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动作大快人心,又一个卖国汉奸被揪出来!
出处:西陆东方军事 :月映楼兰 时间:2008-12-29
http://club.xilu.com/bbs/emas/newsview-821955-2980952.html
从商业部的郭京毅起,野人就注意到政府在加大力度查找隐藏在国家要害部门的汉奸,野人为此多次发帖叫好。今天,又一则消息大快人心。看看: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简历]于12月初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
许满刚两周前开始“休假”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大约两周前许满刚开始“休假”,但至今仍未上班,而他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消息业已传开。
熟知案情的人士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在调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等系列案中,发现许满刚涉案线索。许亦因此成为该系列案中第五名被牵连的官员。
8月,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收受贿赂被“双规”,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拘,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
许满刚1966年2月生,河北人,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1989年毕业后就进入外管局工作,至今近20年。
与郭京毅邓湛等意气相投
据官方资料显示,1996年起,许满刚就开始担任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受理的案件有编号的就达到16起之多。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之后的12年间,许满刚结识了同为仲裁员的郭京毅、刘伟、邓湛,四人意气相投且多次合作仲裁案件。
在外管局任职期间,许满刚还主持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参与了绝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参与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郭京毅一伙利用政府给他们的权力,在编制有关法律的时候,故意留下“后门”,以方便外资对中国企业、金融等行业的侵略。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这从另外角度可以看到,07年以来,有识之士对企业、金融行业的一些不正常现象的疑惑,是有一定道理的。那就是因为郭京毅等“内鬼”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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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管局任职期间,许满刚还主持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参与了绝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参与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郭氏谜案
2008年12月27日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徐芸茜 北京报道
3个月,4名外商投资主管官员先后连番落马。
2008年8月13日,随着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双规”,一张外商投资审批领域腐败的关系网也逐步被揭开。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郭京毅已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其被指控涉嫌受贿罪。而此前分别于2008年8月和9月先后被拘的律师张玉栋和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均已经正式批捕,进入司法程序。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
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在该案进入正式公诉阶段前,不便公布具体案情。但据知情者透露,目前已初步掌握了郭京毅等人涉嫌受贿的相关证据,并在继续完善证据链中。
一位不愿具姓名的圈内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最近仍有律师接受调查询问。由此看来,这场外资调查风暴还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据最新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2008年12月初被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成为郭京毅系列案中第五位被牵连的官员。
商务部有关领导在谈及郭京毅案时用了“触目惊心”四个字,并认为这是“一起犯罪持续时间漫长、涉及单位和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而从郭京毅案中暴露出来的“立法腐败”也首次进入公共舆论的视野。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案件本身充分暴露了现行审批的积弊,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或牵出更多人员
虽然已经时隔3个多月,但提及“郭京毅案”,商务部大部分官员对此仍讳莫如深。
商务部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介绍,郭惊毅人“年轻、工作能力强”,他作为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曾多次参与相关外资并购法规的起草与制定。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一项外资并购适用哪种法律解释,郭京毅是当然的权威,因此他的权限也很大。
郭京毅“出事”后,很多人都感到惊讶,因为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条法司应该是一个务虚的机构,“出事”的几率很小。但事实是,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均需要经过商务部条法司和外资司会签,特别是在涉及法律不清时,外资司往往以条法司的意见为准。而郭京毅也正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点,将权力转化成了利益。
一位圈内律师向记者举例,在双汇并购案中,郭京毅“肉制品行业并购与经济安全关系不大”使双汇集团顺利被高盛等外资联合收购。
另据媒体报道,根据有关法规,外资不能进入中国房地产业。但当外资基金找到郭京毅后,郭予以放行,并解释为该外资并购的是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并非房地产企业,只是旗下拥有房地产公司而已,郭由此得到的回报480万元。在商务部工作22年的郭京毅,运用手中的权力,早已经为其利益集团获利备好了“土壤”。
随着郭京毅案的发展,一条涉及企业、律师、官员的外资领域利益链条也随之浮出水面。企业通过律师向特定官员行贿——法律制定部门官员与律师一起制定相关部门立法,并且利用专业知识,在法律中塞入企业意向或者留下审批漏洞——企业向部门递交审批申请——官员授意企业去找特定律师——企业通过律师费的方式支付贿金——按照律师规划的路径并在相关官员的帮助下,审批通过。
