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居正执政方略
(一)强调朝廷政策必须真正贯彻执行
高拱致仕,其实只是人事上的变动,从执政理念上来说,高拱与张居正并没有什么大的分歧,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他们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高拱在隆庆那几年的决策,张居正都参预其间,如对于俺答封贡的事,二个人的意见完全一致。要说张居正与高拱有什么区别的话,高拱比较强硬,办起事来,不顾一切地蛮干,而张居正则比较精明,他能够考虑到内廷的方方面面。故从隆庆到了万历十年,这十六年时间的政绩,实际上是前后连贯的,都是着力解决嘉靖晚年留下的许多问题,改变那时对上下官吏放任自流的状况,也就是嘉靖去世时,张居正协助徐阶起草的遗诏中讲到的那些事情。《明史·张居正传》称:
“帝虚己委居正,居正亦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居正劝帝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更,至讲学、亲贤、爱民、节用皆急务。(这是对神宗而言,要遵守祖制,要亲贤臣远小人,要爱民节用,也就是约束宫廷的奢靡消费。)帝称善。大计廷臣,斥诸不职及附丽拱者。复具诏召群臣廷饬之,(这就是徐阶去位,李春芳为首辅时,张居正上陈六事疏中的第一条,即‘省议论’,换一句话说便是‘多指乱视,多言乱听’,要‘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不要言官议论纷纷,干扰时政。)百僚皆惕息。”
“居正为政,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一号令为主。”这就是他提出六事疏中的第二条“振纪纲”。第四条“核名实”,他强调“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遵照祖宗旧制,凡京官及外官,三、六年考满,毋得概行复职,滥给恩典,须明白开具‘称职’、‘平常’、‘不称职’、以为殿最。”“至于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毋图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讲的是根据其在位时,对朝廷政策推行的实际情况考核官吏的政绩,以此决定黜陟。
张居正执政的基本观念,强调考成之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他指出:“近年以来,章奏繁多,各衙门题覆,殆无虚日,然敷奏虽勤,而实效益眇。”“上之督之者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请自今伊始,申明九章。”
这个旧章就是具体考察官员实际执行朝廷政策的政绩,不仅听其言,而且考察其如何执行以及执行的实际效果。在这一点上,张居正与王安石有差异,王安石在宋神宗时想的是如何变更旧法,他的改革是希望通过创造一系列新法来改变北宋财政窘迫的状态,如他的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都着力创建新制,以解决旧制的弊端。而张居正强调的是遵循祖制,不必纷更旧制,关键是要循名责实。他主持考核时,曾说过这样一番话:
“夫高皇帝之始为法也,律令三易而后成,官制晚年而始定,一时名臣英佐,相与持筹而算之,其利害审矣!后虽有智巧,蔑以踰之矣!”
这是认为朱元璋所定的律令已很完美了,现在没有人能超过他的成算,问题出在如何贯彻执行上面。故其云:
