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私的基因》、苏拉密宏文及其它
食与被食的层次
印度《奥义书》【宇宙万物,或是食者,或是被食者,一言以蔽之,皆为食。】
食与被食,是有“层次”的:
最让人熟悉的“层次”就是我们的吃饭,把食物消化分解为简单分子后吸收利用;
《细胞生命的礼赞》提到过一种层次,就是巨蛤,它“吞吃”了某些种类的海藻,却并不是把海藻完全消化,而是只把海藻“消化”成单独的细胞,并利用海藻细胞进行光合作用制造养分[①];
“吞并”则达到了群体的“层次”,一个种群“消灭”同一物种的另一个种群,把雌性,或者还包括“投降”的雄性掠夺过来,壮大成功的种群;
人类社会除了这个“层次”还有一个国家吞并另一个国家,只杀点“恐怖组织”;
……最高层次的“食”,大约就是一个星系吞并另一个星系,单独的星体基本上不会与另一个星系的星体碰撞。
所有这些不同的“食与被食”,成功者都可以看作某种程度的“个体”,于是,这个成功的个体就会有个体生物学所指出的“进化优势”。造成高一个“层次”个体的成功的进化策略,往往与低一个层次个体成功的进化策略不同,甚至相反:狮子要能成功捕获到猎物,它自己体内的各种细胞就得分工合作,不得多吃多占,体内有多吃多占细胞——用通俗的语言,这种细胞叫癌细胞——的狮子就灭绝了;单个狮子不多吃多占,则又要被能够多吃多占的狮子排斥掉,导致没有后代遗传下去。把一个国家或一种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想要成功,首先必须能解决自身“体内癌细胞”;其次能应付其它多吃多占国家的挑战。
《细胞生命的礼赞》在地球人口三十亿的时候,在《作为生命的细胞器》一节,提出包括线粒体在内的大多数细胞器,都是在进化的早期同我们的细胞就结合在一起的共生微生物。《自私的基因》的提出【这样一个更加激进的论点:我们的每一个基因都是一个共生单位。】[②]——根据书中的反复申明和面面俱到的论述,笔者以为,书名中的“自私”确实很容易让人误解,多数人就这个语文水平,因此笔者建议把书名改为《能经受自然选择的基因》。——刘易斯·托马斯把共生单位分解到了细胞器,理查德·道金斯把共生单位进一步分解到了基因,确实是创人所未见或集前人之大成,加上人所共知的共生单位“多细胞有机体”也就是生物个体,就有了三个“层次”——所有这些“层次”,都有“内部的共生现象”和“个体”之间的共生现象;也就都要按ESS[③]演化(笔者喜欢没有倾向的“演化”而不是倾向明显的“进化”)。
根据前段《奥义书》讲的,还有家族-种群、民族或国家-物种至少两个层次,用的ESS策略有“杀俘不祥;怀柔远人”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国家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据目前来看,还是中国的“怀柔远人”策略比较ESS,历史上不这么干的中国的竞争对手都被淘汰掉了。当然,继续的演化就不知道了,因为“怀柔远人”肯定不是“韬光养晦”啥的。
《自私的基因》的<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论述了几个简单的策略,作为基本的理想状况加以理论探讨[④],模型不断加入现实条件自然就不断接近实际[⑤]:
1.鹰策略:搏斗起来总是全力以赴,孤注一掷的,除非身负重伤,否则绝不退却;
2.鸽子策略:是以风度高雅的惯常方式进行威胁恫吓,从不伤害其他动物;
3.还击策略:每次搏斗开始时行威胁恫吓,从不主动伤害其他动物,对方一旦向它进攻,它即还击;
4.试探还击策略者:先试探进攻,如果对方不还击,它坚持象鹰一样行动;另一方面,如果对方还击,它就回复到鸽子的那种通常的威胁恫吓姿态。如果受到攻击,它就象普通的还击策略者一样进行还击。
5.恃强欺弱的策略:它的行为处处象鹰,但一旦受到还击,它立刻就逃之夭夭。
还描述了“史密斯所思考的另一类战争游戏叫作‘消耗战’”。说,在进化上稳定的策略只有还击策略,“消耗战”的打法是“不动声色”,只有【不动声色的面部表情方是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即使最终认输,也是突如其来和难以逆料的。】
这个些结论与笔者的常识没有冲突,所以笔者特别喜欢,于是笔者想用“社会科学”的术语翻译一下以上五种策略:
1.鹰策略等于法西斯,每次竞争都是决斗。
2.鸽子策略大约等于宋襄公。
3.还击策略等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4.试探还击策略等于鸦片贩子和奴隶贩子欺负落后民族。
5.恃强欺弱策略等于纸老虎。
笔者以为,以上五种策略,就是任何一个“层次”的“个体”与另一个“个体”进行竞争——当然包括一个国家与另一个或一批国家竞争这个“层次”——所能选择的全部备选策略,其中鹰策略和鸽子策略在现实中数量稀少,是基本的“理论模型”。某些鸟人说中国人是羊,血管里没有流狼血,不知道它们呼吁中国人采取何种竞争策略?
