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边碳关税与知识产权:全球气候合作的两大障碍
单边碳关税与知识产权:全球气候合作的两大障碍
文佳筠
摘要: 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搞双重标准:一方面提出征收碳关税(进口税),另一方面又反对发展中国家用出口税调节高能耗产品的出口。这表明,碳关税不是真正关注减排,而主要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和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借口。同时,现行知识产权体制之下,发达国家既垄断“洋”技术又排斥“土”技术,造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机制至今没有让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任何一项科技。要让全球气候合作有突破,质疑现有碳关税提议与挑战知识产权规则成为必然。
气候变化是实实在在的威胁,并不仅仅是西方国家恶意制造的阴谋。为此全球各国应该共同合作,促进温室气体的减排。但是,西方国家却以应对变化促进减排为幌子,巧立名目,试图用碳关税做为贸易保护的借口;并且坚持极为强硬的知识产权体系,甚至阻碍知识产权体系中强制许可机制的使用,使技术推广困难重重。这是全球气候谈判与合作所面临的重大障碍。
一、碳关税能保住发达国家工人的工作岗位吗?
当前美国政界的气候压力集团,主要是绿色运动环保团体和工会的松散联盟。其核心要求之一便是主张采用单边的边境税或关税调整,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以保护美国工人的工作岗位。他们大肆宣扬,制造业工作正在从美国流失,而这些岗位都去了中国,“中国工人抢走了美国工人的工作岗位!”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首先审视一下这种说法的前提。没错,确实有大量的制造业被转移到了中国,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迅猛增长的主因之一便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平台。但是与许多人想当然的看法相反,中国在成为世界工厂的时候,由于严重依赖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同时创造出更多的制造业工作岗位;相反,中国经历了大规模的失业。相关统计表明,至少从1995到2002年,中国制造业工作岗位减少了15%,从9800万减少到8300万。这一表面矛盾的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机器取代了劳动。比如,从前中国自主发展的纺织机械,与西方类似的机器相比,要使用10 倍还多的工人,但所需的原初资本投入要少得多,能源密集度也相应地小得多,这是极为适合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的技术。但在最近时期对效率和利润的无情追逐中,外国机械,尤其是从德国和日本进口的机械,日益得到青睐。1997年,中国对劳动密集型的本土纺织机械进行了大规模的销毁。作为这样一场转型的结果,中国纺织品在全世界获得了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大量纺织工人却下岗了。同时大量机械制造业破产,相关行业工人失业,因为它们原有的市场份额被德日占领。 第二,劳动条件的恶化。在从前的国有企业中,八小时工作日是标准,工人每周的休息日都有保证。现在国有企业的比重大大降低,血汗工厂越来越普遍,在许多沿海地区,12小时工作日成为标准,工人们如果幸运的话可一个月休息一天。在职工人若超时工作,大规模失业也就在所难免。 在1996年到2002年这段时期,制造业工作岗位在全球减少了2200万,而中国在同一时期的损失量达到1500万,占全世界总缩水额的2/3。除大规模的工作岗位净损失之外,中国转型为世界的制造业平台,为跨国公司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尽管许多制造活动是在中国进行的,但收益大头却常常被西方公司拿走。不妨再以所谓“极具竞争力”的中国纺织工业为例,中国的生产厂家所获取的利润额不足10%,超过90%的利润流入了控制着品牌和销售渠道的跨国公司手中。我们不能怪罪中国偷走了工作岗位,相反,我们应当多去了解依据新自由主义原则而进行的全球产业重组,了解这样的重组是如何摧毁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的工作岗位的。依据这一思路,中国就不应当被视为当前发展模式的替罪羊,而只应当将其视为一个参与者:一小部分的中国人在这一过程中加入了全世界范围的精英集团,而劳工阶层则正如全世界各处所发生的那样,被边缘化了。 为了愚弄大众,美国的主流媒体常常把制造业工作岗位的流失归罪于中国,但是,美国的统治精英完全清楚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在2005年5月的一次国会听证会中,来自保守派智囊机构兰德公司的亚洲政策研究主任William H. Overholt承认:“中国迅速的全球化形成了巨大的压力,要求严酷的调整。国有企业的工作岗位数减少了4400万。中国已经损失了2500万的制造业岗位。”他列举的数字甚至要比上面我所引用的中国政府的数字还要高,因为他的数字所指的时间跨度更大。 可悲的是,美国劳工组织不是仔细审查这些事实并分析全球化系统究竟在哪里出了错,相反,他们频繁地听信主流的误导,不是把枪口对准老板和政府,而是对准了其他国家的工人,认为是他们偷走了自己的工作。这是当前全球所存在的悲剧性的事实:全球资本知道团结的重要,他们通过诸如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样的机构团结在一起制定有利于他们的规则,而各个国家的工人则经常被他们挑动起来自相争斗。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工会组织所倡导的边境税调节举措只不过是又一次被资本所操纵的条件反射式的反应,而不是深思熟虑的政策选择。 如果碳关税的目标是防止就业外流,那么指望这些保护主义的举措在不触及上述全球化结构性问题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必然是治标不治本。事实上,有更好的办法可以保护工作岗位。比如,美国工人大可以支持中国改变政策,减少和消除跨国公司的优惠待遇。为了吸引外资,尤其是直接投资,中国政府实施了许多倾向性优惠措施,比如较之国内企业的低税率,大量的出口退税。削减或者消除跨国公司在许多部门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的呼声在中国国内日益高涨,美国工会组织如果能够支持这样的努力,这将是太平洋两岸的工人的双赢。中国减少税收优惠,减少了跨国公司将工厂转移到中国的经济刺激,美国劳工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工作;对中国工人而言,一个更大比例的利润份额将留在中国本土,而不是被跨国公司吸走。关键是全球劳工阶层要找到办法,进行通力合作,向资本问责,而不是被挑动去鹬蚌相争,使渔翁得利。 中国政府可引以为戒的是,必须大力改变长期以来的出口导向的增长方式,将改善民生视为经济活动的重心。
二、碳关税是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吗?
