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和瑞士政体为什么不是官僚体制
一、巴黎公社是一种“半国家”
第一,用民兵来取代常备军
巴黎公社砸碎了国家机器,其中包括常备军,用民兵来取代常备军是巴黎公社的一项经验。1918年1月15号,列宁宣布要建立工农红军,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工农红军”的法令,法令中明确表示:现在建立工农红军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在不久的将来,要实行全民武装代替常备军。公民权利中包括不包括持枪权,这始终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独立战争后,美国人把民兵看作是一种公民权利,即老百姓有自卫的权力。但这个权利也引起了很多争议,而且事实上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比如美国校园枪击案。美国虽然允许老百姓持枪,但是美国的常备军是世界第一强。
第二,城市自治,废除中央集权制,并实行直接民主制
巴黎公社经验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废除中央集权制。马克思专门提到,仍需留在中央政府履行的为数不多但很重要的职能必须严格地限定,并且建立确实的问责制,并且这些职能不包括镇压。巴黎公社当时的一个很鲜明的主张就是不承认凡尔赛的法国国民议会,认为那个东西权力太大。但是,巴黎公社从来没有声称是中央政府,而只是自我定位为巴黎市民的自治机构。巴黎公社和凡尔赛之间是有阶级矛盾的:公社的主要支柱是巴黎的穷人,尤其是工人;当时的巴黎的很多富人的确是支持凡尔赛的。但是,巴黎公社和凡尔赛之间的矛盾还包括城市自治与中央集权的矛盾,这一点也是相当明显的。因此,列宁说,巴黎公社式的政权是一种“半国家”。
二、瑞士政体
当今世界各国的政体中,瑞士最接近于这种“半国家”。如果真要找比较接近的一个例子,那就是瑞士。
第一,瑞士是一个实行全民防务制的国家,基本上没有常备军的,而是全民皆兵。但是,也许瑞士人真的素质比美国人好,很少听说瑞士有校园枪击案件这一类的事情发生,但是瑞士是可以全民持枪的。
第二,瑞士是实行直接民主制的。瑞士的很多法令都是通过全民公决式的方式来立法的。但是瑞士的全民公决有一个特点,瑞士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这个联邦是由几十个州组成的,所谓的州就是一个城市带上他的郊区,而且瑞士的特点是州的权力很大,联邦的那些决议都是在各州一致认同的基础上才能成立的,这一点和美国这个联邦是不一样的。
附:瑞士家家有杆枪
有句话说“瑞士家家有杆枪”,听起来很恐怖,但却是实情。由于全民防务政策,瑞士人的家中有几个现役成年男子,就拥有几支枪。对于瑞士这样一个200年无战争的国度,如此高的武器占有率,对百姓的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种状况会不会给瑞士社会治安带来问题?政府又是如何管理的?
一、“全民持枪”,政府发的子弹却不能随便动
对于瑞士700多万人口而言,它的枪支弹药人均拥有量远高于美国,是世界上最为军事化的国家。
瑞士人的“全民持枪”与“全民皆兵”制度紧紧联系在一起。一些历史资料显示,瑞士多山,山地生活的艰辛使瑞士男子自古坚韧顽强。在兵荒马乱的中世纪,瑞士山民“召之能来,来之能战”,而且每每战胜。其后,瑞士军队因骁勇善战而成为其它国家争相结盟的对象,有了一段并不愉快的战争史。19世纪时,瑞士从过去的挫折中懂得了“武装中立”的道理,把全民皆兵制度发扬到极致。瑞士宪法规定,男孩子到了18岁,就必须到新兵学校报到,领到军服和步枪,从此开始了“持枪史”。20岁到40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按期义务服兵役,在此期间,枪一直伴随着他们。据瑞士国防部的统计数字,瑞士全国共42万人拥有90式冲锋步枪。
但是政府发的子弹是为国防之用,不到紧急的时刻,个人无权自行打开,哪怕是家中闯进了强盗。这桶子弹每年都要查验,一旦有人擅自打开就要面临军法处置。其它武器装备也要随时接受社区有关人员的检查。
二、买枪不贵,手续简便
