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由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建设研究中心和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桑核实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承办的的第七届县乡干部论坛在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大学成功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18所高校、研究机构以及有关媒体的专家学者与来自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西、重庆、山东、河南等省市的县乡村干部共计9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农业现代化、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农业与农村制度创新、人口流动与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而热烈的探讨。
在大会发言中,何开荫教授、程漱兰教授和刘纯彬教授三位全国著名三农专家分别就农村改革、农地流转和城市化做了大会主题发言。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何开荫教授回顾了中国农村五次改革经历,他坚持下乡办试点,进行科教兴农实践,形成许多宝贵的意见和观点,多次引起高层领导的关注。他结合自己在黄山市汤口镇山岔村和来安县小李庄的新农村建设实践,提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建议,力求改变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早日实现“把农民变成市民”的梦想。著名农业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程漱兰教授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梳理了我国土地法规、政策,指出党的农村政策的连续性与一贯性,并结合“乌坎事件”指出资本大鳄的“土地流转热”的后果是资本受益,政府、农民买单。进而以“袁隆平超级稻示范基地的两种经营主体”为例比较了大户经营与小农家庭的经营成本收益,并结合美国、荷兰等国的农业经济发展现状,论证了小农家庭经营不仅在我国现阶段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价值,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农业经营水平与全世界相比并不低。最后指出,资本利益集团通过曲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掀起“土地流转热”破坏了农业基础,损害了农民利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制度配套需要农民的土地确权以及政治赋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刘纯彬教则结合农村改革大思路讨论了城市发展问题。过去有段时间农民进城是受限制的,当时有70多个行业不准其进入,现在就没有这些限制了。以前人口不能流动,到上世纪80年代农民可以打工了,部分农民进城了,找工作了,这也是个进步。农民工出来了20年,下一步怎么成为市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真正做到很不容易。现在真正进城当市民的农民还不到1%,而我们面临的是2亿农民。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郑州大学商学院周阳敏副教授认为城镇化和资本下乡是一个历史趋势,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则认为不能对此轻易下历史趋势的判断,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历史趋势也是可以阻止的。
一、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是本届县乡干部论坛的主题,也是广大乡镇干部和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大家展开了热烈讨论。河南省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闫景铂指出,农业现代化的瓶颈主要有农民缺乏调整农业结构的先进理念、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力度不足、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滞后、农民之间的合作组织、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相对较少;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对农业投资力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因地制宜引进新型农业机具。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阳新国认为农业现代化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导致的食品安全、农业基础设施老、土地资源严重流失、农业信息流通滞后、农产品销售手段落后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类人才匮乏问题。应合理适度推行集约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农村投融资体系,整合土地资源,促进集约型城镇化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努力培育农业现代化新型人才。
云南省勐腊县大学生村官保虎结合自自身工作指出边疆地区农业现代化面临着产业升缓慢、发展不平衡、劳动力素质低,交通运输成本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等制约因素,应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走出切合边疆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路子。具体来说应,应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湖南怀化溆浦县舒溶溪乡政府的李朝理认为要加强乡镇一级的农技推广工作必须加强对乡镇农技站所建设和制度建设,依靠专业合作社、企业和大户推广农业技术。
国家行政学院龚春明老师指出,规模农业并不一定带来规模效益,走小规模持续农业发展之路对于中国大多数普通村落更具可行性,也更具现实意义,以未来看待乡村社会发展从另一侧面映证了小规模持续农业更适合现阶段中国的现实国情和乡村社会的真实情态。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孙新华分析了工商企业流转农地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再造,指出农业企业化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和工商企业合谋下借助行政组织的强制力强行流转土地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在流转期限内失去了土地的经营权,换回的只是少许租金,这远不能支付起农民的生存所需。他们只能被迫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意味着原本作为自耕农的农民正在走向无产化。但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制约,农民无产化在时间上和程度上都是有限的,所以不是彻底的无产化,而是“半无产化”。这将给我国农村和社会的治理和稳定带来巨大挑战。