可见,外人眼中很严密的外资审批系统,在很多圈内人的眼中其实是很小的一个圈子。一位知情记者接受本报采访时,一再表示不要透露其姓名,因为“外资审批的圈子很小,谁说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告诉记者说,由郭京毅们制定出的外资审批“潜规则”在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郭京毅案或许会牵出其他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法律界人士以及外资企业。”上述律师对记者说。
据本报记者了解,最近仍有律师及企业接受调查询问。
直指立法腐败
官员、律师的接连“出事”,原因直指外资投资审批。
据了解,一个外商投资审查要经过众多环节。首先在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注册局登记注册,然后等待商务部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条法司与外资司往往具有同等权力。如果恰好某个项目投资的产业属于《产业指导目录》里的限制类,金额又超过了5000万元,还要在报呈商务部之前走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外资金利用司的程序。除此之外,还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予以备案。
这其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并且每个环节都存在腐败的可能。
此案爆出后必将引发整个行业洗牌,同时现行制度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也暴露无遗。
有关专家称,郭京毅案件的发生折射出外资并购审批程序模糊不清,无法遵循同一套清晰的流程进行透明操作。目前,审批环节中的各个官员长期在一个位置上且缺少监管,这其中就难免导致腐败。要想彻底杜绝这种腐败案的发生,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对此,知名法律评论员杨涛表示,该案提醒了立法机关应对现行授权立法制度进行反思。
因此,专家建言,在立法的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可能减少类似授权,加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能力。而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也应该更加透明化、程序化,为社会公众监督和参与留下充分的时间,从而促进立法权与司法权、行政权之间权力制约良性关系的形成。
杜绝利益链
郭京毅案备受关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此时恰逢《反垄断法》实施。
北京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对记者表示,许多外资并购国企引起争议,表明在外资并购国企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明显不足,相关法律仍有空白。
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利剑出鞘。关于外资并购审查程序,今后将由商务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其中,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将由发改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行审查联席会议。
随后,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局,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年底前将负责组建全新的外资并购联席委员会。作为外资并购的最高审查机构,上述联席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几个职权政府部门的成员。
诸多动作表明,在业界反思“郭京毅双规案”之际,国家有关方面正在将外资并购“双重审查”相关细则提上新的议事日程。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曹建海博士表示:“所谓‘双重审查’,主要以产业竞争与国家经济安全为两大核心的审批标准。”
同时,张燕生指出,《反垄断法》本身还不够完善,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补充,比如《反垄断法》中,“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但关于“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并没有明确解释,围绕这一条款还应有一系列的并购性质、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究竟什么并购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这都有待日后慢慢完善。
许满刚陷落“郭京毅案”
《财经》记者 于宁 温秀 罗昌平 王和岩 [2009年01月04日 14:48]
国家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虽未进入郭京毅、邓湛等人组成的“思峰所村委会”,但也在这个主管外商投资并购审批的“小圈子”中
【《财经网》专稿/记者 于宁 温秀 罗昌平 王和岩】时值岁尾,沉寂了一段时间的郭京毅系列案再起波澜。2008年1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开始“休假”,迄今没有回到工作岗位。
《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许满刚已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并接受调查。熟知案情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有关部门在调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等系列案中,发现许满刚涉案线索。许因此成为该系列案中第五位被牵连的官员。
五官员遭牵连
2008年8月,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收受贿赂被“双规”;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下称思峰所)主任张玉栋及该所前律师刘阳。
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拘。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
目前,张玉栋、邓湛已被移交司法部门,前者涉嫌商业贿赂,后者涉嫌收受贿赂(参见《财经》2008年第24期“拆解外商投资审批寻租链”)。
郭京毅等人案发,被认为主要是在外资并购的审批与反垄断审查上露了马脚。郭京毅与其大学同窗张玉栋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张玉栋以思峰所向客户收取法律顾问费,郭京毅等人则利用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巧设寻租路径。而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不清晰、政府权限过于强势和执行中宽泛的模糊地带,亦为他们上下其手提供了空间。
从管理职能上看,外资公司的设立、投资或并购,须经商务部审批;而跨境换股、外资并购,通常涉及商务部的外资司、条法司两个部门。同时,外汇管理局、工商总局外资局、发改委、国资委的相关部门亦是关节所在。因此,郭京毅等人“落马”之初,就昭示着此案涉及的绝非商务部一个部门和几名律师,其波及面可能将会是整个外商投资领域。
“思峰所村委会”编外