如果碳关税的目标是防止碳外流,也同样存在问题。首先,如何定义外流?实际数据表明,发展中国家几乎所有的新建的能源密集型设备,比如钢铁、化工、水泥等方面,都比发达国家现有的设备更有效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这些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毫无道理。 其次,关税调节措施摧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所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感受中,这将成为某种暗箱操作手段,以迫使他们也接受同样程度的减排。这将有害于全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信任的建立。有聪明得多也持久得多的方法可以促使发展中国家的碳密集型或能源密集型工业加入减排的国际共同行动。 自2005年起,诸如焦炭、钢铁和水泥这样的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的迅速增长带来了强大的资源环境压力,中国政府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先是取消了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接着又开始征收出口税,并逐步提高税率。中国政府采纳了来自环保部门的建议,主动采取了这一关税调节举措,大幅度降低了相关产品的出口额,比如焦炭2009年前五个月的出口比去年同比下降97%。现在,环保部正在研究各种绿色税收的可行性。毫无疑问,发展中国家应当得到充分的鼓励去实施这样的减排举措。一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发达国家所担忧的公平竞争问题;另一方面,长期来看这也将使发展中国家得益。毕竟,就人均而言,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基础要比发达国家脆弱,因此资源的大批量出口以及能源密集型产品的大量出口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利益,哪怕在某种狭隘的经济意义上,这些资源密集型产业在发展中国家更有效率。不过,在一段时间框架内,这些举措应当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性的,因为发展中国家需要政策空间以便自行决策,而不是被迫过早承担同等的减排责任——正如在蒙特利尔保护臭氧层协议中,允许发展中国家有更长的缓冲期淘汰破坏臭氧层的化合物。进口国所采取的关税调节措施只应当作为最后的手段而采用。比如说,如果美国继续拒绝承担发达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其他国家将有权对美国产品征收碳关税;如果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业部门,在规定的宽限期后仍然拒绝采取主动措施减排,其他国家有权考虑对其征收碳关税。然而,现在欧美提出的碳关税或边境税调节,只是发达国家的单边行为,这非常不利于国际间共识的达成。公平而有效率的边境税调节体系,应该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下进行谈判和实施。关税调节举措所获得的款项应当纳入一项联合国监管的基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和对气候变化的适应。 不幸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所倡导的碳关税政策,名为促进减排,实际上是贸易保护的借口。这一点在近期的一个世贸争端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2009年6月欧盟联合美国在世贸指控中国对包括焦炭在内的工业原材料采取出口税等限制出口措施;而仅在2008年3月份,欧盟还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五年的正式反倾销税。在欧美不需要更多焦炭的时候,他们指责中国倾销;在他们需要廉价焦炭的时候,就指责中国限制出口。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本国提出征收碳关税(进口税)的同时反对发展中国家用出口税调节高能耗产品的出口,表明欧美政府更多是欲使用碳关税作为贸易保护和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借口,而不是真正关注减排。中国政府和中国学者可以更加积极地与西方进步人士互动,讲清事实,挑战西方政府的双重标准,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政策空间。
三、改良知识产权体制,呼唤气候技术的开源运动