在“消耗战”中说“我们要韬光养晦”,那就是【……预示未来行为的任何类似暴露都会很快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
群体选择理论,就像精度不够的放大镜,能观察到部分“真理”,也能解释。但显然,假如基因层次能进一步精确解释,作为精确的答案是要后者的;如果后者连群体选择理论观察到的客观现象也要否认掉,那么就是使用者的水平问题了。
因完全自私而生的“公”
ESS,实际上只是造就“能经受自然选择的基因”,这些基因就算是从根本的“自私”出发,演化出“人皆有恻隐之心”之类的“为公”也是可以的。
人类个体,男女之间的差别是很小的,男人个体之间的差别也是很小的。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是“对称性”竞赛——笔者要从上古开始研究——据《自私的基因》研究的成果,“对称性”竞赛适用的前一节说的五种策略和“消耗战”。笔者摘录一些《自私的基因》的推理研究。
采用鹰策略的“经济人”,【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然后最好是把它们吃掉。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屠杀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的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把动物的进犯行为解释成是有克制的而且是有一定规格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争论。尤其是把可怜的历史悠久的人类说成是屠杀自己同类的唯一物种,是该隐(cain)印记以及种种耸人听闻的此类指责的唯一继承人,显然都是错误的。……对这一问题的一般回答是,那种破釜沉舟的好斗精神不但会带来好处,而且也会造成损失,而且不仅仅是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明显损失。……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竞争体系内,除掉一个对手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其他的竞争对手很可能比你从中得到更多的好处。】——解释了为什么同种相残杀在自然界比较少。笔者看过另一篇文章,当然题目啊啊全忘了,其中说,实际上,人,当然特别是指男人,包括战争在种内残杀,是灵长类中最少的,猴子和猩猩,它们内部也是经常打仗,也是要吃同类的;至于压迫,人类也是最轻的,猴子和猩猩的等级制度比我们严厉多了。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不能证明人不如禽兽,虽然经常有人这么干。
并且,根据的这个论述,可以理解春秋战国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小国可以活下去,有那么多诸侯今天救这个诸侯明天救那个诸侯,甚至今年救明年攻打。同样的,鹰策略是在进化上是不稳定的,很快要被淘汰,所以不看顾一下别的“经济人”利益的“经济人”是吃不开的。
笔者要引述《自私的基因》就到此,后面的论述,则与的结论有异,虽然方法仍然是用的ESS。虽然用归谬法论证“群体选择”理论不对,但仍然没有能够完全否定“群体选择”理论假如定了“适用层次”,就是好理论,笔者恰恰就要证明“群体选择”导致“为公”的产生。
用ESS阐述了“统治集团”的产生[⑥],就是争斗失败的个体认输,自然形成不同的等级,群体内的争斗减少,从而稳定下来,看起来就形成了“统治集团”,但“统治集团”里面具体成员是随时面临挑战的,失败了就从胜利者的地位降下来。这个论述,笔者以为也就是《封建论》的思想实验论述的人类统治集团产生的过程[⑦],柳子厚认为:“太初的时候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没有皮毛保暖,吃的自卫的都不好弄到手,必然要发明工具;工具一旦发明就会有私有制,私有制一出现就会争斗,有争斗就需要仲裁,公正聪明的人就有道德号召力,就能博得统治权,对违反公德的个人先行教育,教育不过来就实行严厉惩罚,于是法律和国家机器就诞生了。