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泛记(上)
史威
“文革”中,有一个《红灯记》。俺编制这《黄泛记》,实在 是“东施效颦”,献“丑”了。看官,如果您有兴趣而不是“性 趣”,敢情进来瞧瞧。我不敢打什么保票,是得是失,看罢再 说。结论产生于调查的末尾,是不?
说明一下。下文有些地方穿插了我的一点议论。以[点 评]表示。
一、 为什么灯突然灭了
2009年夏,我跟儿子回大陆探亲访友旅游。真没想到,象我偌大年纪,还有一番与“性”字粘点边的经历和见闻呢。
那次,我们在湖南株洲转车,没出站就买好了当晚9时去北方的车票。算算还有5个小时须停留在株洲,怎么办?商量一下,觉得最好是在车站附近找个按钟点计的旅馆临时落个脚,休息一下,洗个澡。儿子说,他带有笔记本电脑,还要上网,处理有关他在美国的一些业务,最好还能找到一个可以上网的去处。我们终于如愿地找到了。这家旅馆条件还不错。我们的房间在6楼。楼下有一个网吧,只要买一杯茶或咖啡,就可上网,不另收费。我们先在楼下上网,所带行李也没有往上搬,只把所开房间当作临时浴室,两个人轮流使用。我先上去了。
这房间设施,大约相当于3星级。我进去,脱衣进了浴室。我发现盥洗台上,摆放了几个未启封的女用长筒丝袜,还有一些避孕套。也许是我孤陋寡闻吧,这是我以往住过的包括欧美一些星级旅馆中未曾遇到过的。因此,我有了一点点的“警惕”。正当我拧开淋喷头,准备痛痛快快地冲掉一天旅途的劳顿时,突然,灯灭了。这使我非常、非常地狼狈。突然间两眼一抹黑,真可说是伸手不见五指。这又不像在自己家里,浴室的摆设、位置、门在哪,全都清楚、熟悉,现在,连要穿的内裤都摸不到。我定了定神,像瞎子摸象一样,摸到一条浴巾,擦了擦身子,一丝不挂,慢慢地摸索着过了浴室的门,按我感觉的方向,摸到了床。我终于喘了一口气。我躺在床上,思索着该怎么办。我知道,越是在这种时候,越需要冷静。我躺在床上想,旅客们遇到这种情况,往往第一个反应就是叫服务员,我觉得按我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绝对不能这样做。第一,我现在是赤条条的,服务员来了,岂不尴尬,尤其是如果来的是一个女服务员?第二,如果我摸到门边喊人,门开了,突然来一个女的一把把我抱住,然后再由后面的一个什么人举起照相机,咔嚓一下,那就有好戏看喽。那时,我就如同黄泥抹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就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我下意识地感觉到,这漆黑里可能埋伏着陷阱。我就赤条条地、静静地躺在床上,静静地想,一动也不动。我想,一手制造关灯事件的人,也许正在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看我会不会“上钩”。我对自己说,顶住,坚决不叫人,坚决不开门,就是不开门,看他们怎么办;反正儿子上网完了,必定会上来洗浴,看谁挺得过谁!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突然想到,应该打开窗簾。窗簾打开了,屋内有了些许光亮,我这才把衣服穿好。我向窗外望了望,看到附近的大楼都是灯火辉煌的。我就更加警惕了。我要通服务台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女性。我问;“刚才为什么我们这里的灯灭了?”她说,“现在不是亮了吗。”可见她对刚才发生的事是知情的。我说,“我问的是刚才,为什么灭了?”她说,“这是供电局的事。我们也不清楚。大楼好几层的灯都灭了。”我感到她不但知情,还可能在撒谎。为了证实这一点,我请她叫在楼下上网的那位先生(指我儿子)听电话。她说,“先生,对不起,我们没有这项服务。”我说,“他就在楼下上网,离你们服务台不到20公尺。麻烦你叫他一下好不好?”她说,“我们旅馆和网吧是两个系统。我们不能去网吧喊人。”我更加怀疑她是在撒谎。