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要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
马克思主义是要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目标是要保障让所有无产者成为有产者。消灭资产阶级消灭无产阶级绝对不是从肉体上消灭,只是从经济的角度,财产的角度消灭。
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以来,我们所宣讲的马克思主义的目标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都是要从经济上消灭资产阶级,消灭私有制。其实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
解放全人类,将人类从物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而实现全面自由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标。实现的路径是发展生产力和消灭私有制。其实是否私有制公有制都只是手段,让所有人都能成为有产者,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才是目的,才是共产主义或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区别。也就是说必须要所有人都自己耐以存在发展的财产,要绝对无产者有生存发展的财产和权力,让相对无产者有更多的权力。这才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精髓之所在。
在中国过去的理论和实践中总是把无产阶级专政的矛头对准资产阶级,甚至用暴力的形式对资产阶级进行肉体消灭。这是错误的违背社会规律的表现。因为社会的发展进步靠的是生产力的发展,靠的是财富的生产创造和积累。如果不能让穷人有生存发展的权力,如果不能让所有无产者都成为有产者,不能发展生产力,创造物质财富,就算杀光所有资产阶级富人,那么剩下的仍然是一群无产者。改造资产阶级富人,劫富不是目的,是手段,是保障穷人能有生存发展权力,从无产阶级变成有产阶级的手段。极端的从肉体上消灭的做法不但不符人性也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所以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法律上强调对富人征税,补贴穷人,强调社会财富分配向穷人倾斜,向无产阶级倾斜,在财富的大额继承和转移中让富人积累的大部分财富通过遗产税回归社会而不是由后人世袭。
我前面说在“从法律上定义所有财富的社会性,共有性,任何个人都是阶段性占有控制和使用。从法律上确定富人财产在自然人生命终结时大部分将重新回归社会”的思想已经得到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先觉者如巴菲特,比尔·盖茨等人的认同。他们也主张富人财富不要继承,而且捐给社会。但他们那种只是觉悟富人高道德的表现,不是从社会制度与法律角度的保障,与社会主义的财富所有性质还是有区别的。
私有制与公有制,也不是共产主义或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是实现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保障所有无产者都能成为有产者的手段和形式。马克思主义强调的社会主义,就是所有人民都这个社会的主体,所有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力都应该得到保障,不能完全纯粹的只以资本的强弱多少来决定生存和发展的权力,完全有资本的多少强弱来决定财富分配。
马克思主义是要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目标是要保障让所有无产者成为有产者。消灭资产阶级消灭无产阶级绝对不是从肉体上消灭,只是从经济的角度,财产的角度消灭。这才是对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正确理解。不然按照以往的对理论的错误理解和实践,今天的中国社会就已经完全不属于无产阶级专政了,就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显得自相矛盾了,其实不然,只是我们一直以来对理论的理解和实践不对。
--------------------------------------- 再聊马克思主义是要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
关于这个问题我高兴意你的反驳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马克思主义信徒,我不会忠诚于马克思的原话,或者原义。我会尽量以我的角度客观的认同马克思说得对的地方,篡改或者说是发展也可以,我会改变我认为马克思不对的地方。自说自话,仅此而已。马克思主义有很伟大的价值,但其理论存在一些致命的缺陷,尤其是在实践的可操作性当中体现,这一点相信经过全世界的社会主义实践,大家都不会表示反对。
其次,我之所以,发表谬论,主要是立足与现今的理论需要。我说了,如果中共不贯通各个时代的理论,会有很大麻烦,将不可避免的陷入,理论和法律上的自相矛盾包括执政的合法性,现有特色社会主义的合理合法性。会出现,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思想者,支持毛泽东的人,支持邓小平的人,以及内外敌对势力都反对共党执政合法性与理论合理性的局面。
所以,我的文字仅仅是自说自话。
要消灭一切阶级首先就要实现让所有无产阶级变成有产阶级这个过程,而生产力发展和物质条件的创造是实现这个第一阶段的先决条件。
只有:1 物质条件极大丰富了 2而且差别越来越小了,直到无差别(我认为一直到无差别是不可能的),才能谈消灭阶级。我们必须明白因为差异导致差别差别导致产生了阶级。人们是要有差别的共同富裕呢?还是要无差别的共同贫穷?要无差别的共同富裕,首先要物质条件充裕并且差别越来越小,这样才能消除阶级。
目的是要无产者变成有产者,要通过生产力发展,极大的丰富物质条件,从而使得人类从物质与资本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形式,达到目的是根本。
生产力生产关系是互为条件,相互支撑,相互制约,必须相互适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这是我的理解,与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一些区别。
公有制,与私有制,都只是实现的手段和形式。而且马克思的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搞公有制,不考虑差异化条件,不考虑社会的实际需要和。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所谓按需分配,其实根本就没有满足社会人们的各种差异需求。所以实践操作性效果极差。
我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特征,都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决定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仅仅在于,如何分配,按照那些原则进行社会权力和分配财富。社会主义,就是认为所有人民都是社会主体,都应该享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绝对无产者要变成有产者,相对无产者要变更多的财产。社会分配体系要倾向于社会弱势群体,或者无产阶级,不能纯粹以资本多少强弱进行分配,不能以权力强弱进行分配。同样,管理社会权力,要保障所有社会主体的,生存发展权力,其他社会政治权力。
这就是我理解的社会主义。以全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出发,制定制度,法律,进行权力和财富分配。
财富是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与资源。财富被某个主体占有,就变成了财产。
关于,财产我认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商品社会里,一切物质财富都可以进行交换。物-货币-物交换,或者物物交换。生活资料是可以通过转化变成生产资料的。任何财产卖掉至少都可以换成货币。贫穷者只是财产少一点,可转化生产资料就少一些。这个世界上一丁点儿财富都未占有的绝对的无产者是极少数。
所以,财产与关系,其实就包括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我倒是觉得从财产关系入手,比较高明。我这样讲与“创造条件增加人民财产性收入”这一提法不谋而合。
原始社会是公有的,谁愿意回到原始社会吗?公有制如果不能让人们的物质条件极大的丰富,不能满足存在和发展的需求,公有制有什么意思,公有与私有看需要而定,但不是目的。让所有无产者都变成有产者才是目的。
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对马克思主义也不完全认可,或者完全了解,所以我觉得, 这个问题不能机械思维地理解,死抱马克思的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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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与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恶性表现,但马克思对差异与人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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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致命缺陷是对人性和差异认识不足
生产力与分配关系(财富与权力)决定社会性质
再聊马克思主义是要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
