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小偷儿也得过年”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已经成为美好的回忆。窗子置防护栏,安装防盗门,用防撬锁,设报警装置、监控摄像等等保安手段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先进,并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大发展和技术进步,彰显了新时代的一种特色,旷古鲜见。只记得在我的少年时代,即国民统治的末期,我生长的小村庄周围加了“寨子”(防护设施),据说是为了防匪、防盗。其实,一脚就能踹开,连猫狗都挡不住,只不过有一种心理安全感,解放后都拆除了。现在,各机关、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都雇用保安员,增加了许多就业岗位,解决了一些下岗人员和一些缺乏谋生手段的农民吃饭的问题。但是,和过去农村的“寨子”一样,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远不如上下团结一心的、无形的铜墙铁壁。
元旦、春节快到了,人们俗称“过年”。防偷、防盗虽然应该常抓不懈,但此时此刻更应该加强防范;如有不慎,就会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过年的心情。由于我不常看电视,听一位街坊老太太说:王大伟教授在电视里讲,“小偷儿也得过年”。此话让我茅塞顿开,乍一听,也有几分道理;是正视社会现实,通晓民生,说的入情入理。常言道:“富饱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若不是因为穷,囊中羞涩,加以分配极大不公,贫富差距太大,穷人年难过,——俗话说,“富人过年,穷人过蔫”——除去心理变态者,谁也不会铤而走险,至少要承担骂名和精神折磨,有快感的极少。
我了解那位老太太也不是特别富裕,属于温饱阶层,但有菩萨心肠。她又说:“确实应该分给他们点儿。”——太有意思了!我把两句话放在一块说,就是:“小偷儿也得过年,应该分给他们点儿。”可是怎么分呢?我又觉得她老人家有点不自量力——您管得过来么?现在,“一部分人”先富了,却没有什么“带后富”的举动。据说我国GDP在世界上排名第二;解决贫困问题、应对偷盗的问题,应该指望老太太们,还是谁?
我稍微扩展了一下思路:对小偷们怒其不争。心想,如果扫马路、拣废品也能过生活,并能受到尊重,何必去干缺德害人的事呢!当我把这些想法说出来之后,那位老太太说:“干那些活儿要费劲,偷比较省力。”于是,我便和她抬杠:“您每天去遛弯不费劲?有人没事干,爱种地不费劲?参加体育锻炼不费劲?费劲有费劲的好处;不费劲有不费劲的害处。”我一番话,让老太太无言以对。可是再仔细一想,我也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据说,扫马路的工作也不太好找,需要有点门路或特殊照顾才行。而捡拾废品又怕人多,狼多肉少。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偷东西的活计是甘冒风险,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败坏风气,易发生悲剧,招人嫉恨。最可恨的是乘人之危,偷病人的救命钱,丧尽天良;也有的是偷别人的血汗钱,属于“麻子进门——坑人到家”。我想,如果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与其做贼,莫如光明磊落。毕竟我们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大家都受过毛泽东思想教育,虽然罕见雷锋、焦裕禄,大多有恻隐之心,就可以公开亮相,坦诚地说:“敝人过年缺钱花,对不起父母和儿女,大爷大妈、大哥大嫂、老少爷们,请帮一把;感激大恩大德,恭喜发财。”我想,类似那位老太太的人大概不在少数,并不愁得到几个钱过年。
另外,天无绝人之路。现在各社区都有“维稳分中心”,可以找他们的相关领导请求帮助募捐,这就更加保险一些。我想,这应该属于他们的责任范围,不至于推脱。如果他们不肯作为,就找亲民的温总理去告他们,大凡混事的都怕大官。
其实,最可恨的还不是小偷,是那些大量盗窃国家资产的硕鼠们,动辄几百、几千万,甚至多少个亿,这才叫祸国殃民。他们捞钱与过年无关,应该被制裁的主要是这些人。有些掌握权力的,拿着国家的钱敞开消费,都不是小数目。虽然也说管,却是瘸子打围——坐着喊,或是干打雷不下雨。据说是怕影响稳定,却是和维护稳定于事无补。如之奈何!
我是坐而论道,很可能是瞎出主意,希望有高人多加指点。
(余罘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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