又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响了。好象是一个女孩打来的,嗲声嗲气地:“先生,请问你要不要特种服务?”我心想,好哇,黔驴技穷,终于图穷匕首见,赤裸裸地找上门来了。我琢磨着怎样好好教训他们一顿,既要戳穿其阴险技倆,触及其痛处,又不要过于伤害一个出卖青春和肉体的可怜的女孩儿,注意在语言上要不伤大雅。正在我颇费斟酌,尚未找到合适词句的时候,她就把电话挂了。看来,她对自己的这一招也没有信心,自认失败,先行退却了。我想,这大概和我坚持不叫人、不开门大有关系。为了进一步证实服务台是否说谎,我就匆匆穿好衣服下楼,问儿子,“刚才网吧是不是停电了?”他说,“没有哇,我一直在上网。”至此,事情比较清楚了,可以肯定是有人在捣鬼。我在想,为什么我们这个房间会灭灯?为什么我儿子与服务台近在咫尺,服务员要撒谎找借口,就是不肯叫一声?我房间的突然灯灭与后来的“特种服务”难道是毫不相干的两件孤立的事?在在都说明,此事决非个别妓女所为,是有一个系统在操作。而他们对于这把年纪的我,恐怕也不是要搞什么“性交易”,而是设圈套搞“色情讹诈”,准备大捞一把。可惜他们是“蚊子叮菩萨”,看错人了。想到这里,我就叮咛上网完毕、准备上楼去洗澡的儿子:“注意点,这是一个色情窝点。”
二、“自由世界”的“自由”
经友人介绍,我参加了一个定期(每一两个月一次)的纽约华人学人聚会,大家在一起,各抒己见,自由地讨论一些时事或学术问题。虽然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华人,有的是华侨,有的来自大陆,有的来自港台;但有一个共同点:都反对“台独”。在一次聚会上,我就把上述这段经历给大家说了,并引起了一番议论,其基调不是“啧啧称奇”,而是:“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倒显得我有些少见多怪似的。因为他们中一些人回大陆,早有过类似的经历。其中一位还说,一次我回大陆,和老婆一起住在宾馆里,晚上就有“小姐”打电话来要提供“特种服务”。我说,“小姐,对不起,我现在床上已经有人了,她就是我老婆。”说得大家笑起来。大家基本上一致的“结论”是:在大陆,这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了。
我在想,改革开放的中国,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我下意识地觉得,这不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普遍现象,而是西方的普遍现象。我的这个感觉,并非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我第一次赴美,是参加读研究生的大儿子的毕业典礼。期间有幸与一位台湾的“老荣民”解逅,因为年纪相当,又是老乡,颇有点“老乡见老乡......”的意味。可这位老乡却在暗中“观察”我。一次,一位打扮得非常入时、用台湾的流行说法,非常“前卫”的漂亮女郎从我们身前走过。他说,“我注意到你眼珠子连动也没有动。一般人,一个漂亮女郎走过,眼睛的余波总会跟着她的身影转动的。”接着他冒出了这么一句:“你是不是有病?”弄得我啼笑皆非。我听说,在黑非洲,有的黑人朋友,见我们在当地的援建人员,总是一个劲儿埋头苦干,从不涉足“红灯区”,就问他们,“你们中国人来这里时,是不是都吃了药?”再说我那位老乡,似乎是有意要“考验”我,有次晚上他开车带我们出去,一路上,尽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我想,这大概就是一个西方“夜生活”的热闹去处。我指着一间冷色调的霓虹灯不停闪烁的铺面问是干啥的,他忙说那里有脱衣舞,立即提出要“请客”带我们去。我碍难从命,并说,“我们都是过来人,谁没见识过?要看,回家看,怎么看都行,看不清楚,拿放大镜看,何必花钱去看那玩意儿,一闪一闪的,看不清楚?”
