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AB团与富田事变错案,毛泽东设置过“禁区”吗?
转自:http://red-e.narod.ru/gmwy/ab.html
: 吴酩竹
日期: 2008-06-24
写在前面
这是我写的一篇文章的一个小节。我写的这篇文章的标题是《精英们的研究真实、客观、公正吗?——我看毛泽东与打AB团和富田事变的关系》。这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的题目叫“精英们的研究,论据单薄,经不起推敲”,下分三个小节。第一小节的题目叫“平反AB团与富田事变错案,毛泽东设置过‘禁区’吗?”就是我现在贴在网上的。
说老实话,我刚接触这个专题时,心中确实一点底气也没有,因为他们都是专家、学者,名气很大,他们的著作风靡一时,好像是很权威的,而我自己又没有什么学问,怕白费功夫,吃力不讨好,斗不过他们,误了为毛泽东辩诬的大事。经过两、三个月的努力,在网上买了些书籍,起早贪黑的阅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研究,觉得精英们拿出来的东西,破绽很多,自认为经不起推敲,于是就有了贴出来的这篇东西。
我的这篇东西,拿不拿得出手,毕竟自己还没有入行,把握不是太大。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所以就把它晾在网上,请网友们提出宝贵意见,看看怎样才能把精英们驳倒。
平反AB团与富田事变错案,毛泽东设置过“禁区”吗?
吴酩竹
这个问题原本打算放在最后说的,后来考虑到这个问题有开宗明义、提纲挈领的作用,如果不先说清楚,其他问题就要浪费很多的笔墨做交代,所以就从这个问题说起。
毛泽东曾经说过:“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任何个人”,当然也包括毛泽东本人在内。中央苏区打AB团与富田事变,作为一方面军总前委书记的毛泽东,他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他发现问题最早,改正错误最迅速,纠正错误最彻底。
可是,精英们就不这么看。其中戴向青、罗惠兰所著《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以下简称《始末》)一书,就认为毛泽东在平反AB团与富田事变错案上设置了“禁区”,而且说得最离谱,与事实大相径庭,和造谣几乎别无二致。该书第142页写道:“震惊中外的富田事变已过去60多个春秋,在富田事变发生以后,特别是富田事变被定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以后,谁提出疑问,谁就要被作为AB团严格处理。轻则批判斗争,撤职查办,重则判刑劳改直至杀头。因此,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无人敢于问津。只是到了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有人敢于提出疑问,才有老一辈的当事人和党史、现代史工以讲话、作报告、写文章等形式,以大量的确凿的史实,直言不讳地指出,富田事变是应平反昭雪的历史错案。”
有什么事实证明戴、罗二人之说荒谬呢?
1、毛泽东在富田事变尚在酝酿之中对肃反中的错误已经觉察并认真纠正。
自李韶九衔总前委——实际是衔杨岳彬之命前往富田帮助省行委肃反之后,毛泽东中途分别派出总前委秘书长古柏、红二十军参谋长兼红军学校第三分校学生总队政治委员陈伯钧(当时正在养伤)到达富田和东固。他们到那里去干什么?戴、罗二人的说法与我看到的材料,相互抵触。《始末》第101页写道:“总前委认定江西省行委内安了AB团的总团部,问题特别严重,因此,于12月8日加派总前委秘书长古柏到富田帮助抓AB团……省苏维埃主席曾山和古柏留在富田,继续在省行委内肃AB团。”而陈伯钧则只字未提。我所看到的材料是怎么说的呢?古柏夫人曾碧漪在她的回忆文章《我在富田事变中的经历》一文中说:“一九三○年冬天,古柏秘书长和我从黄陂去富田。那时,江西省苏维埃政府驻富田。我们去江西省苏帮助解决一些新的问题。我们中午到富田。晚上,我们召开了党的会议。会议不久,突然听到外面响起了枪声。我们不知出了什么事,结果,发现河西的二十军包围了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我们带的一个警卫班被冲散了。于是,我们三人(古柏、陈正人老婆彭儒、我)便从省政府后门跑出来,钻进房子附近的一个茅草篷里隐藏……”(载《回忆中央苏区》,以下简称《回忆》,第218页)。这篇回忆是说去的当天晚上就发生了富田事变,也就是12月12日,而不是12月8日;任务是“帮助解决一些新的问题”,而不是去“帮助肃反”。从当事人写的这个回忆看,我对的说法有几点质疑:一是不知的依据在哪里,没有交代出处,难免读者会认为是主观臆断;二是即便这个说法是受害者提供的,可是他们不是12月7日就关在“班房”里面去了吗?他们怎么知道古柏等人是12月8日到的,而且知道古柏的任务是来“帮助抓AB团”,莫非古柏也参与了审讯?三是在《始末》一书中,也引用了《回忆》中的一些文章,怎么就对曾碧漪的回忆视而不见或者不屑一顾呢?从《始末》全书看,对受害者遗存的文献不遗余力详加搜寻,而且是深信不疑的,莫非对曾碧漪回忆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有所保留吗?即使有怀疑也应当予以论证加以排除才对嘛。
另外,我有事实证明,是不大留意国内还有与他们的看法相左的意见的。有一位名叫万陆的,他为古柏写了一篇传记,登在《客家源》上,为江西赣州的“红土情网站”所转载。是江西人,,或者长期在江西工作,作为党史工,只要留心搜索,没有搜索不到的道理。其中摘录一段,是有关古柏当时去富田的任务:“1930年12月上旬,第一次反‘围剿’即将开始。面对反动派十万大军压境的严峻局面,有人却在军内外搞肃反扩大化。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派古柏从前委驻地的宁都黄陂去吉安富田,协助红二十军处理这一问题。到达富田之后,他即召开党的会议,研究有关纠正扩大化错误的措施,中途忽然传来几声枪响。古柏估计情况有变,便和警卫战士机警地离开会场。果然如他所料,原来是李韶九大搞扩大化行动,引起了红20军172团政委刘敌等人的不满,于是引发了‘富田事变’。他们包围了会场,要捉拿主事的人。古柏一时无法制止,只得从混乱中连夜赶往兴国县苏。”另一篇是陈伯钧的传记,载《解放军高级将领传》,邱锋、松筠,此书由《解放军出版社》出版。其中有关陈伯钧当时的任务摘录如下:“……毛泽东接连派总前委秘书长古柏和陈伯钧等分别去省行委、赣西南特委和红军学校解决‘AB团’问题,并准备让陈伯钧接任赣西南特委书记。陈伯钧到红军学校后,听说李韶九要抓该校负责人陈东日、李天柱。他认为陈东日和李天柱都是参加过井冈山斗争的老同志,不可能是‘AB团’,便亲自出面做工作,保护了他们。陈、李两人后任红军的军政治委员和军长,后来,都为革命牺牲(注:陈东日1931年7月在湘赣革命根据地被怀疑为AB团,1932年被错杀,1945年中共七大追认他为革命烈士,事见湖南大学图书馆《湖南人物库*当代人物》)。被李韶九抓起来的红二十军干部中,有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和第一七四团政治委员刘敌。刘敌以同乡关系说动李韶九而被释放后,即说李是反革命,鼓动部队先包围军部放出谢汉昌,又与谢一起率部冲到富田,把被李韶九关押的人全部放出,把红二十军一部拉到河西,脱离总前委的领导,史称‘富田事变’。在‘富田事变’中,陈伯钧也被不明真相的红二十军部队扣押。他拿出毛泽东的亲笔信,说明真实情况。看管他的老部下对他了解,把他放了。他和古柏等先后安全回到河东。”
