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约经验的亮点是返回集体经营,而不是主流期望的确权、流转
望远镜
2017.5.9.
摘要:本文认为,塘约经验的亮点是土地返回集体经营。合作社成立后的“七权同确”,目的是稳固集体生产资料的物权,以利组织全村脱贫致富。而主流确权目的是把农村土地流转给工商资本,使富人更富。如按主流思路在全国铺开,将会使大批农民破产,还会产生粮食危机。要避免这些后果,就要在全国推广塘约经验,重返集体化道路。这一过程将会遭到许多阻力。如能整合各种有利因素,历经曲折,终可回到社会主义金光大道上来。
目录
一、塘约合作社创造的奇迹
二、塘约经验的亮点是返回集体经营
三、塘约确权和主流推行的确权本质区别
四、按主流确权流转的思路在全国铺开的后果
五、星火可以燎原吗?
小结
贵州省安顺市的塘约村,
2014年6月在市委支持下,毅然决定成立“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把包给各户的土地重新集中,由村统一经营。仅两年半时间,该村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此,著名作家王宏甲老师以《塘约道路》为题,作了专题报道。促进了该典型的经验向安顺全市、向贵州省,乃至向全国推广。并受到一些高层的重视。
目前全国虽有许多农村干部到塘约取经,但更多的农村正在农业部部署下,搞土地确权流转的试点。笔者认为:虽然塘约合作社成立后也进行了确权、流转,但塘约经验的亮点在于重返集体经营,而不是主流期望的“确权、流转”,故以此文表明观点。先从塘约合作社成立后两年半内发生的奇迹说起。
一、塘约合作社创造的奇迹
塘约合作社2014年6月8日成立,至2016年9月末,不足两年半时间,注1就发生了一系列奇迹。主要是:一年年半内全村一举脱贫;两年半内村集体资产从3万元增至200万元;两年半内还增加了许多未用货币计算的集体生产设施;把在外打工的1100人中的90%吸引回村,并保证就业;使愁容满面的村民精神焕发。并使较为自私的农民,主动为集体义务劳动。
奇迹之一,合作社成立后一年半内一举脱贫。
合作社成立前塘约村是二级贫困村。按标准,全村“年人均纯收入”只有866~1205元。注2
“农村人均纯收入”主要指生产的农副品作价扣除生产经营费用后的余额。注3塘约合作社销售农副产品的收入及支付的生产经营费用,均由集体统一核算。村民按月领工资。他们的“人均收入”就是统计口径的“农村人均纯收入”。2015年全村人均收入达8000元,比二级贫困村最高标准1205元超过5.4倍。他们靠集体的力量,而不是靠国家的扶贫项目资金,一年半就脱贫了。
奇迹之二,两年半内集体资产从3万元增加到200万元
合作社成立前,塘约是“空壳村”没有集体资产。所谓3万元“集体资产”,其实是政府给的办公费。2016年集体资产己超过200万元。200万元虽然在北京买不到半套住房,但这200万元是从3万元基础上增殖的,而且只用了不足两年半时间。
奇迹之三,二年半内还增加了许多未用货币计算的集体生产基础设施
面对洪灾损失,他们不是简单的“重建家园”,而是着眼于抵御未来更大的灾害。他们依靠集体的力量,把一条逐渐淤塞的洗布河拓宽至30米。还在两岸修了防洪堤,并种树护堤。正因为这条河排水不畅,才使当地最洼自然村,被6月3日的暴雨淹成一片泽国。又把另一条塘耀河,疏浚为35米宽的河道,同样修了堤,也增加了泄洪能力;路毁了,他们不是修复原路,而是建成一条16公里长,连接10个村寨的硬路面环村公路。他们还筑了一条通往乐平镇的4公里长的公路。这些都是村民义务出工建成,政府只出了硬路面的材料。
河与路虽不能用货币计算“资产价值”,但在生产过程中却是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个体经济无力修建,农业资本不愿投入,只有集体,才能在短时间内建成并发挥作用。
奇迹之四,塘约合作社把在外打工的1100人中90%吸引回村,并保证就业。
分散经营后,靠种田难以维持生计,更没钱培养子女。2014年全国农民工已达2.74亿人。注4
塘约合作化成立前,外出打工达1100人。约占全村劳力2/3,造成全村30%的耕地抛荒。合作社成立后两年多时间,就有90%的打工者返回家乡。从此,约1400多亩抛荒地全都种上水果蔬菜。还依据打工者的一技之长,组织了建筑、运输等专业队、修理厂,开发廊、服装店、餐馆。合作社表示:不管外面有多少失业,我们这里没有一个失业者。不论外出打工的乡亲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在村里上班,最低月薪2400元。(《塘约道路》P103,以下正文后(P…)均指该书的页码)
