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冲,是什么人?是什么大学者?我不知道!但看了他这篇文章,是学者的冒牌货一定不会假!是为别国的利益需要而出卖我们民族利益的“精英”一定不会假!不信你们看看他那篇《力拓案反思法律力量比政治大》的高论!
“法律力量比政治大”亏他能在中华词典里找到这样深刻反映这位精英的学识和思想灵魂的词组。政治和法律是什么关系?这位精英不会不懂吧?不懂我告诉你:政治,内涵就是:政权治理。用孙中山的话来说:政治就是民族的大事,国家的大事,人民的大事。是任何法律条文的法理根据。任何法律都是必须维护这三个大事。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是从属关系,任何法律都是为保障政治目的的实现。世界上还没有脱离政治目的的法律。
王冲大学者“法律力量比政治大”?1840年我们民族大清政府的法律是禁烟禁毒,大英帝国的军舰,是为了维护商人利益,而炮打我们的法律。对这段历史你是不会记得的!因鸦片战争的赔款你怎么不为我们民族向大英帝国打官司?大英帝国是政治介入了法律的呀!你能索回我们民族的赔款,就能证明“法律力量比政治大”!再说,按你的观点,“法律力量比政治大”,那么,四九年十月一日,毛泽东天安门城楼上宣告,废除外国强加给我们民族历届政府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就是政治介入了法律,就是不合法,不公道!没收了的上海租界,广州沙面等全国外国资产就应该还给别人!因甲午战争而割让的台湾,就应该是日本的领土!四五年,日本战败,我们民族的收回台湾,是政治介入了法律。这不荒谬吗?黄冲学者这超一流的学识,不知师承哪位仙师?
力拓间谍案,降级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处理办法,我能理解,是我们民族的无奈!我在前几天《力拓案的定性说明了什么?》一文中,我就指出:改革开放把我们的民族经济导入了殖民地的国度。一条无形的绳索套住了我们民族经济的咽喉,松紧任由他人,我们不得不妥协,不得不就范,由不得我们!这本是们民族的伤心,痛苦!王冲大学者,不仅不伤心不痛心。说什么“以法律的语言和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而不把具有政治色彩的“窃取国家机密”纳入力拓案之举,赢得了外界的赞赏,其实际效果更好,也更有利于维护中国的投资环境。”他和外人一样的兴高采烈,庆祝伟大的胜利。
我们的市场全让给了别人,我们成了别人生活用品的加工厂,我们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人民没得用,全都提供给别人享受,环境的污染留给了我们的人民,他说什么“我们是在融入世界的过程中受了益,”什么受益?谁受益?王冲大学者,请你到全国农村走走,看看那些看不了病,读不起书的孩子,住不了房的下岗工人和失地的农民,看看被污染了的环境!前几天电视爆料,陕西某地化工厂铅鉮污染,造成一大群人患病,当地政府宣布给这些患病者免费治疗。免费治疗,就得了么?就能解决污染么?就是仁政么?谁是污染我们生存环境的罪魁祸首?
稀土有色金属,我们藏量占世界总藏量的80%,他可是国防尖端科技的重要元素,他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子孙安全。改革开放,一切往钱看,一切为了先富,一些不法分子,官商勾结,乱开乱采,把大量稀土贱价卖给日本和美国。日本和美国收购我们的稀土,儲存备他日之用。我们稀土资源,从80%藏量现在已降到只有52%了。说不定那天发生战争,我们出口的稀土制成的精确导弹会不会打到我们的要害部门?梁光烈上将获悉这一严重事件,拍案大怒,严令彻查。才止住了这个祸国行为。现在以美国为首的那些人,为我们不给他稀土,嘈嘈闹闹,指责我们不守世贸法则。王冲大学者急忙帮腔“要中国人不意气用事”。要把我们的有色金属稀土,卖给别国,才是经济和世界接轨,才是法律和世界接轨!看他的汉奸嘴脸!
他鼓吹“ 法律的归法律,政治的归政治 ”他就希望建立一堵墙,把政治和法律隔开,任由他们把我们民族的财富运往外国,任由外国资本在我们民族大地横行盘剥我们的人民,而我们民族的政权治理不了他们!