以上引证的这些,能不能说明毛泽东对肃反中的错误事先就有所觉察呢?欢迎读者参与讨论,批评指正。
2、富田事变的发动者十分张狂,而毛泽东却冷静处理,从容应对,豁达大度。
发动者张狂到什么程度呢?向中央写3个告毛泽东的报告(向中央写报告是每个党员的权利,但不得诬告);另立省行委,发了5个向总前委发难的通告;开了4个所谓“基本正确”实际上是置苏区党、苏区红军、苏区群众于死地的“会议”。不可饶恕的是伪造文书,在红军的最高领导层制造分裂,企图瓦解红军;拉帮结派,分裂红军分裂党,在红军中搞策反活动;还有一些罪恶活动在事变前就已经开始(如隐瞒“筹款”[最大一笔为黄金200斤],企图让红军因缺乏给养而遭受失败),这些将在最后一部分说。
因为发动者搞了这么些正常人不可理解的活动,人们就会把它看成是叛乱,一定会派兵平叛,所以就出现了想像中的战争场面。《中共党史钩沉之千秋功过》第二章忠魂冤魂中是这样描述的:
“对于兵变部队,不付诸武力实在不行。苏区政府迅速派出一千多名红军战士去平叛,但结果被叛军击退。面对扩大了的事态,苏区政府紧急增调部队。于是,在赣南苏区,红军与红军的一场恶战展开了。平叛部队组成了铁壁铜墙,层层包围,一点一点向镇子逼近,紧紧缩拢着包围圈。双方展开搏斗。
收过晚稻的干田里,躺满了竖八横七的尸体。冲锋时倒下的重伤员,在两方对垒的中间地带挣扎爬行,有的往这边爬,有的往那边爬,密集的火力网使双方无法派出救护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重新中弹而亡。
赣江东岸,一条散兵线延绵数里,狙击着二十军的增援部队。一艘艘渡船被打翻,中弹落水者不计其数,赣水被染红了。……在平叛中,又造成两三千官兵阵亡。”
文学作品可以凭空想像,研究历史必须忠于史实,以上描写是经不起推敲的。富田事变的发动者从12月15日到26日以江西省行委的名义发了5个《通告》,1931年1月11日,刘敌给党中央写了一封近4000字的长信,1931年1月12日,他们又以江西省委名义给党中央写了报告,如果有战事发生,这些通告、长信、报告里怎么没有提及呢?苏区政府只有警卫部队,没有作战部队。省苏主席曾山后来回忆说:“……二十军直属部队由谢汉昌和刘敌统领进攻富田,缴了省苏维埃政府警卫连的枪械。”苏区政府哪里来的那么多的部队。开到河西的二十军充其量不过一千六、七百人(说见第二部分),如果有“两三千官兵阵亡”,二十军早就所剩无几了,他们哪里来的援军,他们后来怎么能够在河西与敌人作战。
更加离奇的是,还出现了“朱德拒绝在平叛命令上签字”的说法。贾章旺在其所著《毛泽东从韶山到中南海》第四章*瑞金*五*第一次反“围剿”及富田事变中说:“苏区政府迅速派出1000多名红军去平叛,被兵变部队击退。面对扩大了的事态,苏区政府紧急调动主力部队平叛。红军最高指挥官朱德拒绝在平叛命令上签字,认为红军不能打红军,但他的意见没被接受。”我引用的这段话,总的感觉,一句话,就是个“假”字。其一,“红军不能打红军”这句话很耳熟啊,那是一、四方面军会师后,张国焘、陈昌浩要调动部队打一方面军的时候,徐向前同志讲的嘛,怎么一下子提前了六年并变成是朱德说的呢?其二,“就算苏区政府与主力部队是平级单位,那也只能是“请求支援”,怎么可以“紧急调动”呢?十分荒唐的是“平叛命令”竟然下给了“红军最高指挥官朱德”,这不是胡编乱造又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是,居然“他的(红军不能打红军的)意见没被接受”。设想一下,能够左右他的意见的,按照常识,级别决不可能低于朱德自己,意之所指不是昭然若揭吗?其三,“拒绝签字”的出处,网上揭示,来自老外写的一本书,中国人自己都不知道,洋人倒一清二楚,这只能是“出口转内销”的故技重演。谁要是较真,那可应了国民党官场上的俗套,“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总而言之,读者可不可以这样去思考,作为军事统帅的毛泽东,在提出“诱敌深入”方针之后,能够置十万压境的大军而不顾,而斤斤计较于二十军一千六、七百人的犯上作乱,因小故而乱大谋吗?
另外还有两桩大事要理论理论:
一个是永阳“省行委第一次扩大会议”,丛永中在报告中“揭露”:总前委“……又到赣南捉郭承禄萧鹏飞等赣南行委负责人,捉到的负责同志即逼打成招。”我有详细的材料证明,这件事不但与总前委无关,而且暴露了永阳“省行委”一帮人拉帮结派,分裂红军分裂党,在红军中搞策反活动的罪恶行径。罗贵波同志在《一九三一年“信丰事件”》一文(载《回忆》第226页)中写道:“当时,我在三十五军工作。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三十五军打开大余县城,三、四天后回信丰,走到离信丰城四十里的禾秋陂,郭承禄正在那里等着我们。那天晚上,他同我和三十五军军长邓毅刚谈话,说毛泽东同志是‘右倾机会主义者’,要和他作斗争。并说要发表宣言,召开群众大会。他们提出‘拥护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打倒毛泽东’的反动口号,要我们在宣言上签字,要三十五军支持他们这个行动。我和邓毅刚当时就和他们发生了争吵。我们争论说:‘要打倒毛泽东怎么行?!我们不相信毛泽东是右倾机会主义者。我们不签字!’吵过后,他见我们没有签字,也不支持他们,就走了。第二天(一月五日或六日)早晨,我们的队伍开往信丰城,沿途看见他们贴了许多标语、传单。进城后,看见到处都有标语、传单。他们已摆开场面,准备召开群众大会了。于是,我们三十五军立即在城里召开了部队营以上干部会。在会上,我们向全体干部说明,他们这个行动是反革命行动,是一个阴谋。干部们一致表示不参加这个反革命行动。之后,我们动员干部、宣传队把那些内容反动的标语、传单撕掉;派宣传队给群众作解释,叫群众不要相信他们的胡说八道,不要上敌人的当。经过宣传,群众不相信他们,都走了,所以会没有开成。当天下午,我们派了一个营到黄泥[土非]去,连夜把行委机关包围起来,把郭承禄、肖国璋、马荣澜三人抓来,押到了军部特务营。过了二、三天,我们以三十五军军委的名义发了通知给周围各县,把暴动总指挥部和地方上的负责人召来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在会上宣布了郭、肖、马的反革命罪状,向大家讲明了这件事的经过,并研究了今后的工作。当时行委已经没有了,就组成了一个临时行委,由陈致中任临时行委书记。开完会以后,队伍就离开了信丰,把郭、肖、马三人也一齐带走……交给了总前委处理。”(总前委并未追究,马荣澜1931年11月派往信丰县开展党的秘密工作时被捕,坚贞不屈,被敌杀害。郭承禄1932年5月30日,才遭错杀——本文注)。从我引用的材料看,一、赣南行委的负责人不是总前委打AB团打出来的,而是他们策反三十五军时被该军拿下的;二、如果说富田事变是由于打AB团而触发起来的话,那么,赣南行委策反红军、与总前委对抗,又有什么可以原谅的理由呢?可见,赣南省行委的那伙人,与永阳“省行委”的那伙人,沆瀣一气,臭味相投,早就勾结在一起了。三、《回忆》一书,《始末》多次引用,丛永中报告的内容,与罗贵波的回忆,如此冰炭相投,水火不容,是非曲直,明明白白,为什么还要为赣南行委的负责人鸣冤叫屈呢?