“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不策马而策车,何益?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天下之治,始乎严,常卒乎弛。而人之情,始乎奋,常卒乎怠,今固已怠矣。”(按:《礼记·杂记下》:“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不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这里的文武,是周文王与周武王。以弓的张与弛譬喻国家的治理,一张一弛是自然的道理,张过头了,其反弹也猛烈,弛久了,弓要散架。明代朱元璋建国时,弓弦是拉得很紧的。读一下朱元璋的《御制大诰》及其续诰、三编,以及《大诰武臣》,便可知道其惩治贪墨是非常严厉乃至有些暴虐了,那时为了“革元朝姑息之政,治旧俗污染之徒”(《皇明祖训序》)吴晗写朱元璋传,改了四次,始终不合毛泽东之意,是因为二人心目中的朱元璋完全不同。吴晗只看到朱元璋暴虐的一面,而毛泽东是着眼于他处理的对象和目的,是为了治官。正如朱元璋在《大诰》序中所言:“今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贪赃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斯令一出,世世守行之。”把弓弦拉紧惩治贪墨是为了老百姓,不能只看到他残暴的一面,吴晗写不好朱元璋传的道理即在于此。朱元璋也懂得一张一弛的道理,洪武末年,他在《御制大明律序》中便说:“要其递年一切榜文禁例尽兴革去。”“杂犯死罪并徒流徙笞杖等刑,悉照今定赎罪条例科断,写成书,刊布中外。”这就是对刑罚放松,可以赎罪了,这是弛。明代仁宣以后,一直是处于弛的状态,到了万历初年,就不能再弛而不张了。我们建国以后,也是先张而后弛,可不能弛而不张,现在是重新把弓弦拉紧的时候了。)
“一令下,曰:‘何烦苛也?’一事兴,曰:‘何操切也?’相与务为无所事事之老成,而崇尚夫坐啸昼诺之惇大,以此求理,不亦难乎!此病在积习者一也。(按:这是讲官僚主义作风,拖拖拉拉,不办实事。)
天下之势,上常重而下常轻,则运之为易。今法之所行,常在于卑寡。势之所阻,常在于众强,下挟其众而威乎上,上恐见议而畏乎下,陵替之风渐成,指臂之势难使,此病在纪纲者二也。(按:这是在讲中央的号令在贯彻过程中常常阻隔于基层的习惯势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这样的话重则政令不出中南海,轻则等因奉此,用官话套话应付过去,政令不收实效,官员没有纪纲的约束,那就到了应该加强集中统一和纪律约束的时候了。)”
“夫多指乱视,多言乱听,言贵定也。今或一事未建,而论者盈庭,一利未兴,而议者踵至。是以任事者多却顾之虞,而善宦者工遁藏之术,此病在议论者三也。(按:议论过滥,莫衷一是,结果往往是互相推诿,议而不决,观望不定,如此条件下,办事没有效率可言。我们是民主集中制,有时民主多一些,有时集中多一些,现在应是克服分散主义,集中要多一些了。)”
“夫屡省考成,所以兴事也,故采其名,必稽其实,作于始,必考其终,则人无隐衷而事可底绩。今一制之立,若曰:‘著为令矣。’曾不崇朝,而遽闻停罢。一令之施,若曰:‘布海内矣。’而畿辅之内且格不行。利害不究其归,而赏罚莫必其后,此病在名实者四也。(按: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重诏令,即政令要郑重,不能朝令夕改。如果政令常出现反复和自相矛盾的现象,下面就无法执行。二是政令要明晰,不能含混不清,否则下面只能等因奉此地应付。三是政令要雷厉风行,否则看起来是号令全国,实际上连京师也格而不行,那怎能在全国推行。四是政令颁布以后,要限期考成,才能看到有没有实效。名实一致,要由考成来明确,否则只是一阵风,躲过这一阵就没了。)”
“四者之弊,熟于人之耳目,而入于人之心志,非一日矣。今不祛四者之弊以决其壅,疏其窒,而欲法之行,虽日更制而月易令,何益乎?(按:这些积习,要改也难。其本质还是官僚作风问题,在今天则是干部的作风问题。而作风的背后则是一个人的理想和追求的问题。如此一来,一心只惦记个人的仕途,忙着走门路、托关系,哪里会有干劲去干成几件实事呢?故关键还是人的精神面貌的问题。要整顿好干部队伍,还得摆正思想政治路线,还得讲四项基本原则,还得讲社会主义道路,思想端正了,干劲会有的,作风也能端正的。)”(以上引文出自《张文忠公文集》之文集三《辛未会试程策》二)
