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邓玉娇事件之后,俺就老是在想这个问题:罪与无罪怎么来判定,尤其在一个阶级社会里。
在无阶级社会,比如原始社会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啊,罪与无罪可能很容易判定的。但是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有时候就颇为犯难。
象家喻户晓的黄世仁与杨白劳这两个典型人物,谁有罪呢?右派网友不是就在网络上叫嚷,要为大地主黄世仁翻案吗?他们说:剥削有理,黄世仁雇佣并养活了杨白劳,杨白劳欠账不还,还阻拦让喜儿去黄世仁家陪老爷“娱乐”抵债。欠债还债,天经地义。杨白劳有罪。后来共产党解放军还镇压了黄世仁,更是有罪,要平反啊。
俺有个朋友是某学院副院长,爷爷、外公家都是大地主。他也曾经很感叹地对俺说:当年咱家是良田千顷、骡马成群、金银成箱、下人无数啊,可惜那时候不实行现在的好政策。他眼里,他爷爷外公和现在的中外老板们一样是无罪的,是共产党的政策搞错了。
前些时,咱们一些同学给俺尊敬的一位老知识分子做寿。那老先生夫妇都出身于大地主家庭。听得大家纷纷批评时政,他也一时兴起,脱口而出,语惊四座。他说什么呢?说“共产党的政策从一解放就是错误的”。他看俺瞪住他了,自觉失口,后来就一言不发了。
俺说这些做什么呢?是想说明,就是眼下,要判定谁有罪、谁没罪,也是各人说各人的,要搞准有点难。难在各人的立场不一样。阶级社会里,有个阶级立场问题。
还拿邓玉娇事件做例子。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看,明明是两个流氓官员企图强奸少女,被正当防卫刺死刺伤,怎么后来判下来还是少女“防卫过当”有罪,被优惠释放,而那强奸犯官员和容留卖淫的老板倒没罪,没判刑呢?叫人看不懂。是不是站在走资右派立场上看,“娱乐”穷人家女儿是正当的合法的应当产业化阳光化的,而穷人家女儿有钱不赚还要反抗被“娱乐”则是神经不正常的有罪的?
推而广之,私企违宪侵吞公有资产迫害工人阶级是正当的合法的,而工人阶级愤怒反抗保卫公有资产则是愤青暴民是有罪的?私企老板用低薪高负荷超【八小时工作制】迫害工人以致累死病死被迫自杀是抓经济有功无罪,工人群众因此反抗群殴老板就是有罪需用无产阶级专政工具侍候?
据说指导咱们思想的理论基础还是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同志怎么看这些社会问题,领导干部和专政机关的同志们应该比俺清楚。阶级斗争,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阶级社会里,判断有罪无罪有个阶级立场问题。红军杀恶霸地主是阶级斗争,白军杀根据地人民也是阶级斗争,不能用一般刑法来判断。判断阶级斗争中的有罪无罪,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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