再一个是《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在《始末》一书的看来,总前委就是毛泽东,毛泽东就是总前委。他们不知道总前委的性质和体制。前委不是一级党委,它和党组(党团)一样,是在特定条件下为了统一认识、协调行动而设置的一个特殊组织。军内为了精简机构,也为了避免机构重叠而产生扯皮现象,有了前委就不设军委,前委也就是军委。一般而言,前委和地方不存在隶属关系,除非上级党委授权,那就另当别论了。只要看看二七陂头会议,我们就能领略其中包含的道理。那个会议的名称叫“四军前委、赣西特委、五六军军委联席会议”,“联席”的意思就表示了没有隶属关系。这次会议上成立的“共同前委”,发出的文告,只叫“通告”,而不称“决议”,就是因为没有隶属关系这个原因。苏联跟我们的做法不一样,他们搞一长制,政治委员可以一个人就否决同级军事长官的决定。我们搞的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个人负责制”。“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党委只抓大事,具体工作由各个职能部门去贯彻执行。红一方面军是设置了两大部的——司令部、政治部。政治部内部下设机构,大约有八、九个之多(请有兴趣的读者查阅徐国东《红军军团政治部的组织情况》一文,载《回忆》206页)。1930年10月以前,政治部内部下设机构,应该设有锄奸部,职权范围“主要处理敌人派进来的奸细特务”,“攻下吉安后,省及各县均成立肃反委员会……”(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476页)。
精英们老是说“毛泽东派”谁谁谁、“毛泽东写了”什么什么,没有考证,这是不负责任的瞎说。《始末》一书也是这样,不是用唯物史观来研究历史,而是主观地、片面地、表面地任意处理史料,乱下判断。该书166页写道:“在1930年10月4日攻克吉安,特别是11月下旬快速整军后,毛泽东根据一系列错误材料,肯定了AB团的大量存在,形成了赣西南党政军机关中充满了AB团并篡夺了领导权的错误认识,于是下定了彻底肃清AB团的决心。从错误材料中产生了错误认识,错误认识又导致了错误行动,而错误行动则造成了令人痛心的严重后果。”上面这些说法,都只是的主观猜测。军内外肃反是毛泽东个人武断决定的吗?“攻克吉安”后毛泽东所“根据(的)一系列错误材料”是所说的那些材料吗?“11月下旬快速整军”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了解吗?“错误行动则造成了令人痛心的严重后果”是毛泽东造成的吗?这些问题你们一个也没有作交代,怎么就那么轻易地乱下判断呢?我上面提出的这些问题,将在第二部分回答,这里只说说“错误地把路线斗争与肃反混在一起”的责任者这个问题。刘型同志在《开辟中央革命根据地》(见《回忆》117页)一文中说:“一次反‘围剿’前,在黄陂、小布,除了进行作战准备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富田事变’问题。这个问题一定要在一次反‘围剿’前处理好,否则便不能取得第一次反‘围剿’的胜利。对这个事情,毛泽东花了不少精力。肃AB团,地方有扩大化,错误地把路线斗争与肃反混在一起。杨岳彬就是因为肃AB团过‘左’而被撤职的,后来由周以栗同志接任。”从刘型的回忆文章我们可以明了以下问题:1、李韶九不是毛泽东派出的,两封总前委的信也不是毛泽东发出的;2、从侧面反映出毛泽东确实派了古柏、陈伯钧去纠正肃反中的错误;3、刘型的记忆不可磨灭地突出“错误地把路线斗争与肃反混在一起”,进一步证明《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不是出自毛泽东的手笔。
说《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不是毛泽东写的,还有以下理由:
第一点、该信写于12月20日,由于敌人已大举向苏区腹地进攻,毛泽东要全力部署作战,不可能一心二用,也没有时间写那样的信。这里不妨简略列一个时间表:12月初,蒋介石到南昌亲自部署对我中央苏区围剿;7日,敌误将我在东固一带担负诱敌任务的35师当作红军主力(该师隶属十二军,毛泽东亲自与其密切联系,面授机宜),鲁涤平颁发了围歼我军于东固的作战计划;12日,发生富田事变;14日,红军主力为避免暴露,移至平田、砍柴岗、安福圩隐蔽集中;16日,各路敌军“以捣破东固匪巢,肃清各股匪为目的”,开始向苏区中心地区进攻;19日,公秉藩攻至东固之九寸岭,我红35师抵挡一阵,给敌以重大杀伤后,主动撤出战斗,将东固山让给了敌人;20日晨,张辉瓒不知公师已占东固,,倾全力猛攻东固,导致自相残杀;21日,全方面军到达黄陂、麻田地区集中,隐蔽待机。
第二点、《答辩信》一部分内容毛泽东应当知道,只是到了写《八个大胜利的条件》时,才稍有涉及。例如,《答辩信》中有如下一段话:“AB团已在红军中设置了AB团的总指挥、总司令、军师团长,五次定期暴动,制好了暴动旗,设不严厉扑灭,恐红军早已不存在了。”这段内容周以栗知道得很详细,毛泽东一九三○年十月十九日夜于峡江城写的《给湘东特委的信》(载《江西党史资料》第六集第169页)中,他自己不写,却把这段内容推给周以栗,要湘东特委去看周的信。如果他不知道,他为何要湘东特委看周的信;他既然知道,为何又自己不写呢?毛泽东在原信中是这样写的,“详细解释,请阅长江局代表周以栗同志信便知”。
为了让读者有一个深刻的印象,我不得不将周以栗的信引得稍微长一些。周以栗于一九三○年十月十九日写的《给尺冰同志转湘东特委诸同志信》(载《江西党史资料》第六集第171页)中是这样写的:“关于土地问题,我此行所见及感觉许多地方,发生严重的富农路线机会主义,使革命工作发生严重的危机,值得向你们说一说。自鄂东南到赣西南的苏区,一般来说,对土地问题,都是非常忽视。第一是不分配,第二分配了都是富农路线。如以劳动力为标准及不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致不能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发动广泛群众,特别不能开展农村中阶级斗争——广大贫苦农民群众对抗富农。结果地方暴动普遍的未完成。农村中造成严重的赤色群众反水与赤白对立,特别是因为阶级斗争不深入一方不能树立雇农贫农的革命权威反而因革命得不到利益,一部分落后群众倒被富农欺骗过去,一方富农分子,反取得革命的领导,混入一切革命机关图谋反革命。在鄂东南有改组派,八百大暴动的布置,在赣西南自党团的最高机关,西南两特委,西南苏府直至支部与赤卫队、红军,红色邮局,充满了AB团,很有计划的与邓英等联络,一举消灭赣西南的大暴动。幸此吉安夺取,这一阴谋被破坏镇压,这是多么严重的教训!”引文中,“很有计划的与邓英等联络”与“幸此吉安夺取,这一阴谋被破坏镇压”等项内容,透露出苏区干部中有人暗中与敌人勾结,“与邓英等”就不仅仅是军方,可能还有党政警特,而且是“很有计划的”,以上情况的来源,是在“吉安夺取”后。周以栗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是不是说明他作为总前委成员之一,分工管政治部的工作呢?此文件下面的文字请关心这一问题的读者自己去翻阅。
为了把问题彻底弄清楚,我这里将毛泽东一九三○年十月十四日于吉安城写的《给中央的信》(载《江西党史资料》第六集第163页)有关部分摘录如下:“近来赣西南党全般的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转变农民意识的口号为富农地主用去反对贫农雇农,致根本动摇赣西南平分土地的趋向。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故平分土地也只是‘抽多补少’没有‘抽肥补瘦’,因此,富农得了好田,雇农贫农还是压迫的形势,所以重新分田使雇农贫农收到利益,把富农压迫下去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决不能挽救这一危机。”将这一段与上一段比较,两者何其相似乃尔,简直像是孪生兄弟,也可以说毛文脱胎于周文。
当然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周文中有“在赣西南自党团的最高机关,西南两特委,西南苏府直至支部与赤卫队、红军,红色邮局,充满了AB团,很有计划的与邓英等联络,一举消灭赣西南的大暴动。幸此吉安夺取,这一阴谋被破坏镇压……”,而毛文中没有。我的理解是,“与邓英等联络”的这些人究竟是谁,写信的当时,尚在侦察破获中,郭化若的说法是他们用的是“暗号”,朱德的说法是“花了几个月”才弄清楚。这就有点象曹操在“官渡之战”打败袁绍之后,从袁绍的大本营中,缴获了曹营中大批的文武官员写给袁绍的信。因为战前曹操势力弱小,很有可能会翻船,那时的精英阶层在社会上混,不会吊死在一棵树上,留后路的人自然很多;再就是袁绍家族四世三公,门生故旧满天下,互至问候也是人之常情。较起真来,曹营里“铁杆保皇派”可能就屈指可数了,因此只好一烧了之。毛泽东慎重对待,是因为侦察结果尚未出来。“阴谋被破坏镇压”,只做到了一半,打开吉安,“阴谋”是自然中止,苏区中的这一半,“阴谋”并未“被破坏镇压”,谁是“阴谋”的策划者、实施者并未挖出来,没有结果的东西他当然不能写,这就是他与别人的不同之处。