知识产权体制的倡导者们宣扬,知识产权将为革新提供动力,同时也为人们采用有利于环境的技术提供刺激。但事实上,有大量的例子显示了相反的结果:知识产权成为技术创新和传播的障碍。蒙特利尔保护臭氧层协议就是一个例子,尽管该协议在国际环境条约中是相当成功的。当前,不破坏臭氧层的新一代冷冻剂技术专利,由杜邦等西方大公司所垄断。蒙特利尔协议没有规定强制许可(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强制征用专利,所付费用将由征用者酌情决定,而不是由专利所有者决定。美国其实是使用强制许可最多的国家,但其一贯持双重标准,在国际谈判中尽量阻止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使用强制许可),相反,西方公司可以继续为其专利产品索要高价,而这样的价格是发展中国家出不起的。同时,作为妥协,发展中国家被给予更长的缓冲期,以换取对西方公司专利的无条件保护。比如,就氢氯氟碳化合物(HCFCs)来说,发展中国家仅需在2016年1月1日冻结其生产,并在2040年1月1日全部销毁。某些类型的氢氯氟碳化合物,比如HCFC-141B、HCFC-142B、HCFC-22,在近年来的使用增长迅速,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和印度制冷需求的迅速增加。结果,2006年见证了历史上最糟糕的臭氧层消失。这些类型的HCFCs也是极为强大的温室气体,其致暖效应超过二氧化碳数万倍。在严格的经济意义上,蒙特利尔协定看似是双赢的妥协:西方公司可以继续享有垄断性专利的收益,发展中国家可以继续享受低成本的氢氯氟碳化合物直到2016年。实际上,输家是环境本身和我们共有的星球。 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目前的知识产权体制障碍而受到伤害,发达国家同样如此。一个富有启发性的例子就是Enercon,它是世界上最具创新性的风力能源公司之一,也是世界第三大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在过去几年里都是德国风力发电市场的领袖。它的重要发明之一是一种无变速箱直接驱动的风力发电机。在传统的风力发电机中,变速箱故障最为普遍,是造成发电机停转的最大原因。因此,这项新技术大大提高了效率并减少了维修需要。然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裁定,Enercon公司被禁止在2010年前向美国出口其风力发电机,因为Enercon被控侵犯了Kenetech公司在美国申请的5083039号专利技术。Enercon声明,是Kenetech公司盗取了他们的专利权,抢在他们之前在美国注册了专利。在欧洲议会就此进行的专门调查中,一位美国国家安全局的雇员披露说,关于Enercon的详细信息是通过美国情报网络Echelon传给Kenetech公司的。2008年早些时候,Enercon公司同它的竞争者通用电气公司达成了交叉专利协议(通用电气公司拥有7397143号美国专利,该专利部分基于5083039号专利)。在这部国际间谍和法律斗争的长剧中,无论是Kenetech公司还是通用电气公司至今为止都未建造或者安装任何以争议中的技术为基础的直接驱动风力发电机设备,其中Kenetech公司于1997年宣布破产。简言之,在这个特殊案例中,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专利法则的作用,就是至今为止阻止了这一对减排极为有利的技术在美国的应用。再一次,环境成为输家。 知识和观念之美,其一就在于它们是非竞争性的、非排他性的,这使它们不像大部分物质材料。如果你有一只苹果,我有一只梨,我们做个交换,那么我就只有一只苹果,你也只有一只梨。如果你有一个想法,而我有另一个想法,我们作个交换,那么结果我们就都有两个想法了。我使用一项技术,这并不阻碍你也使用同一技术。但是目前的知识产权体制把知识作为竞争性和排他性的资源来使用:如果我为一项观念申请了专利,那么别人就无法再运用这一观念了,除非他们付得起专利垄断价格。有更好的办法去刺激发明创新,犯不着以这样的方式把知识商品化并将其垄断。这方面的一个成功范例就是IT产业的开源和免费软件运动。开源运动拥有的数百万追随者,自愿并无报酬地贡献了他们的时间。这一运动所造就的一系列技术令人印象深刻,其中包括Linux和公开办公室。这些产品为全世界的消费者提供了成本极低或者干脆零成本的消费选择,为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微软公司等垄断企业的高价软件的人们提供了可行的替代产品。与传统的版权或者知识产权相反,免费软件遵循“开放共享版权”(Copy Left)的原则,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和研究有关成果;自由地复制并同其他人分享有关成果;自由地修改有关成果;自由发布分享修改后的、因此也是衍生性的成果,所有衍生成果都应当在同样的或者对等的“共享公共版权”原则下进行发布分享。
