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指出,土地流转过程要避免片面追求规模化倾向,并且在原则上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准入后要进行监督,防止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依法、自愿、有偿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实践中有些地方违背这些原则,出现违背农民自身意愿、强制性流转土地的情况,目前特别要注意两大问题:
一是片面追求规模化倾向。我国人多地少,大量农村劳动力还没有转移出去,土地的合理分配,在很大程度上事关社会公平,土地流转要效率和公平兼顾,提倡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原先的土地流转更多是户与户之间,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对此要设定准入门槛,原则上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准入后要进行监督,防止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陈锡文说,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在社会化服务支持下、不需要雇工便能完成整个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资本为主导的雇工农业,带来了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转变,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要进一步观察研究,雇工农业在我国是否有生命力也有待观察。
另据农业部消息,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土地流转面积约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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