关于这个问题我高兴意你的反驳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马克思主义信徒,我不会忠诚于马克思的原话,或者原义。我会尽量以我的角度客观的认同马克思说得对的地方,篡改或者说是发展也可以,我会改变我认为马克思不对的地方。自说自话,仅此而已。马克思主义有很伟大的价值,但其理论存在一些致命的缺陷,尤其是在实践的可操作性当中体现,这一点相信经过全世界的社会主义实践,大家都不会表示反对。
其次,我之所以,发表谬论,主要是立足与现今的理论需要。我说了,如果中共不贯通各个时代的理论,会有很大麻烦,将不可避免的陷入,理论和法律上的自相矛盾包括执政的合法性,现有特色社会主义的合理合法性。会出现,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思想者,支持毛泽东的人,支持邓小平的人,以及内外敌对势力都反对共党执政合法性与理论合理性的局面。
所以,我的文字仅仅是自说自话。
要消灭一切阶级首先就要实现让所有无产阶级变成有产阶级这个过程,而生产力发展和物质条件的创造是实现这个第一阶段的先决条件。
只有:1 物质条件极大丰富了 2而且差别越来越小了,直到无差别(我认为一直到无差别是不可能的),才能谈消灭阶级。我们必须明白因为差异导致差别差别导致产生了阶级。人们是要有差别的共同富裕呢?还是要无差别的共同贫穷?要无差别的共同富裕,首先要物质条件充裕并且差别越来越小,这样才能消除阶级。
目的是要无产者变成有产者,要通过生产力发展,极大的丰富物质条件,从而使得人类从物质与资本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形式,达到目的是根本。
生产力生产关系是互为条件,相互支撑,相互制约,必须相互适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这是我的理解,与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一些区别。
公有制,与私有制,都只是实现的手段和形式。而且马克思的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搞公有制,不考虑差异化条件,不考虑社会的实际需要和。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所谓按需分配,其实根本就没有满足社会人们的各种差异需求。所以实践操作性效果极差。
我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特征,都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决定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仅仅在于,如何分配,按照那些原则进行社会权力和分配财富。社会主义,就是认为所有人民都是社会主体,都应该享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绝对无产者要变成有产者,相对无产者要变更多的财产。社会分配体系要倾向于社会弱势群体,或者无产阶级,不能纯粹以资本多少强弱进行分配,不能以权力强弱进行分配。同样,管理社会权力,要保障所有社会主体的,生存发展权力,其他社会政治权力。
这就是我理解的社会主义。以全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出发,制定制度,法律,进行权力和财富分配。
财富是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与资源。财富被某个主体占有,就变成了财产。
关于,财产我认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商品社会里,一切物质财富都可以进行交换。物-货币-物交换,或者物物交换。生活资料是可以通过转化变成生产资料的。任何财产卖掉至少都可以换成货币。贫穷者只是财产少一点,可转化生产资料就少一些。这个世界上一丁点儿财富都未占有的绝对的无产者是极少数。
所以,财产与关系,其实就包括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我倒是觉得从财产关系入手,比较高明。我这样讲与“创造条件增加人民财产性收入”这一提法不谋而合。
原始社会是公有的,谁愿意回到原始社会吗?公有制如果不能让人们的物质条件极大的丰富,不能满足存在和发展的需求,公有制有什么意思,公有与私有看需要而定,但不是目的。让所有无产者都变成有产者才是目的。
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对马克思主义也不完全认可,或者完全了解,所以我觉得, 这个问题不能机械思维地理解,死抱马克思的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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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有瑕疵但仍然是已知学术中最科学最高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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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马克思不对就有很多人顶,说私有制资本主义恶就不热闹,为啥?
网坛里有很多是职业来反马克思,职业来宣扬资本主义的网特?
马克思是人类伟大的思想家.他吸收和继承了中国文化代表的东方文明的“天下大同”的高级文明思想。东方文化一直就是一种高级文明的文化。中国文化几千年前就认识到人性向善。所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了,在西方却被人们视之不屑。因为西方文化一直就是低级文明程度的遵循动物界丛林法则的文化,西方一直讲人性恶。
私有制,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的恶性表现,早晚被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替.因为人性向善,社会发展规律是遵循人性。共产主义和按需分配是最高高尚,最大善的理想。而且是可以实现的,发展生产力丰富物质条件,缩小物质条件差别,最终接近消灭阶级差别。
以前只是实现形式在实践上的错误,还有认识上的不足。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结论,消灭阶级,共产主义是会无限接近的。实现人类的全面自由文明发展。
社会主义如何向更文明,更高级的社会发展的问题。资本主义还在动物性丛林社会法则里针扎倒退。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是高级于资本主义的,是更文明的社会意识社会形态。大原则还是要阐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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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与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恶性表现,但马克思对差异与人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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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所有制与社会主义的财富均衡。
财富是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与资源。财富被某个主体占有,就变成了财产。关于,财产我认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商品社会里,一切物质财富都可以进行交换。物-货币-物交换,或者物物交换。生活资料是可以通过转化变成生产资料的。任何财产卖掉至少都可以换成货币。贫穷者只是财产少一点,可转化生产资料就少一些。这个世界上一丁点儿财富都未占有的绝对的无产者是极少数。
公有制与资本社会主义是不同的概念,私有制与资本主义也是不同的概念。社会主义有私有,资本主义有公有。历史和社会从来没有绝对的私有,绝对的公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在生产力发展程度和分配关系(权力和财富的分配)不同。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决定社会性质。
私有制与公有制,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马克思主义是要让所有无产者变成有产者,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生产力与分配关系(权力与财富的分配)决定社会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公有还是私有都只是实现从经济上消灭无产阶级这一目的的形式和手段。而且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财富性质(法律和制度上定义)是有区别的。
公有与私有看需要而定,但不是目的。让所有无产者都变成有产者才是目的。
我认为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的恶性表现.当然私有制也有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人们创造财富发展生产力的积极的一面。公有制,有约束人性恶性表现的积极的作用,但也有可能出现不能激励劳动创造发展生产力的消极作用,当然只是可能。这得根据实际情况而论。