张居正执政的目标是什么呢?说到底还是孔子在《论语》中讲的“足食”、“足兵”,对于当前国事的认识还是富国与强兵这二条。然而形势的发展有其自然的趋势,要改变既成的发展趋势那就很难,从嘉靖到隆庆,明代积弱和萎靡不振的趋势已经形成,上面所讲的那四条弊端,便是积习,由积习而形成的趋势,便是萎靡不振。张居正说:
“天下之势最患于成,成则未可以骤反。治之势成,欲变而之乱难;乱之势成,欲变而之治难。”(书牍十一《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辨》)
“国势强则动罔不吉,国势弱则动罔不害。譬人元气充实,年力少壮,间有疾病,旋治旋愈,汤剂针砭,咸得收功。元气虚弱,年力衰惫,一有病患,补东则耗西,实上则虚下,虽有扁卢,无可奈何!”(文集十一《杂著》)
这是他对当时形势的一个基本认识,积弱的趋势已经成型了,要扭转这个趋势很艰难。他讲自己只能耐心慢慢改变。
(二)通过京察考核官吏
他入手的方略是整饬纪纲,先整顿官僚队伍的作风,他借着京察来澄清吏治,整肃官风。在接任首辅的隆庆六年七月间,张居正便奏请举行京察,五品以下由吏部、都察院会同考察,四品以上责令自陈。
明代的监察制度有京察、外察之分,京察是每六年一次,是对京官的考察。外察是每三年一次。如果京察与外察同时举行,那便是大计,凡大计论处的便永不叙用。明代的科道官既纠劾他官,也包括纠察机关内部的互纠。张居正在原来京察和外察的基础上,要考核过去下达的政令是否付诸实施,实施的效果究竟如何,政务不能停留在公文的旅行上。他在万历元年,规定了各个衙门分置三个账本,一本是底册,记载一切收发文、相关的章程和计划的要求。一本是各部送六科之备注,即底册相关的事项,完成一件,注销一件,有积久尚未实行,即由该科具奏候旨。一本送内阁考查。这样便能综核名实,考成的结论可以有账本核实,公事不再停留在纸面的公文上。政令不能仅仅通过置邮传之四方就行了,关键是要认真付诸实施。比如今天的保障房建设,政府有了规划,考成就要考核究竟建成多少,质量如何?有没有豆腐渣工程?分配了多少保障住房,如此分配是否合理?居民对住房是否真的满意?但事实上很多时候许多地方仅仅发一个含混的报道便束之高阁了。六科有了账本,便可以随时检查,内阁亦可随时核查,这样月有考,岁有稽,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同时参严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言要以行之效果来检验了,那么言也会很慎重。关于张居正考成法的奏疏,神宗有一段上谕称:
“事不考成,何由底绩?这所奏,都依议行。其积年未完事件,系紧要的著该部院另立期限,责令完报。若不系钱粮紧要,及年远难完的,明白奏请开除,毋费文移烦扰。”
这样可以大大减轻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这对于一帮坐食靡费、不能办事的官僚主义者来说,这一切当然是刚狠苛刻,他们混日子就比较难了。张居正对行政官僚系统的改革,便是推行考成法,减少一点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这一套实打实的考核办法,对今天考核政绩还有参考意义,不是只有GDP一个指标,而是一件一件实事来审计了。
张居正考成法实施后首先在赋税的整理方面收到实效。隆庆初年,国家的收入每年是二百五十余万两,支出是四百余万两,这样的财政收支状况是难以为继的。隆庆三年,穆宗向户部要三十万两银子,内阁把财政收支的账摊给穆宗,请求了解收支情况后,再考虑能支取多少银两,为了改善财政状况,节流为先,这样穆宗只要了十万两。隆庆六年下半年,张居正执政以后,首先设法限制宫庭的开支。如要修穆宗的实录,依例有赐宴开馆修纂之臣,张居正上疏免了这次公款吃喝,可以少开支几百两银子。又如这一年冬天,神宗开始日讲,次年正月开始经筵,元宵节要有灯火,这些都节省了,这一年光禄寺的春节供应节省了七百余两白银。万历元年十月,张居正给明神宗讲课,便讲宋仁宗不爱珠饰,贤臣才是宝贝。君臣二人一对一答很是有趣。
张居正说:“明君贵五谷而贱珠玉,五谷养人,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
