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集团利用行贿手段刺探我国经济情报,时间长达6年之久,已经造成我国经济损失多达7000亿元。案件一经披露,舆论一片哗然。因为可能涉及的敏感词太多,我就不多说了。
我现在只就7000亿元这个数字作点简单的比较。
先按照现行国际价格(因为已经一体化了,所以国内价格也是一样的)将7000亿元换算成为黄金或者白银。
99.99%含量的黄金约200元/克,7000亿元约合35亿克黄金,也就是3500吨,可以装满一条中型海洋船舶。
95%含量的白银约3.00元/克,7000亿元约合2333亿克白银(75亿两),也就是23.3万吨,可以装满23条万吨级海洋船舶。
腐败的清朝政府曾经和世界列强签订了大量的卖国条约,其中最大的一笔赔款是1901年李鸿章与八国联军签订的《辛丑条约》,赔款达4.5亿两白银,分期39年还清,加上利息共计白银10亿两。
再次是1895年李鸿章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赔款达2亿两白银。
加上其他的不平等条约中的赔款,清朝政府共计承诺的赔款数绝对不到15亿两白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清朝政府实际赔款数量大约只有50%。
再把15亿两白银换算为现在的人民币约合1400亿元。
也就是说,即使是我国历史上最卖国的政府,也仅仅向列强们赔付了名义上1400亿元,实际上700亿元人民币,而且分期付款时间长达几十年。
再看现在国内财政情况。
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6.1万亿元,7000亿为11.5%;
2008年广东财政收入3310亿元名列第一,7000亿为211%;
2008年西藏财政收入23亿元名列第31,是为末位,7000亿为30435%,说清楚点,就是西藏305年的财政收入才够力拓集团给我国造成的损失。
已经不需要说什么了,应该给力拓集团以及与他们勾结的那些国内人士定个什么性质,大家应该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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