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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矿难”事件的回视与反思

陈寒鸣 · 2006-08-31 · 来源:本站原创
改制与矿难 收藏( 评论() 字体: / /

2002年10月10日的《中国青年报》有篇题为《小矿主为何如此嚣张》的文章,文章叫郭基玉,记述的是他作为一位律师的亲身经历,现援引于下:

        作为一名来自江西老区的专职律师,我经常为老区众多外出打工的民工代理一些工伤赔偿案件,其中有不少是在小煤矿安全事故中受伤的民工。今年9月,我又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实在是为这个小煤矿主的嚣张气焰所震惊。

        我的当事人向我讲述了他的受伤经过:今年7月14日上午11时许,他和另外三名矿工在同一工作面采煤挖掘时,突然从顶板上附落一石块,砸向他的头部。他急忙向后仰躲避,但还是被石块砸伤了骨盆、胸部、大腿等多处部位,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仍将留下终身残疾。

        我的当事人受伤住院后,一开始,矿主还给钱治疗,当他住院两个月时,矿主就以各种借口开始推脱,最后,矿主干脆使出“撒手锏”——要他凭医院发票来拿钱,这不就是叫他要出院吗?否则没有办理出院手续,怎么能有发票呢?

        我在县里的那几天,无法与矿主联系。矿主要么把我的电话挂断,要么就是“钱没有,要打官司就去打。打官司你们肯定会输!”而我一再请求面谈,也被其拒绝。当矿主得知笔者去过矿区时,他还在矿区放出口风:“我是不会再给钱了,而且,我还要花10万块钱和他打官司,我要把他拖死!”

        为能协商处理此事,也为走上万不得已的诉讼途径做点准备,我在矿主始终不露面的情况下,先后去了该县劳动局、安全生产管理局、煤行办、虎岗乡政府、煤管所、市劳动局、安监局、当地的派出法庭等部门。去过那些部门后,让我感觉各级部门似有为虎伥之嫌。我曾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确认工伤的请求,县、市劳动局均不予确认。县劳动局有两种理由:一是只有国有企业才会确认工伤;另一是只有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企业才会确认工伤。市劳动局的说法则是只有合法的企业才能确认工伤。县局不确认的原因肯定是该矿“四证”不全。但是,笔者认为,无论哪种理由,都与劳动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相违背,都不能成立。

        我曾向安全事故的监管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煤行办称:“这座煤矿‘四证’不全,我们管不到。”安监局称:“我们只能帮你联系一下矿主,看是否能协调处理?”但迟迟没有消息了。劳动局称:“安全部门已独立出去了,我们现在管不到了。”乡政府、煤管所则称:“我们不知道有这起事故!”

        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这座煤矿发生的事故,并非只有我的当事人一起,还有严重的死亡事故;此乃其一。其二,既然是“四证”不全的煤矿,那末,政府各个部门都干什么去了?整治小煤窗窑的工作做到哪里去了?可见,各级部门都在相互推诿,而这种推诿发生在外来的矿工身上,是不是地方保护主义又在作怪呢?

        这个煤矿的一些矿工告诉我,在当地,出事故政府不但不管,还会帮矿主说话,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到现在为止,这里共发生了三起煤矿事故;除了死亡事故被死者亲属捅出去后,其他两起受伤案件均未见矿主向相关部门申报。即使死亡事故已经公开了,有关部门也未做出任何处理。

如果不是甚至出现了已经公开的矿难死亡事故,“有关部门未做出任何处理”,这小矿主会如此嚣张吗?“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真的仅仅只是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吗?他们之间是否还存在着别的什么难以为外人所知晓的关系?将如此嚣张而又黑心的小矿主及诸如此类的私营企业主视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符合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合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吗?在那些视“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者领导下,能够建设成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吗?!

如此嚣张而又黑心的小矿主,仅仅只是这一个人吗?2003年3月28日的《人民日报》有篇报道,称:“安全监察部门多次下达停产通知书,并且贴封条、上了锁。但厂方撕去封条开了锁,继续违法生产,最终酿成悲剧。”他们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无视法纪,不是让我们读读这篇报道的原文吧:

孟南矿难再追踪

本报记者:彭嘉陵

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村,一个典型的“七沟八梁一面坡”的山村,一个连柏油都没有通的偏远之地,这些天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3月22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地处这个村庄沟底的孟南庄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到3月27日晚上为止,已确认有62名矿工遇难,还有10名矿工失踪。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所期待的寻找幸存者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监察部门曾多次下达停产通知书,

             矿长和矿主置若罔闻,继续违法生产

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的煤矿事故,也是近来年死亡人数较多的煤矿事故。记者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通过对矿工、矿工家属及当地村民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数天采访,了解到这次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孟南庄煤矿属乡镇煤矿。据调查,该矿属于违法开采矿井:一是生产许可证过期;二是擅自越界开采;三是风井违规出煤;四是二号坑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扩建。

孝义市安全监督局局长杨立宇介绍说,他们在今年3月11日就曾向该矿下达了停止作业的通知书,并贴了封条。但次日晚去复查时,发现该矿仍在照常开工生产。监察局再次发了停产通知书,并在井口上了锁,但该矿根本不予理睬。3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其停产。但矿主孟昭康置之不理,结果根本未停产,以致几天后酿成如此大祸。

