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偕长子、长媳从大洋彼岸回大陆。他俩与大陆的客户有往来,需要办些业业上的事情;我的主要任务是回原籍修祖坟。因为是顺路,我们就打算在开封玩两天。我们的日程其实是很紧的,拿出两天时间,已经·够“奢侈”的了。
我们老家在豫南,与先烈杨靖宇将军同籍。不过,我们这一支,从祖父开始,就定居在省城开封,她应该就是我们的第二故乡了。而我自幼在开封长大,除了在学龄前由大人领着回过一趟老家,在脑海里留下一点点极模糊印象,其他的,就什么也没有了。而对开封,我却有着一种浓浓的乡情,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回忆与怀恋。我忘不了儿时由大人领着逛相国寺、看千手观音的情景,忘不了夏日夜晚祖父在龙亭上(那时龙亭上设有茶肆)摇着蒲扇乘凉讲故事的情景,忘不了读高中时,跑到龙亭前湖边省图书馆里温习功课准备迎接期末大考的情景。
乘坐高铁有感
我们是从上海启程的。从上海到开封,铁路里程900多公里,我们坐的是一等软座,票价370.5元(人民币,下同)。这个票价,应该是够便宜的了。拿一个容易比较的例子说事,从开封到郑州,里程72公里,动车二等票价18.5元,折合成美元,大约3美元,还不到在纽约坐两次地铁的票价。我在大陆多次乘坐动车一等软座,包括上海到福州、开封等较长旅途,所见一等软座,乘客多是普通老百姓。可见即使动车一等软座,也是普通老百姓(至少是所谓“中产阶级”)消费得起的。不禁令我有“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之感。
提起大陆的高铁,我实在是感慨良多,有许多话要说。记得在纽约时,曾有友人说,“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国民经济突飞猛进,还不都是私有化改革开的花、结的果”;我觉得此说未免以偏概全。就拿高铁来说,其举世瞩目之成就,谁能说它是“私有化开的花、结的果”?------除非其人“脑子进水”了。倒是有些“大领导”,一方面坐享“高铁发展创新的成果”,到国外大力推销(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搞所谓“高铁外交”;另一方面,却在国内,竭力推进铁路的“私有化”,真叫人有“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之感。
我觉得,大陆的高铁和汽车工业,实在是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表面上看,大陆汽车的年产量、销量,均突破两千万辆,世界第一,风光得很。可是,大多是中外合资企业的产品。其核心技术,尤其是发动机制造技术,大多数掌握在外方手里。且不说有些合资企业已被外资控股,即使自己控股,核心技术你不掌握,而是捏在人家手里,实际上这类企业的命运还是被人家所左右。结果是,在这类企业的盈利中,人家拿大头,自己只拿小头,不过是挣个“苦力钱”。与几亿衬衫换一架747相比,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这不是“强大”而是“肥大”。我曾把我的上述看法说给在上海合资(汽车)企业工作(工程师)的一位朋友听,竟获得他的高度认同。想到这里,对那些竭力推进“铁路私有化”的衮衮诸公,我不禁又有了“他们究竟想干什么”之感。把已经得到巨大回报(包括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国家对高铁的投资说成是“巨额负债”、需要靠“民间资本”来“填补”(包括通过“民营”的形式),确实是一个“发明创造”,不愧是“国师”的好弟子!像汽车工业中许多中外合资企业那样“肥大”而不是“强大”,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掌握在人家手里,自己只拿到一点可怜的低端劳务费,当然就没有所谓的“巨额债务”问题了。我这可不是“看《三国》掉泪------替古人担忧”;作为“杞人”同乡,也不是“杞人无事忧天倾”;而是“心所谓危,不敢不告”。记得改革开放之初,有些人建言时,常引用这句话:“位卑未敢忘忧国。”我深不以为然。盖“忧国”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法定权利,何来“位”的“尊”、“卑”之分?何须在“忧国”之前,先作这样一番表白,以避“僭越”之嫌?!说穿了,这还是一种“贾桂”思想,或其变种。 习近平主席有言曰:“不犯颠覆性错误”。大哉斯言!有些错误,确实是颠覆性的。
而我们的高铁呢,正因为其核心技术,是我们自主研发(当然也借鉴了人家的先进技术)、创新的,因而是牢牢地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我们就不是“肥大”而是“强大”,“牛”得很!甚至可以说是独步全球。我也坐过美国的火车。其座位比我们以前的硬座稍好,比我们的软座稍差,而且其设备是相当陈旧了(当然,这与火车已不是美国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有关);哪里能比得上我们高铁的航空式座椅呢。记得美国的克林顿总统说过,中国不能靠轿车做主要交通工具,因为不利于环保。(大意)这反过来说明,我们发展高铁,至少比以小轿车为主要交通工具那种“模式”,更有利于环保。当我乘坐动车奔驰在神州大地,不禁浮想联翩,深为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
“题外话”
改革开放以后,我对开封有许多憧憬。我想,这个闻名遐迩的六朝古都,一定会旧貌换新颜了吧。
到开封,我们先找了 一辆出租车,请司机拉我们浏览一下市容。好在开封不大,他拉着我们没多久就把大半个开封跑了个遍,主要的街道都跑到了,结果发现,楼房大多是6层或以下的,很少有20层左右的高楼。根据我的经验(也许是“狭隘经验论”?),6层或以下的楼房,大多为改革开放前所建;20层左右或以上者,才是改革开放后新建,甚至是一个城市改革开放后的新面貌的重要标志。开封罕见作为这种“新面貌的重要标志”的高楼大厦,与高楼大厦林立的郑州适成鲜明对照,这使我很失望。