整个过程是人们聚族而居,组群壮大伴随斗争激烈,直到形成战争,有战争又形成以德服人,于是各级诸侯就形成了,最后是天下一统。从天子到生产队长,德行高的统治者死后,人们自然出于感激而推举他儿子接班”——比如今日朝鲜,实际上这个办法还省去了权力交接每次必然要发生的权力斗争,节约社会运行成本——柳子厚的这个思想实验一点也不过时。“统治集团”跟道德无关,据“反文王”的柳子厚的意见,对于人类社会,恰恰是有道德的人才能在竞争中成为“统治集团”,这个见解并不比“民主就是好”的自由派的高见差多少。至于正确答案是什么,笔者只能回答“我不知道”。
总之,一个群体产生后,也就可以作为一个“生物体”来考察,“统治集团”就是这个“生物体”的神经系统。群体内部的竞争则可以归到“生物体”内部的平衡中去,如果不平衡,那么就是这个“生物体”生病。这个“生物体”要有力量,能在生存竞赛中成功,那就得比它的竞争对手健康,能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源,当然包括能从它的竞争对手那里抢得资源。于是竞争在群体这个层次上展开,反而是适用生物个体的ESS。
说到这,就回到《自私的基因》所讲的社会性昆虫,生存竞争的单位是“种系”——这个看法就跟刘易斯·托马斯的看法一致,一个百万蚂蚁组成的蚁群是一头巨大的动物——这样一来,【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之内。它们和我们精巢和卵巢里的生殖细胞相类似。不育的职虫和我们的肝脏、肌肉和神经细胞相类似。】——于是一切都各得其所了——【只要我们接受了职虫都不能生育这个事实,它们的自杀性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利他性或合作性行为就不会那么令人惊讶了。一只正常动物的躯体之所以受到操纵就是为了要生育后代以及抚养拥有同样基因的其他个体,以保证其基因得以生存下去。为其他个体的利益而自杀和在今后生育自己的后代两者是不能一致的。因此,自杀性的自我牺牲行为很少进化。但工蜂从不生育自己的后代。它们的全部精力都用于照顾不属自己后代的亲属从而保存自己的基因。一只不育工蜂的死亡,对它自己基因的影响,宛如秋天一棵树落下的一片树叶对树的基因的影响。】
人类社会与群居昆虫的群落不同的地方在于,每个个体都有生育能力,相同的地方在于一个人类群体跟一个群居昆虫的群落一样,要与另一个群体竞争。也就是说,虽然两个人类群体——民族或国家——生存竞争程度没有两个群居昆虫的群落那么激烈,因此【自杀性的自我牺牲行为】也就没有群居昆虫的“职虫”进化得那么专门、界限分明,但仍然能进化出程度稍低的【自杀性的自我牺牲行为】的!
也就是说,基因从完全的“自私”出发,是能进化以“苍生为己任”为公的个体的,它的基因就是促使它为公的,可以为公主动牺牲,甚至并不留下自己的后代的——但保护了他兄弟的基因和“种系”的基因——,“仁人志士”像“职虫”一样【自杀性的自我牺牲】,于是族群作为一头巨大的生物,竞争力得以强大,没有或比较少这类“职虫”的人类群体,在上古的社会竞争中多数都灭绝了。
至此,笔者证明,自私的基因是能够演化出完全为公的“仁人志士”的,他们就是社会这头生物的免疫细胞,或者脑细胞。
所以,笔者比较悲观,社会的等级也许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作为生物的社会,道德、法律、禁忌和国家机器,也许就是这个生物的激素和免疫系统。生物要生病,作为巨大生物的社会,当然也就不会不感冒,至于什么是它的发烧、肿瘤、残疾、基因突变以至绝症,也许毛选诊断得最好吧。
至此,笔者已经证明,“经济人”应该足够理性,能够准确计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收支,而要收获长远利益,总是需要“经济人”表现得比较“公”的样子,否则,作为“免疫系统”的道德和法律就会加以反击。也就是说,不论从完全的自私出发也好,为公也好,客观上你最好有礼有节,有公德,性本善性本恶都是没有关系的。
任何一种理论,不管它是怎么干活的,无非是个过程,把结论描述得违反常识,就是故弄玄虚,是有意无意的骗子。
苏拉密
世界若未出现过大同或共产主义,如何能认为共产主义能够实现?