说到“请客”,我还真遇到过更精彩的一幕。
也是在那次赴美期间。一次,一位年轻的留学生、我和一位来自台湾的中年人聚在一起。记不清是什么“缘由”,那位中年人突然拿出一叠美钞,在我们面前亮了一亮,冲着留学生说,“我知道你们大陆人没钱,这次我请客,咱们到红灯区玩一玩,好不好?”留学生说,“谢谢,我不想去。”台湾人说,“就算老弟陪我去玩一玩,这点面子总该给吧?”留学生说,“不是我不给你老兄面子,我确实不想去,没这个兴趣。”中年人说,“年轻人嘛,谁不想玩一玩呢?没兴趣?客气吧?”说着,抖了抖他手上那叠美钞,“我是真心实意请客,你就不要推辞了,陪老兄去玩一玩,怎么样?”无论台湾人怎么说,留学生就是不肯去。中年人说,“这我就搞不懂了。你究竟为什么不愿意?你究竟怕什么?”说到这里,他忽有所悟地指着我说,“你是不是怕这位老先生向你们大陆的什么组织去报告吧?我相信老先生不是这种人,对吧?”说到这里,他转过身来,面向了我。还没等我回应,留学生连忙辩解说,“不是,不是。”台湾人说,“那是为什么呢?我实在搞不懂,在大陆,共产党为什么连这点自由也不给人家?在台湾,在我们自由世界,这是很平常、很正常的嘛。我付钱,我又不是强迫你,你需要这个钱,你就给我服务,双方是自愿的,谁也不强迫谁,这是自愿的公平交易。这有什么不应该的呢。我真搞不懂,共产党为什么连这点自由也不给人家?”说罢,连连摇头。不管他怎么说,留学生就是不去,还说,“我劝你老兄也别去,得了艾滋病可不是好玩的。”他忽“恍然大悟”:“哦,你原来是怕这个,可以带套嘛。”但他最后还是没有说动留学生,倒使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它使我更加明白了“自由世界”的“自由”真谛。
我也“与时俱进”一回吧。我终于明白了,色情行业,现在在西方,已不是早期学者们感到应该根除又根除不了的问题, 而成了体现西方价值观的核心----------“自由”----------的一个“指标”。因此,出卖肉体者有了一个光荣的名称:“性工”。后来我才发现,即使在西方,出卖肉体者虽然有一个好听的名称,却依然是一种并不那么“自由”的“选择”,具体地说,是一种正常职业“选择”不遂时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甚至是最后的“选择”。----------尽管在某种情况下,政府还给以“鼓励”,如果不是“强制推动”的话。请看如下报道:
【墨西哥《纪事报》2005年2月13日报道】题:欧洲失业妇女以卖淫为生
受就业机会短缺的影响,在税收的逼迫下,欧洲一些失业妇女被迫卖淫。德国和西班牙都在寻求经济和社会的更大发展,却忽略了许多妇女在就业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障碍。不管获得的是硕士还是博士学位,找到报酬高和符合所学专业的工作都很难,通常需要3个月到1年时间。但最糟糕的是政府不管你是否有工作都要你纳税政策造成的压力。这迫使许多没有经济来源的人(特别是妇女)选择了性产业,将自己的身体作为换取金钱满足日常需求的工具。
这种状况在一些欧洲国家司空见惯,如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一名25岁的德国女青年最近就遇到了这种情况。结束计算机和信息学专业的学习后,她找不到符合所学专业的工作。但政府却要求她支付拖欠的税款,并因此而停发了失业救济金。
在这种情况下,这名女青年不得不开始寻找自己所不情愿的临时工作,却仍然一无所获。她被迫做出决定:到妓院做舞女。在去妓院前,这名德国女青年像所有求职者一样,向许多公司寄送简历,希望某位企业家能够为她提供机会。机会终于来了,但向她提供机会的是一家“夜总会”,老板“看中了她漂亮的容貌”。通过电话了解,她知道了那是一家妓院,工作内容还包括“性服务”和陪伴客人。
现行的德国就业法规定,未满55周岁的妇女在失业一年后,必须接受任何职业(包括卖淫)。如果不接受,将终止其领取社会救济的权利。从两年前开始,卖淫在德国已成为合法职业。
这名女青年遇到的情况并不是绝无仅有的。还有女孩被迫从事色情电话接听工作。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一些妇女迫于在国内所处的窘况,离开了祖国。在异国他乡遇到的更加困难的环境使她们别无选择,只好到妓院工作。
[点评] 在西方“自由世界”,即使是劳动人民,的确也会有许多“自由”,包括选择职业的“自由”;只是没有选择饥饿的“自由”,除非你想选择死亡。走投无路的妇女没有选择饥饿的“自由”,只好“自由”地选择做妓女了。这就是“自由世界”“自由”的真谛。
我们和自由主义在哲学上的根本分歧是:把自由当作唯一的最高的价值实体和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价值尺度,还是以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自由的价值尺度?