山东临沭县大兴镇涝枝新村支书张计强指出,任何农业农村政策都需要到基层村一级落实。现在很多学者、专家出的很多政策却没法落实。专家学者认为选举能够选举出农村能人,能够带领农民发展致富,但目前政策条件下是选不出能人的,其原因不仅是待遇过低,没有权力,也难以承担责任,致使因为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就土地确权而言 农村承包经营权已经非常稳定和清晰,如果是把土地从细碎化的地块能够集中起来,农民很欢迎的。如果确权如果确定“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权利,有可能违反集体所有制下的村庄公平观念。关于土地流转问题,张计强指出村里很多中老年人依赖土地获得基本收入。他们的就业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这是他们的生存保障。发展家庭农场首先要解决好农民的就业问题,农民只有土地经营。农民不喜欢种地,不代表他们不种地。作为分会场评议人,湖北省体制改革研究院赵静研究员和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闵继胜博士也分别就农业现代化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二、家庭农场与农地流转
自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概念以来,家庭农场与农地流转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届县乡干部论坛也对于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朱雪融结合实际田野调查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有关问题,她指出家庭农场目前尚处于良性发展轨道,农场主对其前景看好。但其发展依赖于农民的土地流转,一旦农民对土地流转持有“保守”和“观望”态度,家庭农场的发展必会受到制约。当前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担忧主要有土地租金兑现、耕地用途是否改变、承包到期土地肥力是否会大幅下降等问题。在高成本下,如何保证承包收益也是一个家庭农场主需要解决的难题。应规范转让流程,发展规模适度,发展农场多元化经营。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陈靖博士以其基于皖北黄村的实证调查指出,工商业资本下乡可以推动土地流转并形成规模化经营,然而公司制农场依然无法克服粮食种植的低效问题,反而会因公司化制度而产生额外的经营成本,由此造成规模经营的困境。资本下乡的逐利本性不安于种植环节的超低回报率,公司制农场只得分级承包土地以转嫁成本,或以产业转型来外包低效的生产环节。这种制度调适不仅造成了农村地权的复杂格局,也形成了对小农经营的挤出,并对对粮食安全与农村稳定构成一定压力。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马流辉博士结合家庭农场发展的上海松江经验指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适应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对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次有益尝试。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稳定而充分的非农就业、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强大的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强化了村集体对地权的调配,结束当地地权混乱的状态,也有助于稳定农业生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激发农业发展潜力。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夏柱智博士以皖南P镇的农地流转制度创新为例,指出虚拟确权为核心的农地流转制度创新是一种有益探索,不同于承包权物权化的“三权分离”,P镇探索的是一条承包权虚拟化从而弱化承包权、强化集体所有权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为广大农民所接受,表明其能够解决农民所遭遇的问题,一方面是解决耕者需要的土地流转连片问题,一方面是解决土地流出的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可逆性的需求,从而是极富弹性的农地流转制度。这一农地流转制度创新是对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有益探索。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铁路工作电力协调办公室汪恭礼以本生米业模式分析了企业介入流转的有关成效益及其所要注意的问题。他认为成效主要表现在解决了农田抛荒、粮食生产劳动力不足、农民不愿种粮、粮食生产靠天收、农业技术推广难等问题。但企业介入土地流转要量力而行,规模不可盲目求大;转期限要稳定,不可偏短;工商资本驱动下的“非粮化” 值得警惕;村庄整治,多渠道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通过建立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留守妇女和老人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品质和粮食深加工能力 ,延伸农业产业链。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张八寨村王建英指出很多农民抵制土地流转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事件确实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很多农民担心耕地流转后,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行为或土地承租方不确定因素,流转出去的耕地收不回来。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向正在搞土地流转和准备搞土地流转的地方官员,提两条建议:多宣传、指导,少参与;多给农民提供法律保障,少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多给农民说“不”的权利,少和农民发生“冲突”。
湖南省汝城县科协朱诗慧结合该县黄家村调查,指出黄家村依托当地土地资源,选准优质稻种植产业,通过组建旺发米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土地流转,建立优质稻种植基地,给群众开辟了一条快速稳定增收的渠道,是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统筹发展的成功典范。中央财经大学的李远行教授和安徽大学常伟老师结合分别就家庭农场发展、农地流转、城镇化建设,并结合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否具有可推广性提出了有关意见和看法。