王冲大学者的观点,就是代表当前卖国精英的观点,事实告诉我们,我们民族当前的主要危险是:精英卖国!和卖国精英的斗争,是我们民族当前的主要任务。
附: 2009年08月14日《 中国青年报 》
力拓案反思 法律力量比政治大
:王冲
上海市检察机关近日对胡士泰等4名力拓上海员工作出批捕决定,指控他们“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并未提到胡士泰被拘留时的“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中国国家机密”。
从量刑上看,窃取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显然要比侵犯商业秘密罪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保护国家商业利益的力度减弱。相反,以法律的语言和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而不把具有政治色彩的“窃取国家机密”纳入力拓案之举,赢得了外界的赞赏,其实际效果更好,也更有利于维护中国的投资环境。 《福布斯》杂志引述专家评论认为,其他各国十分担心中国把国家行为和市场行为混为一谈,而中国的做法意味着在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之间建了一道隔离墙。
这道隔离墙的设置,无疑是处理中外纠纷的一个积极信号。如果定位为刺探国家机密,那么可能是秘密审判、定罪;而定位为商业秘密罪,就可以公开审理。对力拓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审判,在给予嫌犯辩护机会的同时,将其罪行公之于天下,用事实说话,比简单的一纸从重或从轻的判决更有说服力和震慑作用,也更能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中国有些法规和具体执行情况其实没有和国外接轨,我们常说严打,常说民愤极大、从重处理,其实这些并非世界各国的法律术语;而在涉及外国人的官司中,又常常面对国外机构或政府的压力。这次力拓案的审理,中国遭受着来自澳大利亚的压力,遭受着来自国际社会的猜疑,也遭受着对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质疑,如何处理此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力拓案是个法律案件,不是政治事件,法律的归法律,政治的归政治。无论最后判5年还是10年,抑或是判刑后特赦,只要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就可以给国民一个交代,就可以让澳大利亚以及国际社会信服,让他们无话可说;第二,坚持这是个案的原则,尽量缩小其影响,和澳大利亚的生意要继续,双方的合作要继续,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也不能因为此案就另眼看待澳大利亚公司和澳大利亚人,相信雨过了总会天晴。
我注意到,美国方面就此发表了评论。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菲利浦·克劳里放出的信号充满期待,也充满不安。“中国对此类事件的处理对国际商业氛围和对华投资有着标志性的意义,”他说。
这说明,在世界范围的关注下,力拓案的处理尤为重要,实际上,公正的依法判决不仅不会影响外国投资,还会让外国投资者尊重中国,遵守中国的法律,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能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作用,我们没有理由不加强针对商业贿赂、偷窃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力度。
以历史的眼光看,力拓案则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遭受百年的屈辱史,这里面帝国主义的贪婪固然是最主要的原因,落后就要挨打的结论也没有什么错。在回顾历史之际,不妨看看当年日本的作为——为什么佩里登陆日本后,日本没有和列强多次开战?列强和日本纷纷签署不平等条约,日本是怎么处理的。
据日本外交史记载,日本选择的不是战争,而是在实力增强后由政府出面和列强谈判修改条约。为了达成修约的目的,日本持续修改法律条款,和西方法律架构融合,尽管这期间也有激进者刺杀外国人,但总体而言没有大规模的暴动和起义,而是用法律、谈判和列强周旋。
如今,站起来的中国已经融入世界,我们有实力说不,有资本不高兴。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是在融入世界的过程中受了益,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我们既然不能彻底推翻,就要努力学习、尽量遵守。对力拓案的恰当处理,或许将写入教科书,成为以法律的语言和手段而非以政治方式处理类似事件的范本。
其实,还有诸多和外界的纠纷需要从法律角度坦然面对,如输美轮胎特保案、欧美诉中国限制稀有资源出口案、欧盟针对中国铝合金轮毂的反倾销案等,这些都需要中国人不意气用事,而是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在游戏规则范围内依法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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