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很聪明,我反腐败的办法是,你官商勾结腐败,我把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和企业分给官僚和大老板,他们还会勾结腐败吗?我这叫釜底抽薪”。小偷要偷我家东西,我把财产都送给小偷,这是勾结小偷更大腐败,还是釜底抽薪反腐败?官员把自己私企和私有财产送给老百姓才是抽自己的薪,公共资源属于全民,把政府公共资源送给少数人这是抽老百姓的薪吧?叶利钦俄国和拉美都这样“釜底抽薪”过,结果是产生亲吞公共资产的寡头、国家几乎破产。任何国家都有腐败,人家都没那么聪明,把公共资源干脆送给少数人?(其实他才不是糊涂,不过是为了某些人利益)
权力大的政府被老百姓民主监督,即可以防止腐败,又可以为老百姓做事,多数人民主监督有权力的政府才能为人民服务;如果政府把权利给了大老板,虽然看起来不腐败了(官员变成资本家寡头,这不是巨大腐败?)但当黑社会和大老板危害老百姓的时候,政府也没法对付大老板和黑社会,资本家不能民主监督,这不是资本家独裁?你把权利和公共资源送给官员变成的资本家和勾结官员的资本家,那不等于把财富送给小偷?一个单位说要民主了,总经理把权力送给他小舅子—办公室主任,然后说民主选举无权的总经理,这不是假民主忽悠吗?政府的权利不是官员的,官员把人民给的权利送给少数人,这合法吗?如果真的为人民服务,那你政府让大多数人监督,这就可以了,放权给少数人如何为人民服务?有人说政府也能腐败咋办?政府可以民主监督,资本家能民主监督吗?权力是一把刀,老百姓希望刀锋利了为自己所用,希望控制好它不损害自己;而只有匪徒才希望老百姓的刀卷刃。
放权这个词没主语,他不说是放权给谁,那到底是放权给谁?
民主监督的政府,权利属于人民,政府用大权力监督资本家就等于老百姓监督,现在不让政府监督资本家(官员和亲属成资本家,就是不让监督自己),那等于政府把法律规定的老百姓监督大资本家的权利剥夺了。政府的权力不是官员的,官员不想要就辞职,无权把多数老百姓的权力给大资本家;法律规定老百姓有权通过民主监督政府来监督资本家,所谓放权就等于取消了老百姓的权力(有人说,不通过政府也可以。政府是个强力组织,不通过民主监督政府,单个老百姓能有能力监督?法律让监督吗?再说,极右精英反对群众用唱红等模式组织起来)。
大资本家拥有企业有钱,大资本家通过办媒体和投放广告控制了媒体,普通人没钱办媒体,大资本家控制了媒体言论自由;选举要靠媒体推举候选人,大资本家控制媒体推举自己认同的候选人,因此大资本家控制选举;大资本家有钱请很多好律师,普通人没钱请好律师、没时间打官司,因此大资本家控制司法;多数人给大资本家打工,被他们控制饭碗,因此大资本家控制打工者。大资本家控制媒体、选举、司法和打工者,所以大资本家控制了政权,他们才是真正的掌权者。大资本家之所以能控制政权,是因为他拥有企业造成的,所以控制了企业就控制了政权。把企业放给官僚和中外大资本家,不过是让他们控制政权,所以他不说放权给谁,怕暴露真相。
不让政府办企业,在市场上只有大资本家出钱办企业,多数人没钱;市场上多数人给大资本家打工,不能对大资产阶级民主,为了不被饿死或者生活困难,就要听资本家的,生产过程和交易是大资本决定的(资源流动都是大资本家的原则);劳动力市场上不让国家干预强制集体谈判、制定最低工资等保护措施,那么在劳动力是市场上,资本家数量相对打工者少(尤其在中国),打工者激烈竞争,资本家雇佣工人基本没什么竞争,因此不让政府干预保护工人的劳动力市场是大资产阶级的买方市场(老板购买劳动力)不符合市场规律,所以“让市场配置资源”体现在劳动力市场上就是不让政府保护工人,让大资本家通过劳动力市场控制工人;市场上是金钱控制资源,所谓金融市场化之后,大资本家控制资金,自然是大资本家控制资源。总之,他所谓放权给市场,不过是放权给中外大资本家,剥夺了老百姓的监督权。
公知官员说“警察有腐败,因此把警察的权力给法官,那就不腐败了”。不让监督法官,法官就不腐败(现在谁腐败更大呢?)?到法院就要找好律师通过复杂程序(老百姓不懂复杂程序)老百姓没钱请好律师,大老板有钱请好律师,这样司法就被某些律师和大老板控制了,按照他们的逻辑法官的判决还不能推翻;警察有腐败通过民主监督就能解决(文革和改开初期群众组织有力量,当时警察跟现在一样?当时还敢砸公安局),老百姓去派出所办事并不用请律师、直接去就行,这样老百姓到警方解决问题对比法院,基本不用花什么钱,资本家和某些律师的优势就消失了(按照他们的逻辑,法院判决不能推翻,而警察的决定可以被民众推翻)。所以,他们非要把警察权力给法院的原因是,警察对比起法院不利于他们搞司法独裁,他们不过是把权利送给有利于自己搞司法独裁的机构。某某院和发改委等大搞私有化的权利很大,他们却不说削弱这些机构的权利,可见他们的所谓放权不过是取消对自己不利的机构的权利,加大有利于自己搞私有化独裁机构的权利。(他们说民意不能干预司法,法官判决就是绝对的。都是人,为啥你们律师加上几个法官的判定就是法治,多数人的民意就不是?那美国陪审团你们咋不否定?)
现在要规定,不能越级上访,一切用法律解决问题,法院判决不能更改。农民工讨薪在央视的帮助下还那么困难,农民工没钱请好律师打官司,大老板有钱请好律师控制司法,如果法院判定是绝对的,那等于说农民工被大老板控制的法律冤枉了,也必须接受。如果政府和党能推翻法院判决,宪法和党章规定政府和党必须为人民(绝大多数人)服务,那如果法院判决不利于老百姓的时候,党和政府可以为老百姓推翻法院判决,如果不推翻不利于老百姓的判决就是违法;现在所谓不能越级上访的目的就是不让能民主监督的政府和党推翻不利于老百姓的法院判决,搞资本司法独裁。有人问,如果党和政府腐败咋办?党和政府可以民主监督解决问题,按照你们的司法原则不能民主监督法官,谁有利于老百姓?再说,把权利给法官本身就是官员搞的,这不说明司法独裁有利于官员?
根据宪法,人民权利最大,一件事情的对错由多数人判定,绝对不能说司法或者别的什么权利是绝对不能推翻的,任何违背多数人利益的判定都可以推翻。人民权利最大才是真民主,除此之外,谁的权利都不能绝对大,司法、公安、政府都是替人民执行权力的,让这些执行权力的人员变成绝对权力,这不是反人民?谁能民主监督代表人民,谁的权利最大,谁的权利不利于多数人都可以推翻。司法权力最大本身就违反了中国宪法。党有问题可以用民主监督解决,如果党章必须听法院判决,那就等于资本家司法推翻了党,本质是大老板的司法政变。法大于天的逻辑也不现实,按照这逻辑,法国大革命和美国建国都推翻以前的法律?他们认为司法独裁能永久,其实这错了,老百姓逼急了会推翻你的司法,建立属于自己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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