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虽然已经多次说过“莫言的《母亲》”,但探讨的主要是莫言演讲中说他母亲的故事与“故实”的问题,这一节,想通过莫言母亲的遭遇探讨妇女解放的问题。
莫言大哥说过:我母亲姓高,1922年生于河崖镇小高家庄(现名北高家)。大名高淑娟,但一辈子没用过,公社化时生产队里的记工册以及我们填表都写管高氏。母亲缠足,典型的农村妇女,没有文化,因劳累过度,患有哮喘、肺气肿等多种疾病,于1994年1月病故。母亲是17岁嫁到我们家的,母亲的亲生母亲在母亲两岁时就去世了。来到我们家五十多年,当媳妇的时间比当婆婆的时间长,一直没过上好日子,及至过上好日子,又老生病,母亲常叹自己命苦。
但是,从莫言兄弟介绍的情况看,他们的母亲实际上是一个始终没有熬成婆婆的媳妇。
人民公社时期,莫言的家庭是个大家庭,他奶奶管戴氏一直都是管家的婆婆。按莫言的说法,“奶奶有点欺软怕硬,我婶婶干活比较滑头,对她一点也不尊敬,她小心俯就;我母亲勤劳能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承包了几乎全部的家务活儿,却得不到她一个好脸色。”他婶婶之所以硬得起来,主要可能还是在经济上能够自主,丈夫有固定工资,自己能够在生产队出工,婆婆就是想管也管不了。在一个封建残余比较严重的家庭里,婆婆就是管媳妇的,硬的管不了,当然就只有管莫言的小脚母亲了。乃至家里丢了摆在院子里当供品五个饽饽,还要背上偷吃偷藏的嫌疑,其在家庭没有地位和精神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他奶奶去世后,大家庭分了家,他母亲可以管家了。但是,实际上却一个媳妇也管不了。他大哥管谟贤大学毕业当了国家教师,他二哥管谟欣成为了公社干部,莫言进了部队,媳妇们一个个经济上都能够独立自主自立门户,这个婆婆也就有名无权了。待到农村分田单干后,这个婆婆就有事情可管了——管媳妇们的孩子。莫言写的情况是:“我想起年老体弱的母亲背着我的女儿,牵着我二哥的儿子站在河堤上盼望着孩子们的母亲从地里回来为孩子哺乳的情景,我的女儿在她背上哭着,我的侄子在她身边哼唧着,夕阳映照着她悲悯的脸……”,这当然不是在做婆婆,而是在当孩子的孩子的保姆。大于认为,莫言母亲也许只有在吃公共食堂那一段,才真正尝试过妇女解放的味道。在巡回医疗队救她命的手术刀下,才体会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莫言还写到他婶婶后来的遭遇:“婶婶已经于2001年5月去世,这一代人实在是命运多舛,思之令人怆然。婶婶一辈子其实也没享到什么福,尤其是到了晚年,堂姐去世,撇下两个孤儿,实在是凄惶。然后又是小儿子胡闹腾,办什么旅游品加工厂,拉下一屁股债务,逼得她七十多岁的人还要给人家去打短工。想起她和村子里的老人们冒着严寒去给人家摘辣椒,每天只挣两元钱,我心中就酸溜溜的。如果不是遭遇这些事情,她活过八十岁是没有问题的。”莫言相信的是“一把高粱一把谷,打发先人去(那边)享福……”,可是谁能够保证她们在“那边”就不会“冒着严寒去给人家摘辣椒”呢?
写到这里,想到刚看到的一篇《江西留守老人疏忽致3孙子溺亡 儿子与其断绝关系》的报道,比较起来,莫言的母亲和姐姐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的:中国的男子,普遍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政权、族权、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广大劳动妇女,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他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这种状况在莫言家族妇女地位的变化中也可以得到反映。他奶奶虽然当婆婆的时间长,却连一个名字都没有留下;他母亲虽然始终没有熬成婆婆,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个名字;而他姑姑在莫言家乡,则是大名鼎鼎的妇女干部了。
中国妇女的解放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毛泽东时代功不可没。“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强音赋予了广大妇女和男子一样的社会地位。新中国妇女对社会参与程度之深之广使西方妇女都不得不羡慕。事实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解放妇女,妇女只有在对社会的广泛参与中才能求得发展。一个妇女没有平等地位的社会,经济再发达,也不可能是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虽然莫言说了他母亲不少的故事,其实他根本没有真正读懂过他母亲的这些故事,因为他没有这种思想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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