无产阶级若果真立场坚定,如何又会吃二遍苦受二遍罪?
小资是进化保留的典型类型。无产阶级不能消灭大资,自己挣成小资,就只好饿死,繁殖一个个体又总是比杀死一个个体困难,因此这样的社会在上古的时候已经灭绝了,所以红眼病是进化保留的最佳策略。于是,就算无产阶级——人类社会总是从一穷二白的全体无产阶级开始的——是出于完全的自私,他们中的一些个体挣成大资的时候,为了能实现长远的自私利益,最好有礼有节,有一定公德。
如是我闻,在毛时代,工人有国企,农民有人民公社,知识分子有事业单位——全国人民可以说都是无产阶级。今日的小资,多数就是从工农中出来的,“阶级地位决定阶级立场”,他们一旦变成小资就不讲“无产阶级”的立场,按苏拉密的数据是90%——是不是证明,教育是脱了裤子放屁,是没有作用的?“无产阶级”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变成小资,就是为了培养压迫自己的走狗?苏拉密把蒋委员长干的活记到“小资”头上,笔者不客气地说,那是有意无意的栽赃。
《自私的基因》里论述了好些种“模拟”:只要某种策略是有效的,就有生物去模拟这种策略实行欺骗。到人类社会,经演化到现在这个阶段,欺骗已经是无处不在,几乎能找到所有动物在捕食、逃跑、求偶等重要活动中采取过的骗术。古代宗教有用的时候有各种骗子宗教,后来马克思主义有用的时候有形形色色的假马克思主义,今天自由震天价响的时候有形形色色的伪自由主义。万分谦虚地说【当我们把相互利他行为的概念运用于我们自己的物种时,我们对这种概念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可以进行无穷无尽的耐人寻味的猜测。尽管我也很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可是我的想象力并不比你们强。我想还是让读者自己以此自娱吧!】——实际上书中所有的概念都可以“运用于我们自己的物种”,方便我们进行“无穷无尽的耐人寻味的猜测”,比如笔者已经运用了一次,证明完全为公的人在理论上也是可以进化出来的。这实在是说明《自私的基因》是本好书,流氓读了更有文化更可怕,从而带动“慧眼”一起进化,可以提高社会的文化水平。
说工农不觉悟的除了苏拉密说的“小资”,也还包括“很革命派”,包括狼图腾派,包括小资柿油派。而“很革命派”,也许叫托派,采用的竞争策略,是鹰策略,是生物学上的不稳定策略,注定该灭亡的。哈马斯、伊拉克、塔利班、基地的策略,也是鹰策略,注定成不了大气。
“只要资本无国界,工人阶级就没有祖国!”苏拉密说。笔者以为,世界的划分方式,除了“资本”和“工人阶级”,只要不睁眼说瞎话,就不能否认还有民族和国家的方式,虽然民族矛盾归根结底是阶级矛盾,但两个矛盾毕竟不能划等号,本国的资本当然不比外国的资本仁慈,也不见得就比完国的资本更残暴。按“层次”来说,斗争“层次”从“阶级矛盾”堕落为“民族矛盾和国家矛盾”确实比较遗憾,当然有苏拉密所谓的“小资”的功劳。当年日本的“无产阶级”被日本的资本家忽悠到中国进行侵略战争,毛没有跟日本人民联合起来反对日本军国主义;今日美国的“无产阶级”被美国的资本家忽悠到中亚等地进行侵略战争,苏拉密是否要指出伊拉克阿富汗的无产阶级跟美国人民联合起来反对侵略?
