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日报有一篇人民时评,题目是:《如何对待群众》,人民网在刊载这篇文章时使用的标题是:《好好想想“仇官”心理》,什么是“仇官”的心理?为什么会有“仇官”的心理?更是直的深思等问题。 这篇时评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护一个干部的短,就会伤一片群众的心。处理慢一步,影响就会大一圈。因此,对于少数党员干部暴露出来的党性作风问题、违法乱纪问题,应果断处理,绝不可护短。各级党组织只有按照中央一再要求的,从严管理干部,加强教育、约束和监督,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群关系才能密切如血肉,干群关系方能够和睦如‘鱼水’。” 干群的“鱼水”之情是中国革命成功的法宝, 毛主席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毛主席还提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种“群众——领导——群众”的过程,这和“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是完全一致的。 而今天出现了人民群众不信任干部,甚至出现仇视干部的问题,问题不在于群众有什么过错,而在于干部的过错,绝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只有不愿公开真相的干部;没有不拥护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群众,只有做官当老爷,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干部。我认为群众中所有的“仇官”情绪都来自官员自律和严重脱离群众所引起的,而且这个问题随着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大问题。 时评中说:“党的干部怎样对待群众,是一个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当有的人谈论社会上存在‘仇官’心理时,其实更应好好想一想,人民群众为什么不仇焦裕禄、不恨孔繁森,而是衷心拥戴他们、永远铭记他们?就是因为他们把群众当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来之不易,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想赢得人民群众的长期拥护,就要充分地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心做人民群众的公仆,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一个时期以来,网络评论已经成为“人人都是发言人”,于是干部的作为已经置于网络中,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论——这本来是中国政治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许多问题经过媒体曝光,群众评论之后,政府的正面回应不仅不是及时,即便回应往往又会缩水,避重就轻,回避群众的正面批评。 政府公开,政务公开已经有法律制度在保障,但是一些干部很不适应,总是想垄断无限的知情权力,这样就把自己置于群众的对立面,如果说今天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正在下降,群众总是不停的质疑,原因就是政府部门不能打开门窗,拆掉墙头,接受群众监督,实际上这些干部对群众是怕的要死,一个害怕群众的干部绝对不是好干部,一个脱离群众的干部也绝对不是一个好干部。 最近不断有群体事件发生,也不断发生重大事故,一些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在这些事件面前有的是集体失语,有的是遮遮掩掩,总不能痛痛快快的反省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原因起群众的严重不满。 “通钢”事件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群体事件,这件事情发生在国有大型企业,并在国内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其中辽宁省对这个事件的通报并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把问题的根源归罪于广大群众的“国企情节”,把群众说成“不明真相”都是不相信群众的表现。 “通钢”事件最终发生暴力冲突,最初的原因是政府部门没有充分估计到群众的利益,估计到群众的需求,估计到群众的力量。一个省的政府如果没有决心和群众把本省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办好,这不仅是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也在根本上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果连社会主义原则都不能坚持,怎么去领导全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通钢”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也是沉痛的,这向中国各级干部警示“领导干部在对待群众的态度上,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品格,更谈不上执政意识、忧患意识和公仆意识。”辽宁省这需要这种反省,无论陈国军是一个什么样的干部,都不能用自己的生命代价为省政府的决策买单。 陈国军之死是悲哀,但是这个事件集中反映企业改制后千万职工失去的是主人翁的利益和话语权,丧失的是主人翁的地位,而这个事件集中的暴露了群众对这种改制的强烈不满。陈国军总经理死于暴殴,是荒唐,也是不人道的,也是所有群众所不想看到的。辽宁省政府也必须在这个事件中重新认识群众观点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观点,只有重新站回到人民群众一边,才能重树政府的公信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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