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十六)
(续:第五章四、创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五、提高国企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着眼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方面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从生产关系角度,要解决好所有权内部的分工关系、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激励机制关系,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有制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在企业中要坚持领导、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相结合,坚持“厂务公开”,发挥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办企业,坚决纠正单纯依靠企业家办厂的那种盲目照搬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的倾向;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坚决纠正那种盲目扩大管理层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的倾向,国有企业总经理平均工资不应当超过全国科学家和一级教授的平均收入;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严禁国企管理人员 “一人两制”(一面在国有企业工作,一面自己在外开公司,或为私营企业服务)。只要坚持 “鞍钢宪法”、“三老四严”等优良传统,我们的国有企业就能创造出适应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方式,不断发展和壮大。从生产力角度,则必须解决好面向市场,搞好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能源,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问题。在这方面涉及许多一般管理学和科技应用的具体问题。有必要强调从实际出发,坚持一厂一策,因地制宜,建立依靠科技进步,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从生产力角度来看,应当重视和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许多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
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总结了中央企业在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国企改革中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的成功经验,并坚信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国有企业一定能搞好。”[①] 这是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把中央层级的国企改革经验推广到地方,将有助于在全国振兴公有制经济。
(二)管理层要建立承担风险责任的民主决策机制
国有企业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主要听命于上级机关行政性指令,转向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关键性的环节是管理层要建立承担风险责任的民主决策机制。国有企业与私有独资企业的根本不同点,就在于它不允许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同时,又决不允许领导成员滥竽充数,不负责任。国有企业与现代私营股份制公司的根本不同点,就在于它即使是国有控股公司,代表国有股方面决策的也是一个集体领导班子,也要经过民主程序,而不是简单地个人说了算。
有一种观点认为,集体民主决策就会谁都不负责任,也没有个人决策具有当机立断的效率。这种观点有很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应当承认,某些国企领导班子确有“软、懒、散”的情况,但是,这不具有必然性,不是公有制的属性造成的,而是成员个人的素质造成的。公有制的本性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能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促进个人意见和集体意见的统一,比“个人说了算”具有形成正确决策的绝对优势。革命战争年代,这种民主决策的优势在革命军队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而军事决策在风险承担和决策时限的要求上,比经济决策都更高。所以,说经济上不能集体民主决策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企业必须在决策程序,包括调查研究、民主评议、预案比较与选择、试点与推广、投票风险责任制、一般决策权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决策权的关系等等方面,做出科学的规定。有了科学的决策机制,公有制企业就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从而使公有制的优势和潜力更充分地发掘出来。事实上,许多国有制企业通过改革,已经在创造领导班子成员承担风险责任的民主决策机制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例如,有的企业领导班子把重大决策的投票行为与承担风险责任、物质激励结合起来,规定,如果一个项目的实施取得成功,对决策时投赞成票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而投反对票者则得不到奖励;如果项目失败,决策时投赞成票者必须承担经济责任,要扣除个人一定收入,而当时投反对票者则不曾但责任。如能汇集类似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在国有企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承担风险责任的民主决策机制,这是可以做到的。
(三)坚决纠正盲目扩大管理层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的错误倾向
上述关于国有资本代理人激励机制比较详细的分析,说明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国有企业董事长在内的所有劳动者,都应当也可以在实践中坚持以按劳分配原则为主要分配方式。目前,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层次人员年薪过高,有的达到年薪超百万,乃至超千万,这是很不正常的。[②] 有人用企业家从事复杂劳动为由来为此辩护。这完全站不住脚,我国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创新奖、发明奖的科学家的奖金最高是500万元,其中个人所得不过是50万元,其余款项属于科研经费奖励,难道企业家的劳动比获得重大成就的极少数科学家的劳动还复杂吗?偏离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盲目提高企业管理高层的个人收入,这怂恿了他们“向资本家看齐”,造成他们产生钱来得容易的错觉,不能形成对他们搞好国企的激励;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由于这造成国企内部人员收入的两级分化,造成企业管理层的生活方式严重脱离群众,这就抑制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阻力。从比较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总经理最高收入的平均工资,不应当超过全国科学家和一级教授的平均收入。
(四)在国企之间形成既竞争又协作的关系
1 .国有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提出的特有问题
