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面临二次解放
毛主席明确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我们打日本,没有女子参加,就打不成;生产运动,没有女子参加,也不行。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 ,“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充分发动妇女,好比一个人有两只手,缺少一只也不行,缺少了妇女的力量是不行的,两只手都要运用起来”。2009年邓玉娇事件、2010年邓永霞命运提醒中国妇女面临二次解放。
对比建国六十年中,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妇女地位的变化,发现二邓的命运实际是新阶级压迫的产物。
一、共和国前30年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
1.消灭娼妓制度:毛主席明确指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 旧中国的娼妓南方3%的妇女是妓女。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1958年,新中国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运动最后胜利。和大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台湾自己也承认“台湾色情业,无论种类还是数量,居世界之首”。“大陆有导弹,台湾有肉弹;大陆有卫星,台湾有歌星”是那个年代的真实写照。上海妇女教养院仅在1956年就接待了美、英、法、西德、日本、印度、苏联、捷克等31个国家的101名来访者取经。美国记者对“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标语颇感兴趣,在他访问了正在这里得到改造的褚玉英以后,对教养干部说:我感到你们真的做到了“把鬼变成人”。
2.妇女家庭地位提高: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力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毛主席称之为“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1953年3月被定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妇女几千年来第一次赢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
3.妇女政治地位提高: 1919年7月28日 ,毛主席代表女子呼喊:“我们是女子。我们更沉沦苦海!我们都是人,为什么不许我们参政?”,“我们于今醒了!我们要进行我们女子的联合!要扫荡一般强奸我们破坏我们身体精神的自由的恶魔。”后来毛主席又明确指出:“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工作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在中国参加政府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毕竟还是少数”,“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什么坏处”。1953年《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次重申。在1951年共产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中约有15万女干部。 1954年9月15日,共有女代表147人,占总代表人数12%。1956年全国共有75万6千多个农业合作社,当中70-80%的社有女的正副社长,约有50余万人。文革江青主持的“三结合”时期, 妇女干部比例高达30%左右。
4.妇女经济地位提高:新中国颁布的《土地法》继续坚持男女平等分田的原则。1950年《婚姻法》和1954年宪法,以及1954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明确规定了男女“同工同酬”原则。旧中国女性就业人数只占妇女总数的0.22%。1949年全国只有女职工60余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5%;而1978年为312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2.6%。在农村,妇女出工率达90%以上。
5.妇女文化地位提高:毛主席指出:“没有扫除文盲、没有进小学、中学、大学,妇女还不可能彻底解放”。1958年,全国有1600万个妇女摆脱了文盲状态。
文化大革命后期,女童的入学率达到90%以上,新中国成立时女童的入学率都还不到10%。
二、近三十年妇女地位下降:
1.娼妓制度的复活和恶性膨胀
1976年底,中国浙江发现绝迹近20年的暗娼。80年代,卖淫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死灰复燃。如今,各类“三陪女”、娼妓或者说“性工”,专家估计全国目前商业化性工作从业人员约为400万人,也有估计2000万人以上。近年来,我们女同胞们在马来西亚、新加坡、阿富汗、欧洲的巴黎、比利时等地、太平洋的很多岛国从事特殊服务行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新移民中,女性70%以上被迫卖淫。1977至1995年不到20年的时间里,性病病例增加了十几万倍。
2.妇女家庭地位:首先,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家庭观回潮。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女生部的宗旨就是要把北大的女生培养成为未来的贤妻良母。” “为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她的价值决不亚于一个女总统!”其次,婚姻市场化,买卖婚姻日趋严重。“第三,婚姻家庭脆弱化,离婚率急剧上升。978年统计的离婚率为3.4%,而1998年为13.18%。第四,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受到严重挑战,一夫多妻制复活。整个珠江三角洲至少有几十万“二奶”。
3.妇女社会地位:首先,女性的就业难,失业问题严重。全国总工会1996年底的统计显示,全部职工中只有39%是女性,但下岗人员中女性却高达59%、约为560万人。2000年同1990年前相比,25至49岁的女性在业率下降了24.8%。北京比例高达41.6%。其次,对女工职业危害严重,男女同工不同酬。上海市在业女性的收入仅为男性的70%。其中,高级知识女性数量上要多于男性,而她们的收入却只有男性的60%。再次,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充斥社会的方方面面。情妇后备 “潜规则”。最后,文化作品的色情化和对男尊女卑的宣传也反映了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滑坡。不少女公开宣称,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则通过男人征服世界”。
4、妇女参政比例的下降。2000年,在党政班子中的女性比例,市级为9.1%,区县级为11.0%,街道、乡镇级13.8%,单位、村一把手”为女性的只占10.6%。文化大革命中后期妇女干部比例高达30%左右相比,几乎下降了三分之二。
在世界上的160多个国家中,中国妇女的地位排列为132位,已经成为妇女地位最低的国家之一。
三、妇女二次解放道路
2009年是中国妇女问题的一个标志性年份。所谓嫖宿幼女案、邓玉娇案、“灰色宾馆”案,这一切表明阶级社会最残酷的几种压迫妇女的制度都已经卷土重来,妇女问题的实质是阶级压迫的一种特殊形式。而2010年赵东民妻邓永霞之死预示了这种阶级压迫更明确的实质。首先,遏制并逐步消灭卖淫嫖娼现象,必须消灭资本主义改革方向带来的阶级压迫。其次,严禁买卖婚姻和一夫多妻制的复活,必须消灭资本主义改革方向带来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等问题。再次,保护女职工的权益,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必须通过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消灭私有制经济。最后,要加大对妇女解放的宣传工作。要在根本上消除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必须消除阶级压迫。
妇女问题的根源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因此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依然是妇女第二次解放的必由道路。
注:本文依据雨夹雪《建国六十年妇女地位》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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