孟南庄煤矿不重视安全生产。新来的矿工都是来了就下井。

矿长孟国平也承认管理上有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是该矿近年来第四次出事故了。前几次一直隐瞒未报。矿工们反映说,该矿从来不给矿工开会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也从未培训过矿工。新来的矿工都是来了就下井。

矿工们反映,就在这次事故发生前,矿要停电一个多小时。按理说,停了电,通风设备就不能正常运转,矿工应立即升井。几名家属和矿工都说,井下大约是11时20分停了电,12时30分左右有十几名矿工从2号井出来,说井下特别憋闷,还有股异味。矿长孟国平知道后,不许他们升井,还大骂他们偷懒,说谁再上来扣谁一个月工资。矿工们只好下了井。仅仅几分钟后,事故就发生了……

25日下午,记者在孝义市驿马乡派出所采访了孟南庄煤矿矿长孟国平,他认为孟南庄煤矿安全生产设施不错,近两年来陆续投资新置或改建了一些设备,如投资六七十万元更换了主扇风机,花了近20万元配备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最终还是出了大事故。他承认自己管理上还有一些环节没把好。

孟国平是本村人,他自己说以前在南关、寿阳干过煤矿、打过井、当过班长、队长。2000年10月来孟南庄煤矿,当时协助管理生产,2002年7月,当矿长。记者问:“为何不执行安监机构发出的停产通知?”孟答:“当时是春节放假之后复工之前清理巷运,并没开始生产。”问:“安监员看见你们出煤了。”答:“清理巷道过程中伴着出煤。”问:“为何不停止生产,先申请得到批准后再生产?”答:“清理巷道过程中需要提取中段矿井的水作为饮用水,不能停止。”问:“你们写申请了吗?”答:“好像写了。”问:“好像?交上去了吗?”答:……问:“安检机构贴了封条,上了锁,你知道吗?”答:“分管生产的矿长撕了封条开了锁才告诉我的。”问:“你知道后什么态度?”答:“他说要清理巷道,不能停,我就不管了。”问:“实际上你也不希望停?”答:……问:“听说至少有两名16岁左右的矿工遇难。你们用童工?!”答:“他们对我们说有十八九岁,我们也没深究。”问到矿工说他把升井上来的矿工骂下井,他说没有。他说他脾气不好,平常骂矿工是有的。

矿主孟昭康竟当过县煤管局局长。对安监机构要求停产,

他根本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来要钱的

3月25日上午,记者在汾阳医院医院部病房内采访了孟南庄煤矿法人孟昭康。记者看到,病房门口有四五名公安干警,其中包括吕梁地区行署公安处矿山安全警察支队政策牛榆兵。据孟自己说:是出事后越想越事怕的旧病复发的。牛政委证实了他的说法。他说,此前,孟被监控在市里的一家宾馆,第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浑身发抖,腿都站不起来了。

由于戴着糖尿病和心脏病临测仪,65岁的孟昭康不能下地,斜靠在床上接受记者采访。据他自己介绍,早在1983年,他就当过当时的孝义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他说,没想到会出事。如果不停电,就不会出事。他认为矿里的安全设施还是不错的,但管理人员大多不懂管理,包括矿长孟国平,虽然拿到了矿长资格证书,但实际上工作不行,培训员工也不认真。记者问:“那你为何还用他?”孟答:“找不到有水平的呀!用他只是过渡。”他介绍,他已与徐州矿务局(矿业集团公司)草签了协议,将煤矿全权委托其管理,其中包括生产与安全。本来该今天(25日)签正式协议的。他还说,为了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矿里的总工和有关技术人员都是他从外面大矿聘请过来的。也就是说,作为矿主,当过煤管局局长的他,知道矿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对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几次停产通知,他还是根本没放在眼里。在采访中,记者感到,对安监机构,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们懂什么呀?到矿上来转一圈,根本没下井就要求停产。他们是来要钱的!”他这么说。

问:“他们说你们地面整顿还没有结束,没写申请就清理地下。”答:“我们同时进行。”问:“如果你当局长期间,发现有所管的煤矿不安全而要求其停产而不停,你怎么办?”他无言以对。

当地许多人都认为孟昭康有背景。除了当地县煤管局长外,他还将别人建了七八年没建成的洗煤厂建了起来,并变成了实力在全市数一数二的能源公司。孟南庄煤矿是1980年前后开办的。1983年,孟昭康当上煤管局长。六年后,他当上洗煤厂厂长。下百他在当煤管局长和洗煤厂厂长期间,孟南庄煤矿一步步发展起来。他把这个原产2万吨的煤矿扩到了去年的11万吨,并吸收了山西焦化厂、能源公司的股份,个人投资额达2000—3000万元,把孟矿变成了由他个人控股50%的煤矿。

记者问他个人的这两三千万元是从何而来的?他说是前两年煤炭市场好,煤矿规模扩大到七八万吨时赚的。但他同时强调,孟南庄煤矿是个村办企业。企业的赢利却成为他个的资本,被用来将村办企业收购为自己控股的煤矿。

这位曾任煤管局长和洗煤厂厂长的孟昭康,想来当然是中共党员,却在煤炭市场行情好时,利用权力聚敛财富,然后把集体企业孟南煤矿收购为其控股的煤矿他于是就成了私有企业主。他根本不把工人的生死存亡当作一回事,所以,从不重视安全生产,新来的矿工来了就下井。他有背景,有后台,所以敢无法无天,对安监部门多次下达的停产通知书不屑一顾,置若罔闻。这怎么会不酿成62名矿工遇难、10名矿工失踪的悲剧呢?

