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1
乌鲁木齐7·5暴乱如果真是民族冲突,那为什么有维族人打杀汉族人的同时也有维族人救护汉族人?为什么参与行凶的维族人许多并非乌鲁木齐居民?把7·5暴乱定性为“民族问题”,那就意味着把乌鲁木齐当地的维族人都当成参与行凶的敌对势力。事实果真如此吗?
汉族维族有矛盾是表面现象。问题在于:矛盾何来?
有人说,这一切都是“两少一宽”造成的。“两少一宽”造成了“汉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存在不平等”、“维族的社会地位远高于汉族,一个维族的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远高于一个汉族的无产阶级”,激化了矛盾,酿成了恶果。
“两少一宽”无疑绝对错误。(我在“似曾相识,如出一辙”一文里极其明确地说“两少一宽”是“犯罪许可证、抢劫执照”,从来也没有为之辩护过。饶我说得这么明确还被扣上了对“维族精神层面的‘两少一宽’”的大帽子,显然不是因为中文程度的问题。)但“两少一宽”仅仅是表面现象。真正的问题在于:“两少一宽”这个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的是什么?
“两少一宽”怎么来的?“市场化改革”的产物——消灭集体经济、贱卖国营企业、取消人民公社、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不管城市乡村,不管汉族维族,统统赶到市场经济里“优胜劣汰”自生自灭。汉族工人都竞争不过农民工,纷纷“下岗分流”、“买断工龄”、“竞争上岗”,成了“弱势群体”;让既有城乡问题又有汉语语言问题的维族乡民如何在这种大环境里跟汉族工人、跟汉族农民工竞争?中国经济是以汉族为主体、以汉语为主导语言的经济。在这样的环境里搞“自由竞争”,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显然处于劣势,能适应的是少数,被淘汰的是多数。维族多数百姓被置于了绝对劣势的生存竞争地位,怎么能说“维族的社会地位远高于汉族,一个维族的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远高于一个汉族的无产阶级”呢?取消了人家的“大锅饭”,砸烂了人家的“铁饭碗”,断了人家的生计,让人到绝对劣势的环境里去“自由竞争”,不管人家的死活,却送去个“两少一宽”,这不明摆着教唆人家靠犯罪谋生吗?这不是鼓励维族老百姓去侵犯汉族老百姓吗?所谓民族矛盾不就是被这种制造了社会问题却不负责任、反而用“两少一宽”嫁祸于人的、缺德带冒烟的损招制造出来的吗?——这究竟是民族问题还是阶级斗争问题?因取消了人家的“大锅饭”、砸烂了人家的“铁饭碗”、断了人家的生计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是靠简单一个取消“两少一宽”就能解决的吗?
取消“两少一宽”、严厉打击,显然希望的是犯罪越打击越少,而不是相反。而犯罪越打击越少的前提是因生计无着铤而走险的人越来越少。否则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毛泽东早就说过,哪怕是敌人,只要放下武器也要给生活出路:“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而“丛林法则”的“改革”何曾考虑过“弱势群体”(不管汉族维族)的生活出路?不给生活出路,那就只能有一个最终结果——逼上梁山。不管汉族维族都不例外。不管多数人的生活出路问题、只在给少数精英人士种种优惠上做文章,这样前提下的严刑峻法、严厉打击只能是火上加油、适得其反,因为这等于是逼上梁山再暴力镇压,历史上这种先例多得很,结果有目共睹。所以光取消“两少一宽”还不够,还必须同时解决绝大多数维族穷苦老百姓的生计问题。
用“两少一宽”以及对维族的种种优惠来证明是“民族压迫”,与用“汉族从新疆拿走多少多少资源财富”来证明是“民族压迫”一样,都是一种蓄意挑拨。“两少一宽”只是少数罪犯得益,种种优惠是“小惠未遍,民弗从也”,绝大多数维族老百姓并没得到好处。同样,绝大多数汉族老百姓从开发新疆的资源里也没得到半点好处,还整天得为汽油涨价掏腰包;发了大财的只有“中石油”之类极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成员。从阶级斗争的角度看问题,不管汉族维族绝大多数人都没得到好处,都在受人压迫、受人盘剥、受人欺负。但是如果硬用“民族问题”解释一切,那并没有得到好处的绝大多数人都被硬说成“占便宜一族”了,都无缘无故成了欺负人的坏人,都要为自己并没有做过的事背黑锅。所以说把阶级斗争的问题说成是民族问题是蓄意挑拨。