行文至此,容我说点“题外话”。我还记得,早些年曾经流传着一种说法:“高楼起了一大片,干部倒下一大片”。我们当然不能因为干部可能遭到“糖衣炮弹”袭击,就不建“高楼一大片”,就像当年我们不能因为城里有人打“糖衣炮弹”就不进城一样;但我们能不能既建“高楼一大片”,又避免干部被“糖衣炮弹·”打倒“一大片”?同样处在历史转折关头,是事先给干部敲警钟,提高其到对“糖衣炮弹”的“免疫力”,还是不此之图,一味鼓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迈得再大一点”?------也许,这就是“思想”与“理论”的区别之一?看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我一直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提法本身没有错,甚至认为它是一个“突破”。(这是我对“改革开放”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而不主张“一概否定”的原因之一。)问题是这篇文章怎么做。文章做不好,不能怪题目出错了。我认为,凡市场经济,皆以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无论“姓资姓社”,盖莫能外。区别就在于是以与集体利益(包括国家利益,下同)相结合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还是以与集体利益相脱离、甚至是与集体利益相对立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是希望一些左派重温一下毛泽东的如下论述:
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
---------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
引自《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领袖人物>>人民领袖毛泽东>>著作选登>>》《毛泽东文集》第八卷
毛“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而有些左派却一个劲儿地鼓吹“大公无私”,若说他们是有意和毛唱对台戏,未免言重;说他们没有领会好毛泽东思想,倒不失为一种“逆耳”的“忠言”。他们所没有很好地领会的是:“公私兼顾”是规划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所必须依据的客观规律,“公”和“私”都是利益分配的主体,哪一方面都只能尊重、不容忽视更不能抹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说“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公私兼顾”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属利益分配的格局范畴,后者则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具体地说,有“利”或“不利”于谁,是人的行为产生的结果,而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所以,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面对社会、个人走哪条道路作出选择时所应该自觉遵循的原则。毛泽东说白求恩具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无论哪个时代,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阶级,都会有代表自己阶级的一批先进分子,以其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献身于社会的变革。没有他们,就没有历史的进步。但是,无论何时何地,先进分子在人民群众中都是少数。把对少数先进分子的要求当作对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承认、不尊重“私”和“公”一样是社会利益分配的主体,是经济思想中“左”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当年刮“共产风”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也是现在一些人不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我们在人民群众中应该提倡的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和“先公后私”的价值导向。而在经济工作中,应以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以使我们的国民经济充满活力。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不难理解,这种以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的市场经济,只能以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依托。我们农村中的一些先进典型,如华西村、南街村等等,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中开的花、结的果。它们的实践表明:如果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单干”,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不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也实现不了共同富裕。有的大领导退下来以后才到华西村一游,并赞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面旗帜,问题是,早干什么去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位“国师”级的经济学家(以下简称“国师”),一再放言:“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在《宪法》上写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不在《宪法》上把“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只保留“市场经济”四个字?实际上,“国师”此言,就是蓄意要把《宪法》明文规定的“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抹掉,而以与集体利益相脱离、甚至与集体利益相对立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具有这种“驱动机制”的“市场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现在不是强调“以宪治国”吗,对于“国师”这种明目张胆地反宪行径,是否也应该“治”一下?