据悉,有关部门对此案的调查始自2008年年初,调查起因源于多宗举报,举报者既有与之关系密切的知情人士,亦有外资并购项目中的竞争对手。
知情者称,当时的举报中就已包括许满刚,他虽未进入郭、邓等人组成的“村委会”,但也在这个“小圈子”中。郭京毅、邓湛等人曾私下戏称其利益共同体为“思峰所村委会”。其中,年纪最长的邓湛自称“村长”,郭京毅位居“副村长”,刘伟是“村支书”,负责收钱的“会计”则是张玉栋。
这种不避嫌疑的亲密关系背后是经济利益。据悉,在一家上市公司的外资并购案中,在涉及反垄断的听证会前,公司当事人即通过张玉栋与郭京毅等人结识,并以“扎金花”的赌博方式向后者输送利益,许满刚即在现场。
接近案件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由于最初有关部门掌握的线索和证据较为单一,许满刚未被直接采取司法措施。直至纪检部门在深入调查许满刚巨额家庭财产及其在北京的多处房产之后,才正式予以立案审查。
许满刚与郭京毅在业内同为年轻有为的技术官员,两人的履历颇为相似。郭京毅生于1964年,198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即进入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条法司外资处工作,1995年任副处长,到2003年擢升为副司长,2007年3月出任条法司巡视员。自1986年进入商务部后,郭京毅几乎参与和主管了最近20多年来的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
许满刚比郭京毅小两岁,1966年2月出生于河北省藁城市的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就读于辛集中学并担任过班长。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据他的大学同学称,许满刚非常朴实,跟同学关系好,喜交朋友,在校期间非常活跃,还担任过学生会主席。他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较胖,为人随和。
1989年毕业后,许满刚就进入外管局工作,至今已近20年。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精通业务、为人活络。他非常熟悉中国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经济金融类法规和政策,在外管局长期从事政策法规领域的工作;历任外管局政策法规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年出任外管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在外管局任职期间,他参与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2001年,年仅35岁的许满刚已经成为经常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掌管着出口退税的大权。2003年又调至管理检查司担任司长,直至案发。纵观郭、许二人的履历,可以发现其工作范畴存在着一定的重合与交叠。
许满刚任职的管理检查司,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法逃汇、结汇、套汇以及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行为均可进行查处。■
许满刚 编辑词条 专家发言 创建歧义词 参与讨论 所属分类: 人物 新闻 犯罪
许满刚
许满刚:1966年2月生,河北人,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1989年毕业后就进入外管局工作,至今近20年。 许满刚精通中国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经济金融类法规和政策,在外管局长期从事政策法规领域的工作。
目录
? 概述
? 个人介绍
? 工作经历
? 郭京毅案
? 地下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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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京毅案
? 地下钱庄
? 外汇买卖
? 检查监管
?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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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满刚-概述
许满刚1996年起担任上述仲裁员,
地下钱庄
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作为仲裁员参加了大量仲裁案件审理,在此期间受理过十几宗案件。业务专长领域包括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结算、涉外经济、金融等。许满刚曾主持《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参与了绝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主持编写了《外汇管理法规汇编》、《外汇管理法规解释和说明》等多部书籍。
许满刚-个人介绍
姓名:许满刚
外管局司长许满刚卷入郭京毅案
籍贯:河北
出生年月:1966年2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所学专业:经济法
曾担任职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
许满刚-工作经历
1989年毕业后就进入外管局工作,许满刚历任外管局政策法规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8年,他出任外管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
2001年,年仅35岁的许满刚已经成为经常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掌管着出口退税的大权。
2003年又调至管理检查司担任司长,直至案发。
1996年起,许满刚就开始担任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受理的案件有编号的就达到16起之多。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记者,自此之后的12年间,许满刚结识了同为仲裁员的郭京毅、刘伟、邓湛,四人意气相投且多次合作仲裁案件。在外管局任职期间,许满刚还主持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参与了绝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参与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作为外管局年轻有为的正司级官员,许满刚在案发前给人的印象是业务精通、为人活络。
许满刚-郭京毅案
涉案的金钱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于2008年12月初被中央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大约两周前许满刚开始“休假”,但至今仍未上班,而他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消息业已传开。有关部门在调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等系列案中,发现许满刚涉案线索。许亦因此成为该系列案中第五名被牵连的官员。
2008年8月以来,负责外商投资各个审批环节的官员都感受到了“肃贪风暴”的威慑力——一批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官员“落马”,充当掮客的律师身陷囹圄。