这些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2005年召开于广州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形势报告会上曾细数“安全帐”:

    “我国一年有100万个家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幸,按照一个家庭3人计算,20年中就牵涉6000万人。”在此间举行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形势报告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用一组惊人的数字,向社会通报了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李毅中说,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正在稳定中呈现好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遏制。2004年,全国GDP达到13.6万亿元,同时也有13.6万人死于安全事故,1亿GDP死亡1个人;全国人口有13.2亿人,也就是说,去年1万居民当中就有一个人死于安全事故。另外,去年有70万义一因安全事故导致伤残。再加上职业病造成的影响,去年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加起来有100万人,也就是一年有100万个家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幸,按照一个家庭3人计算,20年中就牵涉6000万人。如果再把受到影响的亲戚、朋友统计在内,受到影响的人数更是一个无比庞大的数字。

    李毅中说,2004年死于安全生产事故的13.6万人中,有10.6万人是死于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10,是美国的6倍、日本的10倍。煤矿的安全形势更不容忽视:由于我国存在高瓦斯煤矿多、露天矿少等不利因素,去年的“100万吨死亡率”为3,这个数字是美国的100倍,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我国的煤矿产量占世界的31%,但煤矿死亡上一数却占了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9%!

    李毅中说,去年几乎每过几天都有大事故发生:2004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29起,也就是每3天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去年共发生14起,也就是不到一个月发生一起。今年的“开局不利”更是令人担忧:1到5月,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有23次,死亡68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6倍。

    李毅中说,去年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约占全国GDP的2个百分点,这还不算间接的经济损失。“全国人民辛辛苦苦,才让GDP上升了8.9个百分点,结果安全事故一发生,2个百分点就没了!”

     (新华社记者张虹生  吴俊    新华社广州2005年6月14日电  载于《天津工人报》2005年6月15日)

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严重侵害着工人群众的健康,威胁着工人群众的生命安全。而其中值得人们高度注意的就是矿难。