三、农业与农村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主线,农业农村发展离不开制度创新。农业和农村制度创新问题引起了本届论坛与会代表的深切关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杨军指出安徽农村面临着农业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矛盾较突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尚未形成气候,承包经营权责利不够明确稳定,集体经营层次弱化致使社会化服务欠缺,农村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相对匮乏。安徽农村改革的下一步目标任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1)通过强化农业微观基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家庭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2)通过改革使农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因身份而带来的诸多不公平差别待遇;(3)加强农村发展规划,解决好农民居住和产业布局过于分散问题,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4)切实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多措并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程丹研究了农业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策,并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步伐加快,频发的自然灾害却对其进一步发展造成巨大阻碍,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在发展农业保险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农民认识不充分、参保意愿不高、法律法规不完善、财政补贴方式存在隐患、难以抵御巨灾风险、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以我国农业现代化为背景,结合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应从加大宣传力度、发展信贷保险模式、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巨灾基金、发展再保险、明确监管责任等方面入手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难题。
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张德平指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是对农业经营制度的创新和优化。它将龙头企业的市场加工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协调优势、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优势通过“一体化”的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其成效主要表现在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模式,建立了稳定的联结机制,创新了均衡利益分配机制。加速了先进农业生产力的转化应用。既对三个经营主体进行了优化组合,增强了内生活力,又兼顾了三方利益,实现多赢。产业联合体各经营主体的发展及相互间的关系,直接决定联合体整体的发展水平,要使联合体取得更大成效,获得更多利益,关键在于找准短板,克服薄弱环节。具体来说,农业企业重点在提升带动能力上下功夫,家庭农场重点在推进土地流转上下功夫,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在运行规范上下功夫,产业联合体内各主体间在优化组合上下功夫。
四川省遂宁市农业局杨茂君结合对遂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的调研,指出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多样发展态势,发展速度较快,经营方式灵活,辐射带动明显。但也面临着土地稳定流转较难、规模档次有待提升、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投入保障有待改进等问题,并强调指出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强化规范管理,并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四川省崇州市委党校冯龙庆副教授以崇州市为例讨论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他指出目前崇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存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认识不足、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物质条件薄弱、人才和体制机制匮乏,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的监督职能有待加强。并提出应高度重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要强化管理监督、创新经营机制,并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营造良好环境。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贺文慧副教授采用层次分析法,引入2011年安徽省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数据,对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科技支撑能力进行实证分析与评价。研究发现,安徽省县域科技支撑能力整体偏弱,各县(区)之间科技支撑能力差距较大,贫困县经济发展中的科技支撑能力问题尤为突出。各级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科技发展的支持,尤其是贫困县的科技发展支持力度,诸如政策和科技发展项目倾斜等等。对于这些县域来说,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的关键是如何利用好已有的科技资源,加强自身科技推广与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能力。
四、人口流动与城乡治理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今天,伴随着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流动,我国城乡社会经济管理体制也随之面临一些不同以往的现实问题,与会代表就人口流动和城乡治理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方绪璋建议村民自主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建设村庄集体厂房商楼等租赁经营;同时建立村庄集体协商民主制度,组建村民代表常设议事会,组建村务办公室并聘请项目经理,真正集体民主协商决定村庄事务,做到透明公开。保留村集体厂房商楼等租赁经营帮助村民就业保障生活,村民就有极大内在动力参与村务,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活跃村庄舆论,内生村庄规矩秩序力量,做到真正的村民自治。村集体厂房商楼等租赁经营,永远保留适当的流动性,为城镇化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真正意义的村民自治与村庄集体厂房商楼等租赁经营相互促进,进一步形成资本与民众良性互动,营造创造和追求财富过程文明有序,最后实现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和谐发展。
