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儿子从湖南疗养回来,给我带来了不少来自红太阳升起的地方韶山的红色旅游纪念品,如,带有毛主席头像的旅游帽,毛泽东小型雕塑,毛泽东像章,印有毛主席和周总理在一起的照片的金属烟盒,等等,为此我不胜欣喜,夸奖儿子道:知父莫如子啊。
然而,今天中午一档电台节目内容里的一个新闻,败坏了我的心情。说是有一老太太,要求一个小姑娘给她让座,并且,用的是尊老的教育方法。但问题是,老太的17岁的孙子正惬意地坐在座位上。于是乎,引起争论的问题就来了:那小姑娘该不该为教育她应该让座的老太让座?
草民以为,让还是不让,是那小姑娘的权利,因为至今还没有在中国多如繁星的法律中,在哪一部法律里,有哪一款、哪一条规定在车上必须为老人让座?而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在此不存在“让不让”的问题。当然,媒体把它当做问题提了出来,人们议论议论也纯属正常。我听后有三种观点,草民就不例举了。
老太、老太的孙子、小姑娘,这三个人倒在我的脑海里转起圈来了,把我转得头晕目眩,竟致我又想笑,又想哭了。那位老太是从新中国前三十年一路走过来之人,很懂得中华民族的尊老的传统美德,以此教育那小姑娘其实亦无不可,遗憾的是老太的稳坐于座位上的年已17岁的孙子,将其祖母的对别人的“教育”彻底地否定了。在中国今天的盛世社会里,那位老太的实际行动是尊孙,而反过来又要那位小姑娘尊老即尊她,这到底是哪门子逻辑啊?
一滴水能映出太阳的光辉,一件事能折射社会的风貌。当“扶不扶”成为热议的话题时,说明这个社会肯定已经出了问题了。而今又出来一个“让不让”,这于业已成为除夕大餐的春晚,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让不让”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小品题材嚒?另外,草民还想提供一个好题材,因为在昨日的为时一分钟的“93快报”中,竟有两条杀人的新闻,其中一条是连杀数人的案件。
说起来,并非自夸,草民年轻时乃在车上让座的老手,直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次让座时,车上的有些人的眼色开始变得诧异了,只可惜草民乃一小人物,预料不到今天的中国在某些方面竟会变得如此的荒唐。
20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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