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草根网特约评论员“盘古石器”对笔者《全民资本必须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一文的评论说:“私企所造成的不平等以及员工对企业的不忠诚,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看到了,但是我们也看到:现实的‘全民资本’其实就是‘官僚资本’,与全民福祉没有必然联系。这个问题不解决,高喊什么‘全民资本’,就是为中国的专制主义寻找借口。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其中有一条就是‘官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理论没有市场经济的概念,请“老先生”还是花点时间研究:如何将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结合起来的问题。” 还有,中华论坛网友“会飞的钢球”质疑说:“我是冷静平和的问你,谁来控制全民资本?”
评论似乎尖刻,其实已经点到了一个中国理论界乏人问津而既现实而又迫切的重大理论问题:什么才是真正的全民资本?全民资本如何才能惠及民生?
目前,关于全民资本的最基本的理论确实欠缺,迫切需要学者们加以关注。此前笔者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说华盛顿是美国政治首都,那么纽约则是美国的经济首都。美国历来有纽约控制华盛顿,华尔街控制白宫之说。其实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或者是极少数人的经济利益集中体现为他们的政治权力,或者绝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体现为他们的政治权力。不可能在极少数人控制的政治权力下能够保障绝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实际当权者既然可以利用寡头垄断资本控制政治权力,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什么人民当权的时代人民就不可以利用全民资本来控制政治权力,控制社会的方方面面呢?反倒被掌握了政治权力的官僚控制了宪法规定属于人民的“国企”,本应是全民所有的巨额资本竟然只是名义上属于人民,而实际上却被极少数的官僚家族所控制呢?
其实,人民如果想通过控制全民资本进而强化对政治权力的控制,那么其系统控制的结构原理应该是基本相似的,唯一不同的是巨额的资本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还是掌握在绝大多数人手中。然而最大的难题也就在于,长期以来,巨额的资本总是被极少数人抢走,而绝大多数人很难掌握住它。到底什么样的控制机制能够使绝大多数人名副其实地掌握住全民资本呢?这需要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积累。早在在2011年08月,笔者在《不能听任国企官僚化的丑行愈演愈烈》的文章中就已经指出:“如今的‘国企’早就不是全民所有的企业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所有的企业。既然是‘国家’所有,官僚就是当然的主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之中莫非国财。因此,‘国家’所有的财富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当今社会的真正主人官僚阶层的共有财富了。由此,在官僚体制下,‘国企’高管与‘国家’高官也就同质了。这是当然的‘真理’。
对此,网友[222.92.65]尖锐地指出:官僚体制就是恩格斯说的无产阶级不得不继承下来的‘国家祸害’!1891年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指出:‘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弃为止。’‘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可以防范他们。’(恩格斯,《〈法兰西内战〉导言》)
如今的中国,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这个‘国家’祸害,根本就没有被‘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无产阶级及绝大多数人根本无法随时撤换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根本无法防范他们的掠夺和欺凌。绝大多数人不但被‘代表’了,而且容忍官僚的掠夺和欺凌已经成了国民最高的‘美德’。可见,‘国企’里丑行不断的根本原因就在‘国有企业’这个定性里头: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的伟大改革成果已经实现了把原本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财富,‘合法’地转变成了‘国家’所有。而国民所继承下来的祸害‘国家’根本没有改变,它依然是千年的官僚体制,官僚依然是社会的主人。国人只有彻底争得民主,除去这个‘国家祸害’的最坏方面,直至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弃为止才能彻底制止所有的祸害。而当务之急,则是恢复绝大多数人社会主人的地位,不再被任意‘代表’,任听人使唤。这就必须把‘两会’,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尽速变成由人民自己推举的代表所组成的最高权力机关(而不是官员代表大会),它可以随时撤换官员,包括全民企业的高管,‘来保证自己可以防范他们’。非此,就无法防范‘国家’高官与‘国企’高管从社会的仆人蜕变为社会的主人而祸害社会。”
