专业,分析认为不可能是普通维族同胞所为,而是境外潜入的“疆独”骨干分子所为,本人也认为这一说法颇有道理。但是,上街的维族同胞却实实在在是冲着汉族普通民众下手的,实实在在是冲着汉族普通民众打砸抢烧的,仅凭这一点,《似曾相识,如出一辙》就站不住脚。


如果纯粹是阶级矛盾,是资改派,包括汉族的资改派,也包括维族的资改派,剥夺了广大的维族同胞的就业权、生存权,那好,冤有头、债有主,上街的维族同胞应该将矛头对准为新疆的资改派保驾护航的乌鲁木齐市政府、自治区区政府才是。


有人也许会辩解说,市政府、区政府戒备森严,无法靠近。即便如此,那上街的维族同胞也可以游行示威,发出反抗阶级压迫的呐喊。果如此,我想汉族群众也会加入游行的队伍中的,那样,声势岂不更大,效果岂不更好?


他们没有这样做!


有人也许还会辩解说,普通的维族民众没有那样深的认识,只是对被剥夺了就业机会而愤怒,就是想上街发泄。那好,发泄就是了,冲着公共设施下手就是了。可他们却对着普通民众下手,而且是独独对着汉族的普通民众下手。


试问,普通的汉族民众难道没有受到阶级压迫吗?难道没有被资改派剥夺就业权、生存权吗?


放眼全国,可曾有一些汉族群众因为生活无着就对另一些汉族群众打砸抢烧吗?还刻意以杀人为乐,有吗?


放眼全国,不要说居疆汉族,就是内地的汉族民众,可曾因为生活无着就对维族群众打砸抢烧、以杀人为乐的?


按照《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的观点,维族上街就是因为生计无着,生计无着就可以上街干那些事情?即便把“?”换成“。”,我们权当对冤死的汉族同胞视而不见,那你也只能解释“七五事件”维族群众上街这件事中的普通维族群众,你能用你的逻辑解释一下那个“生计有着”的“先富”热比娅吗?希望你不要说热比娅跟“七五事件”无关!


该文还引用了“一个兵团二代的网文:告诉你真实的乌鲁木齐(摘抄)”,这篇网文我看过,曾在乌有也发表过,还记得这个“兵团二代”在该文中说,他现在已经是“举家东迁”了,这一句你没有“摘抄”,可能是你对这一点不感兴趣,可我偏偏对这一句很感兴趣,过目不忘!


这里想问一下,这个“兵团二代”为什么要“举家东迁”?难道东边没有资改派?难道东边没有阶级压迫?


从这个“兵团二代”的东迁,我分明看到了“科索沃”的影子!


《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的结尾是这样的:


说来说去还是毛泽东的那句话:“民族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


搬出毛主席的话以佐证自己的见解是多么的正确,可惜用错了地方。


对毛主席的这句话,本人没有异议,正如本人对“落后的制度终将被先进的制度所取代”这句话没有异议一样。


但正如“落后的制度终将被先进的制度所取代”是论述历史大势一样,毛主席的“民族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也是就历史大势而言的。而在某个时段,在某个地域,“落后取代先进”、“阶级矛盾会被民族矛盾所掩盖”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君若不信,看看新中国前后两个三十年,难道你能说“后三十年”比“前三十年”“先进”吗?有的时候,“阶级矛盾”也可以被“民族矛盾”所压倒,抗日战争不就是这样吗?如果没有时间看历史著作,可以看看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


我发现,有些人“阶级斗争”观点实在太强、过强,动辄就是“精英”蓄意制造民族分裂。“精英”可能蓄意制造民族分裂,但一切的民族分裂难道都是“精英”蓄意制造的?当年的“满洲国”、“外蒙独立”你能说是当时中国的“精英”蓄意制造的?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国家特别是还有帝国国主义国家的存在。


“七五事件”就是美帝国主义精心策划的妄图肢解中国的战略图谋,而且人家也已经供认不讳,我们就没有必要替人家粉饰了。而且,从逻辑上讲,中国时下的“精英”未必乐见中国分裂。为什么?因为时下的“精英”梦想投入美国的怀抱固然不假,但他们幻想的是投入美国的怀抱,好借助美国的力量帮助他们维护自己在中国的统治,他们想当“儿皇帝”。但是,即便是“儿皇帝”,管辖的范围不也是越多越好吗?那样的“皇帝”不是越当越有味吗?他们有必要非做石敬瑭不可吗?像历史上的石敬瑭那样非主动割地不可的千古傻逼能有几个?虽然“精英”们的倒行逆施的后果往往跟他们的愿望相悖,但我想,他们主观上还是想当一个“大一点”的“儿皇帝”的!这一点,不论是从他们对美女的贪婪还是对幼女的“好奇”都可见一斑!


最后谈一点本人的见解:矛盾如何解决?自然是斗争!阶级矛盾用阶级斗争化解,那么民族矛盾自然就用民族斗争化解。


左翼的网友,不要看了后半句就如临大敌,事实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为了化解民族矛盾,必须斗争!


一味地妥协,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要斗争,首先就要取消那个事实上歧视汉族而将少数民族(特别是维族)凌驾于汉族之上的“两少一宽”,取消在“计生”等问题上对汉族的歧视政策。其次,对“疆独”分子要予以坚决打击,就要像当年王震对待土匪那样坚决打击,无论是“先富”的“热比娅”们还是被“疆独”洗脑的“生计无着者”们;无论是披着阿訇外衣的“疆独”分子还是披着学者外衣“疆独”分子,都要予以坚决打击。


如果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再讲阶级斗争不迟!惟在此时,阶级斗争方能奏效。正如当年毛泽东时代对广大的维族同胞讲阶级斗争,也是在解放军开进新疆之后进行的一样。如果当年解放军没有进疆,只派几个政工人员进疆宣讲阶级斗争,即便个个是“黎阳”,恐怕也早已暴尸荒野了!


最后祝愿那些目前正受着阶级与民族双重压迫的居疆汉族同胞坚强一点!为了祖国的统一,为了大西北的安宁,坚强、再坚强!内地的同胞理解你们、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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