我写这些文字是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在红一方面军中,能够写《答辩信》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杨岳彬,另一个是周以栗,因为两个人都抓政治部的工作,都了解肃反的情况。黄陂会议如果是12月下旬开的,《答辩信》的是杨岳彬,因为该信内容有一部分涉及路线之争的问题。从何长工等人的回忆情况看,提到“让张辉瓒进到根据地里面来尝尝苦头”,时间应当在下旬。假如是中旬,写《答辩信》的就可能是周以栗。因为他的身份,既是长江局的代表,又是总前委委员,后来又兼总政治部主任,毛泽东对他十分的尊重和信赖,依靠他渡过了一道道难关。没有他,袁州会议就很难说服部队不再打长沙,也很难说服红三军团东渡赣江。按照分工,肃反是他的本职工作,而且情况十分清楚,以总前委的名义写一篇答辩信,并不越轨。比较而言,杨岳彬的可能性更大。对不对,读者可以评判。
本来,中央对富田事变是很关心的。富田事变发动者已经写了三个报告,可是,总前委方面却三缄其口,一言不发。“中央指示信说:‘现在中央所得的关于富田事变的材料还不能算为齐备,尤其是没有得到总前委的正式报告。”(转引自《始末》178页)这就更进一步说明答辩信不是毛泽东写的。
《始末》一书的说:“富田事变发生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采取了‘坚决进攻的策略’”。(引自《始末》131页)虽然“坚决进攻的策略”这一说法,出自于中央巡视员欧阳钦的报告(富田事变时,他尚未到达苏区,到达时几乎与“三人团”、叶剑英同时,对这一情况并不真正了解),但是,当时戎马倥偬,富田事变发生后,总前委是不可能有时间讨论这个问题的,毛泽东一门心思琢磨的是“诱敌深入,待机歼灭”,也不可能因小失大,对富田事变发动者采取什么‘坚决进攻的策略’。其他个别总前委委员,出于气愤,说没说过这种过头话,那就难讲了。不过,我用“排除法”,将一些容易引起联想的因素,都给排除了,在富田事变的发动者十分张狂的情况下,毛泽东并未采取任何回应措施是确实的。毛泽东这一辈子,他的许多超乎常人的想法和做法,在未得到实践证实是正确的以前,常常不为人所理解,他总是忍辱负重,说服等待。直到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他在写《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的时候,不无感慨地说:“战略退却,在干部和人民还没有经验时,在军事领导的权威还没有达到把战略退却的决定权集中到最少数人乃至一个人的手里而为干部所信服的地步时,说服干部和人民的问题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人民由于没有经验而不相信战略退却的必要,莫过于江西第一次反‘围剿’的时候”。我上面写的这些,可不可以表明毛泽东当时的心境和作为,算不算得上冷静处理,从容应对,豁达大度,读者们可以开动自己的脑筋,去回味思索。
3、毛泽东作为苏区中央局的一员,与项英等共同作出并通过了《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
这个问题已有成说在先,可能引起激烈的争论。不过,争论一下也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倒是可以更加接近历史真相,这样岂不更好。
我的看法,《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是一个基本正确的文件,但是,《始末》一书的对这一文件的产生过程,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为什么说他们的判断是错误的呢?《始末》第131页写道:“项英在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期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调查研究,重事实证据,正确分析了富田事变的性质,批评和抵制了总前委肃AB团的严重错误,从而分清了是非,团结了同志,稳定了人心,避免了分裂,一度缓解了赣西南的肃反扩大化。”这里,我得指出,研究历史,你得首先(尽一切可能)还原历史,(千方百计)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项英什么时候来的?来苏区是干什么的?他到苏区是和谁先接的头?他来之前发生了富田事变吗?他到过河西吗?他见到了发动富田事变的那些人吗?他是怎么知道富田事变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的?他看到了哪些事实证据?他找了哪些人进行调查研究?从他来到苏区直至写出决议,总共有多少天?这些基本的东西,你都没有交代,你的那个判断,岂不变成了官场的套话吗?再说,什么叫做“决议”,那个东西的形成,是有一套程序的。你总得先开个会让人议论议论吧,议论完了你总得归纳成文吧,整理成文字后你得讨论修改吧,修改定稿后你总得表决通过吧。那时的苏区中央局组成情况和工作情况,《始末》第127页是这样写的:“中央局成立之初,其成员实际上只有项英、毛泽东、朱德、曾山4人。而苏区中央局成立后面临的第一项工作,就是着手处理富田事变这一十分棘手的问题。1月16日,苏区中央局在成立的第二天,根据总前委的汇报情况,,作出了《对富田事变的决议》。”如此简单潦草,敷衍塞责,和《始末》第131页的内容比较比较,什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什么“重调查研究”,什么“重事实证据”,什么“正确分析了富田事变的性质”,什么“批评和抵制了总前委肃AB团的严重错误”,读者们能认同该书的学术态度和学者风范吗?如此“十分棘手的问题”,一天之内就全部搞定,我不知道这是美化了抑或是丑化了项英。雄才大略的毛泽东,折冲樽俎的朱德,铮铮铁骨的曾山,竟然在项英面前,个个都变得俯首帖耳,百依百顺,那个《决议》还能叫决议吗?干脆叫“圣旨”还差不多。我这个人,见闻虽然不广,但毛泽东在原则问题上从不让步,还是耳熟能详的。就在这之后不久,“第二次反‘围剿’快要到来的时候,项英同志得悉蒋介石兴兵二十万,比第一次增加了一倍。于是,怕得要死,主张‘分兵退敌’(也就是所谓“削萝卜”),把红军开到四川去。说什么斯大林说过,四川是最理想的根据地。从现象上看,对待第二次反‘围剿’的态度采取右倾逃跑主义是项英同志,实际上是王明路线。”“毛泽东同志坚决反对,主张充分发挥根据地人民的积极性,提高军民的战斗意志和胜利信心,打破敌人的‘围剿’。”(见《回忆》第150页)这才是敢做敢当的毛泽东。把《决议》说成是一个人搞出来的,也只有《始末》的才说得出口。
现将我收集到的项英到来的前前后后,叙述如下:1931年1月10日,项英来到红一方面军总部,向毛泽东、朱德传达了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加强中央苏区和红军领导的指示。(摘自《毛泽东年谱》)。从上海出发时间,按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三人团”自3月5日起先后出发前往中央苏区,至4月16日到达青塘,前后花了大约40天时间(见《艰难的毛泽东之路(十三)》),以项英到达时间逆推,应当在11月底。这个时间段内,尚未发生富田事变,而项英又在途中,他自然什么情况也不知道。项英走的路线是从上海坐轮船到汕头,再从汕头出发,经大埔,越过国民党封锁线,进入福建永定的游击区,再经长汀转往赣南中央苏区(见郭德宏《周恩来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五年》),所以他不可能先到河西;而河西那边,“因敌情阻隔,丛允中、易尔士没有到达总前委即返回”,“(十二月)十六日易丛两同志往总前委去,(一九三一年)一月五日回到永阳,未达总前委,闻因战事紧张,路上不好走。”(见《始末》第118、122页)可见富田事变发动者那边的情况无法沟通。《始末》一书所谓“项英在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期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调查研究,重事实证据,正确分析了富田事变的性质”是毫无根据的胡思乱想,没有任何史料证实,根本就不应当采信。