必须指出,自由派专家以为马克思主义是无用的老一套,不许人们提起。但是邓小平同志却坚定地认为:“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他还充满信心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打不倒的”。“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
2011年11月笔者在《国有企业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文章中还指出:“因此,人们要控制资本,用其利而防其害,全体劳动者——人类的绝大多数就必须能够控制的资本,而这就只能是保持全民所有的资本保持主导地位。资本垄断的必然就是垄断整个社会的公权力,从而为所欲为,为暴利而不惜毁灭人类。全体劳动者唯有控制主要的资本,才能牢固控制公权力,使私有资本不能为所欲为,危害人间。……因此唯有在全民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私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共存并平等竞争的格局才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而不是消极作用。”
2013年11月27日笔者在《公有资本、公有企业和人民主体地位》的文章中又指出:“笔者在《市场机制和市场失效》一文中强调:‘另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则是,如果把资源配置交给自由市场,自由市场则会被资本所控制。那么,由谁来控制资本呢?到底是华尔街垄断资本和中国官僚资本,还是全民所有的资本?这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它决定市场工具最终为谁谋利益的问题。 如果人民大众对公有资本的控制问题一直被置之不理,不认真进行改革,建构人民大众控制公有资本,公有资本引导市场的有效机制,而放任资本控制资源配置,那么必定会让华尔街垄断资本和中国官僚资本一统天下,人民大众最终失去一切。’到底是华尔街垄断资本和中国官僚资本控制市场,还是全民资本控制市场,以及人民如何控制全民资本的问题关乎人民主体地位的存亡,关系人民大众的福祉,这样的理论问题,人们不能长期置之不理,而必须追根究底,弄个明明白白,容不得半点含糊。”
人民如何能够基本控制“国企”呢?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实践经验至少给了人们一些启发。 2012年11月02日笔者在《走厦门模式之路 解社会民生困境》一文中指出:“011年厦门以占全省1.3%的土地面积和以占全省9.7%的人口规模,创造了占全省25%的财政收入和占全省14.6%的GDP。厦门市每平方公里创造GDP16119万元,是全省的10倍,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4142万元,是全省的近20倍。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的保护,2011年,厦门单位GDP能耗为0.507吨标准煤/万元,节能降耗水平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发展经济,“富民”是根本。2011年厦门市居民储蓄存款1621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储蓄存款44909元,人均储蓄存款额位居全省首位,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倍。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928元,均位居全省首位。这些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致力强化民生保障,全市财政一般预算60%以上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在全国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率先实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全民覆盖,率先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
在这些情况背后,厦门的经济模式有如下关键点:国企集团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保民生的中流砥柱。不足的是“国企”还没有真正回归为“公企”。官僚化倾向与主要还是以利润作为考核企业经营者的总规则还没有改变。但这是全国性的弊端,不是厦门自己有权改变的。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成为厦门官民的共识与共同行动。厦门的市民自觉支持政府,批评政府,约束政府;政府自觉听取市民的意见,努力贯彻于施政计划之中。厦门的平民教育保障、医疗保健保障、住房保障、平价食品保障、廉价快速公共交通建设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单单平价食品一项,厦门市财政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优惠菜差价补贴和平价商店的建设补贴,有效助推了50家平价商店的建设。国企夏商的平价超市已经深入社区,服务市民,维持了本市食品价格的低廉,有效维护了民生。同时,厦门菜篮子从基地到流通,全部处于商务局的把握之下。商务局不仅从数量上重视,更要求质量上不能出问题。厦门不足的是土地价格依然过高,商品房价格高涨,住房奇缺;奢侈品行业入侵厦门、转基因玉米、食用油等毒物和受污染的食品依然毒害民众;应付上级检查,劳民伤财;工资水平偏低,住房紧缺严重影响高级人才的引进与稳定,这些弊端妨害了厦门经济的健康发展。但这离不开大环境,厦门一市之力难以独自解决。”
