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月《关于小岗村的“新新闻”》中提到[严金昌小岗村]在人民网发的微博:《小岗村:沈浩与丁俊》沈浩与丁俊是同事,沈浩逝世后丁俊来挂职。令人遗憾,2010年8月10日丁俊没有任何拆迁手续,带队强拆小岗科研企业种猪场,为阻拦暴力强拆,我儿子和13岁的孙子被殴打住院。沈浩支持这个创新项目,我们为此按下过红手印。[评述:丁俊必须对重置种猪场负责。小岗村怀念沈浩书记!]
昨天又在人民微博是看到[严金昌小岗村]发的微博:《腐败出恶果》沈浩2004年引进上海交大科研项目,小岗村为此创建全国唯一的村级科研企业,2008年小岗村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加快开发中华特色杂交香猪,院士为此落户小岗村,美国基金支持杂交香猪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项目正在起飞时,不料种猪场被丁俊违法强拆[微评:丁俊强拆破坏小岗村创新发展]
还看到与之相呼应的微博——鲁迅书屋 : 《小岗村:人官与狗官》优秀党员沈浩同事,省财政厅丁俊,挂职期满将返城。有群众不愿丁走,原因是丁俊用违法手段,擅自强拆了沈浩生前支持的小岗村科研种猪场,造成损失约上千万元。丁答应企业,解决重置种猪场恢复生产的问题,但他啥都没办,企业至今已停产15个月。[微评:沈浩是人官,丁俊是狗官]
显然,现任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丁俊遇到了麻烦事。问题是,小岗村名声不太好,大于感到这个[严金昌小岗村]在微博中说的情况可能有些不真实。如果[鲁迅书屋]不是小岗村人,也许就是偏听偏信了。在网上查了查,这个丁俊现年45岁,2002年任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2006年至2008年挂职担任安徽岳西县副县长,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沈浩猝死后,丁俊作为安徽省第四批2000名选派干部之一派往小岗村担任村党委第一书记,接替沈浩的工作。这样一个很不错的领导,怎么可能一到小岗村,就会变得那么不懂政策,不讲道理,胡作非为的“狗官”了呢?
再看看小岗村种猪场的情况。在2008年1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小岗村变革投影》中有这样的介绍——
扶贫不行,小岗村随后转向新兴的发展模式:“公司+农户”模式。
2004年,在凤阳方面的邀请之下,上海大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农户”形式在小岗村养殖大明风味贡猪,决定租用小岗村214亩地建了一个养猪场。
按照当时三农公司和小岗村村民之间签署了一份一式四份的合同,农民、租地公司和村委会和公证机构各一份,合同里严格规定了租地的时间,租金的具体金额以及土地的用途,并规定一旦合同到期,土地要满足复耕条件,三农公司还要支付复耕费。
“这个养猪厂的占地是以4000元/亩的价格一次性买断20年的使用权。”沈浩对本报记者表示。
小岗村村委当时对这个养猪场充满了期望,规划这个养殖场将以公司为龙头,建立生猪养殖小区,供应种猪、种苗,让农民进入小区饲养,这种“公司+农户”的方式被小岗村看成是一种双赢的合作:公司带来了技术和资金,而老百姓则拿到了养猪的丰厚回报。
关友江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增长也充满信心,“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民增收,流转之后,大人小孩都没有事情可做,可以去打工。拿打工的工资和每亩的土地收入,总共两份收入。”
但事与愿违,由于饲养的大明贡猪生长周期较慢,这种品种的猪在凤阳当没有价格优势,运到上海的出售的话成本又过高,加上当时的猪价波动较大,导致养猪效益较差,“现在有人家都不养了。”严美昌妻子说。
即使在这块流转214亩养猪场里,最高峰期也只有8个工人,如今这个养猪场只有3名工人,被聘为养猪场管理者的严金昌一个月能拿800元的工资。
就在养猪场发展并不顺利的期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2006年春天,小岗村准备推动成立一个养猪合作社,让村民合作养猪,采用的办法是,村集体向农民反租土地再租赁给养猪企业。
引人关注的是这个养猪合作计划旨在通过和上海大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合作扩大养猪面积,根据安排,这个养猪合作社,资本金为305万元,小岗村、上海大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和滁州市粮食局为三大股东。
沈浩等人提出的土地入股合作养猪的计划却遭遇冷场,没人愿意以土地入股养猪,后来,养猪的方案不得不进行调整,“村民以土地出租的方式合作养猪,每亩500元,几年后,一旦效益出来了,村民可以选择入股分红。”
如今这个养猪场只饲养了300余头猪。“现在效益不好。”养猪场老板,史学亮表示,这得到了沈浩的认同,“如今大概剩下20亩,其余用来做花卉苗木等。”
还介绍了“养猪场场长”严金昌的相关情况——
严金昌对这里充满了感情:“这儿的猪现在都我喂了。我舍不得让饲养员喂,怕他喂不好。”
提起他“打工打成养猪场场长”的故事,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能说上一两句,这件事,还得从他位于村口的那块承包地说起。2004年,一家上海的公司打算到小岗村投资搞养殖业,看中了村口这块地,准备在这里建养猪场。严金昌本身就是村里的养猪能手,听说土地能换钱,自己还可以到养猪场里打工挣工资,没想太多就一口答应下来。
“当时是4000块钱一亩地,租20年,合同是这样定的;一共13亩8分地,我就占了七八亩地。”严金昌记得很清楚,“当时是按照高速公路用地给的价钱,说高速公路3500块一亩地。说我们多给你500块钱,4000块钱一亩,我们也不会估价,于是当时就同意了。”
养猪场建成投产之后,2006年这家公司打算继续扩大规模,在村里的协调下,又以一亩地每年500元的价格租了村民近200亩土地,其中严金昌家就有七八亩。没想到地租下来了,那家公司的资金链却出了问题,养猪场扩建的项目搁浅了,这样一来,老百姓租出去的那片地也就闲置在那里,有些地已经荒芜了。老板不来了,严金昌也就由打工的变成了养猪场场长。
严金昌低下头:“现在老板不要地了,转给村里了。可是村里一直没发土地钱,土地钱是按照一年一亩地500块钱发的,今年没发。”
如果[严金昌小岗村]说的“上海交大科研项目、全国唯一的村级科研企业、有工程院院士落户并且得到美国基金支持的”“小岗科研企业种猪场”就是严金昌后来“打工打成养猪场场长”的养猪场,那就是人家丁俊还没有到小岗村去,猪场就已经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今却要把责任都赖在他身上,显然有失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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