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自由观和人权观。
三、新中国的打黑禁娼
《新中国禁娼简史》(以下简称《简史》)有这样的概述:
娼妓,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在我国已有了二千余年的历史,远溯汉唐,近至明清,到民国时期发展到空前规模。据有关学者推算,新中国建立之前分布在全国的妓院约有近万家,上海有800多家,天津有500多家。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甘博(S.D.Gambie)曾对世界八大都市的公娼人数和城市总人口的比率作了调查,结果是伦敦1:906、柏林1:528、巴黎1:481、芝加哥1:473、名古屋1:314、东京1:277、北平1:259、上海1:137。这就是说,在伦敦平均906人中有一名妓女,而上海则是平均137人中就有一名妓女,比例之高居世界八大都市之首。
西方一社会学家在分析了西方世界的娼妓现状后,不得不哀叹:“在一个复杂的世界里,卖淫似乎是不可能根除的。”
在我的记忆里,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把色情行业扫除干净了。 在前公安部长罗瑞卿的《传记》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进北平后,毛泽东先住在双清别墅,并不是没有进过北平城。有天晚上,他带了秘书,乘一辆吉普车,进了北平城。在一个胡同口,车子被一群吵吵嚷嚷的人阻断了去路,原来是妓院的老鸨在揍一个逃出来的小妓女。老鸨带着一帮打手对着小妓女就是一通拳打脚踢。毛泽东看到了这一幕,愤怒地将拳头砸在车子的靠背上,让秘书赶快去阻止。秘书拨开人群喝道:“不准你们毒打她!”“你是哪路神仙?关你什么屁事?她是我的丫头,我打她你管得着吗?”秘书不吃她的一套,挥手抓住老鸨的手说:“我就要管,我们决不允许自己的兄弟姐妹遭受这样的折磨。你必须马上送她上医院看病。”
毛泽东暗访北平看到了这最揪心的一幕,很是气愤。此后不久,彭真来见毛泽东,也谈到妓院的事。当时,彭真出任北平市委书记,有一天深夜,他率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前门外“八大胡同”、南城一带的妓院了解情况,一个15岁小妓女痛哭流涕,讲诉了自己是怎么被拐卖到妓院,被老板盘剥后,一天的所得就是4个窝窝头。彭真气愤地说:“这是人过的日子吗?我们能坐视不管吗?”毛泽东本来就为此事气愤,彭真来后,更是义愤填膺,急电罗瑞卿,罗瑞卿急急赶到后,毛泽东坚决地说:“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
在《简史》里,是这样记述新中国的打黑禁娼的:
在毛泽东一声号令下,共产党领导的各地人民政府纷纷行动起来,一场声势浩大的禁娼运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但事情并不是现在人们想象的那么顺当。就拿北京来说吧。不少人还处于观望阶段,还在怀疑之中。尤其是在妓院老板看来,妓院毕竟已存在上千年,封建王朝禁而不止,国民党政府虽然也曾颁布法令,大张旗鼓地“禁娼”,结果不了了之。共产党么?也未必能成功。这些人的“观望”、“怀疑”并非孤立、偶然的现象。放到更大的背景看,在西方世界里,各种淫秽色情“活动”和“服务”比比皆是,卖淫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前已述及,西方有的学者说过,“在一个复杂的世界里,卖淫似乎是不可能根除的。”然而,这个结论和旧中国绵延了二千年的娼妓制度一起,被新中国的人民政权推翻了。
再看看北京市是怎么行动的-------
1949年11月21日下午。中山公园中山堂。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正在召开。5时许,大会执行主席、市妇联筹委会主任张晓梅宣读了一项决议案。决议案说:
查妓院乃旧统治者和剥削者摧残妇女精神与肉体、侮辱妇女人格的兽性的野蛮制度的残余,传染梅毒、淋病,危害国民健康极大。而妓院老板、领家和高利贷者乃极端野蛮狠毒之封建余孽。
兹特根据全市人民之意志,决定立即封闭一切妓院。
