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写了一篇《我的极左经历》,描述自己当年当知青实践大寨模式受挫,最终临阵脱逃,脱离“极左”思想阵营的过程。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面镜子,考验着人们的立场与认知能力(这两者往往是密而不分的)。小资产阶级立场与认知能力的人往往会被吴思的描述迷惑,认识不到问题的实质。一部分人表示了对吴思的某种同情与理解,认为他当年接受的思想教育是简单的非黑即白的,因此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甚至把吴思蜕变为极右的问题归结到“平等思想”。对于这个问题,可能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说实话,我读吴思的这篇经历,看他种种诉说,只感到一阵阵恶心,明明是个自私自利左右摇摆的小资产阶级分子,今天已经赤裸裸地卖身给了资本家和党内右翼权贵,却仍然吹嘘自己道德多么高尚,硬要给自己树个牌坊。我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我深刻怀疑吴思当年当“极左分子”的真诚性:像他这种状况的人,在当年知青以及其他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人当中,其真诚的程度顶多属于中等偏下层次的。他这种状况在当时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属于典型的自私自利的小资产阶级摇摆分子。可以说,在那个年代,自称有理想有信仰的的普通青年,其真诚程度至少比吴思高。其中的优秀分子,如主动投身农村的知青鼻祖邢燕子、写出《理想之歌》的高红十等等,对信仰的真诚程度是远高于吴思的。但是,虽然很多人在后来社会剧烈转型后并没有把理想坚持下来,但像吴思那样——拒绝反思自己的自私性,反思小资产阶级本性,反而把自己说的高尚无比,一切的错误都归结到毛主席的极左,进而在当今中国现实问题已经如此明显的情况之下,仍然借用“官家主义”“潜规则”“血酬定律”等词语攻击社会主义,而自己却卖身与资本家阶层及党内右翼权贵,而他控制下的《炎黄春秋》如今成了替中情局散播各类政治谣言及鼓动颜色革命的大本营——如此无耻之徒也是少见的。
下面论证上面的结论,我为什么对吴思的真诚性保持高度怀疑: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每个人看到的世界都会打上他自己世界观的印记,在种种世界观中,唯有至善者才能至真实,一切剥削阶级的世界观都是对真实世界的扭曲。吴思展现给我们的,正是这样一种价值观。
如何评价人民公社、农业学大寨运动?吴思总结到,这场运动是必然要失败的。进而他上升到“大寨模式可行,极左派的理想就可行。大寨模式行不通,极左派早晚要退出历史舞台。”那么他怎么判定大寨模式不可行呢?不是客观理性的分析,而是从自己的感情经验出发,因为自己最终失败了,所以大寨模式不可行。然而毛时代的农业发展速度其实并不比改革后差。在耕地面积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口从四亿左右增长到10亿左右。重要的是在毛时代完成了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型,初步工业化的主要积累都来自于农业。在这个时代还完成了农业自身的积累,如遍布各地的水利设施,种子改良等,为改革之后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没有任何理由证明,如果不搞合作化,不搞人民公社农业发展的会更快。
即使是市场化私有化逻辑泛滥如斯的今天,仍然有不少以南街村周家庄乡等为代表的村、乡继续采用合作化的模式。客观地的说,由于物质因素、精神因素双方面的制约,毛泽东时代农业合作化的成果可以三三开。大概和大寨类似或者接近搞的不错的有三分之一,中等的有三分之一,搞得很差的有三分之一。林毅夫等人承认,当初一刀切、独裁命令式地搞分田到户时,曾经遭受到来自基层不少的反抗,他们按照经济人的假设认为,这一定是基层干部害怕失去手中权力下的利己行为。但实际上按照吴思的体验到的,合作化搞得失败的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往往无法建立,从而处于一种变相抵制合作化的状态。而当年的干部更多的意味则是多干活,少得好处,起码吴思承认能搞腐败的很少。所以,林毅夫所言一些基层干部出于自利、继续掌权抵制分田到户的说法属于无稽之谈。这样看来,当年的抵制力量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农业合作确实有成效的地区干部群众会抵制分田到户。第二、政治意识强,社会主义觉悟高的干部群众会抵制向小农经济倒退。