2001年7月27日,新华社广西分社负责人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广西南丹县大厂矿区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件,有200多人丧生。这个消息引起分社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把电话向各方求证,得到的均是“没有此事”的回答。尽管如此,分社领导认为事关重大,决定派出由文字、摄影、音像、网络等部门共6人组成的小分队连夜赶往被举报的南丹大玫矿区进行调查。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的属的龙泉矿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一脸困惑不解地对采访的记者说:“到处都说我这里死了许多人,网上讲有好几百,真奇怪!我怎么不知道啊?这里像死过人的样子吗?”龙泉矿总厂办公室副主任韦俊则对记者的发问很随意地答道:“没有啊,这里平静得很嘛!”黎家西补了一句:“水涨出两米多,那里淹得死人?”这两人还站在窗口面对着摄像机镜头信誓旦旦地说:“这里一年多来没有死过任何一个人,我们可以用脑袋来担保!”然而,记者见到拉甲坡矿看似平静的表象的同时,又注意到一面墙上有张落款为7月22日的布告很是蹊跷:要求重新查验身份证,重新登记矿工名单。莫非里面藏有玄机?电视记者准备用摄像机拍摄,布告竟已被撕碎。记者奖碎片又拚又贴,勉强拍了下来。进入矿区,记者们受到了矿办公室负责人陈洪彪的热情接待,但他没有想到记者会要求查看并用摄像机拍摄10多本职工花名册。有位很细心的记者从隔壁办公室大堆物中翻出一本本发黄发黑的印着水迹的交班记录,数一数,从春节到6月30日,一天都不少。问矿办的韦副主任为什么独缺了7月份的?韦副主任哈哈一笑:“下半年,我们发现这个项目太繁琐,取消了。”记者又发现二楼职工饭堂上所记职工开饭的名单是旧的,遂连同那一本本交班记录都逐一拍了下来。陈洪彪看着记者们又是记资料、又是拍照片,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到7月28日下午4时,办公室的材料被记者们查了个底朝天:该记录的,记了;该拍照的,拍了;该录像的,录了。黎家西这会儿神色紧张,坐立不安,一个劲儿地上来敬烟,对记者们打哈哈。矿部外围的调查更疑窦丛生。记者问60多名矿工及其家属,大多答曰:“没有此事。”我们刚来几天,什么都不知道。”但有位名叫韦桂叫的矿工很紧张地告诉记者:前几天确实听说这里死了很多人,但说这话的人这两天却不见了!14时50分,远在铜坑矿的一位朋友说有重要信息;记者直奔铜坑,那朋友也听说死了很多人。总算有了突破口。新华社广西分社及其他几家新闻单位的记者赶到16公里以外的铜坑矿了解核实情况。一位矿工在家里告诉记者们,他也听说死了很多人。记者们深感情况复杂,不得不决定兵分几路,避开跟踪,以求查明事实真象。在记者们艰辛查访的同时,各方传言终于引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的调查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地与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均继新闻媒体之后也到达了南丹。在有各方参加的会议上,通报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负责人的指示;调查组决定立即传讯龙泉矿冶总厂有关人员,包括总经理黎东明、副总经理潘乃宏、韦家农和王国亮,以及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副矿长韦肯格和矿长助理苏锦以及龙山矿矿长黎启乐、副矿长韦国任、黄振山等20人,同时封存了该总厂及所属部门的资料和银行账号。在这种状况下,有近10亿元身家、富甲一方的黎东明在南丹县公安局办公室出现在记者及其他有关人员面前,他一气谈了一个多小时,总体意思是:自己身体不好,不管矿井的事。平时矿井死一两个人,根本不告诉他就处理了。至于7月17日的事,矿长黎家西报告说矿井进水了,至今自己并不知道有没有死人。互联网上的报道,厂里都下载让他看了,他并不相信有这回事,一直认为是否有人在造谣陷害。尽管有了上到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下有了专门调查组,甚至还有了公安部门的介入,但8月1日记者们再进拉甲坡矿采访时,人们仍只是说“矿上中旬确曾发生过涌水事件”,但都否认曾发生有人员伤亡。当日15时,为寻找疑点的三名新华社记者与调查组一起进入拉甲坡矿矿道,大家在二三十公深的泥水中艰难行进,到约2500米处仍未发现伤亡人员。8月2日,记者随同矿山救护队进入拉甲坡矿。晚20时30分,矿山救护队从井下搜索回到窿口,他们悄悄地告诉记者:井下深处的工作面已全部被水淹没,确实发生了透水事件,但未见到尸体。晚20时40分,调查终于获得重大突破,随同事故外围调查的记者了解到:拉坡矿大约有59人遇难,龙山矿有13人遇难;遇难者家属分别获得5—1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当晚22时40分,记者赶到自治区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所在的河池市,从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处获悉,初步证实此次事故有72人遇难。24时,记者通过内部渠道向中央领导报告“南丹事故初步调查有72人遇难”的情况。8月3日,新华社广西分社记者通过各种途径独家采访了已被公安部门监控的拉甲坡矿长黎家西、龙山矿长黎启乐及该矿安全科长苏乃康等有关事故责任人,并从他们手上得到遇难者的名单、住址和赔偿金额,从他们口中查明有76人失踪。8月2—4日,记者在调查采访的途中先后三次被桂粤G、桂M车牌的三菱越野、佳美轿车长时间跟踪,并且,记者中途采访住地亦被盯梢。8月5日,记者通过有关人员和事故调查领导小组采访调查,独家了解到“7·17”事故隐瞒不报一事涉及当地党政领导干部者系南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新华社广西分社的记者立即将这些情况向中央领导作了反映。8月7日,新华社记者们经过多方采访,独家播发了经初步查证“7·17”事故有81人失踪、估计全部遇难的消息和比较确实的长篇调查日记——《金钱炮制的弥天大谎是怎样破灭的?》。8月9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为组长的国务院调查组抵达南丹,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这起事件的真相虽已揭开,“但仍是冰山一角”。(据2001年8月17日《中国青年报》所载《弥天大谎是怎样揭穿的——南丹特大透水事故采访纪实》)“冰山一角”虽被揭开了,但真相是否完全地暴露了出来?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至少有81位矿工遇难的透水事故,而业主居然敢于撒下弥天大谎,试图对之予以隐瞒?

这几年,矿难事件何其多也!还是让我们录载几则相关的新闻报道吧:

11条生命能唤醒什么

——追踪《安全生产法》颁布后首起被隐瞒不报的小南沟矿矿难

《中国青年报》甘肃白银11月9日电,本报记者:狄多华

    (2003年)1月8日,当记者在看守所见到小南沟煤矿副矿长兼瓦斯检查员田永峰时,田神情木然。记者问起他今后还会不会到小煤窑干?田的声音恨恨的:“绝对不干了!”

    说到自己的妹妹,田失声痛哭,悔恨不已。他的妹妹年仅31岁,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今后却再也不可能见到自己的丈夫了。就在田永峰看护的那座小煤窑里,瓦斯爆炸将他的妹夫田宝亮和其他10位矿工深深地埋在了暗无天日的层,至今难见尸首。听到丈夫遇难的消息,他妹妹当场昏死过去。

矿难被捂了10天

    小南沟煤矿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乡当家水村,离市区仅十几公里。矿难发生在2002年12月22日晚,而当地政府得知此事已是10天之后的2003年1月2日了。是因为遇难者家属上访讨说法,捂了10天的矿难盖子才被揭开。

