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美国的影视节目充斥中国和全世界,在这些作品给世人以一种感觉,美国人基本上是极富正义感和人道精神的好人,他们是人类的希望。美国的宣传机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在美国不长的历史中,有着非常黑暗残暴的历史,美国的宣传机器希望世人永远忘掉这些历史,最好是根本不要知道这段历史。
1916年,德州一个17岁的黑人精神病患者亨利·罗宾逊,因被怀疑杀死了一名白人女性(事后证明是意外死亡),由法院判定为死刑,整个陪审团都是白人。法院冤枉罗宾逊不算,死刑的执行采取了公开的火刑方式,共有16000人围观,简直比观看体育比赛规模还要大。由于大量人群的围观,为了满足人们的观看需要,死刑执行时间就不能太短,必须延长折磨时间。行刑者先是砍断罗宾逊的手指,然后再割掉他的生殖器,在围观民众兴奋的欢呼喝彩声中把烧红的铁条戳进罗宾逊的双眼、喉咙、戳遍他的全身,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凌迟”。当火堆点燃以后,怕他很快烧死,烧一会,便将这名黑人青年吊离火堆停一下,再放回火堆中,直到罗宾逊被活活烧死。整个行刑过程延续近2小时。请记住这事发生的年代,这是在1916年,受刑者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而且是被冤枉的,无罪的。
酷刑与私刑是美国历史上最血腥最黑暗的现象。美国的私刑专门指有些地方的民众,抛开法律,仗着人多势众,以民主的名义直接伸张正义,迫害甚至杀害被他们指称有罪的人。这种民主理念包装下的“多数的暴政”,曾经在美国合法存在了将近两百年(1878~1964)。这种法外暴力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而且往往受到社会的鼓励。
酷刑的受害者包括白人在内的所有族群,但黑人是主要的受害者。南北战争以后,由于废除了奴隶制度,黑人在法律上得到自由的同时,却不再有他们以前被迫作为奴隶主的财产而得到的“财产保护”。在南方原来的蓄奴州,那些仇视黑人的人,借事端迫害黑人,动用民众私刑杀害未经法庭审判的黑人或者已经被法庭宣布无罪的人。从1882年到1968年不到八十多年的时间里,仅仅有案可查的私刑受害者,就达4743人,其中3442名为黑人,1294名为白人。
美国南方的民众私刑,大多发生在小城镇上。白人民众听说发生了什么罪案,或者谣传黑人强奸白人妇女,他们在仇恨和偏见的驱使下,等不及法律程序,决定自行执法。他们常常强攻县监狱或者警察局,把所谓涉案的黑人抢出来,完全不顾起码的程序和证据,光天化日之下加以残酷杀害。有时就把黑人吊死在城镇中心的电线杆或大树上,有时在广场上把黑人烧成焦炭。
在行刑时,如果受害者被很干脆地处死,那他真的应该感谢上帝的仁慈。实际上,绝大多数受害者在被处死之前,通常还惨遭挖眼,拔齿,焚烧,毒打,断肢,阉割生殖器,剥皮的酷刑。刽子手们不仅仅是要弄残或杀害这些可怜的人们,他们还要“侮辱和兽化”这些在利爪下挣扎呻吟的猎物。这种多数暴政,常常堂而皇之地进行,附近白人民众驱车前来观看,成为群众的节日狂欢。有时候当地市长和警察局长也在场旁观,当地报纸加以报道,甚至有人拍照留念,把照片印成明信片寄给亲友。
这样完全蔑视法律的杀人暴行,陆陆续续地持续了一百年,令美国朝野有良知的人良心难安。他们要促使联邦立法,当酷刑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州政府和当地政府没有惩罚这种谋杀罪行,联邦政府就可以加以干涉。也就是说,要在立法上把地方上的民众私刑确定为一种联邦法涵盖下的罪行,可以由联邦政府来惩治。
但谁也没想到,坚决反对并阻挠这项反私刑法律的,竟然是代表民主的机关——美国国会!在这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总共有两百来个反私刑提案提交到联邦国会,而且有七任总统是支持反私刑法案的,但是这些立法努力都没有能通过国会这一关,其原因是,来自南方各州的议员,不愿意违逆本州白人多数民众的意愿。直到1964年通过了新的联邦民权法,方才彻底打破。
这是美国政治体制野蛮黑暗的一个表现,美国的政治体制在某些情况下纵容甚至鼓励野蛮残暴,极力打压文明与进步。挂羊头卖狗肉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比如,在立国之初,美国的政治领袖在《独立宣言》中慷慨激昂地喊出“人人生而平等” 的同时,却极力坚持和保护当时已经被文明世界废除了的人类历史上最黑暗野蛮的奴隶制;一边每年都过着“感恩节”,同时又对为他们提供立脚之地的北美印第安人实行最彻底的种族灭绝政策;一方法高举民主法制的大旗,同时又纵容私刑酷刑……
如今,基于政治正确的要求,美国很多档案馆都销毁了对于黑人私刑的照片和新闻报道,仿佛那段历史根本不存在,仿佛美国人从来就是善良和充满爱心的。美国人这种试图掩盖自己历史罪恶的行为,我们也就能够理解。
文中案例和相关史料出自《美国的私刑》 :舒尔 Г.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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