明神宗说:“正是,宫人们喜欢珠玉,但是朕在岁赐上,没有一次不减省的。”
张居正表扬明神宗,他说:皇上说到这一点,是社稷苍生的福泽。那时内承运库太监根据嘉靖时期的旧习,请买金珠,张居正立即封还这份奏疏给神宗了。光禄寺在嘉靖末年的采办,每年的开支十七万两白银,隆庆、万历年间节省到十三四万,说明宫廷御厨的开支也节省了。
(三)推行一条鞭法
节流是一个方面,考成法最有效的是开源,那就是均平赋役的负担。张居正给当时应天巡抚宋仪望的一封信中讲到苏南地区的财税问题。其云:
“自嘉靖以来,当国者以贿成,吏朘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逋负渊薮,以成兼并之私。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仆窃以为贿政之弊易治也,姑息之弊难治也。(即治贪腐还好办,治官僚主义则非常困难。)何也?政之贿,惟惩贪而已。(即苍蝇老虎一起打。)至于姑息之政,倚法为私,割上肥已。(若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在三公消费上没有节制,不吃白不吃,任意挥霍公共财物,慷公家之慨。)即如公言,豪家田至七万顷,粮至二万,又不以时纳。夫古者大国公田三万亩,而今且百倍于古大国之数,能几万顷而国不贫!(而今权贵势家,损公肥私,富可敌国者,何其多也。)故仆今约已敦素,杜绝贿门,痛惩贪墨,所以救贿政之弊也。查刷宿弊,清理逋欠,严治侵渔揽纳之㚥,所以砭姑息之政也。(这是改变官僚主义作风。)上损则下益,私门闭则公室强。(此即损豪门的既得利益,富国家而益平民百姓。)故惩贪吏者所以足民也,理逋负者所以足国也。官民两足,上下俱益,所以壮根本之图,建安攘之策,倡节俭之风,兴礼义之教,明天子垂拱而御之。”
“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今为侵欺隐占者,权豪也,非细民也。而吾法之所施者奸人也,非良民也。清隐占,则小民免包赔之累,而得守其本业。惩贪墨,则闾阎无剥削之扰,而得以安其田里。如是,民且将尸而祝之,何以逃亡为?究观古今治乱兴亡之故,曾有官清民安、田赋均平而致乱者乎?”(全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
明神宗登基以后,曾下诏隆庆元年以前的积欠一概豁免,隆庆四年以前的积欠,免三征七,隆庆五年以后的积欠,则需要征交。在考成法的规定下,征赋不足额的巡抚和巡案御史听纠,府州县官听调。明代财政的状况,经过嘉靖、隆庆两代虚耗亏空以后,从神宗登基起,到万历十年,明代财政转向富庶的阶段。
在税制方面,张居正另一个重大措施是推行一条鞭法,这实际上是差役征收方法上的改进。明代民间有差役的义务,而差役又分成力差和银差两种。由于差役编派不均,造成民间负担轻重不等,所以要推行均徭法。一条鞭法,是把一个县的力差和银差所费加在一起,完全摊派到全县的丁粮里面,随同赋税完纳,然后由此所得银两收入由国家政府用来雇役。这样做征收的办法简化了,民众负担也平均了。第一个提倡这个办法的是浙江巡按庞尚鹏,嘉靖四十五年在浙江推行,以后周如斗在江西巡抚任内也曾推行。隆庆初年,继周如斗任江西巡抚的刘光济亦奏请在江西全境推行一条鞭法。隆庆四年十月,庞尚鹏任福建巡抚,再次奏请推行一条鞭法。所以一条鞭法先是在南方浙江、江西、福建推行,依丁粮的多少来派遣全县的银差和力差,好处是负担均匀了,丁粮多的富户负担重了,丁粮少的负担轻了,征收手续也比较方便。万历四年,张居正把一条鞭法推行到湖广,次年他决定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广。那时他说:“条鞭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到万历九年的正月,他通过诏旨,将一条鞭法推行到全国。故一条鞭法是自下而上,逐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最终在全国推行。要推行一条鞭法,与之相关的,是必须弄清丁粮的实际情况,丁要有户口的编审,粮要丈量土地,田亩的所有关系弄清了,才能真正均平负担。《明史·食货志》称: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故张居正对一条鞭法的推行是有功的。