私有制与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的恶性表现,使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存在和发展需求,而使人贪婪欲望膨胀,变得自私自利。容易激发人为达到自己的需求欲望的满足,不择手段,残忍冷酷。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强大或者金融资本集团发展强大之后,为什么终究都会发展成为帝国主义(军事帝国主义,金融帝国主义)。根源就在于私有制容易诱发放纵人性的恶性表现。因为只讲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而且只看重和满足自己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一旦外在具备的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无法约束这种需求欲望的满足,就会对外作恶表现出恶性。
从私有制,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而言,只要有虽然法律比较健全,有效的约束了人性恶性表现。但由于私有制的土壤从根源激发人贪婪自私的欲望膨胀,所以一旦没有条件约束人作恶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已经说过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现有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的区别在于,法律与制度上财富的社会属性,区别在与财产的继承与转移。私有制主张财产的世袭,继承。而社会主义的所有财产都只是个人主体对公有财富阶段性的占有支配和使用。所有富人的财产,在自然人生命结束的时候都要绝大部分重新回归社会。以财产继承遗产税或者财产转移税,的形式从法律制度的角度。
我的观点已经得到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先觉者如巴菲特,比尔盖茨等人的认同。他们也主张富人不要将财产由后人继承。只是他们那是个人道德觉悟的慈善捐献,而我说的社会主义财富公有性质,是从财产法律属性,社会属性,从制度的形式确保财产是公有的。请看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财富均衡》
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下的财富均衡。
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下财富均衡。富人自然人生命结束时大部分财产回归社会。
这一原则适合所有个人财富高于全国人平均财富数量N倍的人。系数N的具体倍数可商榷,待定。。
社会主义的经济,首先在法律框架下认定,一切财产均属于国家社会全民公有,个人只是阶段性行使占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例如房屋,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拥有使用权仅仅70年。同样的道理,所有个人财富,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取,聚集,当然必须是合法的方式得到的财富,都必须在自然人生命结束时均衡。社会主义民营经济也是公有经济而非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
怎么操作?
如何均衡?首先计算出全国人均财富数目,然后用个人财富数目减去人均数的N倍。得到的余数,作为国家提取基数。国家提取余额的80%
例如一个富人的财富拥有为100亿,此时全国人均财富数为100万,那么100亿减去100万乘以十倍等于99.9000万,这个余数提取80%划归国有,变现入账或者国家控股。但这个富人的继承人或者指定的继任者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有作为的企业家,他的财产也都在经营的企业里,那么国家控制那80%后,不改变企业的经营,仍然由该企业家指定的继承人经营管理企业,做职业经理人。但此时国家作为控制那80%财产的股东,有分红的权利,有参加董事会的权力。如果该企业家指定的继任者未能在后面5年的时间里,维持企业资产,或者继续壮大发展,未能给股东赚取利润,未能分红。那国家股东可以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办法,行使股东权利,要求更换经营管理者或者把股份资产处置变现。如果该个人能在均衡财富后,继续不断的将企业资产做强做大,分给股东们丰厚的回报,原则上国家持股不动,等待分红。
如果,发生大额财产赠予,名下转移,均需要按照法律进行公有制的全民所有财产提取,财富数目减去人均数的N倍。得到的余数,作为国家提取基数。国家提取余额的80%
要脱离中国国籍,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人同样如此。只能带走余额部分的20%而且还必须是合法财产。否则以“叛国罪”论处。
这一“个人财富均衡”原则,首先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财富平衡规则,是承认社会主义民营经济的公有制性质,同时承认不同的人能力差异,条件的差异,和积极性的差异,确保自由充分的竞争,个人对财富的积累。同时又科学合理的从社会整体均衡财富分配。因为有能力的个人,财富巨大的个人,该实现的个人奋斗价值实现了,该享受的也差不多享受了。而人作为一个生命体,食不过满腹,穿只是裹身,生总是草木一秋,所以对财富的有价值的有效需求其实是有限的,多占有了就是浪费资源,多占有了,就会使得社会贫富极均衡,徒增社会矛盾。社会主义民营经济下,所有个人财产的最后归属大部分都是归国家,归社会,归全民所有。看清了这个财产的最后归属,那些富人们,就不比为了一己私立而为富不仁,就不会极度残酷的剥削工人和农民,就会积极地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其如此才能使得自己得道更高的社会地位和个人享受。同时也会使得社会财富分配平衡,形成极富和极穷为数极少而中间阶层极大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才能真正把内部需求拉动起来。
这个过程就好比一个财富随着个人的成长而不断积累成长,又随着人年龄的成长,最后到死亡时候重新回归社会。每一代人都不断依靠自己的奋斗不断积累,最后又将自己的财富回归社会,回馈社会。也能提升每一代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不使得那些纨绔子弟富二代,不思进取,只会享乐,无事作恶。
如能如此,那么整个社会的福利,养老,医疗保险等等就都有了很大的来源。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就可以实现.
有人担心,这会不会影响,那些有能力的个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不会。因为这均衡的标准,都是全国人平均数N倍上面的财产。人都是自利的,都是追求更好的生活,追求更高社会地位,追求更大尊重和认同,追求更大自我价值的。谁愿意做那个平均数下边的人呢?何况一个人的生命几十年来说不是短暂的时间,而且尽管有财富的均衡,富有与贫穷之间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我看个个都希望做富人,没人愿意做穷人吧。
要实现,这一个人财富均衡的原则,首先必须从法律上认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就首先要从法律上确立,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一切经济都属于公有经济。必须确定所有财产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社会,全民所有,个人只是阶段性占有使用和控制支配。并从法律角度确保实施和监管。同时就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全面覆盖的财产申报和监控系统。
社会主义的民营经济绝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个人对财产的所有是永久的,是可以世袭继承的。主张的是个人利益和权利最大化,并将这种权利通过赠予或者继承实现后代的承袭。而社会主义下,个人对社会财富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是阶段性占有使用和控制支配的权力。强调个人权利的同时结合人生物年龄的成长,衰老,死亡而增强和消减。强调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权利,也强调了符合科学的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目前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遗产继承税上有点向这个趋势发展,但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从法律的角度,从财富所有权的角度去定性财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最后的财富归属。能将财富捐赠给社会的大富豪也有,但那都是较高道德的表现。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定是比资本主义高级的社会形态,其支撑条件是生产力的发展。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往往是矛盾和危机的激化爆发。而之所以会矛盾激化,爆发危机,其原因就是“差异是一切矛盾的根源”,“差异是必然的客观存在”,“人都是自利的”,“自由竞争的结果除了促进不断的进步发展同时,必然有消亡,有发展,有壮大,形成垄断。”“失去平衡的自由竞争和财富分配的结果就是矛盾激化爆发,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或者社会动乱甚至革命。”所以资本主义不从财富所有最终所有权去平衡财富分配,必然有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不断爆发。最终把资本主义推向社会主义。
“经济垄断的最高形式就是国家垄断”“财产所有的最高形式就是全民公有”“利益共享的最高形式全民共享”“最能提高效率的机制是有足够的利益共享,也有充分的差异化自由竞争”。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建国60年来生产力已经有较大发展,何必非要等到矛盾激化,爆发,动乱,甚至革命的方式去重建平衡呢?
