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到了《“人民公社”大集体,你从哪里来?》(今日头条:2023-6-16,名都阳光原创)一文。
文章开头认为:
“农村人民公社从1958年大跃进时代一哄而起建立到1984年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我国持续了将近27年的时间,这种体制的主要弊端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我国农村长达三十年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突破,冲破了这种僵化的体制,目前,人民公社大集体寿终正寝,被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取代。”
首先我需要讲的是,人民公社从1958年开始建立,因为缺乏经验,开始搞了大食堂和公社单位的核算制,遭受了挫折,后吸取教训,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人民公社正常发展实际应该从1962年开始算起,到1982年推行家庭承包制基本已经普遍展开,进入正常轨道的发展时间,实际仅有20年的时间。
那么,人民公社的存在和发展,是不是如所说的“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呢?
现在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要弄清人民公社有没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在人民公社条件下的基本生产单位是生产队。而生产队是一种劳权公有制模式,即采用以工分为形式进行分配的按劳分配公有制模式。这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性质区别的一种新的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生产是采用按资分配的私有制生产模式,这种生产方式的特征就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也即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其生产力的发展特征体现在资产增殖上,体现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发展上。
而采用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生产模式,这种生产方式的特征是工本雇佣资产的生产方式,亦即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其生产力的发展体现在劳动者的生存发展能力上,体现在劳动力生产与扩大生产的发展上。
生产方式性质的不同,衡量生产力发展的参照物也是有根本区别的。以实现按资分配的股份制企业来看,其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股东权益的增长程度;即股东权益的增长幅度越大,速度越快,那么,说明了生产力发展就越好、越快。相反,以实现按劳分配的生产队模式来看,其生产力发展表现为劳动者生活内容的丰富、扩展,生活水平的提高。
那么,我国人民公社时期的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有没有扩大、丰富和提高呢?
从我国人口增长数据来看,1956年我国是6.28亿人,到1982年是10.16亿人,人口增加了3.88亿人,增长幅度是61.78%。这一人口增长的数据背后的说明了什么样的事实呢?第一是我国农业从养活6.28亿人的水平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到了养活10.16亿人。从1956年养活10个人,到1982年养活16个人,这就是人民公社生产力发展的最好说明。这一铁的事实,说明人民公社“严重阻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说法完全是脱离实际的胡说八道。在一个农业大国,在处于以人力与畜力的农业生产发展水平上,人口的大幅增长正是生产力发展最显著的体现。这也是后来我国能够成为世界工厂的最重要的基础。
在建国之时,我国的农业处于原始种植状态,即使到了1964、1965年时,农村大多没有通电。那里没有农业机械,所有的活,要么是靠人力,要么是靠畜力;肥料靠的是社员用各种办法积肥,包括养猪、挖河泥、杂草腐烂、种养绿苹;除草是靠人工,治虫用的是物理方法(例如点诱蛾灯、捉卵块)。因此,即使一个生产队人均二、三亩地,有三、四十个劳动力,也有干不完的活,双抢大忙时需要各行各业支援农业。
农业生产力提高的第一个标志性事件是电力在农村的普及和使用,一方面有电就可以使用脱粒机械;另一方面电力的普及为改变农田灌溉状况提供了现实条件。随着电力的普及,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第二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全面展开的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包括建造水库、机井、开挖排灌沟系统等等。农田排灌体系的形成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二千多年靠天吃饭的基本状况。然后是荒地的开垦和农田的改造工程的展开,再就是良种的开发、化肥使用的增加和农药的广泛使用,农业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到1970年之后,农业机械开始渐渐增多,部分取代了人力和畜力的作业各类。粮食产量从亩产三、四百斤到上千斤。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在人口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从1959年的252公斤到1979年增加到340公斤,平均每年以4.4公斤的速度增长。其中从1970到1979年的年增长速度则达到了平均5.56公斤,比整个二十年的增长的平均速度快了1.16公斤,也就是说,整个人民公社时期的粮食增长速度呈现出一个前慢后快的过程。之所以会出现一种发展状态,是因为大量的农业水利基础工程的建成和农田基本建设的成果逐渐从粮食生产的增长上表现出来。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的运用,随着农药的广泛使用和良种的改善,使农业生产对农业劳动力的需要由紧缺状态逐渐转变为相对过剩状态,于是,农村的副业和工业在1970年之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产生了一定规模的社队企业,农民收入也有所提高。
据统计,解放初期到1957年,中国耕地面积从16.28亿亩增加到16.77亿亩,增加了4900万亩,年均增长为0.4%,此后到198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20.69亿亩,增加了3.9亿亩,年均增长0.9%,集体经济是小农经济时期耕地增长的2.25倍,人民公社时期新建水库83300座,年均增长4230座,年均建设速度是小农经济时期的34倍。人民公社时期增加的3.9亿亩耕地,8万多座水库,300万里人工河堤,2200万眼机井。各类堤防16.5万公里,有人估算,工程总量达到3610亿立方以上,如果按每平方30元计算,相当于10万多亿人民币的价值。,生产队模式的存在和发展,对我国的发展作出的贡献不仅是满足了我国农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对粮食的需求,而且对我国工业化的实现和国民经济体制的完善提供了资金的保障。据统计,1953年到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多亿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1.5万亿元的一半左右。可以这样说,没有二十余年的生产队时期为国家提供的资金积累,也就没有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实现。
人民公社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提高表现出来,既表现在人口数量的大幅增长,也表现为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上。而从发展物质生产力的角度看,其成就也是非常显著的,但这种成就主要表现在为社会、为农业生产的长远发展提供的公共产品和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上面。
从个人生活水平提高的角度来看,人民公社时期使人觉得辛苦而又贫穷,这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恰好与我国从原始农业转变为现代化农业的过渡相重叠,与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过程相重叠,与我国的工业化和国防体系完整发展过程相重合。但就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而言,又不能说是贫穷,因为即使是到了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一对农村夫妇两个劳动力,如果只靠种田的话,连自己的正常生活都难维持,别说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了。而在人民公社时期,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供养三、四个孩子从出生到读书、就业、成家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从普通劳动者的生存发展能力而言,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无论是与之前的农村相比,还是与今天的农民相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说人民公社严重阻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是完全不顾事实的胡说八道。本来只有10个人,现在变成了16个人,这多出的60%的人,难道不是发展了生产力?没有人民公社时期培养的这些劳动力,哪来的改革开放之后的世界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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