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无论是根据其财产来源还是宪法性质,毫无疑问必须姓“公”而且也只能姓“公”。因为央企的财产都来自全民的血汗(包括用这个血汗对原先民族资产阶级财产进行的赎买),只是交由这一部分工作人员来进行管理经营而已。从宪法上看,央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成分和经济基础,它的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的稳固。可是现在的央企用它的行动告诉我们的,却是可能只姓“官”而不大像姓“公”了。君不见
——用人上的世袭制度,充分体现在一代代的“顶替”和“内招”上。大家在媒体和网络上去找央企的用工和招聘广告,看看除了极个别的什么“CEO”之外,究竟有多少职工名额是面向全社会也就是全体主人的?原因无他,肥水不流外人田而已。
——经营上的霸权制度,突出表现在经营利润对全体主人代表即人民政府的施舍或者赏赐上。央企已经成立了好几十年,可是直到去年才有一个“央企向政府申报上交的利润”的政策出台。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央企,动不动就以无货断供来抗拒国务院的价格调控,眼里哪还有全体主人!
——分配上的自私制度。央企特别是垄断性的大型国企,他们员工的收入之高,简直让全体主人都感到恐怖。比如一位每天只抄三次表的员工,月收入就达上万元。又比如前年倒台的一位董事长,每月的活动开支就要达到上百万!
——亏损上的转嫁制度。大家如果不健忘,可能还记得某些垄断央企一边在花天酒地用上百万元的灯具,一边又在勒索政府给予高额补贴以“弥补亏损”,其无耻和霸道,只有美国华尔街的金融老板可以一较高下。
——道德上的极度堕落。把人家美国都严厉禁止绝不接上的淫秽网站接到祖国来害人挣钱的,是我们的重要央企;为了广告收入不惜把全球同胞盼望的年夜精神大餐搞成广告中插播春晚的,居然是央企级事业;为了增加营业收入不惜损害破坏西部原始生态的,还是我们的央企!
……
央企是谁的?应当是全国人民的。央企应当姓啥?应当姓“公”。可是无数的事实无情地证明,现在的很多央企早已只姓“自”甚至只姓“官”。比如“日记局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下属主动迎合其花花需要?就因为局长大人已经掌控了相关国企甚至机关的人财物的支配权!当央企的管理层们自己给自己定下数十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的时候,如果还在说这样的央企姓“公”,那就太把全国人民当成弱智和阿斗了!
正是看到这些公然展示在全国人民面前的所作所为,笔者是坚定地认为如今的央企“老大”不过是霸占着全家人的财产为自己谋暴利的败家子而已,又哪里谈得上是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顶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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