社会主义经济包括民营经济,允许个人充分竞争,成长积累财富,最后在每个人成长的最巅峰阶段,用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去平衡财富分配。是科学的,是符合社会和自然人的规律的。资本主义以后也会这么干。
如此,中国社会大多数人必然有所保障,也能充分调动积极性。我看当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尤其老龄化社会很快到来的情况下,社会福利医疗保障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这不失为一个建设真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好设想。
社会主义经济下,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下财富均衡。富人自然人生命结束时大部分财产回归社会。
这一原则适合所有个人财富高于全国人平均财富数量N倍的人。系数N的具体倍数可商榷,待定。。
马克思主义虽然存在瑕疵,但仍然是最科学最高级的学术.
马克思对差异的普遍性认识不足,对人性的规律认识不足。因而在实践操作性制度设计上没能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理。马克思讲发展生产力,高度丰富物质条件,本身就是要极大的满足人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从而将人从物质,劳动,资本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以往基于人性善的制度设计之所以会相对显得失败,是因为没有搞清楚人性为什么会善恶表现,没有强调“人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人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忽略了人的存在和发展需求,以及“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一根本性运动体现出的规律-利己性。因此似乎以往的人性善的制度设计显得失败。
人之所以会作恶是“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推动的。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人性的外在表现。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
是人和社会的基本矛盾,一切社会矛盾都是这对矛盾的派生,解决人和社会的问题就是解决这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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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强调两个问题
一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区别仅仅在于不同群体对财富占有的多少差别。对财富占有的差别太大形成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并非一定是对立的。只有资产阶级占有的财富过多,而无产阶级占有的财富太少已经严重限制伤害到无产阶级的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时两大阶级才会形成对立。因为差异是一切矛盾的根源。请参看我的帖子《差异是一切矛盾的根源》里面有差异的普遍性原理,差异与矛盾之间的关系。
二
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国有企业或者公有制企业之所以,发展不好效率低下,并不是公有制的问题。根源在分配关系没有处理好,未能充分有效的调动起人的主观能动性,没能很好的提高整体生产创造效率。最主要是分配时缺少按照劳动贡献分配,也没有按照需求意愿分配,而且在生产组织的权力分配关系上,官僚主义严重,财富分配上按照权力大小进行分配,公权私用严重,损公肥私严重,公权没有受到所有主体的监督和约束,也没有真正按照公有制度主要按照主体权进行分配,因此很多国有企业越搞越糟糕。但不能否定的是也有很多公有企业搞得有声有色。
实际上都是分配(权力和财富)关系如何处理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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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根在中国,
有人说马克思主义是洋和尚念的经,我是不认同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 中国的“天下大同思想”。只是“天下大同思想”传到欧洲在马克思手里培育了一下苗子,有回归中国栽种。
马克思对天下大同思想的培育,主要是对如何实现,什么条件下才能实现“天下大同”也就是共产主义进行了阐述。最早的原始社会是天下大同的。到马克思的时代,天下大不同,所以马克思就在想如何实现什么时候再实现天下大同的共产主义呢。于是他总结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解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预测了未来的共产主义如何实现。
最终共产主义目标是正确的,最终的表现形式也是正确的。但是由于马克思对差异的世界,差异的人,差异的需求,差异的条件等等一系列差异认识不足,也由于他对人性的认识不足,尤其对于人性的利己性认识不足,以及人性的表现决定认识不足。“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是人与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人性表现。”马克思从根本上对人的存在和发展需求很强调,根本对发展生产力强调都没有错,而且很正确也符合人性。包括最终天下大同共产主义形式也很符合人性向善的规律。问题是马克思忽视了差异是矛盾的根源。生产关系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可以制约生产力发展,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公有制,私有制都既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也可以制约生产力发展。
马克思主义问题不是大原则和最终目标正不正确的问题,而且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并对这种操作实践加以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阐述问题。毛泽东之后,邓小平又进了一步,比如邓说,公有,私有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一部分人先富,先富带后富,目标是共富,发展生产力目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满足日益增物质文化需求等等都是对实践操作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阐述。我一直认为是正确的,高明的。问题是社会的发展往往会有些不按照人的意志进行。如贫富差距拉得过大,好像一味私有化,权力掌握者变成权贵富人,官民对立,老百姓被强拆,被代表,被神经病之后。
矛盾多了,很多人就会说毛泽东与邓小平都是讲马克思主义,到底谁是马克思主义?所以必须要阐述要从现实讲通,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之间的一脉相承的贯穿主线,舍弃和发展在哪里。不然的话,但是,宪法上,共党的党章上有些名词概念就足够共党头疼的。未来的贫富差距问题在理论上和具体操作形式上也需要阐明。
马克思主义有瑕疵但仍然是已知学术中最科学最高级的
说马克思不对就有很多人顶,说私有制资本主义恶就不热闹,为啥?
网坛里有很多是职业来反马克思,职业来宣扬资本主义的网特?