除了这种军用枪支外,瑞士许多家庭还有自购的枪械,占总持枪量的13%。由于家家藏枪已经成为瑞士传统,加上多年来一直没有出现严重的枪击事件,所以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许可下,枪在瑞士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任何人只要以参加打靶为由,就可以从当地警察局得到持枪证。许多武器店根本不问是否有持枪证就出售枪支。民间转让枪支手续也很简便,往往只需出售者准备一份合同,双方签字,保存10年以备有关方面检查,就算成交。另外,在瑞士买枪也不贵,城市里一般都有武器店,普通步枪,花几百瑞郎就能到手。
尽管如此,瑞士政府为了防止滥用枪支,还是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1997年,瑞士联邦政府出台了《枪支法》,对购买、持有、转让和经营枪支弹药均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个人购买枪支事先要获得许可,购买后不得私自转让;个人持有武器既要证明其必须,又要确保枪支的绝对安全;申请枪支买卖执照须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并要确保经营安全。
三、家里的枪主要用来打靶,脱靶自己买子弹
那么,瑞士人用枪做什么呢?据统计,在拥有枪支的瑞士家庭中,16%的人纯为收藏,13%的人用来打猎,其余大部分是用来打靶。
瑞士宪法规定,每个20岁至40岁的瑞士男子都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射击考核,被称为“强制打靶”。一年一度的强制性打靶训练在瑞士已存在一个多世纪,这一活动并不包括在服役期内和军训中。考核的时间一般在12月份,每到这时,他们都会把平常极少用的枪带到靶场。20发实弹射击脱靶不得超过3次,累计积分42分为合格,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和军事技能手册。打靶用的子弹由靶场提供,但如果考核不及格,当事人就要自费购买子弹并安排出时间接受训练,直到及格。对那些枪法不准要一再续假训练的员工,各公司都“恨铁不成钢”。
但近年来,大城市年轻人对兵役普遍存在抗拒心理,许多人总挨到最后期限才去打靶,甚至宁愿被罚款也不愿抽半天时间去打靶。瑞士有关部门规定,不在限期内打靶要依据情节轻重处以80至400瑞郎的罚款,但情况并未因此好转,以日内瓦为例,仅这项罚款每年就能使市政府增加15万瑞郎的收入。通过强制性射击活动赚了大钱的还有瑞士的子弹制造厂商和经营靶场的公司。按现在每颗子弹售价0.38瑞士法郎(1.69瑞郎约合1美元)计算,子弹生产厂由此每年从政府那里赚取700多万瑞郎。瑞士经营靶场的公司有4000多家,遍布瑞士各地。他们每接待一名打靶者可从政府获得18瑞士法郎的补贴,每年总收入达数千万瑞士法郎。
四、两派意见
由于枪支的高普及率,瑞士人对枪反而没有其它国家百姓的那种神秘感。因此,尽管人均拥有枪支弹药的比例高,但瑞士在全球却是最安全的国家之一。1997年,瑞士全国发生87起故意谋杀和102起谋杀未遂事件,只有91起涉及枪支,而且大半还都是旅居瑞士的外国人所为。1998年,瑞士共有465人死于枪击事件,但其中412人属于自杀,只有27起是蓄意谋杀,其余是误杀和走火事故。
但是瑞士并非永远风平浪静,两起枪击血案引发了瑞士人对枪支安全的讨论。2001年9月27日,一位名叫莱巴切的男子进入楚格州议会,开枪打死打伤10多名议员和官员后自杀,成为瑞士社会多年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枪杀案。2002年2月19日,洛桑的一家色情电影院里也发生一起类似的枪击事件,凶手在打死一名、打伤两名观众后自杀。
对于瑞士军队来说,42万支散落民间的枪,每年只有几百支可能与枪击事故有关联,并不算特别高的比例。瑞士总参谋部发言人菲利普·萨诺认为,这些事件属于特殊情况,“民间藏枪有助于增加百姓对枪支的了解和责任感”。
另一派意见则认为,就算必须让服役者保存枪支的话,至少不应该向其发放子弹。瑞士著名的犯罪问题专家马丁·基里亚斯曾对瑞士军队发放子弹的传统进行了一番调查。他写道,1940年,瑞士名将桂山将军在法军战败后遣散了一部分士兵,为了应付可能的战争事态,他要求向这些士兵发放子弹以应急,但是到了1945年二战结束后就取消了这一做法。不过到了1951年冷战局势紧张的时候,又开始发放子弹,并且一直延续至今。基里亚斯指出,当今发放子弹的理由早已不复存在。不过,瑞士军方迟迟没有对他的调查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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