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启蒙时代至今已有两百多年,出乎当时哲人们的预料,理性的高扬并没有导致思想和价值的趋同。时至今日。思想和主义之争并不是“笑渐不闻声渐悄”,而是愈演愈烈。这一现象引发了许多困惑:如果社会科学领域也像自然科学领域一样,存在某种客观规律,为什么人的认识不能像自然科学领域一样,统一到客观规律上来?如果社会科学领域不存在这种规律性,那么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又何在?这一问题,涉及到了许多思想争论的核心和关键。正视这一问题,可以说是对社会科学进行有效研究的前提。
从经验判断出发,不难看到,人类社会领域确实也呈现了规律性的特征,但这种规律和自然界的规律是不一样的;人们认识社会科学规律的方式,更与自然科学领域不同。自然科学领域发现的规律(假设),可以通过实验室设计排除了其他作用因素的实验,来予以验证或否定,所以,它的结论是确定的,具有必然性;但也是简单的,因为排除了其他作用因素,参与的要素简单。这种规律的作用,一是发现,即发现自然界早就存在,但此前还未被人类所发现的东西,如新的化学元素;二是发明,即将知识转化为科技。但是,它不是关于自然界的整体性结论。所以,即使到了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自然科学要预测自然界的整体状态或复杂现象,也是困难或没有把握的,例如气候、地震。
社会科学则不同,它一开始所面对的,就是社会的整体状态或复杂现象,所以,它无法通过实验室设计排除了其他因素影响的实验来验证理论的正误。也因此,其结论其实是一种经验性的总结,就像民间通过谚语对气候变化的总结,或者是《三国演义》开篇对“天下大势”的总结一样。这种结论,只在一定概率下成立,而不具有自然科学那种确定性。也就是说,它表达的不是必然性,而只是可能性。因此,在这一领域,不宜说自己的结论是必然的,或不同观点是不可能的;而只能说,某种结论大概率成立,另一种小概率成立。
既然社会科学理论只是对可能性而非必然性的描述,差别只在概率的大小,那么,人们对待社会科学的规律、结论,就应该采取与看待自然科学规律和理论有所不同的态度。社会科学的规律和结论,不应该被人们确信不疑,更不值得去顶礼膜拜,不管它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自由主义;也不管它是自己的观点,还是别人的理论。明白了这一点,思想争论将会减少很多。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推导社会科学结论的有限性:任何一种理论,相信其在核心论点上,都是大概率可以成立的。但任何理论的构成,都需要从核心论点出发,进行多次推导;而推导越多,其成立的概率就越低。例如,第一次是60%,第二次就成了60%的60%,再多推导几次,大概率就变成了小概率。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推理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理论的推演如果以核心观点作为大前提,在其小前提上,可能也会加入一些有效性,但其有效性递减的趋势不会改变,否则,核心观点就不成其为核心了。所以,越是庞大的理论体系,其实越脆弱、越可疑。
这就是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不靠谱的原因。与自然科学揭示的是必然性不同,社会科学揭示的只是可能性。可能性有概率大小之分,而争取达到更大的概率,就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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