加强国企经营管理,形成自主经营机制,为的是从整体上提高国有经营性资本的效益。这就提出了国有经营性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特有的问题,即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协作的关系问题。私有企业之间没有统一的整体利益,也就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国有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不能不服从价值规律决定的竞争规律,不能不参与买者之间、卖者之间,以及卖者和买者之间的经济利益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对于国有企业是一种外部的压力。企业变压力为动力,可以激励自己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这也是国企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产生活力的原因之一。但是,国有经营性资本毕竟是一个整体,投入每个国企的国有资本是这个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竞争则具有相互排斥的性质,如果像私有制企业之间那样,竞争你死我活,相互绝对排斥,那就会给国有资本这个整体带来损失。显然,作为同一国有经济整体的国企之间的竞争不能是绝对排斥的关系,如果这样,那么,竞争就失去积极意义。有利于国有经营性资本整体的国企之间在竞争,其相互排斥不应是绝对的、你死我活的,而是具有相对性。尽管国企之间的竞争需要优胜劣汰,但是,前提是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从整体上保值增值,提高效益。这也就是说,国企之间的竞争是一种内部的、不给竞争对手致命打击的、有利于国有经营性资本整体发展壮大的有控制的竞争。
国企之间的竞争的相对性还体现在,这种竞争是与国企之间的相互协作并存的。国有企业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并不排斥国企之间的相互协作。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大环境中,作为国有经营性资本整体组成部分的内部协作,对于提高国有经营性资本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这一点。绝不应当忘记国有经营性资本是一个整体,绝不应当忘记内部的联合与协作会产生巨大的力量,从而显示出公有制经济的绝对优势。
2. 重视国企之间的协作关系
市场经济关系决定了自主经营的国企之间存在竞争,而全民所有制的基础则决定了国企之间必须协作。而面对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竞争,国企之间必须增强协作。这种协作关系,既可以有纵向的以特大型和大型国企为核心,中小型国企与之配套的协作关系;又可以有横向的不同行业的国企形成的联合。这些协作的形成除了国企之间自觉的行动,更主要地要靠上级国资委的组织引导。这种引导不同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的那种行政式的命令,而是建立在国有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所有权起决定性作用这种前提下的。应当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国企之间协作的方式,尤其应当积极探索发挥国有经济内部的科技创新协作优势的协作方式。
(五)加强国有企业中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1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特有优势
“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思想政治工作既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做好企业全部工作的有力保证。任何忽视、削弱思想政治工作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③] 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有意无意地宣扬在经济研究中不要引入意识形态,似乎经济关系与意识形态是根本分离的。其实,正如现实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可分离一样,现实中的生产关系与意识形态也是不可分离的。企业经营不能不包括意识形态工作。这是因为,企业由社会的人构成,不能没有思想的社会关系存在。思想的社会关系建立在物质的社会关系之上,但是前者对后者有重要的反作用。所谓企业文化,实质就是企业中思想的社会关系,而其核心就是意识形态。私有制意识形态会瓦解公有制,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会起维护公有制的积极作用。正因为如此,治理国有企业,不能没有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加强企业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形成了一系列用政治思想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社会主义积极性的光荣传统。这是我们公有制企业的优势。绝不可以听信资产阶级学者的伪科学论调。
2 .坚持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科学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来进行。但是,最重要的是培育社会主义企业精神,引导广大职工认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更好地发挥主人翁作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生活,动员广大职工主动参加企业管理,齐心协力办好企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竞聘上岗、优化组合、经济利益分配等各个管理环节中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靠真理的力量,也要靠人格的力量,必须坚持管理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各级干部必须努力做到勤奋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以模范的行动影响人、带动人。要在职工中强化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努力培育富有时代特征和鲜明个性的企业精神,塑造良好的职工形象和企业形象,创造出中国化的社会主义企业文化。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搞活国有企业归根结底要靠调动人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广大职工群众确立了主人翁的精神,又能遵循经济规律办事,就一定能够促进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展现出勃勃生机。
(待续:第六章 积极发展城市集体经济)
[①]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J] .经济日报(1、2版),2007-07-12 .
[②] 据北京青年报2009年2月9日报道,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税前收入的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政府下令控制的最高年薪如此之高,这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另据人民网披露的资料,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发布的财报(2008年3月)显示,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集团总经理张子欣、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2007年)3人的税前收入分别为4616.1万元、4770.4万元和4813万元,扣税后收入分别为2579.4万元、2664.8万元和2688.2万元。而在2006年,上述3人的税后收入分别为1338.2万元、1115.5万元及1710.3万元,税后收入增长比例高达92.8%、139%和57.2%。人民网(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40/7043177.html) 。
[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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