乌鲁木齐7·5事件如果按毛泽东阶级斗争的理论处理,没发生暴乱就要未雨绸缪、消除乱源——坚持人与人平等,不准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砸烂大锅饭”、“取消铁饭碗”、“丛林法则”等情况发生。即便对于西藏叛乱那样的暴力叛乱,也要遵循“军事打击与政治攻势并举”的原则,“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反戈一击有功”,打击首恶、控制形势、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而如果按“民族对抗”处理,那意味着按民族长相分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概严厉打击,甚至干脆拿机枪突突完事——这正是国内外敌视中国势力求之不得的事。被金融风暴和对伊斯兰的“文明的冲突”闹得焦头烂额的西方国家正巴不得中国跟全世界的伊斯兰信徒打起来,自己好乘机脱身、坐山观虎斗、渔翁得利。国内的资改派正巴不得找机会转移老百姓的不满,把阶级矛盾转化为民族矛盾——但凡国内阶级矛盾激化之日,就是需要用民族矛盾掩盖阶级矛盾、用民族冲突转移国内老百姓不满之时。帝国主义闹经济危机时就需要对外侵略。中国的资改派对外没胆子,对内手可不软。此时国内闹出民族问题来可以说正中下怀:正好把老百姓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少数民族身上,自己来个金蝉脱壳。乌鲁木齐7·5暴乱正好给了这些人极好的机会。
鼓吹把乌鲁木齐7·5暴乱按“民族问题”处理,明摆着是配合上述内外反华势力的需要,用民族矛盾掩盖阶级矛盾,为把中国推向民族仇杀的深渊、最终分裂中国火上加油——什么“民族主义者”,什么“工农利益的倾向者”,什么“毛泽东的崇拜者”,全是假的,替国内外敌对势力当别动队才是真的。
顺便驳两条指责:
——“对一个正在水中挣扎的不会游泳的落水者,犹在喋喋不休地讲什么:学会游泳是根本。难道先将落水者救上岸来,会影响你的游泳是根本的高论?”
注:“将落水者救上岸来”有个前提:救得上岸,而且不会再掉到水里挣扎。这就首先必须弄清:怎么掉到水里的?为什么“不会游泳”还给弄到水里去挣扎?这个问题不解决,救上岸了还会被再扔进水里。“取消大锅饭”、“砸烂铁饭碗”、把有汉语语言障碍的维族老百姓弄到汉族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中自生自灭,就是把他们变成“正在水中挣扎的不会游泳的落水者”,告诉他们靠“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自谋出路,就是“犹在喋喋不休地讲什么:学会游泳是根本”。把维族老百姓置于这种困境又任凭 “三股势力”用“汉族压迫”挑拨民族矛盾,就等于把汉族老百姓也变成“不会游泳的落水者”,在被挑拨起来的民族仇恨的大海里挣扎。而不管这一切前因后果、鼓吹只要取消“两少一宽”一切就迎刃而解就等于“对一个正在水中挣扎的不会游泳的落水者,犹在喋喋不休地讲什么:学会游泳是根本”。
——“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曾经将阶级斗争的调子调得低得不能再低,在抗日根据地将苏区时的打土豪分田地调为让广大农民仅能勉强生存下去的减租减息。”
注:维族与汉族的矛盾跟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民族矛盾是同一类性质的矛盾吗?能采取当年对付日本侵略者的办法对付维族人民吗?这种说法本身就证明内心是把维族当敌人。难怪会说“本人在这里所讲的‘民族主义’。往大里说,是争取中华民族的利益,往小里说,就是争取汉族的利益。”——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合成的整体,怎么能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在56个民族合成的中华民族里“争取汉族的利益”,不是分裂中华民族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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