2008年8月,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收受贿赂被“双规”,2008年9月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被刑拘,2008年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
许满刚-地下钱庄
外汇局管检司司长许满刚:打掉地下钱庄120余个,
外汇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检司司长许满刚2007年 9月13日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来将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期间,外汇管理部门联合各地公安机关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120多个,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9300余万元。
许满刚介绍说,外汇管理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汇交易和地下钱庄。两年多以来,共冻结银行卡、存折及银行账户2800多个,涉及资金折合人民币2.3亿多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20多名,罚没金额共计5000多万元人民币。 此外,外汇局及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银行外债等专项检查和调查。2007年,外汇局又组织了沿海十省市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银行自身收结汇业务专项检查和银行短期外债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抑制短期投机资金流入境内冲击国内市场。
许满刚-外汇买卖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谈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不仅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打击,还要从根本上铲除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土壤,使其没有立锥之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赢得胜利。”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的确,随着中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跨境资金往来也变得频繁与复杂,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威胁和侵害到国家金融安全,对此,国家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日前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再次把“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外汇检查力度”作为2008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强调要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
新时期“打击”直面新形势,“2007年,我们会同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深圳“杜氏”、江苏“6?16”、广东江门“6?19”等52个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共捣毁窝点30多个,抓获外汇非法交易分子180多名,现场缴获资金折合人民币2500多万元,冻结银行卡及银行存折等账户230多个,
外管局司长许满刚被调查
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3000多万元,总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外汇管理机关共依法做出行政罚款3300多万元人民币。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的蔓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面对采访,一开始许满刚司长就向记者说出这样一连串的数字。“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地下钱庄和非法外汇买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又出现了什么新动向和新特点呢?”记者提问道。许满刚先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去年破获的深圳“杜氏”地下钱庄,犯罪分子采用了一种“资金两头走”的方法,即人民币在境内划转或提现,外币在境外划转或提现,手法十分隐蔽。而且“杜氏”钱庄的客户涉及31个省市,客户群相比以前更加复杂。
他继续告诉记者说,通过对一系列案件的分析以及调研,他们发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地下钱庄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跨境资金违规流动的主要渠道;二是境外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入境内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以及境内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往境外炒汇,进行证券投资等开始显现,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三是通过地下钱庄流入流出资金的涉案企业范围越来越广,且流入流出资金的目的和方向越来越多样,对提高外汇管理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地下钱庄手法不断创新,隐蔽性更强。为此,外汇局也在根据新形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许满刚-检查监管
“大检查”:一次细致的摸底梳理,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了解到,为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2007年4月9日至5月31日,在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10个沿海地区组织开展了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检查期间,10省市分局检查收汇和结汇业务共2362万笔,15048亿美元。结合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线索和异常资金线索,8月至10月,组织10省市分局对涉嫌违规线索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处罚,现场检查企业294家,金额10.48亿美元,最终对128家企业的违规外汇收支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约1960万元人民币;9月至12月,又组织10省市分局开展了异常资金线索排查工作。经排查属于违规情况的4000余笔,
外汇监管与信用建设结题专家论证会