国营厂几千万工人下岗,在私营干活随时可被辞退。谁能保证无失业?走集体化道路的塘约合作社就能保证。
有人说,中国产业升级导致了农民工返乡潮。但全国农民工总量,2014年比上年增加501万,2015年又比2014年增加了352万人。整体上全国没有出现返乡潮。塘约90%以上的农民工回乡,完全是村社合一的合作社发挥集体力量,使生产迅速发展。使在外打工者看到:回乡既能就业,又能与家人团聚互相照顾,还能降低生活成本。是他们经过比较做出的选择,而不是所谓“返乡潮”推回来的。
当然,不只是合作社为返乡打工者提供了就业机会,打工者也为合作社开拓了生产的广度和深度,从而为壮大集体经济做出了贡献。村支书王文学深刻认识到:“什么力量大,人民力量大。什么资源好,人民资源最好”。(p99)
奇迹之五,使愁容满面的村民精神焕发,使较为自私的农民自愿为公义务劳动
合作社成立前外出打工的青壮年,首先愁能否找到合适的工作,找到工作后愁能否按月发工资--欠薪现象普遍,在外租房愁房租上涨,生病、工伤既愁无钱看病养伤,更愁今后能否继续挣钱。留守的老人妇女既愁无钱雇机械、请帮工、买化肥农药,愁家人生病无钱看,还愁对孩子照顾不周,影响成长、学习,促成自卑、内向的心理。更愁的是,该村已形成滥办酒席的陋习--连母猪下崽、赌输了钱都要办酒。每次被请要出礼金100元以上,一年要化一万多。没钱拿贷款,使30%的村民变成“债民”。(p67)
合作社成立二年多,90%在外打工的青壮年回乡,亲人团聚,老人、妇女减轻了负担。孩子得到充分照顾,在父母关怀下逐渐回归天性。每劳力有一份工作,收入有保障,全家在一起不要付房租,生活成本大大降低。生产费用由集体支付,无须村民操心,净得工资收入。更值得高兴的是,合作社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用“村规民约”限制酒席,统一规格,并由村统一服务,免收服务费,大幅度减轻了村民的负担。这一切,怎能不令人精神焕发呢?村民不仅在工余时间学知识、学文化,还自发跳起广场舞。
村民切身体会到单干之苦和集体之甜,深深爱上这个集体。无论挑河、修路,大家自愿出工,分文不要。筑塘约至乐平镇的公路,时值春耕,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男女老少齐上阵”,自带干粮,干到午夜后。连85岁的老党员都上工地。村民用自家的摩托车、汽车开灯照明。(P96)义务出工、出资,为集体修路,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精神!人还是这些人,从单干到集体,思想境界发生了飞跃。
那么,什么原因导致塘约合作社两年多内,创造出这么多物质和精神的奇迹呢?
二、塘约经验的亮点是返回集体经营
塘约村老党员曾友明回答了上述问题,他说:“村还是我们村,人还是这些人,分散了,谁也看不到一个村有多大力量,集中起来真的能愚公移山。”(p99)
在讨论成立合作社的委会上,委员们说:生产队解体后,确实没有人捆住你的手脚,他们也确实奋斗了、拼搏了,但是没有人靠打工富起来,反倒是从前一家人团聚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村里落后的环境缺少人改造,变得村不村,组不组,家不家……
(p23)议来议去达成共识:决定成立“村社一体”的合作社,3天后被村民代表全票通过。
塘约合作社成立后实行了“一清七统”,一清是“集体和个人的产权分清”。“七统”是:全村土地统一规划,产品统一种植销售,资金统一使用管理,村务财务统一核算,干部统一使用,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建设,全村酒席统一办理。(p64)
试想,若未实行“全村土地统一规划”,他们可能在短时间内拓宽两条河道,新修2条总长20公里的公路吗?这些河与路,涉及到至少几十户的承包地,如果还是家庭经营,集体没机动耕地,失地损失也没钱补偿。土地不落实,如何动工?但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后,只要做出决定,村民不仅不会阻拦,还会全力支持。
如果村里的土地没有统一种植,他们不可能对不同地块分别种上粮食、蔬菜、水果、浅水藕和苗木。使作物布局既结合村民消费和市场需求,也能适合各地块的地形、土质及灌溉条件等特点,从而在有限的土地条件下,获得最大收益。为什么全村统一种植能做到,家庭承包不能说到呢?因为承包分地时考虑远近及土壤肥沃程度搭配,一户分得七八块地,全村几千块地,都有田埂分割。加上人口变动,土地纠纷还处理不完,哪能考虑到种植布局的合理性呀!