按照吴思所描述的经历可以看到,他所在的生产队属于当时合作化搞得一般,甚至较差的那三分之一。这里有两个原因,首要的是吴思自己的思想特性,并不是完全理解社会主义思想,自身存在着小资产阶级的自私性、摇摆性。第二,他的能力经验也是十分欠缺的。在明道、坚定信仰上,在通术、提升能力上,他做的都是一般的,甚至是较差的,这必然导致他的失败,以及最终蜕变为极右。
比如在《义务劳动受挫》一节里,吴思不考虑当地农民的实际状况,大搞义务劳动替代正常的合作劳动,消灭一切按劳分配,消灭一切资产阶级法权,明明自己生产队的农民思想觉悟和大寨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却搞得比大寨还“左”(这总不能说学的是毛主席吧)。如果吴思的方案能够成功,那倒是惊世奇迹了,因为这种方案要求农民具有完全的共产主义觉悟,没有一点私心,如果像他那样胡乱搞一搞就能成功,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当时宣传说工农觉悟高,并不是说他们就纯粹无私,而是是说:第一、他们是社会价值的主体,第二、他们相对于知识分子阶层,相对于容易腐败的干部阶层,道德上思想上是较为干净和纯粹一些的,这是一种阶层与阶层之间相对的说法,不能机械化片面化地理解。所以毛会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先做群众的学生,再做群众的先生。
吴思当时担任团小组长兼青年突击队队长,他搞义务劳动,初期顺利后来遭到挫折,当他看到农民思想上还有不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时候,如果他真正信仰社会主义,应该这样看待问题:
1、农民现在的思想状况已经比合作化以前,比共产党来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大进步的空间。而不是把农民看得漆黑一片。2、吴思自己应该比农民更进步些,自我要求更高些,而不是相反,看到农民有私心,自己也灰心丧气,怀疑社会主义,这就把自己降到了落后分子的水平,因为你是干部,如果你和群众思想状况一样,就没有当干部的资格。3、自己现在比农民群众觉悟高,很大程度上是与各自成长路径不同有关。试想,给那些农民像吴思那样在学校里专门学习文化,学习政治,学习社会主义思想的机会,绝大部分农民的思想状况不会比吴思差。而吴思如果也像那些农民群众那样,处在那种政治、经济、文化的条件下,上有父母,下有孩子,又没有机会认真学习政治文化,从他后来的表现看,估计属于群众中的最落后分子之一。4、看到群众身上的思想弱点,要认识到思想改造的困难与复杂,首先应该警惕自己是否也有类似的问题,自己是否做得已经很好。但吴思当时的状态是感觉自己很高尚,很无私,实际上不久就露出了马脚,证明自己的私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农民群众差。5、确认自己思想是否有问题,是否真心认同社会主义,不是靠当下的一时热情,而是要通过常年累月,甚至一生的实践检验。在这个过程中去让群众接受自己,信服自己,进而提高群众的觉悟。
陈永贵就是这么做工作的,他在最初搞合作化时候,遇到的挫折远远高于吴思,但是他一往无前地坚持下来,大寨群众也在他的带动下得到很大的思想改造。这就是陈永贵、王宏斌能成功,而吴思却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陈永贵、王宏斌,说到底是毛主席的好学生,只是他们能认真实践毛主席的老三篇而已。
吴思在“社员激励机制的缺口”讨论激励机制时,谈到三种:第一种,以身作则,道德感召。第二种,思想教育。第三种,政治压力。但是他对这三种的理解都存在偏差,暴露他小资产阶的本性。这三者其实应该结合起来,关键在第一点,而实行第一点的关键在自身,自己能做得到,才能不断地一点点改变别人。但吴思是怎么理解“以身作则,道德感召”的?他说:
“普通社员刨57镐,我刨87镐,107镐。我让你们占我便宜,你们好意思吗?有不好意思的,自然会多刨几镐。大寨的陈永贵,大寨大队的几个党支委,尤其是贾进财,都是这么干活的。这种感召是有效的,只是效果不那么可靠——它不仅依赖干部行为的感召力,还要依赖众人良心的敏感程度。”
但问题是是大寨初期群众的良心敏感度就一定高于吴思所在生产队的群众?按照常理,合作化前两个地方农民群众的良心状况是接近的,关键在于吴思自己能否永远做到陈永贵那样,始终在前线,始终和群众在一起。看他后来消极怠工,最终当逃兵的历程,他和陈永贵们差的太远了。明明自己做得不好,反过头来说群众爱偷懒,没良心,这不是一切修正主义、小资产阶级的计俩吗?