    经里逃生的李生昌至今说起瓦斯爆炸仍有心余悸。据他讲,发生事故的小南沟煤矿大约有30多名矿工,每15人一班。22日晚,白班的工人已经升了井,夜班的15人正在井下。当时有11个人正在300米深的地下装煤,他和3名矿工在400米深的巷道里掏煤。大约21时30分,突然听见上面“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紧接着是一股强烈的热气扑面而来,将他们4人冲倒了。之后,大家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大约四五分钟后,当他们清醒过来时,猜想可能是上面发生瓦斯爆炸了。4人急忙从井下慌慌张张跑上来将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他们本以为矿上会马上组织救人,可接下来的事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

    矿长张营在派人下井查看了情况,证实井下已发生事故后,并没有向相关汇报,而是地当日23时通过副矿长刘源年电话告知该矿股东之一的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公司的领导。金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续国,立即在兰州召集公司党委书记刘宗岳、公司副总杨小弟和委派在小南沟煤矿的刘源年开会,决定封锁消息。

    23日凌晨3时,张营在靖远电厂招待所约见刘宗岳、杨小弟、刘源年等人,进一步密谋对策。当晚,张营召集全矿职工开会,承诺发工资,以此动员全矿职工将遇难工人挖出,强调不得将矿上的事说出去。24日9时至25时许,矿上组织了营救,可随后因风井被堵塞而彻底放弃,并指使人拆除主风扇、销毁瓦斯检测记录、班前记录等,破坏现场,制造矿上放假的假象。

    25日晚,包括李生昌在内的幸存的4名矿工和其他十几位矿工被打发回家。矿长张营随后不知去向。

    26日,矿方代表通知遇难矿工家属,提出私了,并拿着法律书强调自己是依法办事。遇难矿工刘永彪的叔叔刘发堂没有接受矿方要求,联络其他7位遇难者家属开始了上访。直到1月2日见到平川县信访办的董志杰主任,矿难才开始大白于天下。

“吃人”的小煤窑

    进入2002年,有关煤矿矿难的消息不断。就在我们准备迎接新年时,又听到了2002年最后一次矿难的消息。

    17天后,记者在现场看到,黑漆漆的矿井口透着阵阵寒气,巷道内的平安符默默低垂,冰冷的铁轨尽头,东倒西歪地躺着几辆煤车,煤车旁堆积的煤已被污水冲怖得面目狰狞。不远处的山坡上,矿工们曾住过的破旧的窑洞清晰可见。

    甘肃省煤炭安全监察局的杨处长向记者介绍说,白银市历来盛产煤,质好价低。受利益驱动,不少集体、个人纷纷开矿挖煤。“鼎盛”时期,仅平川区就有各类小煤窑600多个。那时候,站在山头望去,满山遍野红旗招展(煤窑井口插旗),公路上车来车往。

    此次出事的小南沟煤矿是政府下决心整顿后保留的40多个小煤窑之一,年生产能力只有两万吨,是金城公司和当地农民张营联合投资的股份制煤矿。矿井开采条件差,处于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又采用了非正规采煤的方法。矿上仅有的两台防爆轴流式主要扇风机,时开时停。22日的爆炸就是因为井下采空区的密闭没有按照规定执特,使得该区域内瓦斯大量积聚,浓度过高,超到井下火区火源引起爆炸。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该煤矿办公室的外墙上有红漆刷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大标语,办公室墙上贴着“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布”的小标语。矿主的“骨干”们曾住过的床边就贴着《发生事故绝不是偶然》的报纸。

    据一位矿工说,他在矿上干了那么久,从没有人跟他讲过什么安全知识,更没有什么专门的培训,只有班长在下井时叮嘱几句。工友们大多来自附近贫困地区的农家,农闲时出来拚命干活,每天下井都在10小时以上,挖50多车煤挣30块钱,一个月也就千几八百钱。平时不发,没钱时只能借,只有返乡时能拿到部分工钱,“矿主把式钱一直欠着,就是为了控制你。”

胁迫私了

    说到私了,刘发堂异常气愤。“26日得知我侄子刘永彪出事的消息,第二天一大早,我哥便与侄子刘永欣按矿方说的到了会宁县大芦乡,直到29日下午,我哥才回来,说26日他与侄子一下车便被几个人监控起来,矿上一位姓张的负责人给我哥4.3万元作为补偿,但前提条件是不能将矿上出事的事说出去,不然一分钱都不给。”

    和刘永彪亲属的遭遇一样,矿难发生后,11位遇难者的亲属被张营指使的人在远离平川区的三个地方分别约见,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逼、恐吓。

    遇难矿工冉新兵的堂哥冉军兵回忆说:“我几次三番到矿上打听情况,但毫无结果。看矿的人还告诉我,我哥被老板租车送回了家。27日矿上的人找到我,只答应给3.3万元赔偿,而且不管尸体。我与他们据理力争,他们骂我什么也不懂。之后进来6个人,有人掀住我的衣服威胁说:‘闹就闹,谁怕谁!’看我不屈服,便派人使用车轮战术,轮番与我谈。后来的把前面的推翻,再谈。经过一天一夜,他们才答应给5.6万元的赔偿,说给我的是最多,要我分3.3万元、2.3万元打两个收条,并胁迫我在他们拟好的协议上写下:‘不话告官;谁告官,谁不是人。’”

