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士泰案里到底有没有国家机密?
司马平邦
刚刚,轰动中国和澳州两个国家,甚至整个太平洋地区乃至东西方世界的胡士泰案的新进展终于出来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终于没有如此前新闻中说的那样,将胡士泰等4位澳大利亚力拓集团的中国员工以窃取国家机密罪(或间谍罪)处置,而是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也就是说,听到这个消息,胡士泰以及其它被逮捕者还有他们的家人都可以长出一口气了,至少这4个家伙,不可能被处极刑,也不用背上叛国间谍或者汉奸的罪名。
侵犯商业秘密和窃取国家机密要差多远,不用我说,大家也明白。
不过,我听说,当初拘捕胡士泰的是上海的国家安全机关,所以本案的原告应是“国家”,所以才说他们涉嫌窃取国家机密,所以,网上才有网民说他们是汉奸,现在看来,“国家”和上海的国家安全机关当初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有点儿小题大做了,人家胡士泰所犯的错误不过就是用不合法的方式拿到了对手的商业秘密而已。
另外,之前支撑胡士泰等人触犯了中国的国家机密的还有传说中国钢铁业在近年的铁矿石涨价中损失了7000亿元人民币,现在,也有人出来说,这7000元的损失是一个网络作家主观估算的,而不是官方的说法?
那么官方的说法到底是多少?
我们想知道。
难道胡士泰一定要给中国钢铁业带来7000亿以上的损失才算“窃取了中国的国家机密”,才算犯了间谍罪,才算是汉奸吗?
就是损失了6999亿也不成?
有种种迹像表明,在胡士泰案的追查和定性中,迫于澳大利亚官方和其铁矿石巨头的压力,中国已经在为胡士泰案的恶劣性质降格,所以我说,虽然现在上海检方最终没有以窃取国家机密罪逮捕胡士泰等人,这桩事件中仍然有所谓的“国家机密”存在,那就是,为什么中国官方对胡士泰的指控1个月内从严重至可以掉脑袋的间谍罪指控降格为只是侵犯了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
其实,即使对一宗杀人案,也一样会有类似的判决,如果想严惩,就判凶手为杀人偿命,如果想轻饶之,就判它个伤害罪,大不了“过重”。
所以,中国是不是在胡士泰案件上已经迫于澳大利亚官方的外交和政治的压力和世界铁矿石巨头经济上的压力向澳方下跪磕头,其实才是最大的国家机密。
所有关心此事的中国人都屏息轻气,拭目以待,想知道其中真相。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