我想强调的是,有宪不依,违宪不究,后患无穷。现在,不少“精英”或非“精英”在提及“市场经济”时,或有意或无意地把“社会主义”四个字省略掉了,于是,与《宪法》明文规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以与集体利益相脱离、甚至相对立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的“市场经济”大行其道;这是当前社会种种负面现象赖以滋生的社会土壤。这些负面现象包括:社会两极分化、信仰失落、道德滑坡、贪污腐败,愈演愈烈(指中共18大前);黄毒赌黑,泛滥成灾。记得改革开放之初,就有领导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大力批判“一切向钱看”,为什么收效甚微呢?原因就是一方面依靠所谓“以脱离集体利益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的“改革”来发展经济;一方面又要人们不要“一切向钱看”;这本身就是一个深刻的矛盾(如果不是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的话)------结果是观念范畴的东西在现实的经济利害面前彻底地打了败仗。现在,据说“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如果仍是以“与集体利益相脱离、甚至是相对立的个人利益”为“驱动机制”的话,在克服上述种种负面现象(包括以铁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方面,在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用“铁腕”严厉打击了贪污腐败,制止了愈演愈烈的势头,还是难以改变“治标不治本”的老谱;所谓“以德治国”,效果恐亦难如预期。请出孔老夫子,怕也帮不了多大的忙。因为他老人家说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及天下。”用它来“教化”民众,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许效果较好;用它来使社会道德面貌恢复到社会主义社会应有的水平,如毛泽东时代那样(这才是“治本”),恐怕是“难矣哉”。这恐怕是不像老子说的“治大国如烹小鲜”那样轻松。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思想、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始的。不过,毛泽东说过,“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革命战争是民众的事,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因此,在思想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开始搞改革开放,可以理解。邓小平说“摸着石头过河”,在一定意义上也无可厚非。问题是不能把毛泽东已经摸到手里的“石头”(这可是中共自己的财富呵。)也扔了,好像指导改革开放的只有一种“理论”,毛泽东思想不是。结果呢?上述种种负面现象,就是丢掉毛泽东思想所付出的代价,也可以说是历史的惩罚。这种经验教训,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课本中是找不到的。
出租车司机一席言
再回到“开封两日游”这个题目上来。
后来我听说,当然也有我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开封在发展规划中,是被定位在“旅游城市”这一档上。应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设想。郑(州)、汴(开封)、洛(阳)是河南城市的精华。其他两个,都有其支柱产业,郑州现在还有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开封没有,但她拥有许多名胜古迹,实为同是N朝古都的郑、洛所不及。所以,发展旅游业,开封具有独特的优势。《清明上河图》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好象王歧山先生说过,在河南,开封的饭菜比较好吃,毕竟那曾经是宋都。(大意)