宣读声尚在空中回荡,如雷的掌声就已经响起。代表们一致通过这一决议案。5时30分,聂荣臻市长在麦克风前宣布:立即执行这项决议。通过电话,这一决定迅速传到早已待命的市公安总局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接过电话,立即发布了第一号命令。命令说:为统一行动,决定今天下午6时以分指挥部为单位,用召集开会方式,集中老板、领家;8时开始集中妓女;对茶房、跟妈当晚集中管制。执行任务的27个行动小组共2400多名干部和民警立即悄无声息地分赴预定岗位。
出发!一声令下,干部战士随同早已待令在天安门前的37辆卡车,风风火火地奔向妓院集中的地区。
前门外大栅栏地区的八大胡同,是有名的红灯区,而且以一二等妓院居多。所谓八大胡同,指的是王广福斜街、陕西巷、皮条营、韩家潭、胭脂胡同、石头胡同、百顺胡同、纱帽胡同。与繁华的商业街恰恰相反,这里白天冷落清静,而一到夜晚,便灯红酒绿,热闹异常。因此,这里理所当然地成了封闭妓院的重点地区。一声令下,口戴雪白大口罩的战士早已荷枪实弹,把各胡同口和妓院门口封锁得严严实实。行动组人员出现在妓院里的时候,妓女、跟妈、茶房和管制们顿时乱作一团。狂呼乱叫者,有之;赤身裸体地跑出来胡闹者,有之;赖在床上不起来者,也有之。直到行动组下了威严的命令,并告知谁也跑不出去时,她们这才逐渐地安静下来。后来,这些妓女被送进了设在韩家潭和百顺胡同的8个妇女生产教养院。妓院的老板和领家们,则在大规模行动前就被集中到一起,由公安总局警法科关押起来了。这一晚,共集中了424名老板和领家。经过审查,跟妈、茶房等大多获释。行动组监督账房清点完妓院财产,并登记造册后,一纸“北京市人民政府十一月封”的封条贴在了每个房间的门窗上。这场特殊的战斗持续到次日凌晨5时才基本结束。就这样,全市封闭所有妓院224家,收容妓女1286人。绵延上千年的毒瘤终于一夜之间就被割除了。
(见《简史》)
当然,妓女集中起来以后,教育、改造、就业培训、安排工作等等,更为繁重。“毒瘤”可以在“一夜之间”就“割除”,完成这些任务,可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但是,毕竟是终于完成了,不但北京,全中国都完成了。拿上海来说,它的情况比北京复杂,因而禁娼采取了与北京不同的逐步推进的办法,先禁“公娼”,再禁“私娼”。到1953年,禁绝了“公娼”;又到1958年初,“私娼”也禁了;此后一直到1978年的20年间,社会上的暗娼活动也基本消失了。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上海禁娼之初,曾收容一大批妓女,其中88.3%的人患有程度不同的性病。医治性病的特效药盘尼西林,当时国内还不能生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对我实行封锁禁运,全靠第三国进口,非常珍贵,而且需求量很大,仅上海妇女劳动教养所就有7500名妓女。上海药库里仅有的盘尼西林原定送往朝鲜战场供志愿军伤员使用,陈毅市长了解后,立即批示:“先给教养所,志愿军战士另想办法。”陈毅说:“将来在中国的词语中,‘妓女’这个词必将成为
一个历史名称!”在医务人员悉心治疗下,治愈了教养所的所有患性病的妓女。这也是促使她们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开始不少妓女不相信政府会拿出钱来给她们治病,传播谣言说怪话的大有人在,还不配合医生治疗。如有个叫华爱英的学员,开始医生给她抽血化验,她在学员中散步谣言,说“共产党抽我们的血是送到朝鲜战场给当兵的用的”。后来查出她已是晚期梅毒,在过去只有等死一路,结果教养所为她治愈了疾病,她声泪俱下地说:“我一直以为世界上的人没有一个好的,工作人员教育我,我听不进去,反而听信谣言,我对不起人民政府,对不起工作人员!”(见《简史》)