项英达到红一方面军总部后,应当是朱德、毛泽东等总前委一班人接待的。项英从到达之日,到《决议》公布,连头带尾只有七天时间。在这七天中,他们至少进行了如下工作:一是互相交换情况,项英介绍了中央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情况,以及补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朱德为中央候补委员的情况,朱、毛介绍了苏区发展情况、党、政、军组成情况和第一次反‘围剿’取得重大胜利的情况;二是商量如何具体组建苏区中央局机关。这是项英来苏区的主要任务。据郭德宏《周恩来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五年》一书介绍:“项英奉命于一九三一年一月上旬到达中央苏区时,正值第一次反‘围剿’战争胜利结束。一月十五日,项英主持于宁都的小布地区正式宣告中共苏区中央局的成立,所宣布的九人成员中与中央原决定稍有变动:没有吴振鹏,加C、Y中央一人(名未列);‘当地二人’中一为曾山(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另湘赣边特委一人(名未列)。同时宣布成立由中共苏区中央局领导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项英为主席,朱德、毛泽东为副主席,毛泽东兼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但同时宣布撤销了以毛泽东为书记的中共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这些事情都是应当事前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三、富田事变的情况介绍与富田事变的善后问题。富田事变的情况是如何介绍的,我们今天已经无从得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毛泽东一定没有把发动富田事变的那些人当成AB团分子。为什么?因为这件事只有一面之词,总前委一班人想怎么讲就怎么讲。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就只能往下拖。其间,项英还出席反“围剿”胜利庆祝大会并讲了话。七天之内,项英又不了解情况,无论如何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
毛泽东怎么会为这些(不止这些,还有军内的)人讲好话呢?第一次反“围剿”之中,也就是一九三○年十二月下旬,毛泽东在黄陂召开总前委扩大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他在部署作战任务的同时,作了纠正肃反错误的讲话。何长工在《回忆三次反“围剿”前后的几次重要会议》(《回忆》第143页)一文中说:“这次会议还讨论了肃清AB团问题。现在看来,当时肃反有扩大化。但毛泽东发现后很快就纠正了。”谭震林在《谈中央红军第一、二、三次大“围剿”》(《回忆》第160页)一文中说:“黄陂会议是在解决了军队的肃反问题后开的,参加会议的是军团和军一级的干部,还有地方党的负责人。肃反扩大化,李韶九有责任。这次会议纠正了当时肃反扩大化的做法,提出了反对逼、供、信和注重调查研究。总前委还发了文件,以解决地方肃反出现的问题。这时,毛泽东同志还亲自找了几个被打成AB团的人问话。问他们:‘你们的出身都好好的,为什么参加AB团?’他们说:‘我们的AB团是打出来的。’毛泽东同志说:‘不能打,打了也不供,供了也不要信。’‘不准逼、供、信,要重调查研究’,就是这时提出来的。到了延安整风,就不准搞逼、供、信,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了。”他既然能在黄陂会议上纠正肃反错误,又为什么不能在中央局会议上纠正肃反错误呢?
《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是谁写的?至今仍然是个谜。史料上有没有记载,反正我没有发现,不过推论一下,也未尝不可。项英同志出身工人,经受工人运动的锻炼,又长期担负党的领导工作,政治上有一套,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他只有小学毕业的学历,十六岁在布厂打工,耍笔杆子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再说,项英来时孤身一人,化名江钧,网上因其谐音戏称他为“将军”,其实当时他只能算是“光杆司令”,人生地不熟,两眼墨黑,脑子一片空白,几天开会下来,所得情况需要消化吸收,分析归纳,思索判断,在短时间内写出六千来字的决议,很不容易办到。中央局这个机构一下子要把工作班子配备齐全也很难做到。欧阳钦任过中央局的秘书,但那是“三人团”来了以后的事情。毛泽东的文字功底那是没得说的,不过作为总前委的主要负责人回避一下也是必要的。红一方面军人才济济,能捉刀的一定不少,何况“总前委还发了文件,以解决地方肃反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这种推测有它的合理性,起草人那边起草,中央局这边,边讨论,边修改,最后表决通过,事半功倍,何乐而不为。不过,可以看得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起草人依据会议上的发言,概括成文,自然会吸收各种不同的、甚至互相龃龉的看法。这就是《决议》为什么出现模棱两可,矛盾百出,文字上显示出调和折中的痕迹。同时也反映出受害者确有不可饶恕之处。好在毛泽东历来倡导团结大多数同志,甚至包括团结那些反对自己事实证明(第一次反“围剿”胜利结束)反对错了的同志。所以《决议》只开除了五个人的党籍,其余只是“号召他们转变过来,回到党的领导之下。”没有一个被判杀头、坐牢。这里面肯定有项英同志的功劳,话得说回来,假设毛泽东不是在这之前做了纠正肃反错误的工作,那个“决议”,标题就只能叫做《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指示》或《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处理意见》。我的推理是不是符合实际?势有必至,理有必然,所以我们可以对一切事物进行推测。但是,推测归推测,事实归事实,推测不能代替事实。因为事物的发展变化,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我是按已知的条件推测的,如果还有未知的条件而我又没有注意到,情况就可能不是我说的那个样子。反过来,如果已知条件只有我说的那些,我推测的就有可能最接近事实。我现在把它写下来,只是为了抛砖引玉,期望把情况弄得更准确些。
另外,我不得不指出,《始末》一书的,对该书所作的研究是很不严谨的。该书194页写道:“富田事变发生后,远在上海的党中央得知了这一消息,并获悉中央苏区的最高领导机关——苏区中央局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富田事变的性质问题有着严重的意见分歧。”请问,你们是怎样知道“苏区中央局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富田事变的性质问题有着严重的意见分歧”的呢?难道还有什么你们已经掌握而未公布的资料吗?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又不在《始末》中略示一二呢?须知,项英到来后的苏区中央局,成立于1931年1月15日,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了赣西南的肃AB团和富田事变问题”,是在“1931年2月20日”(见《始末》177页),时间相隔才35天,即便有分歧,并未见到有中央局和总前委反映分歧的意见上报,其他人(例如中央巡视员)不可能专门为这个问题回到中央去作报告的,如果是顺便反映这个问题,时间上是不可能的。请有兴趣的读者看看《始末》177页和194页,那里面讲的是同一件事,194页讲周恩来在2月20日的会议上讲了话,177页是把周恩来讲的话归纳到2月23日《中央给第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地方党部的信》,要求“在中央代表团没有到达以先,从总前委起,江西省委、各特委各红军总部一直到各地党的支部都要停止这一争论,无条件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导一致的向敌人进行残酷的战争。”事情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用党史资料的随意性为什么这么大呢?
