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嘴唇——“名嘴”比“名妓”高了不少
日前拜读了邋遢道人的一篇文章,好得很。意犹未尽之处,就想补骂几句,一吐为快。
“资改”窃国以来,要做伤天害理、违背人性的事;没人愿意干,就要雇人去干,其实就是买“人”去干。当然,为了有“人”可买,他们打造了逼人来卖的环境。
有了买方,就引出了卖方。当然,大部分人是无论威逼利诱,都坚决不卖的。
根据买方的欲求,一类卖方卖灵魂,另一类卖肉体;因“人”制宜,发挥特长。具有“灵魂”特长的,开灵魂铺子,例如“资改”砖家、叫兽、穴者……礼论创薪标兵等等。而具有“肉体”特长的呢,摆肉体摊子,例如卖淫赚小费的、卖脚骗门票的、卖拳领强拆治安费的、没留神卖了命得抚恤金保险费的……等等、等等,当然,也有卖嘴懵讲座费的。
更有卖嘴的想搞多种经营——兼卖灵魂。但是卖灵魂并不入道。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在2008年的爱国运动中就是灵魂铺子里先有“理性爱国”出售,名嘴缝里才有“理性”分泌流淌的。现在又看邋遢道人文章中抖落的这些“名嘴”分泌物,也都是灵魂铺子里的那些瓶瓶罐罐的粘糊东西。
卖嘴的想要灵肉兼卖,或者扮成灵魂经纪人,甚至升级成前店后厂的“灵魂铺子”。大概他总觉得自己栖身肉体行业,低人一等。
其实不然,别看同属肉体行业,“名嘴”还是比“名妓”高了不少:妓女出卖……,“嘴”出卖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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