马克思是人类伟大的思想家.他吸收和继承了中国文化代表的东方文明的“天下大同”的高级文明思想。东方文化一直就是一种高级文明的文化。中国文化几千年前就认识到人性向善。所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了,在西方却被人们视之不屑。因为西方文化一直就是低级文明程度的遵循动物界丛林法则的文化,西方一直讲人性恶。
私有制,资本主义容易激发人性的恶性表现,早晚被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替.因为人性向善,社会发展规律是遵循人性。共产主义和按需分配是最高高尚,最大善的理想。而且是可以实现的,发展生产力丰富物质条件,缩小物质条件差别,最终接近消灭阶级差别。
以前只是实现形式在实践上的错误,还有认识上的不足。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结论,消灭阶级,共产主义是会无限接近的。实现人类的全面自由文明发展。
社会主义如何向更文明,更高级的社会发展的问题。资本主义还在动物性丛林社会法则里针扎倒退。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是高级于资本主义的,是更文明的社会意识社会形态。大原则还是要阐明的。
人性向善是保持一种向善的趋势,就像水受到重力作用,虽然水龙头往上喷(类比为作恶),但水喷到一定高度总会掉头向下,向下就是一种始终保持的趋势。水向上喷需要一种推动力,人会作恶也需要一种推动力。
人存在和发展的需求就是推动人作恶的推动力。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生命体根本性的内在运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运动体现出的规律是利己性。人性就是满足存在和发展需求的运动体现出的向善趋近的规律。
人性向善就是保持向善的趋势,不作恶,或者作恶了到一定条件就停止作恶。
善,恶,贪婪,恐惧都只是人性外在表现.--“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人性外在表现”
要知人性,先明善恶,要明善恶,先知利害。
要知人性,先明善恶,要明善恶,先知利害。
孟子从来没有说过人性本善,本善之说是孔子以及后人。孟子讲的是人性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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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人性向善说”能融合孔子,荀子,韩非子,老子,佛教对人性的认识,
符合所有定义人性的条件。符合唯物主义世界观,能指明人类的发展方向。
要知人性,先明善恶,要明善恶,先知利害。
标准定义:人性就是人在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过程中向善趋近。
简化表述:人性向善。
人性是人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一根本性运动过程体现出的客观规律。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人性外在表现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人内在的根本性的生命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一。
关于人性,历史上的思想家主要有以下几类观点:
人性至纯说--代表人物,老子。
人性本善说--代表人物,孔子。
人性本恶说--代表人物,荀子。
人性好利说--代表人物,韩非子。
人性本空说--主要流派,佛教。
人性向善说--代表人物,孟子。
人类社会遵循一定的一定的规律发展,人有共同的人性。
其中,佛家人性本空说,无需一驳,谬误。但从规律不是具体物质来讲,佛家讲人性本空也有道理。韩非子的人性好利观点,偏颇。
孔子人性本善说,荀子人性本恶说,是两种影响最大,争论也最激烈的观点。老子的人性至纯观点,其实人性无所谓善恶,是中性的。孟子人性向善,是我目前认为最科学的一种。孔子看到了利他,荀子看到了需求,韩非子看到了利益。老子,无为,所以讲人性是中性的,无所谓善恶。只有孟子的人性向善说能融合孔子,荀子,老子,韩非子,佛教对人性理解的正确部分。
但所有先贤均未能解释,人性复杂的表现,尤其为何善恶反差极大。
如果分辨不清楚“人性本善”与“人性向善”之间的区别,根本不要谈人性。
二。
要知人性,先明善恶,要明善恶,先知利害。
人是一种生命体,而且是具有高度的社会性,生产性,创造性,精神性的一种高级生命体。
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在于,社会性里,生产性,创造性,精神性的程度不同。作为一种生命体,首先是个体的生命维系和发展,所以人生下来就就要吃要攫取外在的资源。作为一个生命的正常存在和发展状态不能维系,停止则意味着生命体的终结死亡。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所有生命体体根本性的内在运动,一切行为动机由此产生。因此,所有生命体都有利己性.
什么是利己性?首先不伤害,不破坏自己生命存在和发展,就是利己。如果伤害和破坏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就不是利己而是害己。生物体,首先趋利,避害,利己不是简单的理解为给予好处。自然地谋求不被伤害,不被破坏,不被限制,在此基础上谋求更有利于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这就是利己性。
不利己就是害己。
因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驱动,所有生命体都有利己性。人的善,恶,贪婪,恐惧都是利己性的体现。
生命体在与外在生命体或者环境发生关联时,会有利他与害他两种作用。
何谓害他?就是伤害,破坏,和限制了其他生命体的存在和发展。不伤害,不破坏,不限制其他生命体的存在和发展,就是利他。
善,恶正是基于,利他与害他两种作用而说的。
对被害的一方主体来说,发挥害他作用的一方就是恶的。不对自身产生危害的,就是善的。比如,我骂某人A“锤子”(锤子,四川话,就是男人那玩意儿。),伤害了A他的情感,对A他来说就觉得我恶。而另外一个,我没骂他,没伤害到的人B来说,他就认为我是善的。如果,是有某个C人觉得我骂那个A为锤子,是为他出了口恶气,是维护了C的利益,或者为C谋求了利益,那C就更认为我是善的。一般人理解的善,是最后一种狭隘的情况。所以说善恶是相对的,利益立场不同,得出结论不同。
标准不同得出的善恶结论也不同。例如,从利益角度而言,被秦始皇杀戮的人肯定是认为秦始皇恶,在秦始皇统一战争中得利的人,肯定认为他善。但从历史的标准而言,秦始皇统一版图,结束天下混战,相互杀戮,推动钱币统一,中央集权,都可以理解为善。商鞅一下杀了私斗的几百人,小者说是作恶,大处说是善,因为确立法律威严从此人们不敢动不动就相互厮杀。
生命体,在与外在生命体发生关联时,会有利他和害他两种作用,因此产生了善恶的概念。而所有生命体都是有趋利避害,有利己性的。所以,所有生命如果不与外在生命体发生关联时,是无所谓善恶的。(老子,无为,所以讲人性是中性的,无所谓善恶。)即便与外在发生关联,也并非一定要谋求对外在生命体有害他作用,即作恶。而是首先谋求不被伤害,首先利己。至于,是否会害他,是否会作恶,则由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外在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
不害他,就是利他,不作恶,就是善。不被伤害就是利己,被伤害就是不利己。
从利己性来说,其实所有生命体都是向善的。
但我们善这个概念专用到人的身上。因为人是与一般动物不同的生命体,是一种,生产性,创造性,精神性,文明性的生命体。
善,是利己性与高级文明性的统一。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需求。善是,人与外在的社会自然的和谐统一。根本上,善,其实就是一个生命体的利己性。
利己性是生命体的基本特性之一。利己性不等同于自私,自私是只顾自己不顾其他,不顾外在的人或者环境,动植物。利己性则可以在有利于自己的同时有利于他人或者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外在环境,以及外在的动物植物。而且利他也是可以利己的,利他也可以是达到利己的方式或手段。所以利己性和自私还是不同的,因为自私很可能是既不利人,也不利自己。
人性公式:人性=利己性 X 高级文明性。
高级文明性体现出来才是人,才是文明人,仅有利己性就接近纯粹的动物。用乘号,就是体现人性表现的复杂。
三。
人性表现为什么复杂?