而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成立后,成千上万道地界被打破了,几千亩耕地内可以任意确定作物布局。难怪村委委员曹友明说:“农民把承包地之间的田坎界挖掉时,那种高兴劲儿,跟土改时分到土地差不多。”(p43)
如果没有农副产品统一销售,村民只能背几十斤产品到几里外的集市销售,不仅误工,还要交管理费,价格随行就市。而集体种植批量大,可直接售给学校等大食堂,不仅节省了许多劳力,还可按质议价。
如果没有统一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全村能在留足生产及公共管理费用、适当积累后,按月发放工资吗?
塘约合作社不仅保留了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职能,恢复了公社化期间的农业生产管理职能,又新建了几个专业队。如果“不在原有的及打工回乡人员中挑选干部,统一调配”,而被“两委+村民小组”的建制束缚,是不可能带领全村人创造出上述奇迹的。
没有远景规划,合作社就不能持久发展,打工回乡的劳力还可能回城谋生。只有对几千亩田行使永久所有权,管理几千人口的“村社合一”的集体组织,才具有统一规划的条件。承包的农户只有几亩小块土地的30年承包期,不可能规划;专业合作社流转的多家农户的田,合同期满失效,也不可能规划未来。
红白喜事属于村民生活的事,按理不应由集体经济组织过问。由合作社统一办理此事,是否“统得过死”呢?要看效果。酒席统一办理、限制事由和规格后,合作社全年支付了60万元,但为村民节省了3000万元。受到全体村民的欢迎。塘约合作社是共产党领导的,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只要对人民有利,得到多数人拥护,且有条件办理,即使没有法律、文件依据,也可大胆办理。如果没有“村社合一”的组织,任何单个农户,包括村支书在内,都不可能推托每年上万元的人情债。专业合作社为能人利益服务,更不可能为减轻“社员”的经济负担做贡献。
塘约合作社的土地归全社统一经营,相当于“大队所有”。比公社化期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有化程度更高。当然,运输队的车辆只是由合作社担保,私人用贷款购买的。也许当集体经济壮大时,再被集体赎买过来。
塘约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主要是工资形式,工资按能力和贡献分等。等级工资与公社化期间的工分制相比,劳动者个人无须为了“工分”而付出劳动,因而更多的体现“各尽所能”。按月发放,而不是公社化期间按年分配。这需要集体有长年性稳定的货币收入。固然与合作社的产业结构有关,更需要普通劳动者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塘约人的这种觉悟,通过对个体时的困境和集体化的优越比较很快提高了。村民王学英说:“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怕合作社解散了。”。(p49)可见他(她)们把集体看得比家更重要。他们不仅不会有“按酬付劳”的思想,而且在挑河修路等集体无收入的工程中,全力以负,义务出工。列宁对这种自发的义务劳动给以高度评价,并指出:“这是战胜自身保守、涣散和小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这是战胜万恶的资本主义遗留给工农的习惯。当这种胜利巩固起来时,……只有那时,退回到资本主义才不可能,共产主义才真正是不可战胜的。”注5
塘约的工资制与农民工在外打工的工资制有本质的区别:扣除物耗成本及工资、税金后的私企利润归老板个人所有。而合作社的利润是集体的积累,这种积累不是村支书或“两委”个人的,而是全体成员共有的。打工者随时可被老板辞退而失业,合作社成员只要有劳动能力,都能可获得一份工作,谁也不能剥夺其劳动权。
当然,塘约人还“可按原承包地面积领取的底线收入,及按股分红”。不可否认,这种分配形式属于“按资分配”,且因人口变动等原因很不合理。但这种分配只占按劳分配的一小部分。且可预计,随着觉悟提高,在不远将来按资分配形式可被取消。(最低月工资2400元,全村按一半劳力估计,年人均工资收入为14400元;确权后4862亩耕地,人均1.47亩,即使每亩年承包费1000元,人均也只有1470元,只占最低工资收入的10.2%)。
归纳起来,塘约的分配制度是:工资形式的按劳分配为主,义务劳动及按资分配为辅。总的来看,比公社化期间的分配制度有所进步。
塘约合作社的干部、群众只是分工不同。干部也要参加劳动。“党支部管全村,村民管党员”。村民对干部有选举权、监督权乃至罢免权。村民、党员参与重大决策,形成的决议由“两委会”执行。充分体现人与人之间是平等关系。而私企内老板与打工者是雇佣关系。即使“专业合作社”内,也是大股东说了算。
从所有制、分配制度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产关系三要素”看,塘约合作社是较为先进的集体所有制。