更为可笑的是,他说:
“我和附近公社的一位先进知青聊过这种作用最佳状态。他讲了一个故事。他们公社有一个村,队长干活拼命,为了集体不顾家,结果和老婆打架,老婆喝农药自杀了,丢下四个孩子。他们队里的社员特别感动,不用招呼就出工,干活全不惜力,谁偷懒大家就骂他没良心。收工后大伙还轮着去队长家带孩子,替他种自留地,帮他家打的柴禾堆了一房高。我们两人唏嘘之下,笑叹自己没有老婆,想感动大家不知还要等多久。”
可见他对什么是“道德感召,以身作则”确实是一窍不通。如果真的能够以身作则,可以通过方方面面实践让群众看到。本来这个老婆自杀队长的例子是一个很好的样板,证明大寨模式完全行得通,吴思要真是认同社会主义,就应该向那位队长学习,在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方面按照共产主义的觉悟标准要求自己,类似那位队长的感人故事就一定能以各种形式不断出现,就一定能教育好群众,但吴思是怎么想的?他荒唐的认为自己没有老婆,就学不了那位队长,因此此路不通。出现这种荒唐的解读不是因为吴思弱智、白痴,相反是他太圆滑精明了,太自私了。
总之,年轻吴思不是一个合格的真正认同社会主义思想的干部,完全背离了毛主席的要求,或者说他因为太自私了,竟不能理解毛的话的意思。在这样一位不合格的干部的领导下,群众通过长期检验,肯定能发现吴思身上自私的本质,进而肯定认为他时而大搞极“左”,时而意志消沉,种种行为归根结底是为了自己罢了,在这种状况下,和吴思处于一样思想水平的群众必然偷懒,吴思骂他们道:
“一群牲口,恨不得拿鞭子抽!”
就这一句话,吴思就现了原形,他自己证明自己的思想觉悟其实比群众高不了多少,他们处于同一水平上——那些偷懒的群众也正是这样看他的。我甚至怀疑吴思连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都不如,而这位自私的不称职的干部,肯定变相打压了群众中积极分子的积极性,激发了落后分子的堕落性。
群众的偷懒,工作没搞好,正是自己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努力不够的结果,但他却以奴隶主的心态骂群众是畜牲,可见自私之极——极到明明自己问题严重,私心太重、能力还不足,却幻想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把别人看得都是自私自利,而把自己当作圣徒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再暗地里来个突然大转变,从怀疑社会主义理想走到完全认同了资本主义自私自利的逻辑。这就是从假“左”跳到真“右”的逻辑,其实吴思的内核一直都没有变,他年轻当基层干部时就带有很大成分的小资产阶级自私本性,后来投靠党外资本和党内右翼权贵时,他身上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就已经完全暴露无疑了。他的这种品性恰恰不是平等思想,而是典型的“把自己看作一朵花,别人都是豆腐渣”的唯心主义、精英主义。
这种人在毛时代无法安心走社会主义道路,安心扎根农村,大气候一变,必然马上转型:
“1978年,社会大变动的各种迹象越来越显著,大队书记和公社负责知青工作的副书记先后找我谈话,表示支持我参加高考。我表面上显得不太情愿,答应考虑考虑,暗自却高兴有这个就坡下驴的机会。我自欺欺人地想:上大学也是为革命,本事大了可以对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那年夏天我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一所我认为最具理想主义和革命精神的学校。考分到达村里的时候,正是护秋的季节。人们大呼小叫地找到我,说我的考分特别高。我半信半疑去大队广播室看了成绩通知单,果然远远高于录取线。我心中一阵狂喜,却故作镇静,不紧不慢地踱回宿舍,提了镰刀,按照往常巡山的路线出了村。走到荒僻处,终于按捺不住,一口气跑上十几层楼高的山梁,毫不气喘,兴犹未尽,又蹦了几个高。平静下来后,我为自己的反应大吃一惊。我怎么这样?不是上不上大学无所谓吗?我那么想离开农村吗?我还以为自己对农业学大寨的伟大事业恋恋不舍呢。由此我也得到了一条经验:人们往往并不了解自己。
