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保守的城镇化道路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离土不离乡”的小城镇发展模式,二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城乡二元结构富有弹性,乡土传统对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城镇化中国道路的基本特征。从社区再造的角度上说,符合农民意愿的城镇化,可以防止乡土传统的断裂,避免因此而来的社会转型的阵痛。
关键词:城镇化 乡土传统 城乡二元结构 社区再造
一、保守的城镇化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我国的城镇化道路是比较保守的,表现为乡土传统对城镇化的限制,城乡之间并非对立关系,也未形成等级秩序。笼统地讲,保守的城镇化道路有两种模式:一是“离土不离乡”的小城镇发展模式,二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
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的“离土不离乡”格局,意味着农村城镇化只是在生产方式上发生了改变,乡土生活方式并没有根本改变,家庭和村落都很完整。村落作为一个生产生活的共同体,基本上没有受到破坏。
某种意义上,“离土不离乡”的生产模式反而有利于乡土社会的再造。事实上,上世纪80年代传统文化的复兴跟这种经济模式有密切的联系,一些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证明,乡镇企业的发展与村落、宗族等传统社会网络之间有共生关系。站在乡土传统的角度上说,当时城镇化路径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虽然保守却能跟现代化过程相结合。不过,纯粹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讲,这种方式显然有它的局限。所以,到了上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绝大多数企业实现了私有化,与此同时,大城市化的战略取代了小城镇发展战略。这导致了上世纪90年代大规模民工潮的出现。
大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形成了“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意思是说,城乡二元结构已经体现在家庭代际关系中,年轻夫妇在外打工,融入到城市生活体系中,老人和小孩在农村,仍然从事小农经济生产,家庭再生产仍然保留在农村。它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城镇化,因此仍然是比较保守的,但是它比“离土不离乡”的生产模式要进一步。与小城镇发展战略相比,大城市化战略中的“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具有两个鲜明特征:(1)家庭已经分化为几个生产生活单位,甚至有几个会计单位,家庭生活已经撕裂了,村落也不再完整。(2)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富有弹性,家庭内部的几个单元是相辅相成的,可以相互沟通、相互连接,年轻人在外打工如果成功,可以完全融入城市生活体系中,如果不成功,还可以回归村庄,家庭生活终究是可以完整的。
从政策上说,这种不完全的城市化模式是很要不得的,因为农民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与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并不相配。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仍然保留了城乡二元结构,这或许意味着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仍然保留下来。但是,从城镇化的中国道路角度上说,我们觉得这其实是非常好的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农民工恰恰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廉价劳动力,这是“产业工人”所不能比拟的。况且,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与建国初期有根本差别,它富有弹性,对农民起到了保护(而非剥削)的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上说,正因为我国是“半工半耕”的社会,使得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保持了社会稳定。国际金融危机即便对若干产业造成冲击,并不影响社会稳定,农民工在城市“失业”了并不是什么大事,“大不了回家种田”,还可以顺便过上完整的家庭生活。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优势
当代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乡土传统,不是被改造、被消灭的对象,它完全可以适应现代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再造;它甚至是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在这个意义上,应该从更加积极的角度审视城乡二元结构,警惕“城乡一体化”想象之下的激进城镇化道路。
很少有人去考虑我们现在表面上不合理的城镇化道路,它的合理性在什么地方。从民俗传统角度去考虑的话,富有弹性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真正的城镇化的中国模式。因为,与西方国家充满血与泪的城市化道路不同,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富有乡土气息,并且,在一个资本主义市场体系里面,它非常有竞争力。比如华西村,它是市场经济的样板,但实际上它骨子里面很传统,保留了村社共同体,也保留了共有制和家长制。有研究表明,恰恰是保留了集体主义传统的村庄,在市场经济中成为了赢家,反倒是那些迷信私有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成了市场经济的输家。