“家庭承包”已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下来,在全国已实行了30多年。塘约人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自发地作出回归集体经营“不合法”决定的。这一决策需要组织者的智慧,更需要胆识,尤其是那位支持他们重返集体的市委书记的勇气。所以塘约经验更为可贵,对于全国广大农村,这一经验不愧为“塘约道路”。
塘约人把承包地返回集体,用了一个巧妙的名词,即“流转给村”。流转前也进行了确权。这是对现行政策的巧妙运用。但塘约确权与主流推行的确权具有本质区别。
三、塘约确权和主流推行的确权的本质区别
塘约不只对土地确权,还进行了“七权同确”,但与主流推行的确权有本质区别。
首先,塘约合作社成立在先,土地确权并流转在后。而不是以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为条件。塘约合作社是2014年6月8日的村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成立的。会上决定把土地集中统一规划。(p30)而通过丈量进行土地确权,是在此后的十个月内进行的,流转又在确权之后。这样,确权、流转可理解为后补的程序。而一般专业合作社是在对农户土地确权,订立流转合同,再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成立。换句话说,塘约合作社未以土地确权和流转为其成立的先决条件,一般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则要具备这一条件。
其次,塘约合作社的社员,虽然也可按每亩一年的定价领取底线收入,年底再分红。(p30)但因合作社经营的是全村各户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收入是本村各户劳动的产出。故其所领“底线收入”及红利也是社员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而流转给其它经济体所领的“承包费”并非自己的劳动成果,只是出租土地的租金,性质上属于剝削所得。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塘约合作社所确七权,全部指向“巩固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p58)为什么说呢?七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宅基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财产权、小水利工程产权。其中仅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2权”与农户有关,其余5权均是明确集体的物权,农户个人不得侵占。即使前2权,当农户占用了集体的荒地、山地及田间沟渠用于自家种植时,一律明确回归集体;当个人建房超过原定面积时,要按每平方50元交补偿费。可见塘约确权的结果是,集体的物权变大而不是变小。而增多的集体物权又可为农民及其后代脱贫致富做贡献。
那么,主流期望的确权与流转的目的是什么呢?
江苏金湖县的銀涂镇唐港村,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的试点之一。去年12月26日,该村将343亩农田退出。每亩补偿2.7万元;宅基超过1.5亩部分按自留地标准补偿(不超过不补);自留地退出,每亩补1.19万元。金湖县农工部副部长解释:退出的农户放弃土地承包权、宅基使用权、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三项权益”。也就是说他们今后跟农村彻底脱离关系,不再享有村里的收益、分配、补贴等各种福利和收益。这343亩分别由县、镇国企和村集体三方“按4:4:2比例出资”,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目前正在招租种田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高档果品和相关的休闲观光农业。如果成功的话,他们将组织第二批、第三批试点。注6
上例可见:主流的确权目的为了易权。将农民的承包地及宅基,卖给企业,再转租给乡村大户或城里资本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从此被赶出他们祖代和子孙生存命根子--土地,也被赶出他们居住的房屋。
此时所谓“村集体”,只是少数持有土地所有权、吃地租--流转费--的村干部。上例“村集体”也只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份。因为原村集体买不起农民的全部“承包经营权”,只好把其余80%“土地所有权”卖给县乡企业了。如果公司“经营”(即招租)不顺,需要用“土地所有权”抵押借贷。还不起贷款时,“土地所有权”就被银行拍卖。再被工商资本买去,农村土地就理顺成章地流入资本家手中了。