湖北省襄阳市政研室胡晓芹以白云人家、魏庄和“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阐述了其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统筹发展背景下对于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她指出当前乡村治理的真正的大背景是应该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传统村落向现代城镇迈进的这个动态过程。这个背景,不会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很长的时期,并且会不但加剧演变的力度和速度,最终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态势。在目前这种动态和不稳定的态势背景下,研究乡村治理要把握好乡村治理的立场选择、探索方向以及乡村治理实践的总结。
湖南省社科联刘峰研究员指出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城镇用地外延发展、用地规模过度膨胀、土地供给量严重失控、无节制地卖地、大量侵占耕地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对于新型城镇化认识不到位、对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土地资源利用的外部性以及土地资源垄断所导致的城镇土地配置效率下降。要解决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问题需要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程度,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并通过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提高违法用地的成本。
湖北省咸丰县坪坝营镇政府吴友鹏讨论了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统筹发展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问题,并指出应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引擎作用,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市人口或乡村人口的管理制度,使进城农民能够自由平等地进入城市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发展农村新型社会服务组织,依法处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委会自治能力;适应乡村治理变迁的需要,推进乡镇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完善新农村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一环。
湖北省秭归县司法局归州司法所所长向培年以秭归县归州镇为例,指出年轻人之所以外出主要是因为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教育环境、创业环境以及农业经济效益的变化。年轻人大量流出使得农村土地荒芜、农宅闲置、村落衰败,也使得新农村建设缺乏建设主体力量,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并给农村现代化带来阻力。这需要通过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夯实农村发展后劲,为年轻人提供宜居的环境和创业的舞台,从而留住更多年轻人。
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肖飞指出城镇化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不可避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甚至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加强乡村群体性事件治理应当倾听民声、畅通民情、传递民意、汇聚民智、保障民生、解决民忧,必须着力于制度供给,切实改革政绩考核体系、规范约束政府行为、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做实应急处突准备。
五、新型城镇化
城市化作为一种大趋势,正在改变着当今世界和当今中国的面貌。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围绕新型城镇化问题,与会代表展开了激烈交锋。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永乐指出,城镇化分为农民工迁移为主体的主动城镇化和被征地农民为主体的被动城镇化,安居和乐业是分别是主动城镇化和被动城镇化人群关注的焦点。研究结论:产业-城镇协调发展是解决安居和乐业的关键。除了安居和乐业并重外,可持续性城镇化提升的制度供给需要从加强顶层设计、考虑代际差异、提升综合资本等方面考虑。
郑州大学商学院周阳敏副教授指出小城镇、新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企业在新型城镇化中既是主体又是主动力。由于国内对企业在新型城镇化中的角色和作用探讨没有普遍共识,社会对企业创造的城镇化模式存有疑虑。他运用制度资本理论解读孟电集团“无偿”援建之谜,研究发现南李庄社区的新型城镇化,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作为企业的孟电集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施制度资本积累并追寻制度红利获得企业利润的商业过程,并且有重要的现实推广价值。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曲延春副教授指出,全国各地城镇化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应首先实现农民工的城镇化。不应把城镇化作为拉动投资和内需的手段,而应该作为城镇化的一个自然结果。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化必须因地制宜,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潘纬博士通过对安徽庆发集团典型案例分析揭示了准纵向一体化的形成、治理方式及其组织绩效。准纵向一体化组织不仅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还可以有效降低机会主义威胁,牢固双方的利益联结,在提高契约稳定性的同时,降低挤农问题发生的概率,加速农业产业资本的积累,促进了技术进步,从而促进组织绩效的大幅提高。
