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很多人在讨论“法院不再要求判决上网”的问题,我找了一番,没找到源头,只有一些律师在说“想找某个案例已经找不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律师进行了调查统计,发现2020年之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率断崖式下降,比如行政类案件,2018年网上公开一审文书数量高达186764份,而在去年仅有187份,公开率仅仅只有0.06%。
数量缩减之显著迅速,令人不解、迷茫。
我觉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能在互联网上公布是非常重要的事,因此对于这个“八字还没有一撇”的情况,依旧得说两句心里话。
确实有一些人认为,公开的判决书泄露个人隐私。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公开的判决书也带来公平公正。
一次裁决是否公正,有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存不存在冤屈……这些问题若存在,其实都很大概率会因为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而再次被人们拿到台面上争论。
这就像有时候的舆论热搜,原本地方上已经把事情按下去,无权无势的无处申冤。结果他们把事情抖到网络上,更多的网友趋向公平公正,就转发表达不满,最终舆论成了热搜,地方上重新调查,换解决问题的方法。
可如果说社交平台不准再用来曝料呢?人们就看不到相关的消息,就无法转发帮助,那冤屈的只能继续冤屈,跋扈的还能继续嚣张。
近期广西就发生过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律师被拦在庭审之外,等到庭审结束才放他进去。
最后是发到网上,得到了无数媒体声援和网友抗议,这才出现相关法院道歉,答应重新审理的结局。可如果这种事没有被人看到,没有媒体网友的援助呢?
还有两名律师到法院去依法查阅校长强奸学生案件的相关文件时,遭法警殴打、抢夺手机以及羁押的事,事后也是道歉,处理法警,可法警为什么会那样做?不是社交网络的公开性,人们岂能得知这类发生在法庭里的匪夷所思之事。
再说之前的直播查酒驾节目,查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不播了?我想其中问题懂的都懂,太容易查到自己人头上了,而直播又恰好公开面向全国所有人……如此种种,不再要求判决上网行得通吗?若不是心虚,又何必如此。
如果说在裁判网公开文书是公开化,那么不再公开就是封闭化,想必不会有人觉得封闭化是好事,是进步吧?这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结果封闭化了,还包括文件、过程以及决策,失去了这些内容,普通人根本没法判断谁对谁错。
有些支持者会说“本来就不是你的事,不让你知道也没什么”。可从现实而言,让人们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犯罪,更易于减少犯罪。因此我们需要这么做,而非等别人犯了罪再把他抓起来。
法律的终极目标,不是处罚,而是消灭、减少犯罪的数量。
最后提一句,2000年最高法院就出台了规定,除了特殊的案件之外其他面向社会公开各院判决书、裁定书,这一规定至今未曾变动。目前网上出现的“判决不再上网”的确属于“谣言”,或者说只是一种“现象”,可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
我只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人怕光,大约是生病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