在北京封闭妓院的时候,我正在北京读书。在我当时读书的清华园里,不但那些在各自专业领域拔尖的教授们,就是还在求学的一些高才生们,几乎个个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这话说得可能有点绝对,比起当时北京其他一些大学,说他们有一种特别的“傲气”,大概是不会错的。要使这些“自视甚高”、而又自以为最能“独立思考”之士“服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北京果断“禁娼”之事,的的确确赢得了这些最不容易“服”人的知识分子们由衷的“信服”。毕竟,古今中外都没能消灭的这种“毒瘤”,在毛泽东、共产党领导下根除了:这是学问再多再大也否定不了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后来还放映了一部名为《姐姐妹妹站起来》的记录片,记叙了妓女们的血泪和人民政府对她们的教育、改造、使她们获得新生的经过。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把这些被压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妓女称为“姐妹”。至今仍觉得这比称他们为“性工”要符合“人权”的理念和有“人情味”。那时新中国的人权观念与实践,比西方整整高出一个时代。如果说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一声高呼“人民万岁”,使亲耳听到的清华人相信了领袖是人民的领袖----古往今来,有哪一个被喊“万岁”的人,喊喊他“万岁”的人“万岁”?消灭了古今中外都没能消灭的这种“毒瘤”,则使他们相信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使他们信服了毛泽东的“武功”,上述消灭“毒瘤”之事,也使他们信服了毛泽东的“文治”。当时听我们系主任说,*教授还要从“优生学”的角度为毛泽东的伟大找“学理”上的“根据”。-----------*教授此说,当时和现在我都觉得有点“离谱”。
[点评]年轻人不大知道新中国的这段历史;他(她)们可能不知道中国曾经有过一个没有妓女、没有“红灯区”、没有色情行业、使每一个中国人在全世界面前都感到非常自豪的时代。这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老年人的责任。当然,象茅于轼、辛子陵这类老年人,是另一回事了。他们只是一味地歪曲历史,并以之误导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我想,习近平副主席最近号召学习历史,大概不是无的放矢吧?
现在一些“精英”攻击重庆卓有成效的打黑扫黄是“'文革'再现”。这种颠倒是非的谬论,也许会欺骗一些年轻人,只会使我们这些从那个年代过来的老年人哑然失笑。色情行业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扫除干净了,“文革”重点是整“走资派”,哪来的色情行业?怎么能说重庆打黑扫黄是“'文革'再现”呢?这完全是“精英”们自己凭空想象、瞎编出来的。重庆打黑扫黄倒是与解放初期的反霸、打黑、扫黄有些可比性。还是薄熙来说到点子上:他们反对的,不是“文革”,而是“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实质上,他们反对的就是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共产党,维护的是“妓院”老板和到那里“消费”的达官贵人的“权益”。事实上,如果让今天这些攻击重庆“不讲法制”的律师们去为当时被查禁的“妓院”的老板或老板的后台作“辩护”,他们一定可以“挑剔”出远比对今日重庆“挑”出来的为多的“毛病”,更加要高呼共产党不讲“法制”了。
四、 最大的“淫窟”在哪里
上个世纪80年代,我还在大陆。在纽约求学的儿子托一位回国的同学带给我一些西洋参之类。他约我去他住的宾馆见面。我们就在楼下大厅的沙发上谈了起来。他告诉我,“昨天晚上,就在这间宾馆我的房间里,我收到一个奇怪的电话,一个女的问我:‘要不要特种服务?’”他很气愤地问我:“大陆现在怎么搞的,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我在美国也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那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他还是拿“改革开放”以前的眼光看问题,想事情;他这样问,这么说,都是可以理解的。可我,该怎么回答他呢?