大连民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刘堂灯博士通过例证分析,说明大多数农民还难以承担进城生活成本,不愿意完全移居到城镇。农村生活具有其特有的优势和发展潜力,吸引着农民居住于农村。推行新型城镇化仍要注意保护农村生活的延续,不可以荒废农村来推动城镇化建设,不可人为强迫农民进城。要注意城乡协同发展,以坚实的经济发展作为基础来推动城镇化建设,并根据新情况对农村土地政策、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作适当的调整。
江苏省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包卫兵结合江苏淮安实地调查,讨论了苏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中面临着资金制约、规划不融合、行政规划调整滞后、地方领导规划理念淡泊、乡镇新型人才队伍欠缺、乡村道路交通落后、镇村公交发展迟缓等问题,并结合农村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强调指出应启动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实现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和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统筹布局镇村道路建设。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方文超博士以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讨论了产业集群专业镇发展问题,并指出新型城镇化道路应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机制保障,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城乡一体的城市中国。为此应强化产业集群专业镇的发展潜力及有利条件,促进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发展产业集群专业镇内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促进主导产业集群升级,创建区域创新系统。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彭学植基于鄂西北兴山县和平村的调查指出,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不仅没有富余劳动力,还有可能短缺劳动力。该村农民进城是投奔子女养老,不是被城镇所吸纳。城镇的高房价和无经济收入阻碍了农民进城的脚步。推进城镇化,不仅要关注已经进城的“农民”变“市民”问题,更要着力推动正在务农的农民在生产生活上达到城镇化水平。下一步城镇化,应该把重点放在推动仍然务农的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方式上就地城市化上。这样,既顺应了农民的意愿,又不会造成城市病的产生,还可以降低城镇化的成本。
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许莉副教授结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实证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选择,指出我国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这一阶段农村居民需求强度较高的公共产品大多数仍是生存型或基本发展型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外部性强、受益人广、排他性弱,难以吸引私人资本进行市场化供给,而各种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农村社区提供的公共产品数量又极为有限,政府成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核心供给主体存在着客观必然性。
湖南澧县宜万乡政府马千里结合对澧县雷公塔镇岩头咀集镇宜居新村调查指出,成功的小集镇建设应在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民主科学决策和招商引资,以人性化的群众工作化解难题做好拆迁工作,确保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最后使相关各方均能享受到小集镇建设所能带来的好处。
河北省新乐市化皮镇政府贾建友认为城镇化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但具体到地方发展,城市化不是城镇化唯一趋势。在地方利益驱动下,以房地产为核心的城镇化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重大问题的根源,这种超现实的城镇化已埋下巨大隐患,是难以为继的。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多元导向,以社会现实需求为驱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江西省南康市浮石乡财政所陈爱巧指出城镇是城市发育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进程,其本质是提高人的生活水平。但城镇化过程中要谨防农村人才资源、资本资源、自然资源和话语权的流失,通过加速法制社会建设,调整和完善相关城乡发展政策,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走集体化集约化道路,让各种资源有序回流农村。而城镇化同样离不开深化体制改革和公共资源调整。
江西省宜黄县政协李昌金指出,近年来的城市化伴随着农村的衰败,在关注城镇化的同时不应忽略农村的发展。一旦出现经济波动,过度城市化有可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就当前而言,户籍制度的影响和重要性已经在下降,不是农民积极要求“农转非”,而是一部分已经转换身份的农民要求“非转农”,以免财产权利受损。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主任结合现实提出,在农业现代化中间怎么看待小农经济?小农是不是行不行?这个问题不能武断下结论。中国乡村设计院院长李昌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带来了新的转折时期。要领会三中全会精神,新时代应当有新思路、新实践、新理论。要学习国外经验,也要有中国的经验和模式。我国现在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保障问题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问题,但考虑到我国城乡人口分布结构以及我国城乡人口收入差距,城乡社会保障待遇能否达到一致,如果一致财政上要承担多大的代价,这些问题必须计算清楚。日本、韩国、台湾在农村发展方面有很多成功做法,这些做法值得认真学习借鉴。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指出说,国外发展有国外的背景,日本、韩国、台湾农村发展的还不错,但农业上缺乏效率,粮食自给率过低。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是在非常规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中国的成功现代化走的道路也和别人不一样,在做农业农村过程中必须遵循这个事实。‘国运昌盛,匹夫有责。’望大家深入实际进行探讨,找出破解难题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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