“城乡一体化”当然不是指回归到农业社会,而是要建立城市主导的单一结构、一元制度的社会。这是一个可欲的目标,但却不是现实,因为我们的经济体量还没有条件支撑起城乡一体的社会福利体系。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强力推行一元制度,有可能得不偿失。制度上的城乡一体化努力,其前提是要适应弹性的城乡二元结构,要避免因为改造城乡二元结构而丧失了弹性的制度优势。比如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虽然已经到了必须作出政策反应的时候,但是,与别的国家不同,我国因为有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家庭养老仍然发挥着基础作用。如果罔顾现实,按照福利国家的想象来建立社保体制,就太过于激进了,很可能摧毁家庭养老的制度优势,一去不复返。而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一定能够解决严峻的养老问题。
某种意义上,现在的体制实际上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尽管它有很多问题,但是它解决了一些非常战略性、根本性的问题。为什么说农村是城镇化和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它的根源就在于,二元体制保留了乡土传统,保留了传统的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在政治上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再造社区
在保守的城镇化道路下,如何再造村落传统?当前的社区建设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村落为了适应现实情况,借用现代性的元素重建社区,新的社区仍然保留了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结构。很多乡土传统深厚的地方,通过“宗族理事会”等力量主导了新农村建设,国家政策被传统成功地消化掉了,就属于这一类型。二是在资本和政府的推动下,村落被动地纳入了城市化进程,村落传统发生了断裂。比如“逼农民上楼”、“平坟运动”等现象,都属于这一类型。假如说社区建设具有城镇化的内涵,那么,前一种社区建设方式是保守且是可以再造传统的,后一种则是激进且会撕裂村落的。
赣南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很值得借鉴。赣南村落里的老屋,比如围屋、土楼,融神圣性于自然、生活之中,长期以来,老房子一般是不拆的,只能维修,久而久之,村民都在老屋周围建新屋,老屋反而荒废了,形成了空心村现象。农民具有强烈的重建新村的意愿。赣南的新村建设与其说是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建设,还不如说是宗族主导下的村落重建,宗族理事会代行了社区建设理事会的功能。很显然,这种社区再造的过程是乡土性的,社区建设的结果也必然会保留共同体的内涵,村落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都不会改变,政府在其中只是起辅助作用。
河南周口“平坟”运动却值得反思。丧葬制度是村落传统的最重要的载体,通过一些列的丧葬仪式,不仅表达了人们的宗教情感,且形成了一整套的村落交往规则。中原地区盛行土葬,人们极为反对火葬,强行推行火葬造成了民俗的断裂。为了避免政策干预,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丧礼,只能在晚上偷埋,偷埋之后,过两年再举行二次葬仪式,这当然会对村落社会关系造成非常巨大的冲击。我们在调研时听到一个黑色幽默:有两个老人走在街上,其中一个老人病了一段时间,十几天没在村里面露面了,十几天之后他出来了,另一个说“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你怎么还出现呢”。河南农民在抵制火葬中发明了二次葬,或许是当地传统的再造,人们仍然可以垒个坟寄托哀思,但“平坟”运动却有可能进一步摧毁这一传统的再造。
周口地方政府“平坟”的政策动机是通过土地制度中的增减挂钩政策,获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以此推行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这与山东一些地方政府强推的“赶农民上楼”政策如出一辙。现有的土地政策只从城市化、工业化的角度上去考虑,但土地承载的社会意义或许是更为根本的。所谓的乡土传统、乡土文化、乡土社会,根源就在于人与土地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需要密切交流,传统的土地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共有制,它是村落共同体的一个基石。一旦土地政策倒向大城市大资本,就必然会出现“平坟”、“逼农民上楼”的极端状况,这种情况下的社区再造,是在撕裂人们的生活、村落的传统。
从社区再造的角度上说,需要警惕的是生造式的城镇化,在不符合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再造社区,显然过于激进。而只要是符合农民意愿的,都是保守的城镇化。比如,江汉平原一带的农村,由于村落发育不是非常成熟,呈现出散居的格局,农民的乡土观念并不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很容易接受城镇化的想象,主动选择放弃村落。相类似的是,东北的一些农村地区,年轻人结婚的前提在城里面有一套房,他们也主动实现了城镇化。不过,即便是保守的城镇化,也需要重视乡土传统对缓解社会问题的作用。在城镇化过程中,“一对一”式征地拆迁补偿谈判机制,很容易消解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而征地拆迁到哪里,黄赌毒等社会阴暗面就跟随到哪里,几乎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在政策推行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保护乡土传统。
某种意义上,城镇化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选择哪一种城镇化路径的问题。我们需要保守的城镇化战略以适应乡土传统和村落结构,让社会转型平和一些,这是我们做民俗学的和社会学研究大有可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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