首先利己性是,“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一根本性内在生命运动的规律体现。
而人的需求有多样性,同时不同人的需求又有差异性。同时,人处在需求与条件的矛盾作用当中,“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人性外在表现”
人性问题的最大困惑在于人为什么会有极其复杂的表现,尤其善恶反差极大。这是所有先贤都没能解释清楚的。
只有用“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人性外在表现”这种矛盾的分析方法,才能很好的解释人性表现的复杂和巨大反差。人处在矛盾作用当中,而且需求层次的多样性(需求分两大类: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人的需求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不同人需求的差异性,同时结合人的高级文明性,(生产性,创造性,精神性,文明性。),所以人性表现极其复杂,而且善恶反差极大。
四。
从定义人性的标准而言:
定义人性,必须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这种生命体“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一根本性内在运动的规律,必须同一,必须客观,必须恒久。还能代表人的发展方向。
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运动是有规律。改变物质的是物质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物理的或者化学的。规律是不变的。物质能改变的是意识。意识基于物质产生,而依附于物质。意识驱动生命体运动,作用于外在物质,进而人改造世界。意识驱动人改造世界时,只是改变物质的状态,物理状态的改变或者化学的改变。其中运动的改变,是属于物理状态的改变。改造世界只能利用和遵循规律,不能违背规律。
只有规律才是“客观的”“同一的”“恒久的”。规律不能决定物质存在,但物质运动遵循规律。定义人性,必须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这种生命体内在的运动规律,必须同一,必须客观,必须恒久。
从人性是规律这个角度说,佛家的本空说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规律虽然是客观,但不是具体的物质存在,所以是空的。
人性不能决定人的存在,但人的存在和行为遵循人性。
不但如此,要定义人性,还必须能代表人的追求和发展方向,体现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文明性。
综合以上理解,唯有“人性向善”能融合孔子,荀子,韩非子,老子,佛教对人性的认识,符合所有定义人性的条件。符合唯物主义世界观,能指明人类的发展方向。
五,结论。
标准定义:人性就是人在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过程中向善趋近。简化表述:人性向善。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决定人性外在表现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是人和社会以及所有生命体的根本性矛盾。
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人内在的根本性的生命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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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终极理想与所有宗教殊途同归--终极就是善
所有宗教的价值观和理想:
最终莫外乎人人平等,没有压迫,彻底解脱,没有痛苦,全面的自由快乐--极乐。
马克思主义终极理想:
生产力高度发展--消除人与人的不平等消除剥削--按需分配--
--完全满足人的各种需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比较所有宗教和所有伟大智者圣人的终极理想。不管是宗教的终极理想没有痛苦,自由快乐,还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实现的状态和前提都是一样的:就是存在和发展不会受到限制,不会受到破坏和伤害。人人都不会受到伤害,破坏和限制。
这说明什么?说明已经没有人伤害,破坏和限制他人了。
就是没有人作恶了。人人都不作恶。
我们知道,不作恶就是---善。
说明宗教的终极理想和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理想是一致的,
当进行极限推理的时候我们发现最后的目标状态都是--善
我们说: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与条件之间的矛盾是人的根本性矛盾。其他一切矛盾由此派生。个人如此,社会如此,所有生命体都是如此。这一对矛盾决定了人性的外在表现。解决人和社会的所有问题,就是解决这对矛盾。
佛教,修行其实是通过去除人的欲望,了断对物质的依恋,进行自我改造,从而改变需求,来解决这一对矛盾。而马克思主义则从发展生产力极大的丰富生产物质和精神的产品,创造条件满足人的需求。是从满足条件这个一方面去解决这对矛盾。两个都是执其一个极端,但无论执哪个极端,最终进行极限推理,其目标都是“善”的状态。
所以我把人性定义为:人在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需求的过程中向善趋近。
简化表述:人性向善。
人性是人在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需求的根本性运动过程体现出的规律。
这里面有两个层次的运动:
一是“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是生命体根本性的内在生命运动。这个根本性运动体现出的规律是--利己性。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另外一个运动是一个根本性的过程:就是满足需求的运动,满足存在和发展的需求。
这个运动过程体现出来的规律是--向善趋近。
所以我说孟子的“人性向善说”是关于人性最科学的理解。
规律不能决定物质的存在和运动,但物质的运动始终遵循规律。同样人性不能决定人的存在和行为,但人的存在和行为却遵循人性。任何人都是向善的,恶人最终都会停止作恶。善既是人出发的起点,也是个人行为和人类理想社会的终点。既是人先天的欲求,也是人类价值观的终极提炼。向善是人类根本性生命运动过程的终极规律。所以人性向善,向善就是人性。
至于Y先生提到的关于佛祖,马克思,毛泽东这样一些伟人为全人类的解脱苦难而奋斗的行为是大善,我肯定是承认的。但Y先生说他们得到的回报与付出不成正比,没有体现出利己性,很矛盾。其实不然,他们的行为最极致的体现了,人的利己性与高级文明性的完美统一。
怎么讲?人性公式:人性=利己性X高级文明性。
利己性是存在和发展的需求这一根本性内在生命运动体现出的规律。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我们知道人的存在和发展的需求,分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总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无论是佛祖,马克思,还是毛泽东,他们的需求都是人最高层次的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把人类最终解脱出苦难是他们的最大理想,是他们认为的最大自我存在价值。所有付出和努力都是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和宏愿--自我实现需求,这是利己的。同时他们都因此获得人类最大数量和最大程度的尊重,这也是利己的。正是在这种极度的自我实现,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中体现出他们生命的价值。这两条是利己的体现。
同时我们说人是生产性,创造性,精神性,文明性的生命体。创造性不用讲,佛祖,马克思,毛泽东都各自创造了自己的理论系统,有极强的精神性,他们最终的理想---实现一个人人平等,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痛苦,只有全面自由发展快乐的世界--至善的状态,就是最高文明性的体现。在他们身上极大程度地体现了人的高级文明性。
《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决定社会性质》