    几乎是采取同样的办法,矿主张营的弟弟和亲信们与遇难者家属分别以3.55万元到5.6万元不等的赔偿进行了私了。

    据知情者说,煤矿出事后私了成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遇难者的弟弟说,他们那个不到300人的村子,近几年光因为煤矿事故就死了十几个人。在农村,煤矿死人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大家多少都有些麻木了。一次死一两个人,往往就被隐瞒了过去。矿主与死者家属大多私了,家属也愿意,因为这样一条人命大概可“值”两三万块钱。

11条生命能唤醒什么

    由甘肃省煤炭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表明,小南沟煤矿2001年经过安全整治,曾通过了验收,但到目前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这“四证”,应该停产整顿。仅在2002年,省市区三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就13次下达监察指令,要求其停产整顿,可该矿拒不执行,擅自非法生产一年多。

    1月7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外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认定:违反国家和甘肃有关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是小南沟煤矿“12·1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原因之一。

    调查组进一步查明的原因还有:在没有安装瓦斯监察系统的情况下冒险生产;彩落后后的掠夺式采煤方法,独头巷采,局扇通风,形不成有效的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混乱,瓦斯滥测、机电设备、火区、局扇等管理制度不落实。

    国家煤矿安全督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说:“12·12”事故为特大事故,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后,矿主仍故意瞒报、企图私了,性质严重,影响极恶劣,属于知法犯法。因此必需严肃处理,以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

    但“12·12”事故并不是第一起瞒报的矿难事故,谁也无法保证它是最后一起。一次又一次的瞒报,一起又一起的私了,一道又一道停产指令被视为儿戏,这种情况到底何时才能杜绝?

    国家煤矿安全督察局监察专员谢茂河对矿难后矿主隐瞒不报深恶痛绝,“许多小煤矿都是以牺牲国家利益,偷费漏税,剥削工人等手段获取暴利,出了事故就试图瞒报,以逃避惩罚。”他同时呼吁遇难者家属不要配合矿主的私了行为,“遇事要相信政府、多找政府。我也奉劝那些矿主们,任何人不要在事故面前心存侥幸。”

    尉茂河说,赔偿过低也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一个原因。此外,地方保护主义是小煤窑矿难不断的罪魁首之一。

    (见2003年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小南沟“12·12”事故的确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瞒报的矿难事故,2002年6月所发生的繁峙县金矿爆炸事件,直到2003年8月才揭出真象:

繁峙矿难再曝惊人内幕

矿主为不停产隐匿37具矿工遗体

矿难发生后县长忙着向矿主退赃

    本报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刘畅)昨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专题片《繁峙矿难内幕》,披露了隐藏在这次矿难背后的惊人事实:矿难发生后,时任繁峙县县长的王彦平不是认真调查矿难原因,而是急于找到矿主退还自己此前收受的20万元钱,随后,拿到县长“退款”的矿主在当地政府负责人、公安人员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

    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发生了金矿爆炸事故,37名矿工遇难身亡。矿主随后将矿工遗体掩埋、焚毁,并以每人1300元遣散知情矿工。随后,对遇难矿工家属进行威胁、控制,要求他们“拿钱走人”,不许见尸体。繁峙县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后向上级汇报:“死两人,伤4人。”6月25日,本报编辑部接到举报,派出记者专程赶往爆炸现场调查,在被人跟踪和十分危险的情况下,揭开了隐瞒不报、隐匿尸体的矿难真相。当地警方根据本报报道提供的线索,进行了侦查、突破,迅速找到了遇难矿工的遗体。

    此时,繁峙金矿爆炸事故涉案的矿主殷山、洞主王金全、工头贾仕斌全部外逃。警全力追捕,7月8日凌晨3时20分在山西省灵丘县岸底村抓获矿主殷山。7月22日16时20分,工头贾仕斌在河南洛阳乡下的一个小旅馆被抓获。7月21日,参与运尸、抛尸的杨娃子投案自首。随后,爆炸金矿的幕后股东杨海龙在福建被抓获。被抓获后,殷山等人交待说,之所以报告“死两人,伤4人”,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死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要“停产整顿”;为了不停产多赚钱,他们打定主意进行隐瞒,并安排人将遇难矿工遗体冒雨用两辆汽车转移,在繁峙县义兴寨金矿零号附近的山野中藏尸、毁尸和灭迹。据沂州市公安局局长苏浩介绍,一些参与藏尸毁尸的矿工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他们埋一个尸体收费500到1000元,在野外烧一个尸体收费800元。此前,这一带金矿发生事故,一些矿主也采取与家属私了、藏匿尸体的做法,只不过遇难人数没有这次多,未引起广泛重视。

    由于非法采金早已存在,当地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矿主殷山、杨海龙为了将采金活动合法化,分别向繁峙县县长王彦平、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送了20万元、10万元钱,由此获得了义兴寨金矿“委托探矿”的许可,有关问站也逐渐放松了对这一金矿的安全管理,导致在2002年6月22日发生炸药爆炸、37人殒命的悲剧。发生矿难4天后,县长王彦平将此前收受这一金矿的20万元“退”给了矿主,并在当地干部会议上强调“绝对不存在隐瞒不报问题”。