IT领域的开源运动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而面对全球变暖这一人类文明的严重威胁,在减排技术领域或可持续发展技术领域也迫切需要一场开源运动。遗憾的是,目前进展微小。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机制,至今为止没有让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任何一项科技。一些跨国公司确实建立了一个“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拥有大约200个会员公司,专门处理商业和可持续发展问题。2008年上半年,该委员会启动了一项环境专利共享项目,号召跨国公司捐献一些对环境有利的专利向公共领域开放。任何公司只需捐献一项自行选择的专利就算加入该项目,并获得相关的好名声。迄今已有七家公司参与其中,包括IBM、诺基亚、博世、施乐、杜邦、Pitney Bowes、索尼,但是这些公司捐献的专利大都无关紧要,称不上有什么大的技术突破,也不具备大的潜在销售市场。与此对比,在2008年12月波兹南谈判期间,这个委员会的代表称,“产业界完全不能接受”在联合国主导的气候协定中包括任何强制性的专利扩散条款。他们要求技术转让仅仅在跨国公司所参与和主导的体系内进行。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人们怀疑该委员会的环境专利共享项目的初衷并不是真正推进可持续发展,而是仅仅用一些漂亮口号和表面行动为跨国公司做公关;甚至可能更糟糕,该项目其实是跨国公司们以攻为守,先发制人,意图防止实行强制许可。 “关于气候问题的开源运动在哪里呢?”这足以成为对所有参与环境问题的人们的挑战,无论是政府部门、商业界还是非政府组织。希望有一天在气候领域也出现Linus Torvalds(Linux 创始人)这样的开源运动领袖,有更多的环保技术能够向全世界开放。全球变暖是所有人都要面对的挑战,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和创造来消解危机。“开放共享版权”原则所体现的观念互惠性更能服务于这一目的;相反,目前的国际专利体制所推行的进一步将知识和科技商品化垄断化的举措,只能妨碍这一点。
四、遭忽视的“土”技术
除了国际专利体制所设置的障碍之外,还有一个误解也阻止了人们就气候和技术问题进行更有建设性的讨论。这一障碍就是,有太多的人误认为值得全球推广和共享的环保科技只能来源于跨国公司或者具有利他心理的高科技人士(比如Linus Torvalds那样把时间和精力贡献给开源运动的人)。事实上,值得推广和共享的观念和技术并不一定就是高技术,他们大可以来自全世界范围的各个社区:印度河谷的农民有一套令人赞叹的不依赖于化石燃料的传统灌溉系统,巴西农民正在着手恢复并推进他们的混合农业,英国草根的过渡城镇(过渡意指从全球化的高碳经济过渡到当地化的低碳经济)运动正方兴未艾,等等。 再以中国为例,国内太多人被洗脑落入西方话语陷阱而不自知,一说起新能源就只是高科技风能,光伏发电甚至生物燃料之类,却不知道其实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是在不止一个方面全球领先的:第一,太阳能热水器,最环保的供热水方式,中国的使用量占全球2/3。第二,农村沼气池,中国无论是技术还是推广,都是全球第一。这其实是集多功能为一体的先进技术:农村粪尿处理,改善卫生,同时生产有机肥,减少直接烧柴草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室内外污染,减轻江河湖海的富营养化问题。现阶段很难找到比这更环保的科技了。 只要打破了对所谓“土”科技的歧视,中国其实可以在这些方面更大有所为:第一,在中国进一步提高和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沼气池、节柴灶等低价高效的节能减排科技。比如沼气池技术,在推广层面仍然有许多问题,有相当的潜力可挖。第二,帮助其他第三世界国家推广这些科技,实现发展和环保的双重目标。第三,某些科技可以向西方进行有支付的技术转移,或者技术互换。比如西方用粮食造生物燃料,引发了粮食危机;相比之下,沼气池技术是真正的变废为宝。当然,笔者并不是反对风能、光伏发电这样的高科技新能源,只是不能忘记:土洋结合,两条腿走路。同时,发展高科技新能源的时候一定要从国情出发,以我为主,真正的高科技是买不来的,市场换技术的教训还不够多吗? 回到技术转让问题,在国际谈判中目前的问题是人们往往忽视和边缘化节柴灶、沼气池等切实可行的观念和技术,而过分专注于西方跨国公司所拥有并希望以垄断高价出售给他人的高科技。印度、巴西和中国的农民当然没有为他们的技术申请什么专利,因此他们的这些科技都可以免费获取并以相当低廉的费用大规模推广。然而,包括清洁发展机制在内的国际气候机制,常常边缘化这些科技,而不是促进它们的分享和推广。那么,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最好地让这些基于社区的知识和技术服务更多的人们呢?支持将这些技术纳入目前的知识产权体系能够促进这些技术的普及吗?对此,不妨同传统药用植物的遭遇进行类比。相关知识产权化的尝试往往以生物海盗行径而收场:西方医药公司将传统药用植物和相关知识注册专利,剥夺当地人分享利益甚至继续免费使用这些知识的权利,尽管是当地人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发现并积累了相关知识。如果我们希望阻止基于社区的生态技术遭受同样的命运,如果我们要推动“土”技术与“洋”技术的全面普及,就必须挑战现有的知识产权垄断体制。
(责任编辑:杜建国)
● 文佳筠,留美学者,“2030”研究所研究员。
2009年《绿叶》第10期
http://blog.sina.com.cn/greenleafxp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