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老汉今年七十有四,身体尚好。十年前添了孙女,七年前孙女进幼儿园时,责无旁贷,心甘情愿,便承担了晚接早送的责任。为了安全、省力,特意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助力车,还自己设计制作了一个车蓬。用起来不但省时、省力,经济实用,也比较安全。因为,当遇到障碍时,只要踩一脚刹车,即可“稳坐泰山”。记得1977年冬的一个雪后天,我送儿子、闺女去托儿所时,两个孩子在自行车上一前一后地坐着,一不小心我们就曾歪倒在雪地里——显然,三个轮比两个轮的稳定性好,所以比较安全。我曾经比较自得地说:这辆车买对了。
科技和经济不断发展,在人们需求的强力推动下,市场上又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带蓬电动三轮助力车。我原来那辆车用了7年多,已经老化了,就更换了一辆带蓬的电动三轮助力车,感觉很好。可是好景不长,国庆节前,交管部门忽然发了一道禁行令:禁止包括电动三轮车在内的某些车辆上路,美其名曰“治理交通混乱”。从而,如果我再开电动三轮助力车上路就是违法行为了。全北京市还开展了一次大行动,对“违规”者“不能心慈手软”(据说对交管部门有此指令),一律严惩不贷!一时间,有大批辆车被扣,交了罚款才能领车(据说还砸烂了很多!);更有甚者,谁若与之争辩几句,有手铐伺候,把人架走。——仅仅因为开电动三轮车上路就“违法犯罪”了!
我非常愿意遵纪守法,但对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的指令(不清楚能不能算法规),却怎么也想不通。
困惑之一:开汽车合法,骑无助力自行车、三轮车合法,为什么三轮车加一个动力源(燃油或电动)就不合法了?有人说,电动三轮车不安全,难道开汽车就很安全吗?电动三轮车的时速只有30KM/小时左右,不会“横冲直撞”,和汽车相比到底哪个安全呢?难道买电动三轮车的人普遍缺乏安全意识吗?其实,绝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因疏忽大意或违章造成的,而非缘于交通工具本身,所谓不安全论是站不住脚的,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困惑之二:由于盲目发展私家车,造成了严重公害,抢道、乱停车、闯红灯现象屡禁不止,交通事故频发,堵车现象司空见惯,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有人说,不让用就不该生产和销售。我要问:老百姓有合理需求,为什么“不该生产”?电动三轮车基本无污染,车身小,站地面积少,重量轻,耗能少,比较适合国情,怎么就不能占有一席之地呢?事实上,尽管罚得挺狠,但能禁止得了吗?我亲眼所见,风头一过,莫论郊区县,即使在北京市内大街上,同样有人照开不误!一方面说明老百姓的合理需求是不该禁止的;另一方面也是导致人们不能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对此禁令置若罔闻,并不在乎违法不违法!明知“违法”,有时我也要用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本来正大光明,却是提心吊胆,在心理上不知该如何平衡。人们都在用,如果我总不敢用,显得太“死心眼”;如果大胆用,则触犯了法规。——奈何!
困惑之三:由于燃油汽车太多,逐渐凸显的最大公害是制造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APEC会议期间,为绝对保证外国客人的身体健康,不能出现雾霾,又是放假、停工,又是限行,又是站岗,天气倒是好了几天,肯定给国家争了光。但也是好景不长,APEC会议开过之后,客人走了,却是妖雾重来!中国人也是人,该怎么办呢?窃以为,主要办法应该是减排和开发新能源。利用太阳能还有待时日,最现实的办法是发展电动车。对本来应该扶植的事物却大杀大砍,是何道理?!当然,在如何提高车辆安全性方面的确应该下功夫,需要不断改进完善;而只有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完善;我赞成加强管理,但砍杀的办法绝不可取!
困惑之四:开电动三轮车的都是什么人?主要是老年人、妇女和小商小贩(以外地人居多),即所谓“弱势群体”。有钱人和青年人都不屑于开这种车。无疑,目前交通混乱的确是个大问题,开车的人和交管部门都希望路上车少人稀。我有所不解的是,治理交通混乱,为什么先朝弱势群体下手?有人特意咨询过交管部门,自己很想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但不知该办什么手续?给出的答复是:没有明确政策。我不禁要问:既然没有明确政策,为什么有权扣车、罚款?!
困惑之五:有人说(不知是否官方说法),扣车、罚款的主要目的是把大量外地人挤走。大约又是“只能做,不能说”的招数。我不禁要问:改革了,开放了,人们可以自由流动了;不言而喻,无论“流”到哪里都要谋生;无情剥夺别人的谋生工具,让他们“咋整”呢?!——闹归齐,只有富人的自由,却无穷人的自由!难道背井离乡进入城市的劳动者只能去当打工仔吗?或者,不能靠劳动吃饭,会怎么样呢?——不难想象;其后果也不敢想象!
……
如何依法治国,本老汉还有许多困惑,不便一一列举;但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那就是:此种既讲不清道理而又胡乱作为,只能弱化法律权威,导致执法难严,有法难依,逐渐失掉民心!
年逾古稀之人不谙时事,谨以此文与明白人共同探讨,也是替有开助力车的需求者呼吁一下,并欲提供有关部门加以斟酌。
余罘 写于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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