而那些“空壳村”除了土地所有权外,没有其他值钱的资产,只能将“土地所有权”全部卖给企业,让企业买断农户的“承包权”。这样的村,确权、流转完成之日,就是“村集体”消失之时。
即使由“承包权流出户”与“流入户”直接交易。流出户也可能因在城里找不到合适工作,或被辞退,或因疾病需要许多钱。被迫用“承包权”抵押借贷。当还不起贷款,被银行将“权”拍卖后,可收租金的“土地承包权”同样可落入工商资本手中。这种情况下的“村集体”,土地由“流入户”经营,承包费由流出户收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了一纸空文。“村集体”也被架空了。如果没有财政发工资,这些干部只能打工为生。
可见主流期望的确权、流转,是把土地的所有权最终集中到工商资本家手中;塘约的确权,为了把土地流转到原承包土地所在的集体。王老师指出:“确权是流转的基础,流转给谁才是关键”(p109)主流期望的确权、流转,将培养“用农村土地赚钱”的富翁。并使农村集体经济大面积跨台,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塘约的确权把被个人侵占的集体物权找回来,增加集体生产资料,以利带领其成员及后代共同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没有穷人。也如王老师评价:“一个好社会,不是有多少富豪,而是没有穷人。”(p2)
四、按主流确权、流转的思路在全国铺开的后果
按主流确权、流转的思路在全国铺开后,直接后果是越来越多的农民破产。上例金湖县试点,每亩2.7万元买断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并以1.19万元买断自留地及宅基地,农民彻底被赶出农村。南方耕地,每人不足1亩。2.7万元,在县城买不到10平方房子。或不够交2年的房租。在北京只能买半平方房子。如果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或被辞退,无乡可退了。上无片屋、下无立锥之地,连房租都付不起,只能流落街头。如果有上亿人流浪,这个政权怎样维持?
从长远看,更大的隐患在于全国的粮食危机。上例可见,买断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招租种田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高档果品和相关的休闲观光农业。这就意味着,此种试点面越大,全国种粮面积越少。为什么呢?因为种食的比较效益最低。塘约每年种2季粮,除农本每亩只剩500元。而流入土地后,每亩要额外付1000元左右的承包费。亏本的交易谁干呢?何况2016年后国家取消对玉米临时收储,使玉米从每斤1元跌至不足8毛钱。注7
若1亩收1000斤,农本不变,就要减收200元。2017年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每百斤最低收购价格也比上年分别下调了3元、2元和5元。注8
在房价飞涨、农本持续上涨的背景下,粮食反而降价。土地流入户更不愿意种粮了。
那么全国稂食是不是过剩呢?不论统计公布:粮食从2004年起“连续12年增产”是真是假,但2015年净进口的粮食,比12年前增加了1.2亿吨。注9
是不是进口粮用于增加国库存粮呢?非也,2004~2011的9年内,国库净抛售了(12年销售-收购的差)2.15亿吨粮食。注10
这些都是可靠数字,估计全国粮食自给率已不足85%了。
粮价低的原因在于,掌控国际粮价的巨商打压价格,试图压夸中国粮农。大豆已被压夸,下一波玉米被压夸后,美国将会变降价为涨价。养殖企业将大面积亏损或肉价飞涨。再下一波稻米若被压夸,将是有价无市。因为全球只有泰国等小国可出口少量稻米,届时将出现全国性粮荒。当然首先饿死的是穷人。但穷人也不会等死,政局也就不稳了。
当市场粮价猛涨后,农业资本家也会改种粮食。但已建房、筑路、攺旅游的土地不能长粮。种单一经济作物的土地地力大减,增加化肥不一定能增产。精英们以为照搬美国的做法:把土地转给农业资本家经营,靠机械化、化学化,只要2~3%的人种地就可养活全国人口,每年还可大量出口。然而一个简单的国情却被忽视:美国的耕地面积是中国的1.3倍,而人口只有中国的23%,即人均耕地是中国的5.6倍。注11
美国可以由政府补贴,有计划休耕,10年只种6年庄稼,地力得到恢复。而我国南方一年长2季,北方长1季。平均复种指数是美国的2.5倍。注12
每亩用3倍以上的化肥不一定赶上美国的单产。所以,无论科技怎样发达,照搬美国,把农村土地交给农业资本家,对于中国这样地少人多的国家,都是极其危险的。
正、反对比可见:把农村土地流转给资本家不可取,重返集体经营才是康庄大道。那么重返集体经营的塘约经验能否大面积推广呢?
五、星火可以燎原吗?
