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最管用的招数,就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线,毫不含糊地将那些贪污受贿金额达到10万以上又没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坚决枪毙——注射也可以,这样既表现国家的法律是说话算数的有政治诚信,但这个几乎像中国足球队获得世界杯冠军一样差不多绝对不可能,所以除了少数贪官因为有很特殊很特殊的原因会用数百次死刑换成一次偶然之外,死刑对于贪官而言,几乎是想都不用想,更不要说什么震慑不震慑了。
比死刑差一点的招数,当然就是坐牢。但坐牢也并非就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比如陈良宇,人家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每天的伙食费标准才100元,可他的标准却是200元!再比如那位烟草大王,人家在保外就医的过程中还能开荒种果深山创业再树辉煌呢——想来陈良宇和烟草大王的“三高”顽症也好得差不多了吧?
死刑几乎不可能,坐牢又正好搞养生,看来是再没有什么手段能够让贪官们吃吃苦头了。偶尔再到省委大礼堂去给潜在贪官们讲讲“廉政”课,这种示范效应不把清官们眼红得个个都想“何不世上贪一回”,那实在是太违背马克思主义“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了。
当然要说贪官污吏们没有什么难受的也确实说不过去,毕竟落马之后“再不能继续为党和人民工作”,要远离主席台特别是某些漂亮的女下属了嘛。这实在不够人道,表明我们的“反腐的人道主义”还尚未能够真正“与时俱进”,还有很大的努力的空间。比如贪官污吏们那些富可敌省的家财,为什么就不能在违法所得、来源不明、灰色收入、违纪所得之外,把剩余部分干脆再划成“意外所得”呢?这不就皆大欢喜彻底和谐了么!
只不过如此一来,就不能再叫“人道主义”,而是“反腐的官道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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