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业化的尴尬
——又是一大特色
本文标题原打算写做“一桩罪恶”,又觉得有点言之过重,遂用“尴尬”一词,比较婉转一些,轻松一些,让人容易接受;但难以表达我的愤慨。
今早从电视里听到一则新闻,一个白血病患儿到北京某三甲医院求治,需要一种叫“白非舒”的必用药,院方却让患儿家长想办法解决。——大家听明白了吗?——真是闻所未闻,不可思议——又是一大特色!如果那个孩子是有权有势人家的,也会这样吗?
无论任何医院,药品偶然缺货难以避免,但应该由谁负责解决?谁更清楚解决渠道?谁更有解决的手段?谁能把必要性和紧迫性说得更透彻?把医疗难题推给患者家属,还有救死扶伤的味道吗?如果家属没办法解决(这是非常可能的),那个患儿就得等死吗?上述问题,大概不是他们想考虑的,他们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如果解决不了,他们也可推脱责任!
在毛泽东时代,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也经常听说为了挽救危重病人,真是千方百计、广泛动员、不惜代价的感人事迹,怎么到如今竟成了这个样子!这难道不是医疗产业化所造成的恶果吗?——不过还不止于此,有些游手好闲之辈赚大钱、发大财特别容易,而学医的却要多年苦读(医科大学学制最长),并且还要担风险,有心理不平衡可以理解,并非医生们缺乏人性。医生本来是个崇高的身份,但一旦沾上铜锈,就可能变成恶魔。
我们知道,白血病是一种非常凶恶的疾病,也是一种常见病,不同于非典等新发疾病,为什么一种必用药品竟然断档?据说,此种药用量少,价格低,当然是效益差,许多厂家不愿意生产。——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特征!
据报导,此种药品系外国生产。但从电视画面看,药名是中文字。我分析,可能是外国生产,专门提供中国市场;也可能是外资控制的制药厂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但不能保证需求,难道没有名堂吗?我国卫生部和药监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们注意到,我国出个什么事,动不动就拿外国做比照。据说,类似那种用量少、不值钱的药,在某国叫做“孤儿药”,国家有什么相应的政策云云。对于这种事,即使比较弱智,也要从外国讨招吗?谁都明白,凡能治病就是好药;有需就应备;说别的都是瞎扯淡!
我们不禁要说:此种“特色”真是前所未有、祸国殃民,太丢祖宗的脸!医疗改革,改来改去越来越没人性。最近曝光的不交钱就拆线事件、缝产妇肛门事件、把垂危的新生儿仍进垃圾箱等等,尽创新鲜事,卑鄙无耻,骇人听闻!这根本不是什么失误的问题,是地道的倒行逆施,死不要脸!是国人之大不幸!岂是“尴尬”二字所能概括!
(余罘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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