尽管塘约道路是利国利民的康庄大道,但要大面积推广也有许多困难。只有正视困难,才能找到解决办法。估计至少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塘约与主流流转的目的相反,农业部仍按主流意图紧锣密鼓地确权和流转。
有的学者把塘约的做法加上“深化改革”的贵冠。说什么“小岗代表了在国家工业化成果还辐射不到、集体自身又无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的一批农村类型。塘约道路代表了我国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型,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的类型。固然小岗村当时较穷,但在同一片工业化“阳光”的照耀下,全国许多农村由于集体的壮大,已经相当富裕,干部社员不愿分田到户,例如江苏农村。但“不换思想就换人”,全国几乎全部农村都被“分田到户”一刀切了。这种改革难道不是行政权力所逼,而是工业化程度较低所致?后来没有分田到户的华西、南街等农村,比普通城市还要富裕。相反分田到户的典型,几十年还靠省财政支持过日子。华西与小岗,难道不是同一工业化水平“反哺”下发展的?如果目前塘约村重返集体经营,是“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型”所致,那么,处在同一转型期的小岗为什么仍坚持家庭经营呢?美国是世界工业化水平最高的国家,己进入所谓“后工业化时代”了,照这位学者的高论推理,美国农业应当进入全民所有制了。却却相反,他们的私有化程度最高。把中国农业按美国样板发展,才是深化改革的目的。左文学们正是回顾了几十年分田到户的心酸,才决定重返集体,抱团发展的。而不是什么“经改革洗礼”。只要最高层不彻底反思改革,不论工业化程度多高,重返集体经营的塘约经验都不可能毫无阻挡地铺开。因为通过私有化,“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的改革目的,与通过公有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塘约经验是两条道路!而前者掌握着干部、资源、资金、舆论、立法、执法等权力。故将成为推广塘约经验的最大阻力。
其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由家庭承包经营。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第十四条)至2028年才满期。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申:“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除荒山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外)”(第三条)
集体经营是对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否定,重返集体经营意味着不合法。要想成为合法需要修改法律。
其三,种粮的比较效益最低,粮食主产区返回集体后,农民也难增收,集体经济更难壮大。14亿人的口粮及换取肉奶蛋的饲料粮要靠农民在土地上种出来。但种粮最吃亏。塘约过去种水稻玉米,除去成本,一年两季最好的也不到500元(P45)。如果每亩再支付1000元的流转费,集体要亏损500元。又拿什么付给在田间劳动的社员每天80~100元,每月最低2400元的工资呢?
塘约合作社以及华西、南街的主要收入来自非种植业,即使种植,增收也靠蔬菜等经济作物。然而如果粮食主产区竎粮改种经济作物,甚至发展观光农业,靠“农旅结合”来增收,那么城里人吃什么?即使在粮食非主产区,农民自己也要吃饭,自己不种,市场又紧缺,靠什么生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统管粮食的购销及进出口,提高粮价。让农村以农为主,兼营它业。农业“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其实农民除了向全国提供农产品外,还肩负着维护辽阔国土生态环境的重任。农民的收入不应只限于农产品销售所得,国家财政应给予生态维护费,而不是什么“反哺”的恩赐!
其四,零星的农村集体与强大的工商资本在同一市场中处于竞争劣势。集体合作社将二三产作为主要收入来源,销售对象主要在城市。而城市的市场主要由工商资本控制。无论设备、技术、资金、人才都远远比不过工商资本,市场份额、定价权必然处于劣势。农副产品深加工虽可增收,但加工、保质、包装都需要大型设备、大量资金、高端人才。华西、南街经营多年才能在市场上站稳,新办集体靠自身积累费时较长。
其五,农民工大批返乡与城市化大政方针相悖。塘约合作社的发展不只靠留守的农民,更靠回乡的农民工。他们不只带回劳力、带回了几百户完整的家庭,也带回技术、资金、思路。由这些驾驶员、木匠、泥水工等,成立了运输队、建筑队。然而大面积推广塘约经验,将使“2020年再增加1亿城市人口”的城镇化指标落空。更主要的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许多工厂将要关门。外贸总额也会大幅度下降。如果有几千万农民工返乡,城市房价也会因房租下跌而大幅下降,且不易反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带大减。那时,政府若不调整发展经济的大政方针,就可能用敦促资方增加工资等临时措施与农村集体争夺劳力,甚至直接干预塘约经验的推广。
其六,遇到压力会不会有干部、社员思想回潮?掌握了权力的干部会不会腐败?老支书卸任后,新支书会不会继续坚持集体化?这些问题也考验着塘约道路的持久性。