生产力与分配关系,是互为条件,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相互适应的关系。生产力发展,分配关系会发生变化。调整分配关系,也会改变生产力发展。必须根据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使得两者相互适应。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实际是同属一个整体。
生产力:人掌握和利用规律及使用的工具进行劳动创造的能力,主要包括人主观能动性,科学技术水平,生产组织关系。
分配关系:主要包括生产组织关系,财富分配关系。其中生产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组织结构形态和权力分配关系。
生产力与分配关系的衔接,就在于生产组织关系,也就是如何组织生产。广义的生产力包括生产力与分配关系,生产力与分配关系是否相互适应,最重要的标准就在于(宏观与微观的)生产效率是否得到提高发展,(宏观与微观的)生产创造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发展。
财富是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与资源。财富被某个主体占有,就变成了财产。
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商品社会里,一切物质财富都可以进行交换。物-货币-物交换,或者物物交换。生活资料是可以通过转化变成生产资料的。任何财产卖掉至少都可以换成货币。贫穷者只是财产少一点,可转化生产资料就少一些。这个世界上一丁点儿财富都未占有的绝对的无产者是极少数。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区别仅仅在于不同群体对财富占有的多少差别。对财富占有的差别太大形成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并非一定是对立的。只有资产阶级占有的财富过多,而无产阶级占有的财富太少已经严重限制伤害到无产阶级的存在和发展的需求时两大阶级才会形成对立。因为差异是一切矛盾的根源。请参看我的帖子《差异是一切矛盾的根源》里面有差异的普遍性原理,差异与矛盾之间的关系。
分配关系,就是在社会组织中确定如何占有使用控制权力与财富的原则组合。分配关系主要:包括两大方面:权力分配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
分配原则有如下几种:
第一,按财产分配,以财产占有多少的比例进行分配。财产包括被主体占有的财富,生活资料,主要是生产资料和资本。最典型的形式是资本主义的按资本大小强 弱进 行分配。
第二,按照权力分配:按照不同主体在社会组织中的权力强弱大小进行财富分配。按照权力分配主要是对财富进行分配。
第三,按劳动贡献价值分配:根据不同主体在社会组织中劳动贡献的价值大小进行权力与财富分配。
第四,按照主体权分配:社会组织的每个主体都享有同等单位份额的权力和财富。按照主体单位分配。比如民主投票,同股同权,平均分配。
第五,按照需求与意愿分配:根据社会主体的实际需求与主观意愿分配。这种分配主要是综合了权力,劳动贡献,主体权,之后根据社会主体的实际需求和主观意愿,进行一种基于整体协调性的和谐协性的分配。是分配形式的最后形式。
分配关系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是一个综合关系,都包括了以上五种基本的分配原则。从来没有绝对的单一的分配原则,不同性质的社会,只是分配原则的比重不同而已。
原始社会主要按照主体权分配,奴隶社会主要按照权力分配,封建社会主要按照权力与财产分配,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按照财产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主要劳动贡献价值分配与主体权分配。
共产主义社会主要按照主体权及需求与意愿分配。原始社会之所以只能按照主体权分配而不能按照需求及意愿分配,是因为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较低,满足人类社会主体存在和发展的需求的能力较弱,所以只能高平均主义的主体权分配。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发展是从强调人的主体权最终还是回到人的主体权。这是一个循环。财产,权力,劳动贡献,这些都会逐渐被抛弃。是因为物质,权力,劳动都是束缚人类的因素。马克思主义主张用发展社会生产力将人类最终从物质,权力,劳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最终实现全面自由的发展,充分满足人自身的需求与意愿。所以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主要是按照需求和意愿进行分配。我们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发展的大规律上是非常科学而且正确的。
私有制与公有制,实际上都是一种对权力和财富的占有,控制,使用的分配形式,属于分配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私有制度主要是按财产分配与按权力分配的综合。公有制,主要是按照主体权分配与按照劳动贡献价值大小分配的综合。
历史与社会从来没有绝对的私有与公有制度,只是公有私有的比重不同。从历史的角度而言,私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世袭和继承,公有制的财富和权力,是所有社会主体公有的,而且强调的平等主体权,因此不能将共有的权力和财富,向少数主体倾斜,也不能世袭继承。
原始社会主要是公有制,权力和财富都公有。奴隶社会是权力和财富都由统治者私有,封建社会主要是权力私有制和财富的私有,尤其是在上层统治集团。但在下层社会权力逐渐增加了公有的比重。下层社会开始拥有少量财富,是可以世袭继承的私有。资本主义社会,权力公有扩展到上层统治集团,但整个社会财富主要仍然是可世袭继承的私有制。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权力公有制,与财富公有制,均不能世袭继承,更加强调社会主体权的平等。
中国的社会主义,由于独特的历史发展过程,与自身实际条件的结合。中国的社会主义,有很明显封建,资本,社会三种大融合特征,社会主义的主要主体权平等特征很明显,资本主义与私有制也很明显,权力虽然已经抛弃了绝对的私有制,但是由于按照权力分配的原因,一定程度上还是体现出权力私有制世袭的特征。如很显著的官二代。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世家,实际也有很明显的私有世袭性质,原因就在对权力和财富的垄断,按照权力与财富分配时,主体权无法向更大众更下层的社会主体扩大。
例如权贵资本占有共有公共权力和财富,实际上是将共有的权力和财富向少数主体倾斜,实际是按权力分配。就有很明显的封建社会的权力私有与财富私有特征。当今世界主要的国家权力私有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像朝鲜这样的金一世,传二世,再传三世的世袭继承的权力私有制仍然存在。虽然朝鲜号称是社会主义,号称全民公有,但实际上具备浓重的封建社会特色。权力私有制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约,这就是当今世界凡是实质上权力私有制的国家均显得比较落后。
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国有企业或者公有制企业之所以,发展不好效率低下,并不是公有制的问题。根源在分配关系没有处理好,未能充分有效的调动起人的主观能动性,没能很好的提高整体生产创造效率。最主要是分配时缺少按照劳动贡献分配,也没有按照需求意愿分配,而且在生产组织的权力分配关系上,官僚主义严重,财富分配上按照权力大小进行分配,公权私用严重,损公肥私严重,公权没有受到所有主体的监督和约束,也没有真正按照公有制度主要按照主体权进行分配,因此很多国有企业越搞越糟糕。但不能否定的是也有很多公有企业搞得有声有色。
实际上都是分配(权力和财富)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空前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按资本进行组织生产,权力分配,进行分配的积极作用使然,不不是普遍人们认为的私有制。私有制有激发社会主体也就是人的能动性的积极作用,但其消极作用也非常明显。因为私有制度与资本主义都容易激发人性的恶性表现。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民主人权的进步,财富私有制也将成为社会进步的制约,也将会逐渐被淘汰。现有资本主义国家主要都仍然实行财富私有制度,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导致竞争的结果是财富分配因差异而变得失衡,矛盾激化危机不断。