“民族矛盾归根结底是阶级矛盾”虽然是真理,并不代表它就是就能够解决实践中遭遇到的诸多难题,特别是“很革命们”里面有太多有意无意的骗子。
有意无意的骗子
王小东在《自我淘汰:中华民族的最大危险》长文中,与西方精英一样,把“冲突的原因”归结为资源有限,难道王小东不知道人类历史上人口远远少于自然资源所能支持的人口,照样也是要战争的么?在《非西方国家的反应》中写到:〖能够做些什么呢?目前看来能做的不多,但将来是不清楚的。抑或人类将能找到公正、合理的办法来解决它们的冲突,抑或冲突将激化——现代科技的发展有可能使得有一天突然间小国、弱国也掌握了无法防御的威慑力量(但这也是很危险的)。总之,维护21世纪的和平,维护地球上所有人的生存权利,仍旧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笔者很奇怪的是,王小东怎么对小国、弱国“掌握了无法防御的威慑力量”——实际上是说强国不能武力消灭弱国了——感到“很危险”?
毛选《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六日)》【……在不明事理的中国人看来,很有点像。人口太多了,饭少了,发生革命。……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缘故吗?古今中外有过很多的革命,都是由于人口太多吗?中国几千年以来的很多次的革命,也是由于人口太多吗?美国一百七十四年以前的反英革命,也是由于人口太多吗?艾奇逊的历史知识等于零,他连美国独立宣言也没有读过。……中国人民历次推翻自己的封建朝廷,是因为这些封建朝廷压迫和剥削人民,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人所以举行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是因为俄皇和俄国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至今还是土地多过人口很远的。蒙古土地那么广大,人口那么稀少,照艾奇逊的道理是不能设想会发生革命的,但是却早已发生了】——把革命换成战争,殖民,种族灭绝,文明冲突啥的,“帝国主义要侵略,是由于帝国内部人口太多的缘故吗?”把社会问题,战争,贫富分化,说成是人口压力造成的,都是有意无意的骗子。
刘易斯·托马斯的科普和真小资的科普
刘夙把刘易斯·托马斯视为没有见识多愁善感的小资,藐视“生态主义”,只对“完整的美国医学史”感兴趣,而不是对托马斯提出的要没有规划地、却是大规模地进行生物科学的基础研究消灭“半拉子医疗技术”感兴趣——恰如刘夙藐视刘易斯·托马斯一般,笔者在此问题上藐视刘夙焉。笔者以为,如刘夙反中医反到不讲实证一样,在此问题上是水平有限:刘夙说〖在(刘易斯·托马斯)看来,20世纪上半叶磺胺类药物和青霉素的应用才标志医学最终完成了深刻的变革,成为一门科学〗——恰恰相反,托马斯写到[⑧]:【说现代医学始于抗菌素时代的说法,忽视了多到令人膛目结舌的基础研究。】托马斯认为,基础研究的突破,疾病机理的发现,才是现代医学的开始,“成为一门科学”,没有基础研究发现透彻的疾病机理,却大量实行手术,甚至包括器官移植,托马斯都归为代价昂贵的“半拉子技术”——实际上这类“半拉子技术”医疗技术正是今日某些人物反对西医,说中医无限好的论据所在。
