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更好的生活”(短文)
最高执政者常常把“人民群众希望过更好的生活,所以要进一步发展,进一步改革开放”挂在嘴边,听起来很美妙,很让人憧憬,但我怀疑,这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一样,恐怕也是纸上画的一个烧饼,一个橡皮概念,弹簧概念,怎么解释也是可以的。因为谁也不会就“更好的”给出一个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指标,因为解释权并不在大多数“人民群众”一边。
虽然我不清楚执政者所说的“好的生活”包含了怎样的内容,但是说到吃喝玩乐,我们不妨认为确实要比十年前、二十年前、三十年前好了一些;当然也未必,我的感受仅仅是拿眼下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相比较。看电视报道,河南的艾滋病村,西南旱区的农民,城市的所谓低保户,满大街跑的拾荒者,他们的生活就说不上什么“好”。
况且,生活就仅仅是吃喝吗?住房呢?看病呢?孩子上学呢?在大街上自由地唱歌的权利呢?
新加坡《海峡时报》11.27报道(题):不断上涨的房租迫使一些中国人像老鼠一样生活”,具体内容不用细述,“人民群众”对此等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前些年看到一则报载:一个小小县城的城建局长在任期内无偿占有住宅(楼房)16套。不说私人资本家,那些“人民公仆”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多少住房就可想而知了。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可是还得附加几句话以免误解,就是: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中国人虽然想了各种苟活的理想乡,可是终于没有实现,但我却替他们发见了。你们大概知道的吧,就是北京的第一监狱。……住在里面,何等安全,真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了。但缺少的就是一件事:自由。
“古训所教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教人不要动。
“惟独半生半死的苟活,是全盘失错的。因为它挂了生活的招牌,其实却引人到死路上去。”(《全集》三卷,52 页)
所以,执政者许诺给予“人民群众”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法,教人不要动。”而真正可以用数字衡量的“更好的生活”,一定属于那些有权有势的富豪和官绅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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