我说,“改革开放嘛,窗子打开了,难免会进来一些苍蝇蚊子。共产党对付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办法的。大陆的公安机关还是很有力量的,比西方国家的效率高得多。请相信,共产党决不会允许像西方国家那样的黑社会存在,也一定有力量有办法把它打掉。即使有点苗头,也会及时扼杀掉。只要没有黑社会的背景,几只散兵游勇式的‘鸡’,很快就会清理掉的。我不敢说全部消灭,可以说能够做到基本消灭。”我话锋一转:“至于你在美国没有遇到这种事情,而在大陆却遇到了;那是因为,你在美国,是个穷学生,如果你是百万富翁,相信你也会遇到的。而在大陆,你来自美国,在许多大陆人眼里,可是个有钱的主儿,令人羡慕不已呵。所以‘小姐’就会找上门了。”
从那时到今年夏天我回大陆,亲身感受和耳闻目睹的种种,都说明一个严酷的事实: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卖淫嫖娼已发展成为普遍现象,色情行业已遍布各地。这已经是外来的几个“苍蝇蚊子”所能解释得了的;分明是自身存在着滋生它们的肥沃土壤!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在是否“普遍现象”,而是“最大的淫窟”在哪里?有多种答案,现选择两种以供参考。
中国最大的淫窝在哪儿?
这是因一政府官员宴请同事们,在这次酒桌上对话引起的思考。席间,同事们都有说有笑,相互之间闹着,就在这次席上,暴露了中国最大淫窝所在之地。
席上,因为当中有一位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男同事至今还是单身,有人问:“×XX,怎么还没有合适的吗?还等喝你喜酒呢?”
“暂时还没有,前几天,看了一个,性格合不来。”
谁知,他刚说完这话,就有人戏(?)到:“都四十多岁的人了,找什么找,找了还得给人家养老婆孩,现在这社会都这么开放了,哪个宾馆都有小姐,憋不住了就上宾馆去找不就完了吗?还省钱。要是找老婆的话可就得银子了,合不来,让人骗了也不好说。”几句话把我们在座的几位都说笑了。
又有人问:“不知这宾馆有设有小姐?”
那人说:“操,这么大的宾馆还能没有,有是肯定,而且还不能少了呢?”
别人冲他说:“看样你在这儿找过了?” 那人说:“我哪是那种人。”在座的都跟着笑。
又有人问:“你说公安怎么不抓?”
那人又接着说:“能开宾馆,能养小姐的老板都是能人,这些道儿他们还能玩不明白?他们上头都有人,都有保护伞,要不还能太平?”