在那个抗生素是灵丹妙药的时代,托马斯以调侃的语气写人们对细菌的恐惧,跟我们今天滥用抗生素的逻辑没有两样[⑨]——如何又能得到刘夙的高见,说现代医学是一门日新月异的年轻科学,托马斯那几本二三十年前的老掉牙的玩意在今天的中国就过时了?由此想起刘夙的文章《即使韩伟集团倒了,也不要相信“土鸡蛋”》,“理论根据”是〖大部分散养鸡照样要喂饲料,这些饲料含有三聚氰胺的可能性要比品牌厂商采用的饲料更大;而那些不吃饲料的“土鸡”,虽然吃不到三聚氰胺,却很有可能从它杂七杂八的食物中吃到什么别的有害物质,更麻烦的是,对此我们是很难预知的。……我的建议就是:即使品牌鸡蛋被检出问题,也千万不要误以为“土鸡蛋”会比品牌鸡蛋更好,否则,你所遭遇的风险,将比继续食用品牌鸡蛋更大!〗——按这个逻辑,三鹿就是倒了也要喝品牌牛奶。不吃饲料的“土鸡”——据笔者所知,跟鸡的品种没有关系,只要是吃自然的粮食,散养,鸡就是“土鸡”,蛋就是“土鸡蛋”——风险竟然比养鸡场的问题更大,笔者以为,也只有“信仰”这个玩意能弄出这样高明的逻辑。
刘夙指责托马斯的“小资”,可能在《细菌》一篇中算得上一点吧,托马斯认为免役系统[⑩]对付单对个细菌的办法不错,但对付大量内毒素自由分子的信号,却反应过激,把自己给毁了,意思是共生比较好,免役系统跟五角大楼一样经常反应过激,是因为远古的记忆。笔者倒是认为这个“远古”并没有结束,而作为种群这头生物的细胞,个体在大量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与细菌同归于尽,是保护种群这头生物的“身体健康”,跟我们体内一个白细胞吞吃了一个有害细菌而死掉,是一样的意义。
中西医
笔者同意黄纪苏引用陈寅恪说中医“有可验之功,无可通之理”[11]。医学本来只有“道”,是无所谓中西的——华佗发明麻沸散做手术,是什么医?——仍然用“中医”“西医”这个名词,只是,笔者以为“中医”就是精度不够的显微镜,它的好处的叙述了众多疾病的简单或复杂的因果联系。西医是“原子论”,现在应该叫比较通行的基础研究,弄清楚疾病的机理,显然,对中医已经发现的【可验之功】西医不是从原子论的层面去研究解释,而是否定的话,这个西医就是有意无意的骗子;而解释了中医的【可验之功】,又从原子论的层面进行了“可通之理”的解说,还说中医既然也是答案正确所以高明,那就是有意的宗教。
医学的基础研究,疾病机理的不断发现,新的伟大的医学理论的产生只是时间问题。这理论能够解释中医用其阴阳五行理论先行找到的【可验之功】,简单说就是有效的治疗或疾病预防;这理论还能够对付中医不能解释的新问题,很可能,统一的理论只有“实事求是”。今日能做的事情,很可能就是数学网友说的,给基础研究人员提供大锅饭,让他们老鼠钻迷宫——这个领域,恰是“摸着石头过河”理论的天下。
[①]《细胞生命的礼赞-自然的人》
某些海洋动物变成半动物、半植物而活了下来。它们吞并海藻,海藻则把自己变成对整个结合体的生命至关重要的复杂植物组织。我揣想,如果巨蛤有稍好些的头脑,它或许该为自己怎样奈何了植物界而时时痛悔,悔恨自己吞并了这么多生命,把这么多的绿色细胞变为奴隶,而自己则靠它们的光合作用而活着。但是,对待这件事,植物细胞兴许会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自己是以最满意的条件俘虏了巨蛤,靠它组织内的小小镜片而为自己的利益聚集着阳光。也许,海藻也会因自己以众凌寡奈何了蛤界而有伤心之时呢。
[②]《自私的基因》
互利的共生关系在动植物界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地衣在表面上看起来同任何其他的植物个体一样。而事实上它却是在菌类和绿海藻之间的,而且相互关系密切的共生体。两者相依为命,弃他就不能生存。要是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再稍微密切那么一点的话,我们就不能再说地衣是由两种有机体组成的了。也许世界上存在一些我们还没有辨认出来的,由两个或多个有机体组成的共生体。说不定我们自己就是吧!