2010年09月30日笔者在《厦门经济特区的社会主义方向》一文中指出:“在全国各地一些人变着花样变卖国企发改革财,极力摧残中国的产业工人队伍的歪风中,厦门经济特区犹如中流砥柱,顽强地坚持了全民所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主义大方向,不但国企没有被卖光,反而在市场竞争中依靠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发展而形成了20个大型的全民所有制集团公司,并且取得了傲人的业绩。据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远平)2010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昨发布,……厦门的建发、国贸、象屿、金龙4家企业上榜。……厦门上榜的企业依次为建发集团(营业收入418亿元)、国贸控股(313亿元)、象屿集团(170亿元)、金龙汽车集团(134亿元),排名分别为147、200、344和417位。”这四家上中国企业500强榜的企业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和很多城市卖光了国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此外,笔者在《国企改革:全体人民所有的企业和它的重大使命》一文中还指出:“企业在规范成有限公司之后,进行市场化经营,它的成败就在于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而不在于它属于国有还是私有;公司的资本属于全民还是属于私人,并没有改变公司在市场中的运行规律。所谓国企的低效率,来源于政治官员的直接插手和间接插手,使得职业经理人无法依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管理。国企改制为有限公司之后,政府的直接插手可能减少了。但是间接的第一把手指示,政府意志,甚至是安插官员的关系人、亲朋好友这样的间接插手依然存在。在进一步改由人大授权的专门经济机构来治理国企之后,这种间接插手才可能消除。因而国资企业和国资控股、参股企业就可以真正地市场化经营,成长为利国利民的伟大公司。在这些先决条件下,国企的成败与私企的成败就服从同一种规律,那就是市场规律。企业的成败也就真正在于治理和经营管理,而不在其他。那么,国企治理和经营管理的改革就必须提上日程,迅速提高到世界级的治理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可以与西方财团相抗衡的中国国有财团的航母(建构国有财团并且不排斥、歧视私有财团),以便在经济战中也获得重大优势。厦门经济特区的国资委、全民所有制企业集团在管理上的改革和对职业经理人的现代化管理教育,出了明显的成效,虽然还有不太完善的成分,但毕竟经得起市场竞争的初步考验,形成了应有的优势。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环境里的成功,奠定了厦门经济良性发展的坚实基础。”
“因而,要坚持为劳动者,为绝大多数人某利益的社会主义方向,必定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开放的、自由的思想空间和人的基本权利。扼杀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自由的思想和人的基本权利,也就从根本上扼杀了社会主义。换句话说,没有民主政治、思想自由和人的基本权利,也就没有真正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要印证是否是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应该观察的是民生是否改善,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保障。”
此外,集体资本是全民资本的同盟军、后备军。 2013年4月11日笔者在《走自己的路,城市如厦门,农村如华西,科研如清华》一文中指出:“要走自己的路,为什么农村可以如华西,应该如华西?看一看现实你就明白。国内许多农村陷入分田到户的分散经营的落后状态,以前集体时代辛苦建成的水利灌溉系统日益凋零、破败,耕地不断被豪富官家所掠夺,农民陷入贫困中。华西一直坚持更低的集体所有,用集体的力量与自然抗争与官绅抗争,有效地发展了农村经济,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能够走出自己的路。国内许多农村的农民缺乏资本和人才,无力发展经济,贫困恶性循环。华西敢于以农业为基础,多业发展。多积累,少耗费,资本有效积累。敢于引进人才,倚重人才,创新发展,前途无量,从而能够走好自己的路。国内许多农村党的领导名存实亡,豪富当家,官吏掠夺肆无忌惮,促使农民贫上加贫。华西集团党委却能坚定不移地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起了核心堡垒作用。村民又能自觉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形成了大集体的巨大力量,从而能够坚持走自己的路。”