至于《始末》一书中提到中央只信任总前委,不信任项英组建的中央局,我认为这是的误解。所谓“无条件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导”,不是什么信任总前委,借用《始末》一书在194页的说法,仅仅只是为了“稳定大局”,“中央代表团到达后,中央局立即组织起来,各地党的组织与红军必须统一于这一指导之下,应绝对服从中央局关于这一事变的解决。”其中就包括了总前委也在“绝对服从”之列。还应当看到,项英所组建的中央局,是六届三中全会的产物,而六届三中全会被六届四中全会指责为调和路线,其命运就可想而知了,也不存在信任谁和不信任谁的问题;如果一定要我把话说透,不论有没有富田事变,项英所组建的中央局,必然是在撤消之列,因为王明的宗派主义路线不允许它存在。
4、毛泽东1931年10月代理中央局书记后,又一次对肃反错误进行了纠偏。
《始末》一书的,在该书第166页写道:“毛泽东从1930年10月至1931年4月的半年多时间内,在肃AB团问题上的确有认识上行动上的错误,在这之后,即全权处理富田事变的中央代表团来赣西南后,毛泽东一方面忙于反‘围剿’战争,无暇顾及肃AB团之事,另一方面自己也受到王明‘左’倾路线的排挤和打击,尤其是宁都会议之后,只许抓经济工作,无权过问政治、军事和肃反之事。”这一论断,有些说法是需要纠正、需要补充的。说毛泽东“的确有认识上……的错误”,所认定的那个“认识”,没有说到点子上,我将在第二部分中展开讨论。因为这个“认识上……的错误”,总前委应当是开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至今尚未查到这方面的确切资料),毛泽东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军中肃反,他在1930年12月下旬黄陂会议之前,就对错误进行了纠正(见谭震林《谈中央红军第一、二、三次大“围剿”》一文,载《回忆》第160页),富田事变尚未发生之前,他对肃AB团错误就有所觉察,非常可惜的是,当古柏、陈伯钧尚在工作之际,事变就发生了。所谓刘敌与李韶九同乡关系,李被刘三寸不烂之舌说动,而不是陈伯钧工作之效,这富有戏剧色彩的一幕,就只能在文艺作品中才能出现。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红二十军被李韶九打出的AB团,有名有姓的就只两个人——谢汉昌、刘敌——一个捆绑了,一个无条件释放了,其他的怎么就无从查考呢?而李韶九12月9日带着谢汉昌去东固,本来就是去扩大线索的,怎么就只扩大了刘敌一人呢?谢把刘供出后怎么就不从刘身上扩大线索呢?李在红二十军和省行委中,老乡、老同事不在少数,他抓起AB团来怎么一点情面都不讲呢?特别滑稽的是,李、刘二人早就是老乡、老战友,还用得着“讲长沙话”吗?刘是醴陵人,乡音无改,是用不着“讲长沙话”的。这恰好说明,李不抓刘,极有可能是陈伯钧做通了李的工作。我在这里说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毛泽东意识到纠正肃反错误,比《始末》说的要早4个月。项英来到后,确实起到了打开僵局的作用。毛泽东抓住这个契机,与其联手顺势解决了富田事变。“全权处理富田事变的中央代表团来赣西南后”,毛自己早已不是苏区的主要负责人了,加上作为曾经的当事人这种尴尬地位,对于日益升级的肃反错误,既无可奈何,又无能为力。这种局面一直拖延到了一九三一年的十月,才又给毛泽东创造一个继续纠正肃反错误的机会。
《始末》一书141页写道:“1931年10月,苏区中央局给中共中央的十月真电(按《韵目代日表》,真字代表11日——本文注)指出:‘项英因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认为是党内派别斗争,因此丧失信仰,工作能力不够领导。中央局决以毛泽东为代理书记,请中央批复。’10月中下旬,中共中央电复苏区中央局,同意‘中局书记由泽东代理’”。眼见一浪高过一浪的肃反高潮,明知“项英因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而被撤职,毛泽东仍置个人得失于不顾,毅然同意以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名义,向苏区各级党组织发出了《中央局给各级党部的信——关于反AB团及其他反革命派别的斗争问题》。这封信开诚布公地向苏区各级党组织说:“过去我们对于AB团的认识太笼统了,是将AB团扩大化了。AB团是地主残余富农的组织,因此便将地主残余与富农都当作AB团看待了;AB团是要利用,并且利用了党的错误路线,因此便把错误路线的执行者与AB团问题连系起来认为他们有可能的都是AB团;AB团都是故意做错来破坏革命工作,因此便把一切犯错误的党员和群众立即与AB团问题连系起来,认为他们是不可靠的可能的是AB团;因为党内有些异已阶级出身的分子叛变,而加入AB团,因此便把一切从异己阶级出身的分子,都认为可能的都是AB团了,并且把AB团扩大化到这样的程度……这一切是如何严重的错误啊!”他层层深入地解剖道:“对AB团认识上的错误,就产生了对AB团斗争的方法上的错误”,“反AB团的斗争差不多完全缩小到‘打AB团’——捕获、审问、处置——的范围了,这里把反AB团的斗争简单化了”,“党内展开群众反对错误倾向思想反对错误行动的思想斗争,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也差不多以‘打AB团’的方式来代替的,这种错误的发展,就形成所谓‘肃反中心论’……因此很多工作都集中到‘打AB团’了,这一切又是何等严重的错误啊!”他进一步指出错误的实质在于:过去肃反“过于相信供词,甚至反革命派有计划故意乱供的阴谋也不易察觉,审问的技术偏于‘肉刑屈打成招’的事实,确是有所不免。这样,使许多同志落入反革命派供词的迷雾中而失其正确判断的能力了,被供词所束缚不能自拔了。这样肃反工作唯心论的现象产生了,自然这样来‘打AB团’错了的事情是决不能说没有的,这又是我们应当如何警觉的事实啊!”他认为:在处置“AB团”的方法上,“很少认清楚他们的领袖与欺骗和被威胁的而加入AB团的工农分子间的差别,而时常采取一律同样处置的方法,这是缺乏明确的阶级路线反映到肃反中的恶果,这又是如何严重的错误啊!”虽然《周恩来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五年》一文的郭德宏认为,毛泽东同意以中央局名义发出的这封信,是根据周恩来八月三十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并发出致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的指示信而写出的,但是在当时形成所谓‘肃反中心论’的局势下,能发出这样的文件,也是难能可贵的。
接着,毛泽东以中央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持召开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非常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处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机关的暂行程序)》。《训令》中再次承认说:苏区“在过去的肃反工作中,不是没有错误的,临时中央政府严重地告诉各地各级苏维埃政府,各地过去的肃反工作,有许多地方是做得不对的,例如听到某个或某几个反革命分子的口供,没有充分的证据,未经过侦查的工作,就进行捉人,审问的时候采用肉刑,屈打成招的事,时常发现,处置犯人的时候,不分阶级成分,不分首要和附和,以致应当轻办的,都把他重办了(如不释放附和的工农分子)”。《训令》规定:今后“一切反革命的案件,都归国家政治保卫局去侦查逮捕和预审,国家政治保卫局预审之后,以原告人资格,向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或裁判部)提起诉讼,由国家司法机关审讯和判决。”“一切反革命案件审讯(除国家政治保卫局得预审外)和审决(从宣告无罪到宣告死刑)之外,都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县一级司法机关,无判决死刑之权。”(以上均转引自郭德宏:《周恩来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五年》)尽管毛泽东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在王明路线统治之下,这些努力并未起到多大作用。
5、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毛泽东为错误的肃反政策和干部政策遭诬害的同志进行平反,提供了政策依据。