当然,推广塘约经验也有克服困难的有利条件。如:
现已形成塘约、华西。南街等数以千计农村集体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农村重返集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有深刻理解毛泽东思想的周建琨这样市县领导,善于发现、引导集体化;
尚有左俊榆这样,用“看淡钱财,一心为大家办事”的“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后代的老支书;
有越来越多左文学这样饱经单打独斗失败之苦,亲历集体力量之大的农村支部书记。他们善于组织群众,大胆进行重返集体的实践;
更主要的,广大农民--尤其是50岁以上的农民,通过前后30年对比,已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返回集体的愿望。只要有带头人组织,较易回归集体。这是最重要的条件;
还有王宏甲老师这样的作家,《党建》杂志、《人民出版社》这样的舆论机构,对更大范围回归集体起着呐喊作用;
又有中宣部这样的高层机关,乃至俞正声这样的常委,以及象马宾这样仍然活着的,在党内影响较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他们对最高决策层可产生重要影响。
把这些有利条件整合起来,可成为推广塘约经验,返回社会主义道路巨大动力。笔者粗略思考,做好这样几件事也许对推广塘约经验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是毛派市县领导要象周建琨那样,深入基层调查,发现返回集体愿望强烈的农村党支部,促进合作社成立,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靠基层发动群众,是燎原的工作重点。
二是象乐平镇那样,扩大典型覆盖面,与周边连片。条件是群众愿意,不强求。
三是联合互帮。已返集体的村相互联合,成立一个省乃至全国的农村合作联社。将经验、技术互相交流,资金、人才、市场相互支持。提高与工商资本的竞争力。
四是利用集体经营的有利条件,发展绿色农产品。如培植当地土种并能自行留种,利用积肥方便的条件(取消化粪池改为人畜粪坑)生产有机粮食、蔬菜;找回土种、利用当地粮副产品,恢复散养,生产不喂转基因豆粕、无药物添加剂残留的生态肉、柴鸡蛋;有条件的办油厂,生产非转基因食油。既可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又能增加集体收入。如果许许多多的合作社生产出非转基因主粮、油脂和饼粕,那么“转基因食品及饲料”这一瘟神,就会在不太长时间内彻底被赶出中国。
五是与开发商强征土地作斗争,相互支持。
六是合作社内部加强马列毛思想教育、学习,斗私批修,健全党内、党群民主生活,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向塘约那样“党支部管全村、村民管党员”。新支书、主任上任要经群众评议、把最大的监督权交给群众。
七是象马宾那样,党的高级干部坚持党内路线斗争,促最高层反思改革。象王宏甲等左派学者那样,对私改理论、政策彻底批判;……。
总之,星火可以燎原,但决不会一帆风顺。相信只要各种力量通力合作,百折不挠,终可回归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上来。
小结
“村社会一”的塘约合作社成立不足两年半时间,一举脱贫,又把1000多个在外打工的青壮年吸引回乡,且保证就业。这些奇迹是返回集体统一经营的合作社创造的。合作社成立后也进行了“土地确权流转”,但目的是,稳固并增加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利组织农民共同富裕;而主流推行的确权为了把农民的土地、宅基转给工商资本,“让一部分人利用土地富上加富”。按主流的流转思路在全国铺开后,将有大批农民破产,并将产生粮食危机,引起社会动荡。如要避免,应大力推广塘约经验,使多数的农村返回集体经营。但这一过程将会遇到来自高层和工商资本的阻力。虽有曲折,只要各种力量通力合作,终可使全国回到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上来!
注释:
注1《塘约道路》完稿于2016年10月1日。
注2 见百度知道对“二类贫困村与三类贫困村的区别在哪里”问题的回答。
注3 统计规定:“农村纯收入是:总收入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赠送农村亲友”后的余额。。
注4 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民工《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注5 列宁:《伟大的创举》P1。
注6 2017年02月27日《新华日报》:“淮安金湖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有偿退出”。转引自房天下土地网。
注7 生意社:2017.1.3.“2016年玉米行情分析与后市预测”。
注8 三农致富经2017-02-21“2017水稻最低保护价出台!今年种水稻、小麦能赚到钱吗?”。
注9 据海关统计月计算。
注10 据《2012中国稂食发展报告》P176~177。
注11 按联合国粮农组织2000年数据计算。
注12 复种指数=全年播种面积/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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