”
这两段描述,活灵活现地再现了吴思自己的虚伪狡诈,也是我判断他对社会主义的认同程度哪怕是在知青群体中都是处于中下水平的原因,属于典型的投机分子。比如,高红十等人实际上坚持了很久,一直在农村坚持到八十年代中期,今天仍然认为当年没有错,而邢燕子等则坚持了一辈子,吴思则78年就投机当逃兵了。要指出的是,当时大部分回城知青中纯粹的社会主义者少见,但像吴思这样如此自私虚伪的也少见,大部分属于中间派。从时间点上看,吴思是决定回城较早的那批人之一,正是在这批人带动下,在当时极右修正主义主导中国政治大环境的状况下,知青中的广大的中间派纷纷回城,上山下乡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逐步走向彻底失败。
还需指出的是,吴思的这段历史自述目的是表明自己多么高尚,而社会主义是导致恶果的乌托邦。所以他写的事实只能是他恶行的很小的那一部分,在他看来可能都不算什么。即使如此,他也仍然在这样为自己树立“牌坊”的努力中,无意中表露了自己“婊子”的本质。这是虚伪的他在历史与逻辑的铁律之下无法逃避的尴尬处境。
吴思在文章最后说:
“倘若我梦想落空,中国出现了原始资本主义社会,立法定规全由资本家说了算,禁止组建工会,禁止罢工,凭借暴力专工农大众的政,那时候,即使我衰老不堪,我也要再当一回左派。这不是出于什么阶级感情,而是出于对利益制衡的信仰,出于对公道的信仰。公道自在人心。”
这不过是为了表明自己还有良心,欺骗自己,更重要的是欺骗别人罢了。中国难道今天不是原始资本主义吗?法律的制定与实行难道没有像美国那样被权贵资本家主导吗?不是在禁止罢工,用暴力专无产阶级的政吗?他还没有衰老不堪,他正在用年富力强的生命当着权贵资本机关报《炎黄春秋》的主编,还制造了潜规则、血酬定律、官家主义等词汇疯狂地攻击社会主义,为权贵资本鸣锣开道,哪里见得到他当一天左派,为无产阶级做一点事。
吴思又何必谈组建工会,当左派之事?如果工人农民真如他前面所言,极端自私狭隘,连在一个小集体里为自身长远利益而工作都不可能,那只能是一盘散沙,必然难以组织起来搞全国性的政治运动,争取一些更加宏观长远的集体利益。即便是有了工会,也只能是像美国工会那样成为权贵资本的玩偶罢了。吴思不相信农民能够合作,却空谈劳动者的组织与解放,这种逻辑矛盾不是他的智力问题,只能怀疑到他作此文的动机上去了。
总之,《我的极左经历》是权贵资本的走狗婊子吴思为自己树立的一个牌坊罢了,所以看起来会特别可笑,他自以为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以为把自己美化的很好,实际上那肮脏的东西就在他的眼睛下边,自己看不到而已。如果人们要相信吴思确实是真诚的,那只能同时认为吴思太弱智、白痴、无知;如果认为他还算正常人,只能说此人太自私、太无耻了。
附文1:
“极左”忏悔者吴思嘴里头的那个时代
[ jiang0301 ] 于2008-10-06 人民网
吴思,1957年5月生天北京,“文革”未期时曾经下乡,于人民公社中担任生产队长,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炎黄春秋》杂志副社长兼执行主编。今天《南方都市报》口述史介绍了他的回忆,撇开他具个人色彩的评论,对那个时代的反映,还是有一定客观性的,应该没有恶意编造。当然,我们在理解他的回忆时,不能受他的感情色彩影响,而要保持客观性。
一、一个“极左”分子
吴思坦言自己是一个“极左”分子,这一态度似乎给人很有悔罪感的感觉。不过,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戴得下这顶帽子。这不是开玩笑,“极左”分子这顶帽子不是那么好戴的,戴上这顶帽子以后,也不是那么好脱的,其实,基本上这顶帽子一戴就是终身制的。我听过有脱帽右派,但没听过有脱帽“极左”的,而戴上“极左”分子帽子的人,入党,提干,都会比较麻烦。
那么,吴思凭什么认为自己是一个“极左”分子呢?他说:
1978年上大学以前,我一直都是“极左”分子。从红小兵排长、红卫兵排长到团支部书记,一路班干部当上来,总是用“极左”的思想去教育别人,结果最有效的是用“极左”思想教育了自己。