明代国家的岁入,主要是赋与役二项,赋是田赋,役是丁役,一是按田亩来分摊,一是按丁口来分摊,要分摊得合理,便必须把田亩和丁口调查清楚,负担才能均平。洪武二十年时,朝廷命国子生等分行州县,量度田亩方圆,确定土地主名及田之面积,这样便在全国丈量土地,编制鱼鳞图册,因为土地册上有图,确定地块的四至和形状,其图若鱼鳞,故称鱼鳞册。户口是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派役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户口册一式四份,一上户部,其余府、县、布政司各一。户口册因为封面是黄色的,故称黄册。洪武二十六年,全国调查的结果是户一千六百零五万二千八百六十,口是六千零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到弘治四年时,户是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是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人,与洪武时相比,户口数略有减少。土地田亩的数字,在弘治十五年,天下田土止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比洪武时减少一半,实际上是被寄在豪民名下。万历六年全国有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户,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口,田亩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多了三百万顷,接近洪武年间的数字。田亩数的变化,是万历时丈量以后,隐匿的部分被清理出来了。从这个数字的变化上,也可以看出张居正的考成法在整顿赋税收入上还是有成效的。至万历六年,太仓的岁入达到四百五十余万两,比嘉靖时翻了一倍,从收支上讲,应该说基本平衡了,这就是张居正“为考成法以责吏治”所取得的成绩。“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明史·张居正传》)由于财政上扭转了亏空的局面,明朝万历初年的政局处于蒸蒸日上的状态,这一切都应归功于张居正的努力。当然,徭役是封建主义超经济强制下,对劳动力的直接剥削,折色归并以后,还会有新的徭役产生,一条鞭法只是一时之便利,过了一段时间还会有新的徭役再生,杂役仍会复生,税负是无穷累积的过程。
(四)解决北方的边疆问题
北方的边疆,俺答互市成于隆庆五年,接下来河套地区的吉囊也请求封贡互市,于是也授吉囊都督同知,允许在河套互市。“崇古乃广召商贩,听令贸易。布帛、菽粟、皮革远自江淮、湖广辐辏塞下,因收其税以充犒赏。其大小部长则官给金缯,岁市马各有数。……自是边境休息。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明史·王崇古传》)隆庆末万历初,北方边疆的中西部封贡互市,王崇古迁兵部尚书,边镇由方逢时接任总督宣、大、山西军务,两人首尾共济,边境安宁,正北和西部边境得以稳定。为了处理与土蛮部的关系,张居正任用戚继光与李成梁对付土蛮的侵扰。经过几次战役,与土蛮部亦达成通贡。当时辽西是戚继光,辽东是李成梁,蓟门的防守甚固。这个地区在嘉靖年间,增兵益饷,骚动天下,十七年间,易大将十人,总督王忬、杨选皆以失律被诛。而戚继光在镇十六年,边备修饬,蓟门宴然。继之者,踵其成法,数十年得无事。戚继光、李成梁在中枢靠张居正的支持,倚任不移。史称:“居正尤事与商榷,欲继光难者,辄徙之去。”(《明史·戚继光传》)《明史》卷二百二十二谭纶、王崇古、方逢时、吴兑等人传后赞语云:
“考其时,盖张居正当国,究心于军谋边琐。书疏往复,洞瞩机要,委任责成,使得展布,是以各尽其材,事克有济。观于此,而居正之功不可泯也。”