从1942年到1944年,毛泽东领导中共中央机关和高级干部进行了整风,在这个基础上,对于党的历史特别是党在1931年初到1934年底时期的历史进行了讨论,大大地帮助了党内思想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统一。最后,在六届七中全会上,通过了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经过几上几下、大会小会、反复讨论修改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在《学习和时局》这篇文章后面附录有这个《决议》,《决议》的第四部分*(三)在组织上*是这样说的:“很多地区,更由于错误的肃反政策和干部政策中的宗派主义纠缠在一起,使大批优秀的同志受到了错误的处理而被诬害,造成了党内极可痛心的损失。这种宗派主义的错误,使党内发生了上下脱节和其他许多不正常现象,极大地削弱了党。”“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此宣布:对于一切被错误路线所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消这种处分或其错误部分。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
6、在党的七大上,再一次对在肃反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同志做检讨,赔不是。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透,我这里把毛泽东说的话引用长一些。《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结论》(载《毛泽东文集》第三卷407页)中是这样说的:“审干中搞错了许多人,这很不好,使得有些同志心里很难过,我们也很难过。所谓‘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欢’。我们是与天下人共欢乐的。对搞错的同志,应该向他们赔不是,首先我在这个大会上向他们赔不是。在哪个地方搞错了,就在哪个地方赔不是。为什么搞错了呢?应该是少而精,因为特务本来是少少的,方法应该是精精的而不是粗粗的,但我们搞的却是多而粗,错误就是在这个地方。当着潮流起来的时候,没有例外地觉得特务相当的多,进入甄别阶段以后又觉得很少。还有,被认为是特务的多数不是特务。对这个问题,过去不大了解,审干以后才知道的。所以关于特务,从前的估计是‘瞎子摸鱼’,究竟有多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只是极少数。
多年来,我们就搞过这项工作,比如内战时期,我就打过AB团,在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上,规定有一条叫‘废止肉刑’。从理论上讲,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就主张废止肉刑,那末我们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就更应该废止肉刑,封建主义才采取肉刑。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作了这个决议,一九三○年一二月就打AB团,我们讲不要搞肉刑,结果还是搞了。那时候杀了许多人,应该肯定地说,许多人都杀错了。后来我们作了总结,重申废止肉刑,不要轻信口供。因为不废止肉刑,轻信口供,就要出乱子,一打一逼就供,一供就信,一信就搞坏了。
内战时期,在肃反问题上,我们走过了一段痛苦的弯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侧面。当然我们不应从根本上否定反对反革命,反对反革命是应该的。但是,在当着共产党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在肃反问题上搞错了很多人,走过这样一段弯路,包括我自己在内。抗战时期,出了湖西肃反的错误,在延安又来了这样一个‘抢救运动’。我看,延安犯的这个错误非同小可,因为延安是有全国影响的。犯了错误,也有好的方面,我现在就讲好的这个方面。在肃反问题上前前后后都犯过错误,打仗也打过许多败仗,这样的政策、那样的政策,也碰过许多钉子。凡是错误认识了,纠正了,就取得了经验,就会变成好武器。这个犯错误的经验,抓到我们手里来,同样也非同小可。中央在这里,党校在这里,七大在这里开,这个问题解决了,中华民族就胜利了。所以犯了错误不可怕,要把错误抓到手里,变作经验,当作武器。对搞错了的同志,要向他们赔不是。”
《始末》也引用过毛泽东在七大上所作的《结论》,不知出于何种用心,就是不肯把他讲的精神实质点出来。不光是七大结论,所有毛泽东为纠正肃反错误所作的努力,不是忽视,就是掩饰,甚至歪曲。比如,谭震林(见《回忆》162页)、刘型(见《回忆》123页)证实毛泽东在黄陂会议上就大力纠正肃反错误,而且点出肃反错误的要害就是“逼供信”,“错误地把路线斗争与肃反混在一起”,强调“不准逼、供、信,要重调查研究”,为此还撤了杨岳彬的职。而《始末》自称“已有十余年研究AB团和富田事变的历史,积有几百万字的史料”,是党史专家,而我接触这个专题才两、三个月,不怕见笑,学历只是初中一年级,怎么我随便翻翻书就看到了,而专家研究十余年却不能发现呢?
又比如,毛泽东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时,置个人得失于不顾,毅然同意以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名义,向苏区各级党组织发出了《中央局给各级党部的信——关于反AB团及其他反革命派别的斗争问题》,意在纠正一浪高过一浪的肃反高潮。对毛泽东的这一行动,《始末》一书是怎么看的呢?该书185页是这样写的:“苏区中央局根据8月30日的指示信,于12月5日发出《中央局给各级党部的信》,也不得不对肃AB团简单化和扩大化问题批评几句,但因他们‘左’倾思想体系和立场观点的一致,不可能把肃AB团的错误纠正过来。因此,在9月以后肃AB团的祸水仍继续泛滥。”毛泽东这一举措是为了贯彻中央指示信(由周恩来起草)而作出的。而《始末》一书对周恩来起草的中央指示信又是怎样评价的呢?该书195页是这样写的:
“1931年8月,中共中央在听取了派到中央苏区巡视工作的欧阳钦关于苏区情况的汇报后,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并于8月30日发出了《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的指示信》……这封指示信在中央苏区传达后,对纠正肃反扩大化错误起了积极作用”。同一件事竟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
有意思的是,《始末》一边任意贬斥毛泽东,一边稀里糊涂地夸奖起毛泽东举措的成效。该书206页写道:“1931年12月以来,由于强调严禁肉刑,不准苦打成招,于是打AB团、肃社会党出现‘停顿现象’。这种‘停顿’无疑是正常的。有些屈招乱供的人乘机翻供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12月以来,不就是毛泽东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期间吗?的脑子还未会过神来,笔锋一转,却不经意间又把周恩来大批了一通。“……然而‘左’倾领导人却认定这是放松肃反的错误。因此,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于1932年4月22日颁布了《纠正放松肃反的错误》的第十一号训令。训令说:‘各级政府将中央训令的建立司法程序,误认为不去办理反革命事项,……彻底肃清反革命的意义忘记了,于是对于反革命的处理与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又走到另一错误的方面,即是放松肃清反革命的工作’……特别是由于第十一、十二号《训令》的颁布,中央苏区又开始了‘左’倾肃反行动。江西省经过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批准,于1932年5月30日把对江西革命有重要贡献的李文林、曾炳春、王怀、罗焕南等以‘反革命’的罪名处决……此后,各地肃反中逼供信再次抬头,随意捕杀之风又逐渐兴起。”当时,临时中央尚未来到中央苏区,周恩来就是中央苏区的最高领导人。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始末》知不知道,你们大批特批周恩来的所在章节,正是你们颂扬周恩来的第十四章,标题是“周恩来对肃AB团错误的纠正”。至于毛泽东,王明“左”倾中央,早就把他晾在一边了。如此研究方式,如此学风,我这个老大粗,也来转一下文,真不知……伊於胡底了。
再比如,《始末》视毛泽东在七大上的结论为微不足道。该书155页是这样写的:“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会上说:肃反,走了极痛苦的弯路。反革命应当反对,党没成熟时,在这个问题上走了弯路,犯了错误。毛泽东这段话以沉痛的心情,讲了他的亲身感受,包含着极深刻的内容,使人们知道‘犯了错误’,‘走了极痛苦道路’的根本原因,是‘党没成熟’。”这里不但不引用毛泽东的原文,而且还肆意曲解毛泽东的原意,这是一个党史工应有的态度吗?党没成熟只是毛泽东讲到肃反、审干这个问题时有所涉及,并不是这个问题的主要内容,更不是造成肃反错误的主要原因或者根本原因。毛泽东从黄陂会议(向前可以追溯到古田会议决议)到党的七大,对这个问题都有论述,《始末》一书对这个问题也讲了不少,真不明白该书为什么还要那么归纳。这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又回到本小节开头引用该书第142页所写的那段话:“震惊中外的富田事变已过去60多个春秋,在富田事变发生以后,特别是富田事变被定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以后,谁提出疑问,谁就要被作为AB团严格处理。轻则批判斗争,撤职查办,重则判刑劳改直至杀头。因此,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无人敢于问津。只是到了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有人敢于提出疑问,才有老一辈的当事人和党史、现代史工以讲话、作报告、写文章等形式,以大量的确凿的史实,直言不讳地指出,富田事变是应平反昭雪的历史错案。”为的是拿毛泽东开涮。