目前,“极左”分子与罪人基本同义。但从吴思自己的介绍看,他并没有什么违反行为。当红小兵排长,红卫兵排长,只是用一种思想去教育别人,而且因为水平有限,教育不了别人,最终只是教育了自己。
既然没什么恶劣行径,为什么要给自己贴上“极左”的标签呢?这不够厚道。那怕是对自己的过去不厚道,也不应受欢迎的。按吴思现在的忏悔,那等于说思想是有罪的。但思想不应该是自由的吗?所谓“言者无罪”,关键是没有出恶行来。吴思这样给自己贴“极左”标签实在令人不可理解。比如来说,我现在也来忏悔一下,我年青时曾对漂亮姑娘产生过性幻想,是那种极不道德的性幻想。在基督面前,这当然是有罪的。但我从不因此就把自己看作是强奸犯,而只是看作我的成长历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仅此而已。
反正,我对吴思给自己贴“左极”标签感到不可理解。人应该享有思想的自由。不管是“极左”的思想也好,“极右”的思想也好,只要没做违法的事情,就应该受到肯定。思想无罪。
二、自由选择权
关于过去那个年代,曾被许多过来人描述为极不自由的年代。不过,在吴思的描述中,我却得到另一种印象。吴思回忆说:
1976年高中毕业后,作为城市知识青年,一般都要上山下乡。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有几种情况可以不去插队,比如独生子女,或家里两个子女的年龄相差6岁以上。我跟另外一个同学都属于受照顾的,可以留在城市。但我们满脑袋都是毛泽东思想,吵着闹着要去下乡插队。
我们打开中国地图挑,哪里艰苦就准备申请去哪儿。当时最热门的是西藏和延安。挑来挑去,最后还是去了北京郊区。因为跟我一起的那个同学,他母亲当时年龄已经很大了,她找到我跟我说,你要是去延安,他就一定去延安,我这么大年纪怎么办?我们实在说服不了他,所以就劝劝你。只要你不去延安,他也就不会去了。———因为关系到另外一个家庭,我觉得责任重大,不再坚持,就在学校安排的北京郊区挑了一个最穷的山村。
原来,上山下乡不是被迫的,而是他自己根据个人意志自由选择的。到那儿也不是规定的,而是自由选择的。再说他下乡的地方吧,是在北京的郊区,他下乡的这个郊区现在发展得怎样了呢?是不是北京城区的一个部分?如果是的话,那么,他下乡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从北京东区下乡到北京西区而已。上班距离远了些,交通不那么方便。但不管怎样吧,他说出了一个实情,他可以不下乡,但他自愿下乡,下乡是他个人自由意志的选择。他享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
三、可怕的“三次抄家”
记得“文革”后,看到抄家的说法,都感到挺恐怖的。并且在心中形成这样一种景象,一个遍地狼藉的地方,受惊的小孩不停地在哭着,大人是一脸愁容。我记得许多红色作品,说到抄地主家的时候,正所谓吃大户的,那地主一定是损失惨重。吴思这样回忆道:
我们家被抄了三次。我在一边看得还挺热闹。家里被翻个底朝天,好多原来不知道的东西都翻出来了。小孩对抄家的感觉不那么恐怖,觉得挺好玩:哎哟,怎么还有这个东西呢。
看来,他家虽然被抄三次,但并没有财物损失,他也没有惊恐。这抄家还是很文明的,没有什么暴力举动,大概不能说是抄家,只能说是搜查吧。把搜查说成抄家,这说的是中文还是英文?严重污染了我们的民族语言。
四、严格的社会监督
目前贪官污吏满天飞,许多人认为是社会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怎样才算到位?他没贪的时候,你凭什么监督他?他贪了的时候监督又有什么用?他已经成贪官了。而按吴思的思想,他应该是最反对社会监督,并有可能认为社会监督属于“极左”回潮。他这样回忆:
