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合法性问题受到了社会普遍关注。话音刚落,今天又传来消息说: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一省三市”,包括上海自贸区、广东省和刚刚被央行授权的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所不同的是,这次放开的人民币流入国是新加坡,而此前中行广东分行所暴露出的人民币流入国是英国(伦敦)。
现在“放开”无异于“火上浇油”
应当说,中行广东分行从事“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是合法的,但现在需要查处的是:中国广东分行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洗黑钱”的问题?当然,这里还有其它银行广东分行所办理的“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合法性问题。到底会是怎样的结果,我们需要等待监管机构给出结论。但也必须要清楚,如果监管机构确实查出问题,那只能说明“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口子开了,想要彻底管住人民币合法、合规地跨境流动“几乎不可能”。
不用说“减少管制”,就是在“严格管制”的背景下,中央银行管住了“热钱”跨境流动吗?没有,这是事实。实际上,“热钱”跨境流动问题对所有弱势货币体而言都是一道“世界性难题”。欧洲又怎样?欧债危机过程中,欧洲央行和欧洲金融监管当局不是一样为“热钱”头疼,不是一样要临时出台大量限制性措施以减少“热钱”流动给经济带来的伤害?
所以,中国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再放。但现在做好准备了吗?我认为没有,中国国内金融结构严重扭曲,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混乱就是例证。国内还乱着,还要再请外国人来添乱,这无异于火上浇油。大家必须要明白,说是“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实际就是“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试点”,至少是“中国资本项目外汇管制放开已经涉及个人”。
此次获批的四项业务是:个人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即个人可以用人民币进行包括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在内的对外直接投资业务。
“试点”不过是“自欺欺人”
表面看,这些被允许的业务“没问题”,但问题是谁能控制它“不出问题”。比如,表面上看“管道还比较细”,只允许某家银行从事此项业务,但所有银行之间都有业务往来,所以这个管道到底多粗央行说的清楚吗?再有,说是只允许某个地区放开,但资本的流动性能被地域所限制吗?监管机构怕是阻止不了。再比如,说是只允许直接投资于非金融企业,但资本出境之后,中国央行如何控制其不会挪作他用?
所以,所谓的试点不过是“自欺欺人”,其真正的目的恐怕另有深意。比如,中国银行的“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人民币不管是在境内换汇还是到境外换汇,总之都需要换汇,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外汇需求。在境内换汇要经过外汇管理局,但到境外换汇,就避开了国内的外汇监管。而中国银行在境内购汇不受限制,所以不过是境内购汇,境外使用。这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持有外汇的积极性,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所以,央行会极力支持,甚至对一些违规行为也会处于一种默许状态。
监管机构态度一定要谨慎
从数据中也可以看到问题。比如,5月份,在金融机构外汇占款达到近400亿元的情况下,央行外汇占款仅为不到4亿元。这说明,大量外汇被商业银行购买,央行对外汇市场的日常干预减少,而稳定汇率的义务交给了“做市商”。商业银行的购汇需求加大,必然减少央行的购汇压力,也会使人民币汇率相应发生变化。但这件事对中国经济而言是利大还是弊大?相关管理机构似乎无所顾忌。
但是,外管局态度谨慎,因为它知道风险。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事与愿违”,就是不可能严格控制的“洗钱”活动,以及国内民营企业用银行贷款完成资本出逃。所以,我赞成外汇局的审慎态度。不能为了所谓的“改革”而过度放大中国的经济风险,更不能一面“打老虎”,一面给资本出逃开口子。因为,这必将导致中国财富的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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