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媒体报道“20岁小伙月入6000背百万房贷”的新闻,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20岁的小何从中专食品烹饪专业毕业后曾尝试过厨师、网店等各种工作,还跑过外卖,现在在一个工地当文员,月工资六千。去年家里替小何付了首付买了套总价150余万的房子,贷款总额107万,月供6000余元,自己还4000,家里帮他还2000。现在小伙晚上又出来摆摊卖土豆泥,刨去成本一晚上能赚200……
从几家媒体对小伙的采访中,我们大概大概知道买房是小伙父母的主张,怕他大手大脚,认为供一套房是在帮小伙攒钱;而小伙则表示“不甘成为一个平凡的人”。
与现在社会上的大多数年轻人相比,小何的情况真的还算不错了:父母能够拿出50余万的首付款,每个月还能替他还2000月供;小何自己中专毕业,能在工地找到一个月薪6000、专业完全不对口的文员工作,上午工作8点到11点半,下午工作2点到4点半,因而还有时间出来摆摊,这“运气”简直爆棚。
小何自己非常乐观,网友们倒不淡定了。
还有网友替小何算了一笔账,小何贷款107万,按等额本息每月6020元,贷款年限应该为30年,给银行交的利息就超过100万,而且前期主要还的是利息,而不是本金。
这意味着小何在未来30年,收入能够稳步增长,小何自己不能失业,不能生大病,家里没有大的开销,身体一直“倍棒”,能够一直承受每天13小时以上的工作强度,否则就要面临断供违约的风险。到时不仅房子要被银行收走,可能还会倒欠银行的钱……
网友的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笔者最近就亲眼看到了身边两位朋友的不幸遭遇:
A君在谈婚论嫁的过程中,家里东拼西凑帮他付了首付在2019年房价的最高点供了一套110万的房子,贷款80多万,月供五千左右。A君在小饭馆工作,去年9月以前收入还可以,每月大概月入一万左右,还完月供剩下的完全够日常开销,日子也还过得去;但是去年9月封城两个月,收入完全断了,只能倒信用卡还月供;彻底放开之后生意一落千丈,因为很多人不去饭馆吃饭了,每月收入降到了五六千,结婚的事也吹了。
A君想把房子卖掉,跟中介一打听,能挂牌的价格已经跌破90万。他前三年还的主要是银行利息,本金还有将近80万,而且要交易的话需要找金融担保机构提前还清贷款,这又得花一笔手续费,银行还要额外收2万元的“违约金”。
这意味着完成交易后,他父母给的首付款绝大部分打了水漂,然后自己还“免费”替银行打了三年工。不过这也远好过房子被银行拿去拍卖,那样的话不仅一分钱拿不回来,自己还得继续倒欠银行的钱。按另一个熟识的中介朋友的说法,全城挂牌的二手房都有20多万套,现在“跑”还能“跑”得掉,晚了就不好说了。
B君在某培训机构工作,月入8000左右,前年房价高位的时候供了一套期房,贷款70多万。今年年初B君感染新冠,不幸离世,房子还没建完。
他父母都是农民都是农民,根本没有能力继续还月供,而周边类似的新房价值已经跌到了80万以下,这意味着房子还没拿到手、首付款几乎快跌没了。没交房的情况下,房子也没法处置,而他的父母作为继承人还要被银行执行他的其他遗产用于继续抵月供或者全部扣押等待房子能够交易……
小何会不会遭遇笔者这两位朋友的情况呢?在现在的经济形势下,概率还是比较大的。除非他的父母积蓄比较多,能在他断供的时候顶上;除非他的父母社会关系比较硬,能在他失业的时候帮他找到好工作……
有网友批评小何的“消费观”,还有网友评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然而,错的真是小何和他的父母吗?谁才是真正可恨之人?
就拿笔者的朋友A君来说,他并不是不知道未来可能面临的压力,特别是结婚有了小孩之后,这个压力还会继续上升。然而,买房是对象家里的硬性要求,否则就不能结婚;他也不想让自己将来的孩子做留守儿童……
A君的预期就是随着自己在餐饮业的经验积累,将来可以挣到更多的钱,甚至结婚之后媳妇可以跟他一起挣钱还贷;在买房的时候,A君的想法是房价一直都在上涨,现在不买,将来更买不起。
而A君的父母,想法与小何的父母非常一致,那就是供一套房能够攒钱,他们的预期同样是房价会不断上涨,钱留在手里面只会不断贬值,将来更买不起房;而他们都不是奔着炒房的目的去买房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刚需。
笔者想问的是,是谁让老百姓产生了这样的预期呢?
前两年商铺非常火爆,笔者认识的一对近郊的农民老两口,在房产中介的忽悠下,把辛辛苦苦攒了多年的二十多万积蓄拿去买了某个县城的一个商铺项目。因为他们都没有退休金,钱留在手里一直贬值,想着将来可以收租金养老。
那个项目通过媒体和现场的公开宣传是当地政府主导的产业搬迁配套项目,前景非常好。然而,商城还没建完就停工了。老两口跟着维权的人跑去一打听,才知道开发商“没钱”了。
开发商卖商铺的时候宣传“优惠大酬宾”,前五年租金抵房价,但实际的购买价格也将近一万元一平米了。当地的土地价格折合到楼面每平米不足千元,商业体的建筑成本每平也就一千元出头,开发商怎么可能就“没钱”了?
笔者后来替老两口查询了一下,这家所谓的“开发商”是卖这个项目前不久才成立的,注册资金才100万,摆明了就是一个骗局,钱早就被真正的开发商卷走了,而开发商也知道这个商业体根本不可能开发得起来。
商铺维权群众找到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矢口否认这是什么“政府的产业搬迁配套项目”,然后就推得一干二净。当初,“开发商”明目张胆虚假宣传的时候,有关部门干什么去了?
受骗的老两口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
在以房地产为支柱的骗局里面,老百姓只是无辜的受害者,而开发商、中介、卖地的、放贷的,还有那些欺骗老百姓的媒体、专家,却没有一个是脱得了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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