事情是前方将士的努力,但与中枢主持政事者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张居正对边臣也采取考成的办法,《明史·戚继光传》称:
“自顺义受封,朝廷以八事课边臣:曰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三岁则遣大臣阅视,而殿最之。”
对于边防要害地区军事将领的考成,那可要考虑到边防军事的实际情况,这与对一般地方官员的考核不同,那叫巡边。隆庆六年十月,张居正接任内阁首辅以后,他把巡边放在首位,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问题。他派兵部侍郎汪道昆巡视东面的蓟、辽二镇,兵部右侍郎吴百朋巡视宣、大、山西三镇,派兵部侍郎协理京营戎政的王遴巡视陕西四镇,即延绥、榆林、宁夏、甘肃四镇,这就是明代在北边的九镇。张居正都要亲自具体过问,这三个巡视大臣都是兵部侍郎,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一级,都是嘉靖二十六年的进士,与张居正同年。汪道昆巡视的蓟、辽是戚继光的驻地,张居正让其带信给戚继光,信中说:
“汪司马知足下素深,相待之礼,必从优厚,顷已面嘱之,然渠亦自不俟嘱也。但足下自处,又且务崇谦抑,毋自启侮。昔李愬属櫜鞬谒裴度于道,《唐史》美之。盖重命使,所以尊朝廷也,司马此行,于蓟事甚有关系,幸留意焉。”
那就是事先打招呼,双方互相尊重,所以汪道昆去了以后一切顺利,议额银,增设墩台的计划,一切都依原先的设想得以实现。王遴去陕西,张居正也去信加以鼓励,把事情办妥以后,王遴便告病还乡了。吴百朋去宣府、大同、山西三镇,那时双方便有一些误会。宣大总督王崇古当时顾虑受人掣肘,吴百朋则认为自己出使是贬谪,张居正给双方写信疏通。吴百朋去了以后,他从以下八个方面考核边臣:(一)粮饷,(二)险隘,(三)兵马,(四)屯田,(五)盐法,(六)器械,(七)番马,(八)逆党。这个人办事很认真,他对宣大总督王崇古、宣府巡抚吴兑、山西总兵郭琥都指出其功过,对大同总兵马芳则提出弹劾。明代的军队上上下下腐败成风,军费是最大的开支,总兵拿到军费下发是层层克扣,同时又把中饱私囊所得向京官、科道贿赂,有时大学士也受贿,故舞弊贪赃比比皆是,吃空饷成风。即使高级长官不受贿,也会和他的家丁联系。吴百朋当然能找到马芳的问题,并加以弹劾,同时言官还弹劾宣府的总兵赵岢,这让总督王崇吉脸上挂不住了。然而王崇古是封贡有功之臣,马芳与赵岢还是能战的宿将,轻易动不得。故张居正给吴百朋写信,他首先撇清自己与马芳和赵岢的关系,又说明为了边防安全不能对二人轻易撤换。他说:
“仆与马、赵素不识面、异时当国者之家奴、率与边将结拜、鲜不受其㗖者。自仆在事以来,内外隔绝,幸门尽墐,朝房接受公谒,门巷间可张罗,亦无敢有以间语谮言入于仆之耳者,又何所私庇于人?即此两人之狡猾无状,仆岂不知?第以其俱嚄昔宿将,部下又多犷少,代者未必能驭。即有瘢类,犹可驱策而用之。贡市羁虏,本难久恃,猝有缓急,无可使者,故不得已曲为保全,徒以为国家耳。士大夫乃独不谅鄙心,奈之何哉!”
最终还是将马芳免职,张居正再去信向吴百朋作解释,说明自己的苦衷。九边他要派人巡视,但九边的人选不能轻易变化,因为这牵涉到边境的安全。守边的将领与北方诸部的人事关系也很复杂,且这些人兵权在手,军队里的袍泽关系是历史形成的情同父子,他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因人事变动发生变化,一旦边境多事,问题就更复杂了。李成梁是那时守卫辽东地区的名将,威镇这个地区,他对付插汉和建州卫均有策略,卓有成效。李成梁在辽东镇守二十二年,先后奏大捷不下十次,然而他“贵极而骄”,“结纳朝士,中外要人无不饱其重赇,为之左右”。李成梁去位以后,结果是十年之间更易八帅,边备益弛,满洲的努尔哈赤随之起于辽东。万历二十九年,不得不重新启用李成梁,复镇八年,辽左少事。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到处理军队的问题特别是处置边防将领,应注意轻重缓急,权衡其中的利害关系。张居正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比较有分寸的,否则边防稳不住,就会影响大局稳定。不仅张居正如此,当年高拱也是如此。隆庆三年,内阁决定派兵平定广西的动乱,高拱用殷正茂为广西巡抚,正茂有才,但贪污是免不了的,高拱说:“给他一百万,正茂也许吞没一半,但只有他能把事情办好。”后来是殷正茂平定了广西的叛乱。历史上梁武帝用曹景宗,他的部下皆“桀黠无赖”,毛泽东阅读史书时在其传记中批注:“曹孟德、徐世绩、郭雀儿、赵玄郎亦用此等人。”军队里难免有流氓无赖,将领中也必然有贪黩之人,毛泽东批注:“使贪使诈,梁武有焉。”
