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 ,余姚城区金型路一幢厂房(模具城管委会附近),一名赤身裸体的年轻女子,全身裹着条毛毯,坐在二楼窗台外只有十多厘米宽的平台上。女孩获救后,边哭边说,她在网上看到余姚一家工厂的招聘信息,赶来应聘时,老板意欲施暴。拼命反抗之下,趁机爬上二楼窗台,声称李老板敢再靠近,她就跳下去。
光天化日之下,热闹集市之中,管理机构之侧,老板竟敢对应聘女生图谋不轨,难道仅仅是雄性激素旺盛,性欲在膨胀么?我看未必!这名意图强奸的老板是在发泄性欲的同时,也在发泄他恃强凌弱、蔑视弱势群体的心理!
《孟子·滕文公上》载:“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意思是说:要想发财致富就没有仁义,要讲仁义就不能发财致富。这句话虽然不是全对,但是想象市场经济里出现的一些怪现象,你就会觉得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市场内小贩们短斤少两,以次充好;黑心米贩污油兑陈米,自来水掺甲醇。为了牟取暴利,商家们给猪肉注水,用福尔马林浸泡海鲜;充斥市场的假烟假酒,毒大米,劣质奶粉,黑心棉,摧残了多少鲜活的生命!不法商人的财富那一笔不是建立在“不仁”之上?
敛聚不义之财,导致普通群众对“不仁”致富者的鄙夷、憎恨,甚至是仇视。为了在这种对峙中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他们利用钱财贿赂腐败官员,官商勾结、偷税漏税、压榨工人的血汗、侵吞国有资产!因为有了“保护伞”,他们觉得“老子就是天下第一”,“我就是恃强凌弱、横行不法又怎么了?”至于什么是社会良知,什么是人类正义,似乎已经无关紧要。他们甚至觉得“钱财不能白花了”,也要借着“保护伞”宣泄一下他们对仇视者的不满。曾经炒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宝马车撞死卖菜的农妇案,长春林肯车拖死9岁的女孩案,原辽宁省人大代表、千万富翁侯建军驾车故意撞死人案,都是最好的例证。这次,老板意图对应聘女生发泄性欲,又为“为富不仁”做了一次最好的注释。事实上他们在潜意识里都宣泄的是对弱势群体的不满和蔑视!否则,为了性欲,这个老板怎么不去欺侮比自己“强大”的利益集团中的女性呢?
科学院研究员唐逸先生曾在《社会暴力的蔓延与消解》一文中指出:“贫富是一回事,而富人对穷人的态度,是否以礼相待与之融洽,是另一回事。真正激怒底层使之暴躁动荡的,与其说是前者,毋宁说是后者。”可以说,富而无德,富而无道。如果所谓的“先富起来的人”都像意图强暴应聘女学生的老板的这种德行,那么必定会损害人们的公平正义感,滋生社会的不满情绪,并使不满情绪相互得到强化和叠加,引发社会心理失衡和不稳定。
由此,透过现象看本质,比声讨不发老板性欲更重要的是探讨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机制,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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