我们体内的每个细胞里有许多称为线粒体的微粒。这些线粒体是化学工厂,负责提供我们所需的大部分能量。如果没有了线粒体,要不了几秒钟我们就要死亡。最近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认为线粒体原来是共生微生物,在进化的早期同我们这种类型的细胞就结合在一起。对我们体内细胞中的其他一些微粒,有人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对诸如此类的革命性论点人们需要有一段认识的过程,但现在已到了认真考虑这种论点的时候了。我估计我们终将接受这样一个更加激进的论点:我们的每一个基因都是一个共生单位。我们自己就是庞大的共生基因的群体。当然现在还谈不上证实这种论点的“证据”,但正如我在上面几章中已试图说明的那样,我们对有性物种中基因如何活动的看法,本身其实就支持了这种论点。这个论点的另一个说法是:病毒可能就是脱离了象我们这种“群体”的基因。病毒纯由DNA(或与之相似的自我复制分子)所组成,外面裹着一层蛋白质。它们都是寄生的。这种说法认为,病毒是由逃离群体的“叛逆”基因演化而来,它们在今天通过空气直接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而不是借助于更寻常的载运工具——精子和卵子。假设这种论点是正确的,我们完全可以把自己看成是病毒的群体!有些病毒是共生的,它们相互合作,通过精子和卵子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这些都是普通的“基因”。其他一些是寄生的,它们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如果寄生的DNA通过精子和卵子转到另一个个体,它也许就是我在第三章里提到的那种属于“佯谬”性质的多余的DNA。如果寄生的DNA通过空气或其他直接途径转到另一个个体,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病毒”。
但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要思考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在探讨的问题是发生在更高一级关系上的共生现象,即多细胞有机体之间的而不是它们内部的共生现象。
[③]《自私的基因》
进化上的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以下简称ESS)是史密斯提出的基本概念……凡是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的好处为其他策略所比不上的,这种策略就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或ESS。……我总是有一种预感,我们可能最终会承认ESS概念的发明,是自达尔文以来进化理论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凡是有利害冲突的地方,它都适用,这就是说几乎在一切地方都适用。一些研究动物行为的学者沾染了侈谈“社会组织”的习惯。他们动辄把一个物种的社会组织看作是一个具备作为实体的条件的单位,它享有生物学上的“有利条件”。我所举的“统治集团”就是一例。我相信,混迹于生物学家有关社会组织的大量论述中的那些隐蔽的群体选择主义的各种假定,是能够辨认出来的。史密斯的ESS概念使我们第一次能够清楚地看到,一个由许多独立的自私实体所构成的集合体,如何最终变得象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我认为,这不仅对物种内的社会组织是正确的,而对于由许多物种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以及“群落”也是正确的。从长远观点来看,我预期ESS概念将会使生态学发生彻底的变革。
[④] 《自私的基因》
假定有一个特定的物种叫鹰和鸽子(这两个名称系按人类的传统用法,但同这两种鸟的习性无关:其实鸽子是一种进攻性相当强的鸟。)在这个物种的某个种群中只存在两种搏斗策略。在我们这个假定的种群中,所有个体不是鹰就是鸽子。鹰搏斗起来总是全力以赴,孤注一掷的,除非身负重伤,否则绝不退却;而鸽子却只是以风度高雅的惯常方式进行威胁恫吓,从不伤害其他动物……
还击策略者在每次搏斗开始时表现得象鸽子,就是说它不象鹰那样,开始进攻就孤注一掷,凶猛异常,而是摆开通常那种威胁恫吓的对峙姿态,但是对方一旦向它进攻,它即还击。换句话说,还击策略者当受到鹰的攻击时,它的行为象鹰;当同鸽子相遇时,它的行为象鸽子,而当它同另一个还击策略者遭遇时,它的表现却象鸽子。还击策略者是一种以条件为转移的策略者。它的行为取决于对方的行为。
另一种有条件的策略者称为恃强欺弱的策略者(Bully)。它的行为处处象鹰,但一旦受到还击,它立刻就逃之夭夭。
还有一种有条件的策略者是试探还击策略者(prober-retaliator)。它基本上象还击策略者,但有时也会试探性地使竞赛短暂地升级。如果对方不还击,它坚持象鹰一样行动;另一方面,如果对方还击,它就回复到鸽子的那种通常的威胁恫吓姿态。如果受到攻击,它就象普通的还击策略者一样进行还击。