    据悉,受贿、渎职的官员会受到司法追究。

    (据2003年8月20日《中国青年报》)

那无法无天,草菅人命,矿难事发后居然组织藏尸、毁尸灭迹,并企图得到“不停产”而“多赚钱”的矿主及其幕后股东固然是十分可恶的,但那收受了10万、20万元钱的国有义兴寨金矿矿长和县长便将金矿开采权利以“委托探矿”的名义出卖给了资本家,这样的党员干部不同样令人很憎恨吗?至于矿难发生后既已“了解情况”而又“向上级”作出“死两人,伤4人”的繁峙县政府还能算是个人民政府吗?那些居然使涉案矿主等一干案犯在自己“眼皮底下”逃之夭夭的当地政府负责人、公安人员,不是背叛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共产党内的败类又能算是什么东西?!因了“收受礼品而放弃采访事实真相”的“中央媒体记者”,则不仅丧失了人道主义立场,而且也背弃了知识分子应有的良知良能。面对遇难而又被隐匿的37位死难矿工的亡灵,面对着这37位遇难矿工的悲惨景况,人们应该引起警省和深思了!如果我们各级党、政府及其领导下的干部们真的由此种种事件中引导起警省和深思,并与之相应地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那末,悲剧就不应该再发生了。然而,尽管《劳动安全生产法》颁行有年,矿难以及难发后隐报事件仍频繁发生。请看:

一起掩盖重大安全隐患的惊人内幕

矿主为躲检查竟封井口

    据《扬子晚报》(2004年)4月20日报道,江苏省榆林市神木县敖包沟煤矿在工作场区违规藏匿炸药雷管6000多公斤,为应付安全检查,矿方竟将矿井井口用煤封死,10多名矿工被堵在矿下6个多小时。记者近日暗访敖包沟煤矿,揭开了矿方欺上瞒下,掩盖重大安全隐患的惊人内幕。

矿工被困井下六小时

神木县家塔乡敖包沟煤矿是一家个体煤矿。近日,该矿6名矿工向报社反映,他们干活的矿井封墙倒塌,支柱也被车辆刮倒而无人维修,井下工作面堆放着雷管和炸药,安全毫无保障,但矿主还是冒险进行生产。记者就此前往敖包沟煤矿暗访,证实了矿工们的反映。3月5日上午8时,10多名矿工在井下拉煤,刚开始干活,当班的安全工陈宝安就对他们说,上面的安全检查组来了,井口已被煤块封闭。直到下午2点多钟,这些矿工才被放了出来。由于时间缺氧,矿工们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痛、恶心等症状,但矿方没有任何人过问。据矿工们说,矿主是因为担心安全检查组查出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才封闭矿口的。

记者井下暗访发现大量炸药

4月15日,记者扮作修理工,在矿工的带领下,来到敖包沟煤矿生产场区。由于存在问题的矿井井口已经被煤块土堵,记者设法从一处缝隙钻了进去,运煤巷道内的部分封墙已经倒塌,原来支撑顶板的支柱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躺过没膝的积水,在800米深的一处工作面,记者借着微弱的矿灯光发现这里竟然堆放着大量炸药和雷管。

4月16日,记者向神木县煤炭局举报,该局副局长高和平立即指派4名安监人员随同记者赶往敖包沟煤矿核查。该矿矿长王占华称:煤矿有两个井口,生产的只有一个,另一个封闭的矿井早已不再生产,“绝无”为应付安全检查将工人封堵在矿井下的事情。井下也没有藏炸药,他们炸药用量600公斤,第天批量供应。记者要求查看3月5日该故井的出煤记录,王矿长派人查找,却怎么也找不出来。记者又要求煤炭局安监员下井核查时,他们却以到了吃饭时,已经派人挖开封闭的井口,动用装载机将井下违规藏匿的炸药转移。

警方查获炸药6696公斤

16日下午,神木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公安人员立即赶到该矿,在矿工的配合下搜查了封闭的矿井,原来堆放在工作面的炸药、雷管已不见了踪影。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查找,才在另一个工作面煤堆下找到了转移藏匿的34箱(每箱24公斤)炸药以及1箱雷管(每箱1000枚),全部被公安人员没收运往民爆公司。

下午5点多,公安人员又在该矿生产区西边的一处暗室内,查获了大批藏匿的炸药。据当地在场的矿工及附近村民清点,共有24公斤装炸药245箱,两次查获的炸药达到6696公斤。

矿主欺瞒安全检查组

就在记者采访当天,榆林市煤炭局纪检委书记陈绥云带队的市县两级安全检查组,正好在该矿进行安全检查。记者在安全检查组给敖包沟煤矿下达的安全监察意见书上看到,共16条整改意见,但并没有涉及矿工们反映的安全隐患。当地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煤矿欺瞒主管部门是常有的事,矿主只为赚钱,拿矿工的生命当儿戏。

(见2004年4月23日《报刊文摘》)