再说当晚,我们请出租车司机帮我们找一家像样一点的星级酒店。他拉我们去了一家据说是5星级的酒店。入住后,儿子要联系工作,需要上网,可是房间里没有上网的接口、设备,气得儿子要退房。后来大堂经理来了,儿子质问她:“5星级酒店,房间里怎么连上网的设备都没有?”她“解释”说,“我们有的房间里有上网设备,有的没有。”我们就调换到有上网设备的房间,问题才算解决。这件事说明,作为一个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无论硬件或软件设施,开封似乎都有一些不太适应或需要改进之处。
第二天,我们专程去游了“清明上河园”。这是一个完全按照“清明上河图”设计、施工的旅游景点,可以说就是一幅立体的“清明上河图”。当我们坐着马车在“清明上河园”中尽情的游览时,确有一种“人在画中”的感觉。如果说《清明上河图》是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瑰宝,是我们民族的骄傲;那么,这个“清明上河园”,也可以说是我们开封人的一个骄傲。同时我们也从中感受到开封市当局根据自己城市特点和优势,发展有自己特色的旅游事业的雄心壮志和气魄。也许我们去游玩的那天,没赶上旅游旺季,不是周末,园里游人稀少,多少使我们有点“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感慨。
后来,我们就和出租车司机谈起了这件事。他说,咱们开封是要发展旅游业,这没错,问题是没有发展起来。他是从自身收入来谈的。他说,河南几个大点的城市如郑州、洛阳,就数开封人穷。就拿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了说吧,我算了一下,不仅比不上一线城市北京上海,比郑州的也差不少。我说,发展旅游业,咱开封可以说得天独厚:既有北方一些历史名城那样历史的厚重,有许多名胜古迹;又有南方水乡城市的秀丽。看看北方一些历史名城,除了北京、济南,有几个有像开封这样市里有这么多、这么大湖泊(如潘杨二湖、包府坑等)的?南方一些城市诚然很繁华,除了南京,有几个有开封这么多名胜古迹的?毕竟这是六朝古都啊。他纠正说,不是六朝古都,是七朝古都。他说,说来说去,还是开封的旅游业没有发展起来。他很感慨地说,开封就缺少一个像x公那样的实干家。他接着又着重地说,x公是好人哪。他还说,x公应该到中央去。至于到中央去做什么,恕我就不再引用了。用句“流行语”:“你懂的”。作为中国公民,他有选择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法定权利,我绝对尊重;虽然他的一些具体想法,和我的不太一样。“人各有志,不能强免”嘛。使我感到非常“震撼”的是,我想,他和x公恐怕是非亲带故,又远隔数千里,八杆子打不着,怎么会对x公如此地情有独钟呢?特别是经过“公审”,x公已经成为一个世所周知的被关押到秦城监狱的“死缓”罪犯?他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人如此推崇备至呢?为什么事隔这么久,这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仍然没有把他忘记?从来的贪官污吏,被公审、被判刑,老百姓都是拍手称快,为什么x公被定罪、判刑,却引来素昧平生的共产党的最基本的群众如此的同情与厚爱呢?另一方面,在西方反共势力方面,对x公同样是高度关注,至今仍念念不忘,不稍懈怠。凡大陆出现坏事,必和x公挂起钩来,徐才厚贪污腐败案情公布后,有的媒体马上就刊出徐才厚和x公在一起的照片。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古往今来,谁能说明白?”我越想越感到震撼,我甚至都怕再想下去了。
培根说,一次不公平的裁判,其危害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好像是习主席引用过这句话。18大以后,中共正在大力推行毛泽东倡导的群众路线。这是非常之好的。我举双手赞成。我想,践行群众路线,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懂得共产党最基本的群众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他(她)们想些什么,他(她)们的要求是什么。我想问的是:各位领导,包括在“x公案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你们知道吗?还有一个问题,提出来似乎不太礼貌,但它决不是一个毫无现实可能性的纯粹抽象概念的设问,这个问题是:如果有朝一日你们落得与x公同样的境遇,会如x公那样,引起共产党最基本的群众如此牵肠挂肚吗?------谨以此问,为本文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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