如果将我提到的五种策略都放进一个模拟计算机中去,使之相互较量,结果其中只有一种,即还击策略,在进化上是稳定的。试探性还击策略近乎稳定。鸽子策略不稳定,因为鹰和恃强欺弱者会侵犯鸽子种群。由于鹰种群会受到鸽子和恃强欺弱者的进犯,因此鹰策略也是不稳定的。由于恃强欺弱者种群会受到鹰的侵犯,恃强欺弱者策略也是不稳定的。在由还击策略者组成的种群中,由于其他任何策略也没有还击策略本身取得的成绩好,因此它不会受其他任何策略的侵犯。
[⑤]《自私的基因》
当然,鹰同鸽子的故事简单得有点幼稚。这是一种“模式”,虽然这种情况在自然界实际上不会发生,但它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自然界实际发生的情况。模式可以非常简单,如我们所假设的模式,但对理解一种论点或得出一种概念仍旧是有助益的。简单的模式能够加以丰富扩展,使之逐渐形成更加复杂的模式。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随着模式渐趋复杂,它们也会变得更象实际世界。
[⑥]《自私的基因》
……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即使开始时个体的胜利或失败完全是偶然的,它们会自动归类形成等级。这种情况附带产生了一个效果: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
我不得不用“某种类型的统治集团”这样一个名称,因为许多人只把“统治集团”(dominance hierarchy)这个术语用于个体具有相互辨认能力的情况。在这类例子中,对于以往搏斗的记忆是具体的而不是一般的。作为个体来说,蟋蟀相互辨认不出,但母鸡和猴子都能相互辨认。如果你是一个猴子的话,一个过去曾经打败过你的猴子,今后还可能要打败你。对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是,对待先前曾打败过它的个体应采取相对的带有鸽派味道的态度。如果我们把一群过去相互从未见过的母鸡放在一起,通常会引起许多搏斗。一段时间之后,搏斗越来越少,但其原因同蟋蟀的情况不同。对母鸡来说,搏斗减少是因为在个体的相互关系中,每一个体都能“安分守己”。这对整个群体来说也带来好处,下面的情况足资证明:有人注意到,在已确立的母鸡群体中,很少发生凶猛搏斗的情况,蛋的产量就比较高;相比之下,在其成员不断更换因而搏斗更加频繁的母鸡群体中,蛋产量就比较低。生物学家常常把这种“统治集团”在生物学上的优越性或“功能”说成是在于减少群体中明显的进犯行为。然而这种讲法是错误的。不能说统治集团本身在进化的意义上具有“功能”,因为它是群体而不是个体的一种特性。通过统治集团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个体行为模式,从群体水平的观点上来看,可以说是具有功能的。然而,如果我们根本不提“功能”这个词,而是按照存在有个体辨认能力和记忆的不对称竞赛中的各种ESS来考虑这个问题,这样甚至会更好些。
[⑦]《柳子厚封建论》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⑧]《细胞生命的礼赞-科学的规划》
要使真正重要的实用技术变得实用,那需要长久的时间、艰苦的工作。现代医学的伟大成就是控制和预防细菌感染的技术,但它并不是随着青霉素和磺胺药的出现一朝落在我们面前的。那一技术起源于上世纪末叶,人们进行了数十年最刻苦、最费力的研究,才了解了肺炎、猩红热、脑膜炎以及其他一些疾病的病原学机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几代精神抖擞、想象飞扬的探索者耗尽了他们的生命。说现代医学始于抗菌素时代的说法,忽视了多到令人膛目结舌的基础研究。
[⑨]《细胞生命的礼赞-细菌》
看着电视,我们会认为,我们是在四伏的危机中作困兽斗,被追逐我们的细菌团切包围,之所以免于感染和死亡,那只是因为化学技术在护卫着我们,每时每刻在杀退众菌。我们得到的指导是把消毒剂到处喷洒,卧室要喷,厨房要喷,洗澡间尤其要使劲喷,因为我们自己身上的菌似乎是最危险的。我们拿了烟雾剂,为了吉利再加上除臭剂,喷鼻子,喷口腔,喷腋窝,喷隐秘处的招皱,甚至连亲爱的电话听筒的内部也要喷一通。我们把烈性的抗菌药敷到小小的疙瘩疮上,然后再用塑料布严严实实地包扎。塑料成了新的保护者,我们把旅馆里的塑料杯再包以塑料布。我们把马桶座垫用紫外线照过,再把它象国家机密一样封起来。
[⑩]《细胞生命的礼赞-细菌》
这个反应机制本身是相当好的,只要运用得当有度,其对付单对个细菌侵入的作用还是大可赞叹的:它把血细胞召到现场,逐出可凝蛋白,细菌陷入罗网,失去活动能力,这事儿就整个儿地了结了。只有当遭遇到大量内毒素自由分子的信号,让肌体想起了大量弧菌的存在时,鲎才惊惶失措,一下子使出了自卫的浑身解数,这才把自己毁了。……我觉得,我们的大多数疾病很可能都是这样得的。有些时候,滥杀的机制是有免疫作用的,但象鲎的例子中一样,经常是一些更加远古的记忆……我们在受着自身的五角大楼的摆布。大多数时候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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