金额约10亿美元;提交相关部门协查的394笔,金额约5亿美元。“开展此次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呢?”记者问道。许满刚说:“我们就是想通过这次检查,全面掌握资金流入、结汇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为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可信的依据;摸清异常和违规资金流入及结汇和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渠道、方式、结构及主要的操作手法,有效遏制和打击跨境短期投机资本流入;检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加大对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不法行为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2008年,依然是一场硬仗,有关专家预测,2008年,中国对外经济仍将处于高位运行,国际收支“双顺差”的格局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外汇储备将保持增长态势。在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加大,国际、国内流动性依然会充裕的情况下,如果短期异常资金和国际热钱流入国内市场并兴风作浪,将会影响经济金融稳定。面对严峻的国际收支和外汇形势,许满刚说,外汇管理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实行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异常和违规外汇资金流入及结汇的检查和处罚力度,抑制短期投机资金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使用外汇、骗购外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很显然,在2008年,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外汇检查力度,遏制和铲除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这一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仍是一场硬仗。
许满刚-监管措施
此前有媒体报道,日前国务院召集财政部、发改委、“一行三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就热钱监管进行讨论研究。虽然此次会议听取了各部委对当前热钱的看法和建议,并没有对该问题给出明确结论,也未有具体政策措施出台,但至少表明,热钱持续流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高层的高度关注。 外汇跨境流动异常,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了多项专项检查和调查,通过这些检查和调查发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外债和个人等交易项下存在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的异常现象。具体包括通过出口低报高收、预收货款、延期付汇、虚假注资、资本金及外债结汇后改变用途、外债到期不归还等方式,实现将境外资金流入境内或将应付资金滞留境内的目的。
外汇局管理监察司司长许满刚表示,异常和违规资金流入往往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导致外汇入账和结汇比较容易。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买卖在交易时往往直接实现资金划转和结汇两个环节,隐蔽性更高。这些异常和违规资金可以比较方便地流入其他领域,不排除流向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等行业的可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博士张明认为,为防止热钱通过贸易渠道的流入,
外汇监管与信用建设结题专家论证会
外汇局应加强与海关的合作与数据共享,以更准确地识别虚假贸易,用公平价格来判断是否存在转移定价的情况,同时外汇局应与商务部加强合作来应对“买单出口”现象;其次,地方政府和外管局应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未分配利润和对外负债的资金使用与流向的监管,防止热钱通过FDI渠道流入中国资本市场;另外,中国政府应加强对地下钱庄的打击,严格审查与监管提供类似地下钱庄服务的商业银行。
五方面加强监管 ,许满刚介绍,对于异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的监管,从外汇检查的具体工作角度来看,应该按照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促进和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目标,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针对外汇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调查;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异常和违规外汇资金流入及结汇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检查;四是进一步发挥外汇检查“探测器”的作用;五是继续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手段。据了解,下一阶段外汇局将和公安机关联合加大对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打击,提高异常外汇资金通过违法违规渠道流动的难度和成本,抑制短期投机资金流入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同时加大对典型大案要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警示和威慑违法犯罪分子,另一方面教育机构和个人,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进行外汇收支和交易。加强短期外债管理也是阻止热钱进入的有效手段,有消息称,继去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大幅减少之后,2008年外汇管理当局再次削减了短期外债的额度。具体的削减办法是,以各机构3月31日的短期外债余额为基数,削减幅度大约在5%~10%,削减期限可能为1年,即截至2009年3月31日。
许满刚-相关词条
刘阳
张玉栋
郭京毅
刘根山
陈万华
王益
许满刚-参考资料
[1] 台海网 http://www.taihainet.com/news/cnnews/gnsh/2008-12-25/356181_2.shtml
[2] 搜狐社区 http://club.news.sohu.com/r-daily-578739-0-0-0.html
[3] 金羊网 http://www.ycwb.com/news/2008-12/25/content_2035868.htm
[4] 金羊网 http://www.ycwb.com/news/2008-12/25/content_2035868.htm
[5] 人民网?天津视窗 http://www.022net.com/2007/9-14/413422243015385.html
[6] 金融时报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jryw/txt/2008-02/13/content_97222.htm
[7] 证券时报 http://www.p5w.net/today/200804/t1627615.htm
[8] 外汇通 http://www.forex.com.cn/html/2008-02/8432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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