如今很重要的是,从理论和现实上来讲,“全民资本”之所以至今还没能实现的结症在于“全民所有制”已经被官僚们窜改为“国家所有制”。而“国家所有制”绝不是社会主义的理论概念,而是地道的纳粹主义理论概念。不废弃“国家所有制”,“全民资本”就不可能现实存在。早在2011年04月26日《曾飞: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研究报告》就已经指出: “人们不应当忘记德国人民被希特勒的‘国家所有制’耍弄的历史教训。《希特勒是如何发展纳粹经济的》一文披露了‘国家所有制’的真相:希特勒‘一方面加强和扩大国家所有制,另一方面将国有财产转到私人垄断资本手中。希特勒政府时期,德国国家所掌握的股份资本绝对和相对额都增长。1932-1939年,‘国有的’股份资本额,由29亿马克提高到36亿马克,它在全国股份资本总额中的比重,由13.2%上升到17%。1939年,德国国家垄断资本共计248亿马克,占全国总资本的五分之一。在扩大国有化的同时,希特勒政府还执行了国有财产重新私有化的政策。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期间,当时的德国政府为挽救一系列垄断资本集团,以优惠价格收购了柏林各大银行的大部分股票和一系列大工业公司的部分股票。随着这些企业的扭亏为盈,希特勒政府把国家持有的巨额股票廉价卖给有关的私人垄断资本集团。在德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垄断企业同政府的结合也加强了。企业主职能与国家官僚职能达到了高度的融合。’‘社会福利政策。1.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和提高国民的社会福利。2.扩大职工的有薪休假制度,修建了一批疗养院和旅馆,使工人享有过去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受的休假旅游。3.通过劳动美化活动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国家所有制’的真相就是垄断寡头垄断国家权力之后,直接利用国家的名誉垄断经济的一种所有制。它根本不同于‘全民所有制’ 。” “‘国家所有制’是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形成权益,也就是所有权;因此国家有权获得企业红利(按:譬如规定国有企业要向国家上缴红利,并逐年增加),有权出卖国有企业的资产。与‘国家所有制’配套的‘福利国家’则是掩饰其资本主义所有制,麻痹无产者的补充手段。” “‘全民所有制’是全民对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形成权益,也就是所有权;因此全民才有权获得企业红利,才有权出卖国有企业的资产。劳动者获得公平的分配,首先取决于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而保障劳动的合理分配权和盈利的分红权,而不是依靠官僚资本的所谓‘福利国家’之恩赐。” “当前中国的‘国有企业’实质上是‘全民所有制’还是‘国家所有制’呢?显然正在逐步演变为‘国家所有制’。否则国家、政府如何享有‘国企’的全部权益呢?国家、政府又如何敢于把通钢、林钢等全民资产说卖就卖呢?通钢、林钢的产业工人——他们也是全民所有者的一个组成部分,法理上他们对‘国企’也有一份所有权及发言权。他们反对出卖通钢、林钢的正义行动反而被公安机关视为违法动乱,否则如何解释河南省濮阳市林州钢铁公司4000多名职工及家属,因不满变卖国有资产,大量解雇工人,而进行的抗议行动,公安机关要出动4、5千名警察的优势兵力来对付他们呢?”
“《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今天,宪法和党的纲领还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的中国。既然是社会主义,就必定‘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中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是全民持股,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分红权的‘公有企业’;这些‘公有企业’要不要委托给政府经营管理需要由全体股东,全体所有者来确定,而不是由政府独断。实际上,‘公有企业’根本就不能交给国家机关来经营管理。交给给国家机关来经营管理很容易让国家机器有机可乘,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公有企业’只能委托给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如今的官员代表大会)来监管。并且组织独立于国家机关的全民资产的经济管理机构‘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称为“全民资产监管委员会”更贴切)——由人民选举产生——来进行治理。并把全民资产:资本和所有的国土资源分授予许多独立的全民所有的财团来进行市场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合法盈利,并把盈利的一部分向全民分红,一部分继续发展生产。而国家机构的费用只能由人民代表大会从税收中拨款,并且遵从小政府和廉价政府的基本原则。”
以上这些只是笔者的一部分不成熟的思考。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和归结需要时间与精力。限于笔者简陋的研究条件,存在很大的困难,但会继续努力,给出力所能及的、比较简明的结果,以谢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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