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本是一个美好的字眼。改革应当是美好的。改革的目标不是改革本身——而是要为国家谋富强,为国民谋幸福。但在有些人的词典里,改革却是恐怖事物,总是乐于用恐怖可怕的字眼描述改革吓唬人——什么“要为改革杀出一条血路” ,什么“改革要过雷区,不怕刀山火海地雷阵”、什么“改革不惜扒掉房子砸掉饭碗“,”敢对既得利益集团下刀子”云云——但是,百姓们在问:改革中形成的最大既得利益团体究竟是谁?是在对他们下刀子还是要让他们挥起刀子明抢?为什么近年的改革专砸老百姓手里残存不多的几个破饭碗?在位者难道真地不知道——亿万民众已经怕死了恨死了这种恐怖的伪“改革”!一直传说可能有一个恐怖的2012——难道真地今年不能让百姓们平安度过么?最近,看到有人大肆呼喊“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但究竟是为多数人的利益而改革,还是为少数人利益而改革?没说,就说改革的成果将会得而复失,现代化的目标难以实现。这种论调给人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改革改了30多年,几千万职工下岗,连汽车发动机都没有自主权,科技领域基本就是毛主席留下的老底,这说明什么?说明恰恰是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是改革导致现代化目标原地踏步,但此人无论走哪里,都是就改革谈改革,火药味挺浓,仿佛改革的阻力相当大,必须予以爆破拆除。因为他所谈的“改革”究竟要“改”啥,要“革”啥,一点都没说清楚,所以火药爆破拆除的目标也看不出来。改革在中国是一个很动听的词汇,并且改革即可挡矛,又可当盾。当矛可以攻击,当盾可以防御。但无论把改革当矛还是当盾,都掩盖不了改革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改革要达到啥目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就中国目前的情形来说,改革的目的应该是强国富民,特别是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一条老一辈革命家早就讲过了,也是党的宗旨,更是现实的迫切要求。中国贫富差距已经到了危害社会稳定的程度。古人尚懂得“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如果有人把改革的目标定在将自己的亲属子女安排到有权有钱的显赫位置上;把中国的要害企业、产业链“改开”给外资,任凭外资控制;把中国的稀有资源不加限制地出卖,以满足发达国家的需要;把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有机农业改成风险重重的转基因农业,这样的改革不是太可怕了吗?党会答应吗?人民会答应吗?当然不会。因为这种“改开”必然会把中国引向死路,把中华民族引向死路,这样的“改开”怎么可能行得通呢?
有人(从改革中可以获得极端利益的一群人)惟改革马首是瞻,以改革打人,以改革压人。其实改革不是衡量的标准,民意才是衡量的标准。不是民意要服从改革,而是改革要服从民意。改革只有服从民意,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才是正确的,可行的。违背民意,损害人民利益的改革,人民必然反对,这样的改革早晚都要失败。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共产党打天下,靠的是为人民服务,坐天下同样要靠为人民服务。离开人民的利益,背离人民的利益,这样的改革无论怎样粉饰,人民都不可能拥护,叫得再响,再以势压人也没有用。衡量改革还有一条标准是强国。毫无疑问,改革应该以民族工业、农业、军事方方面面强大为目标,以国家强大为目标,绝不能以外国资本进入和控制中国企业和产业链为目标,更不能以削弱国力,任凭国家命脉被他国企业财团控制为目标。打着改革的旗号对个人甚至对外输送利益,公然贪腐卖国,不但不得人心,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审判。改革作为手段,必须服从强国富民的目的。这个顺序不容颠倒。不能离开强国富民的目的讲改革,更不能把改革凌驾于强国富民之上,不能让强国富民去服从改革,以牺牲强国富民去迎合改革,这是本末倒置,是绝不能允许的。改革要把话说清楚。到底是何种改革?为谁的改革?是为强国富民的改革,还是为少数富人为外资的改革?是改革人民痛恨的种种弊端,还是以改革的名义继续扩大弊端?所谓的死路一条究竟是谁的死路一条?是国家和人民的?还是某个人或外资的?是爱国者的?还是卖国者的?
我们曾经乐观的认为,只要法律健全,事事有法可依,社会上的各类矛盾自然会迎刃而解,老百姓自然会安居乐业。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错了,《合同法》没有杜绝诈骗,诚信成了稀缺资源;《刑法》成了贪官的免死铁券,经济犯罪即将取消死刑;冤案越来越多。我们曾经坚定的认为,私营企业的崛起会带来竞争,会给消费者带来物美价廉的实惠。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错了,三鹿的毒奶粉物不美,而且残害消费者多年没有曝光,因为资本家已经收买了各级官员,这时我们才又想起伟大导师马克思说的教导,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会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