这人喝了一口酒,接着说:“告诉你们吧,中国最大的淫窝就在宾馆酒店,要不那些大干部天天往宾馆酒店跑干啥,就是为喝点小酒?你说对不,领导啊!”说这话的时候,他将脸朝向请客的这位领导。
那领导当时就说:“你可别喝点酒就不知北,整天在那儿瞎乐乐。”一句话,我们在座的都哄堂大笑。
-------引自 http://cbdh.blog.china.com 2009-11-13 09:32:41.0
上述帖子不是说“中国最大的淫窝就是宾馆酒店”吗,还有人(大学教授)说“再不整治,高校将成为全中国最大的妓院”呢-----------
女大学生卖淫、色情陪侍现象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呢?用触目惊心这四个字来形容绝不为过!据一位“业内”的女大学生介绍:现在武汉地区的女大学生中,至少有 X~XX % 从事这个行当,如果加上那些只陪聊陪玩不上床的,估计接近X分之一,这个比例在外语、中文、艺术和师范类的学生中更高。最可怕的是高校内已经形成了女大学生卖淫的流水线:专人搜集需求信息、专人介绍卖淫、专人提供民房,不少卖淫的女大学生认为“这样做挺好,收入高,人也自由,趁着青春年少,多挣点钱”。正如武汉某大学的一位教授说:再不整治,高校将成为全中国最大的妓院。
我们的大学到底是怎么了?卖淫,多么羞耻的事情,这个在人们印象中只和愚昧、无知相关联的行为,怎么会跟作为女性中知识精英的女大学生挂上钩,而且泛滥起来。这不得不让人鄙视这些女大学生,鄙视教出这些学生的大学教育............。培养出了这样的女大学生,大学教育又有什么用?知识又有什么用?在这一系列问题的拷问中,我们看到了大学教育中危险的知识“工具化”倾向。
什么是知识的“工具化”呢,就是知识的个人修身养性功能越来越薄弱,而安身立命谋求利益的功能日益彰显,知识越来越成为追求利益的工具。
跟社会一般的卖淫女相比,“女大学生”的名号能卖个更高的价钱,比如说在生意中女大学生们都会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而且提供自己的宿舍电话供嫖客证实;其次,对于女大学生自身来讲,既然上大学学知识也是为了找到个好工作赚更多的钱,卖淫可以赚更多的钱啊,正如在接受采访中一位从事卖淫的女大学生说:我如果找到一份固定职业,收入满打满算就是3000-5000之间,不仅不自由,还很辛苦。5000和2万,不自由和逍遥自在,你说我会选择哪样呢?
-----节录自中华网论坛 > 中华论坛 >浏览帖子 2010-01-08
[点评]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现象,每一个稍有良知的炎黄子孙,都不能不掩卷深思。我的感触是-------
一、“精英”们“教导”我们说,由于中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看,这些触目惊心的丑恶现象(何止于此,还包括“开胸验肺”、“十三连跳”、“黑窑”、“童工”等等等等),就是“补课”的代价!问题还在于,这种“代价”总是由昨日的“领导阶级”、今日的“弱势群体”来承担;而“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则在享受、消费这种由“弱势群体”承担的“代价”。“精英”们又“教导”我们说,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可是,“改革”越“深化”,问题越“严重”。很明显的一个事实就是现在色情行业(当然远不止此)的泛滥,比“改革开放”初期严重得多,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即使通过“改革”,“法制”“健全”到美国那样的程度,色情行业仍然泛滥,并且还会使它“合法化”或“半合法化”!倒是被“精英”们痛斥的“法制”极不“健全”的毛泽东时代,彻底地解决了这类问题。而“精英”们又极力把毛泽东思想从“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中剔除出去!难道他们是希望这些触目惊心的丑恶现象永远存在下去吗?也许,某些“精英”的主观愿望不是这样,甚至还是相当“良好”的;但是,按照“精英”们设计的“改革”路线图走下去,结果只能是这样,必然是这样。正如恩格斯所说:“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恩格斯:《一八九一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评》(一八九一年六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4页)
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对“改革开放”一分为二。也就是说,有两种“改革开放”。一种是与四项基本原则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改革开放,是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改革开放,它成就了今日的辉煌;一种是与四项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改革开放”,它是一切罪恶的渊薮。我们一定要坚决地彻底地把赃水倒掉,同时也一定要把“婴儿”保护好,细心地加以培育,让她茁壮成长,发展壮大,以造福于我们的人民和民族。
三、本人积60多年摸爬滚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有一点心得体会愿与老年、中年特别是青年朋友共享。那就是:毛泽东思想丢不得,毛泽东打不倒。
别的且不说,只把毛泽东时代将这些丑恶现象彻底铲除和现在这种触目惊心的丑恶现象日益泛滥加以对比,不必有多么高深的学问,都能得出一个结论:毛泽东思想丢不得,毛泽东打不倒。无论开多少会,几千人的大会好,少数人的密会也罢,无论做了多少议案,还是打不倒。一定要坚持这样搞,只会把自己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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