(五)张居正对黄河的治理
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还有二个相联系的问题,一个是治河的问题,一个是如何保障运河漕运的问题。通过运河每年运输到京师的粮食达五百万石左右,保障北京及边防的粮食供应。由于运河有一段是借道黄河,故治理黄河与漕运关系密切,通过治河保障运河畅通,才能使北京的明代政治中枢和北方边防正常运转。
黄河,唐以前皆由北边山东入海,北宋熙宁中,黄河改道,一分为二,一趋东南,合淮泗入海,一合济水仍自北入海。在女真金朝统治时,北边一条入海通道不通了,黄河都由东南合淮入海,入海口在今江苏北面草湾以东。元末黄河泛滥,贾鲁治河,便是疏导黄河向东南汇合淮河入海。关于运河的问题,那先得了解漕运的问题。元代是海运,由太仓入海,通过海道运到天津大沽口。朱棣建都北京,从东南转运粮食到北方,仍依元旧,参用海运。但海运易遭风浪漂没,陆运则费用太高,于是转而通过运河漕运。这条运河分好几段,长江以南是浙、松、苏运道,到长江之京口(今江苏镇江),江北自淮、扬至京口以南之运河,通谓之转运河,由江都即扬州北上到淮安,谓之南河。由清河转入黄河,沿河溯上到达丰县、沛县,称中河。然后由山东到达天津称北河。再由天津到达张家湾,称通济河,总称漕河。然后踰京师而东抵蓟州西北到昌平,都曾有水道通运,转漕饷军。这条运河成为京师和边军的生命线,因而保障其畅通极为重要。由于那时运河有一段路是与黄河相通的,故治河与保障漕运通畅紧密联系在一起。运输的困难是如何保障黄河的安流,由于黄河含沙量高,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则居其八,泥沙淤积,就会填高河床。宋代都城在大梁即今之开封,河决为患,那里河床高于平地,靠河堤束水,河床高于开封城墙,这一段被称为“悬河”,其险情可想而知。黄河决口,在南则病河南,北边决口,病在山东。故元末贾鲁治河的办法,是导河入淮,逐淮入海。嘉靖四十四年七月,河决沛县,上下二百多里运道俱淤。到了隆庆年间,黄河水暴至,在睢宁、宿迁之间迁徙不定。这时河患不在山东、河南、丰、沛,而是在徐州、邳州、宿迁之间。到了万历四年,黄河水在清河与淮河合流,经清江浦东至草湾,再折西南,经过淮安入安东直下云梯关入海,而入海口泥沙淤积,河水入海不畅,那么河流泛溢,使苏北之盐城、淮安、高邮、宝应这一带成为一片泽国。那时管理水道是二套机构,一是河道总督,一是漕运总督,一旦水道发生问题,这二个机构都不能不管,但河、漕意见往往不同。张居正则认为河、漕是左右手,要同心协力,以其共济。而河患又有一个时间问题,黄河水落时,黄淮并流,一切没有妨碍,黄河水盛时,淮水被逼倒灌运河,再加上高邮、宝应的洪泽湖泛滥,那么淮安、扬州一带便成为一片汪洋了。万历六年,张居正采取断然措施,先是命吴桂芳兼理河、漕,吴桂芳去世后,他让潘季驯总理河、漕,采取借淮之清水以刷黄河之浊水,筑高堰束淮水入清口,以敌河之强,采用二水并流、海口自浚的办法,到了万历七年,河工成,治河取得了成效。张居正又调整运船的时间,“居正以岁赋逾春,发水横溢,非决则涸,乃采漕臣议,督艘率以孟冬兑运,及岁初毕发,少罹水患,行之久,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明史·张居正传》)潘季驯前后四次奉命治河,一共用了二十七年,才使河、漕都得以平稳下来,这一点与张居正知人善任关系很大。
由以上内容可知,张居正在考成、理财、边事、河工这几个问题上处理得比较好,为万历初年的复兴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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