到农村主动做的第一件事是,搞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那是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教导的。我们在下乡之前,正赶上毛主席在批资产阶级法权,一方面,批判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制度,说它们是建立在个人私心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树立了一些新的东西,重点就是列宁提倡的星期六义务劳动,这被认为是建立在群众自觉的纪律的基础之上,是以革命英雄主义为基础的劳动。让这种大公无私的劳动逐渐扩大,才是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基础,也只有这种充满创造性的自觉的劳动,才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大家就开始模仿。我到农村之后就把这套东西照搬下来,组织共青团员、青年突击队进行周六义务劳动。组织了不过三四次,大家就没了新鲜劲,并且开始攻击我,说我沽名钓誉,利用群众让自己出名,往上爬。于是义务劳动就坚持不下去了,共产主义劳动试验受挫。
当年的吴思因为年青,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更是不足,只是凭着一股热情搞共产主义劳动试验。他没有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没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结合起来,没有认识到当时的农民还不是无产阶级,他们是小产者,虽然他们是无产阶级的同盟军,但并非是真正的无产阶级。他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却去搞具无产阶级特性的共产主义劳动,引起农民的猜疑:他为什么脱离实际搞花架子?他是不是别有图谋?这么一点儿的监督吴思就已经受不了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他的思想的脆弱性吧。不过,在这段回忆里,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当时普通老百姓的充分的政治权利,要想利用群众让自己出名,往上爬,不那么容易,农民的眼睛在监督着你呢。而且,农民发出的这点声音可不是人微言轻的,而是有实际作用的,至少,他的那个共产主义劳动试验就搞不下去了。
五、农民享有充分的自由人权和劳动选择权
吴思回忆说:
人民公社社员老偷懒,刨地的时候大概连一半的劲都没使出来。上班的时候磨洋工,下工以后在自留地里打冲锋。我努力督促社员多干活,也是屡屡受挫,无论我怎么带头玩命,人家也跟不上来。生产队干部对集体的事也不那么热心,那时候我当了一把手,那些队干部,遇到一点挫折,动不动就说不干了。
记得当年的人们不是说偷懒,而是说“磨洋工”。偷懒本来是奴隶的一种反抗手段。所以从古到今,奴隶主对付奴隶,不是鞭打就是折磨。榨干奴隶最后一滴血。而人民公社是不能用鞭打的手段让社员劳动的,而且,生产队长还得自己带头劳动,干了一会儿之后还得吹哨子让社员休息。我们不要忘了,几百年来,汉民族是整体受奴役的,而千百年来,劳动群众都是受奴役的。他们在不能作别的反抗的时候,就采用了偷懒的形式作反抗。这本是人性的一个部分。人们形成了偷懒的习惯,人们还不习惯于当家作主。当家作主是需要学习的,简单地说,当个领导也得要学习一下领导的方式方法,让农民当国家的主人,是需要时间适应的。所以,只要怀着包容的心态理解,公社社员的这点儿偷懒,实在也不能算是什么大罪过吧。比如今天的欧洲人,整天外出旅游,这就是一种偷懒。只不过欧洲人的观点比吴思的观点人道些,不把这些看作偷懒,而是看作为人的权利。
至于说下工以后在自留地里打冲锋,这也没什么可非议的。只是也让我们看出,那年代农民仍然是有自己的土地。只是这土地的大小受到限制,权利不是无限。而不是说人民公社了,农民就没有自己的土地了。而只能说人民公社了,农民除了有自己的土地外,还有了集体的土地。
2008-10-6
附文2:
吴思:我的极左经历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49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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