非常明显,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决定了社会的性质。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极其重要的就是分配关系,也就是权力与财富如何分配。
社会主义,强调的是每个人的主体权。在权力与财富的分配上,主要是公有制。所有权力都应该受到广大社会主体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财富的社会属性都应该是公有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度民营经济与与私有制经济(当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是私有制度)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个区别就在于,从制度,法律的角度确保所有财富都是社会共同公有,个人只是阶段性对财富的占有使用和控制。在财富分配和权力上就要更多的像绝大多数的社会主体倾斜。包括参与管理社会的权力,包括财富分配像工资收入,福利保障等向绝大多数社会主体,相对无产者阶级,或者说占大多数的社会弱势主体。工人,农民,普通市民等。
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要求,所有富人的财富在自然人生命结束以后,其大部分财产应该以遗产税的形式重新回归社会。大额财产转移赠与同样如此。资本主义国家以后也必然是这样。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先觉者,巴菲特,比尔·盖茨已经认同了这种观点,主张财富大部分不由后人世袭继承。但他们那是高道德的觉悟,或慈善秀,或规避遗产税。但那与社会主义的社会法律制度保障财富属于社会回归社会是有本质不同的。
考虑到,社会生产力和现有社会的条件,要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考虑现实可操作性。既要鼓励微观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与效率,积极鼓励竞争与创造,又要总体生产创造效率的提高。设计如下操作方案:
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下财富均衡。富人自然人生命结束时大部分财产回归社会。
这一原则适合所有个人财富高于全国人平均财富数量N倍的人。系数N的具体倍数待定。。
富人自然人生命终结时,财富数量减去全国人平均财富数量N倍的余数,国家提取80%,收归国家变现或者控股。
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决定社会性质,而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制下的财富均衡制度,极大的提高社会整体生产力,必将凝聚起中强大向心力,中产阶层形成内需将会真正的启动,如此真正向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迈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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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决定社会性质》导读
最重要的地方在于
1 社会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分配关系的发展。社会活动的两大部分,就是组织生产创造财富,与权力财富的分配。其中组织这一环节最重要的是组织形态和权力分配。流通与消费属于分配过程。
用生产力与分配关系分析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五种分配原则的组合关系可以解释一切社会形 态。
2 按照主体权分配权力和分配财富,在不同历史阶段的重要性。社会发展从主体权,最后回归主体权。
主体权由最初的平等,到集中到社会顶端,然后逐渐向社会下层扩散发展,最后再次实现平等的主体权。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同时引入“权力的分配”与“按照权力分配”的概念。
3 使人明白,私有与公有都是一种对财富占有控制的分配关系。
同时指出,
私有制包括:权力私有制,与财富私有制。
从历史的角度而言,私有制的本质特征是世袭继承。
从社会角度而言,私有制的特征是单个或少数社会主体对财富与权力的占有。
公有制度,是强调所有社会主体的平等主体权。权力和财富由所有社会主体占有,控制,使用。而不是少数人占有控制使用了属于公有的权力和财富,同时公有制也不允许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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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富,是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和资源。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属于财富。任何对权力和财富进行占有控制使用的权力的确立过程都是分配关系。
5. 占有,控制,使用,这本身就是一种分配。按照财富分配,是当投入了财富,进行组织生产,有力成果再分配。资本主义,主要是以资本组织生产,实际是以货币代表的财富也就是生产资料进行投入生产,同时以资本投入的多少大小作为主要分配标准。按资本分配只是按财富分配的一种。
6农民起义,争土地。这个争就是一个分配的过程。就已经体现出对财富占有控制的分配关系。农民起义争肯定是首先争财富,争权力,这本身就是重新确立分配关系的过程。暴力争夺,实际上是按权力分配的一种形式,谁的武力强大,谁就占有控制财富,并在未来的有序财富与权力分配中取得相应有利于自己的分配关系。封建君主也是依靠权力分配。
从分配关系特征来讲
权力分配和私有制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私有制和按资分配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私有制,公有制,本身就是对财富占有使用控制的一种形式,从属于分配关系。
7 房屋自己住,没有突入组织生产,就属于生活资料,没有参与生产创造当然在新的分配时候不能分配。我说按照财富分配主要是统合了,生产资料,货币资本,服务,等。一个财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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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实践操作性的角度讲,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如何消灭?
什么情况下能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消灭以后,应该是共产主义了,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是怎么样的?与现有资本主义并不会有不同!机器人可以完全代替人的一切组织生产和劳动吗?不能
说明:
均衡资产阶级的大部分财富使之回归社会,由国家控股,而富人后代或指定继任者做职业经理人。同样可以按照股份公司的形式进行管理。首先不影响企业的生产方式,其次也不是简单的剥夺。
9.以公有制的形式组织生产,与满足市场需求即市场经济的以需求(和利润)方式配置资源,是否有非此即彼的选择和对立。现在中国的很多央企同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配置资源进行生产如何理解?现在美国上市公司股份制的应该是一种公有制形式,请问是属于什么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还是,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呢?公有制或者私有制的形式组织生产与生产方式是等同的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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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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