富田事变真的“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无人敢于问津吗?据郭化若回忆:“第二次反‘围剿’后,抓到李文林。我参加了审问。李文林说‘你们不要动刑。我不是AB团分子。我在上海汇报时见过陈独秀,我是陈独秀单派的’。审问后,我向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根据他的口供,看来不是AB团,于是把他放了。以后王明路线搞肃反扩大化时还是把他杀了。”“过去(即在中央苏区时期——本文注)在肃反中,没有过细地调查研究,没有确凿证据,确实是冤枉了一些好人,搞了肃反扩大化。他们这些人都不是AB团,在党的七大时,都恢复了他们的名誉。”(引自《回忆》155页)对这个问题《始末》又是怎么讲的呢?该书238页写道“1930年5月从江西中央苏区开始的肃AB团,逐步蔓延到全国各苏区,造成了数以万计的冤假错案。1949年建国后由于党中央和一些老前辈的关怀,其大部分得以平反昭雪。但还有特委委员以上的领导成员即当时所谓的“AB团要犯”,没有平反昭雪,如当年赣西南以及江西省一些有名望的领导人曾炳春、李文林、段起凤、朱昌偕、龙超清、谢汉昌等。还有一部分受到错误处理的同志,因在50年代就没有直系亲属,没有人上诉而未于平反昭雪。特别是所谓和富田事变有牵连的AB团分子更没有平反昭雪……”
该书和郭化若的说法有很多的不同。一、肃反是不是从中央苏区蔓延到全国各苏区的,我将在本文第一个大问题(即“精英们的研究,论据单薄,经不起推敲”)第三小节展开讲;二、平反AB团冤假错案并不是“1949年建国后由于党中央和一些老前辈的关怀”才开始的,而是在六届七中全会上就已经宣布了,由于那时全国尚未解放,具体落实工作才放在解放初期进行。其实《始末》比谁都清楚,不过他们就是要故弄悬虚。该书在171页中说:“只有到了遵义会议之后,特别是延安整风和七大之后,才给大批被害人平反昭雪。这无疑是毛泽东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重大历史贡献”;三、所谓“还有特委委员以上的领导成员即当时所谓的“AB团要犯”,没有平反昭雪,如当年赣西南以及江西省一些有名望的领导人曾炳春、李文林、段起凤、朱昌偕、龙超清、谢汉昌等……”也是《始末》为了轰动视听,制造噱头,故意那么讲的。我这里搜集了一些资料完全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红一方面军人物志》记载:曾炳春(1901~1932)江西吉安人。……1931年1月被补选为中共第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同年7月率部返回中央苏区。1932年5月30日在吉安东固被错杀。1945年被平反昭雪;李文林(1900~1932)曾用名周金堂、周郁文。江西吉水人……1932年5月30日在万(安)、泰(和)边界被错杀,1945年被平反昭雪;段月泉(1893~1932)曾用名段启凤。江西永丰人……在反“AB团”运动中受诬,于1932年6月在吉安、吉水边界地区被杀害。1945年平反昭雪;金万邦(1901~1931)曾用名曾绍昌。江西宁都人……江西省苏维埃常委、军事部部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斗争。1931年在肃清“AB团”的运动中被错杀。1945年被平反昭雪;龙超清(1905~1931)曾用名龙济明。江西宁冈人……1931年12月底,在江西广昌被错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平反昭雪;萧大鹏(1908~1931)江西于都人……1930年12月“富田事变”后,率部转移到赣江以西活动,任红20军代理军长。1931年7月下旬率部返回兴国后被错杀。1945年被平反昭雪;谢汉昌(1907~1931)江西宁冈人……1930年12月因被怀疑为“AB团”分子而遭扣押,“富田事变”后被劫持到赣江以西。1931年7月返回中央苏区后,被定为“AB团”首要分子错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平反昭雪。就是那个传说被当作AB团错杀的红二十二政委邱达三,该志也有记载,该烈士1931年5月起,任中共赣西南特委西河分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农民运动委员会主任,参加了中共苏区第一至第三次反“围剿”斗争。后牺牲。至于朱昌偕,百度上有词条记载,叫做“自毙梅花山”。“王震曾回忆说:‘朱昌偕是裁缝工人出身,工作表现好,犯过错误.功大于过,不是AB团子’。人民政府对朱昌偕也作出了公正评价.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我引证的这些资料,要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它说明,“在富田事变发生以后,特别是富田事变被定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以后,谁提出疑问,谁就要被作为AB团严格处理。轻则批判斗争,撤职查办,重则判刑劳改直至杀头。因此,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无人敢于问津。”这个说法与事实不符。陈毅同志在《江西革命斗争历史中的几个问题》(见《中央苏区风云录》)一文中说:“杀AB团有许多人是冤枉杀了的。当时有些人动摇是真的,也可能有个别的AB团。解放以后邵式平同志和我谈到如何处理被当作AB团错杀了的同志的问题,我说不要说什么AB团了,都算作革命家属算了。这些人我都很熟,我代表前委和他们接过头。这是肃反上很惨痛的教训。”他解放后与邵式平还在研究如何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怎么能说“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无人敢于问津”呢?所以,这个说法,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混淆视听,是为了给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抹黑。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7、解放后,当毛泽东的威望如日中天的时候,对肃反错误仍然不能释怀。
一九五六年九月,在党的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话中又明确地说:“我是犯过错误的”。“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第一次肃反”就是指中央苏区时期的打“AB团”。一九六八年五月八日,毛泽东在同中央文革碰头会成员谈话时又提到了这件事。他这样说:“我们党的历史上是有经验教训的。江西的打AB团,福建的抓社会民主党,鄂豫皖的抓改组派,第三党,都反映了党的历史,说明当时是不成熟的。”毛泽东心中为什么老牵挂着这件事?因为他是当时的领导人啊。如果是我,可能会原谅自己,因为我又没有亲自动手打过AB团,也没有指使别人搞逼供信,我为什么要承认错误。毛泽东比我们高明的地方,就在于他认为领导必须预见,没有预见就不能领导。当然,当着潮流起来的时候,即便有中流砥柱又能如何。比如周恩来,到中央苏区之前后,对纠正肃反错误,做了大量的工作,仍然遭到《始末》的批判,你说他就完全批错了,那也不见得,因为事实俱在啊,何况他又没有主观故意。问题在于,只有防微,才能杜渐。消防队员都懂得,火灾只能扑灭于初起之时,一旦火势形成,就只能尽量减少损失。毛泽东对肃反错误耿耿于怀,说明他任何时候都没有关闭纠正肃反错误的大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规定得很清楚:“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一句话,“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幸亏中国共产党内有明白人,中国共产党没有再次作出平反打AB团和富田事变的决议,如果当时要是做了,后人会怎么看这件事呢?人们就会说:全无实事求是之心,只剩哗众取宠之意。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