或许是天可怜我受苦受难的矿工吧,总算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敖包煤矿没发生重大死亡性矿难事故。但是,置矿工生命安危于不顾而居然敢于为欺瞒安全检查组竟将井口用煤封死,把工人封在严重缺氧达六小时的井下的私企矿主就能算是毫无罪责了吗?在已经发生了这一切的情况下,榆林市煤炭局纪检委书记所率领的市县两级安全检查组居然还是作出涉及矿工们反映并经记者查实的安全隐患,而只是浮皮潦草地提了“16条整改意见”,这究竟反映出什么样的问题呢?在这种情况下,矿难自然难以避免,而矿工们则只能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生产劳作,甚至是为生存而不得不在生死线上挣扎。我们注意到署名为《山西青年报》记者武刚、刘兵、王与阁,来自于《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

山西隰县36名矿工非正常死亡调查

        2004年4月30日,发生在山西隰县的梁家河煤矿爆炸致使36名矿工死于非命。

        “一闭眼,他们的音容笑貌就历历在目。”幸存的矿工——36岁的穆太平悲哀地说:在这次矿难中,一共有13位矿工幸免于难,穆太平是其中之一。

        “梁家河煤矿是隰县唯一的煤矿,每年给隰县交税约200余万元,对于我们这个财政收入1400万元的农业县来说,可谓支柱产业。”隰县的一位政府官员如是说。据悉,梁家河煤矿从投产到爆炸仅有两年的时间。

        40岁的钱正学也是幸存者,他的10多个陕西老乡在这次矿难中殒命。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说:“自从煤矿出事后,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感觉很恐怖。等出了院,我再也不干挖煤的活计了!”

        幸存下来的生者并没有劫后余生而有丝毫的喜悦。因为,人的生命在冷酷的灾难面前实在是太脆弱了。

        事实上,很少有幸存者愿意回忆和诉说当时发生灾难的那一瞬间。每每提及矿难,更多的人脸上显露出的只有恐惧。

        4月30日早晨7时,穆太平像往常一样来梁家河煤矿上班。穆是带班班长,他嘱咐所有的矿工要注意安全。然后,他和9个矿工下到了2号矿井300米深的煤矿采掘区进行作业。“我们的工作面是在矿井的南面,后来得知是爆炸地点是在矿井的北面。”穆太平说,“要不是离得远,也许我们完了。”

        刚刚下到巷道里,人还没有站稳就出现了意外。“我和钱正学听到北面的巷道里传来了轰鸣声。”穆太平说:“声音很大,是一种气体快速推进时发出的声音。”穆太平感觉不对劲,立即爬在地上,并且大声叫钱正学也爬在地下。就在俩人爬下的同时,一股强大的气流从他们的身上快速滑过,穆和钱身边的温度在快速升高。“尽管用衣服住了口鼻,可还是感觉到了灼热。”穆太平说,不仅温度升高,周围的空气也变得令人窒息,什么都看不见了。俩人站起身摸索着向井口方向跑,但没跑几步就先后倒在了巷道里。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钱正学说。

        直到被送进医院,穆太平和钱正学才渐渐恢复知觉。“当时巷道两壁变得很烫手”,俩人记得很清楚。

        7时30分,35岁的矿工段继文在梁家河煤矿2号井口不远处洗脸。“‘咂’的一声响,井口里200多斤重的井筒飞了起来,有两三米高,紧跟着,一股黑烟从井口里冲了出来”,段继文回忆说。

        与此同时,2号井口南侧30多米处的一排平房里,陕西籍矿工、50岁的王金柱正在睡觉。

        “窑外突然响起的喊叫声吵醒了他。”我出门一看,有10多个人往井口跑,边跑边喊救人。我跑到井口时,已婚有人被救了上来,有的脸上被烧掉了皮,还有的头发也没有了,好可怕!”王说。

        王金柱随着大家下到矿井里寻找生者和死者。“当时巷道里一股很浓烈的物体烧焦的味道,我们都用湿毛由捂住口鼻,但是也不怎么顶用。”王金柱背着一个受伤的矿工,刚爬上坑口,自己就昏了过去。后来,王金柱才知道自己的21个陕西老乡在当天的瓦斯爆炸中死亡了。

        4月30日,梁家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省、市、县政府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救援工作。最后一具遇难者的尸体,5月1日晚7时40分(——编著者按:5月1日,这是国际劳动节!)在井下巷道里被找到。

        5月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煤矿已被戒严,入口处和矿井周边站满警察。

        在井口南边的平房里,43岁的王银冶和3个矿友坐朋床边。王是陕西人,据他说,死去的陕西籍矿友中最小的只有19岁,还有一个死了的重庆籍矿工才18岁。“谁不知道危险?可是穷啊,要不谁干这个啊!”王银冶讲:“人死了,家里就塌了天,生活更艰难了!”王说自己没敢去看死者的遗容,“太血腥了,我害怕!”

        出事的矿洞是梁家河煤矿的2号井和3号井。遇难的陕西籍矿工几乎都在2号井,在3号井出事的都是四川籍和重庆籍的矿工。“都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王银冶说,“出事后,活着的四川籍矿工几乎在一夜之间都走了。”

        据了解,一个矿工一个月大概可以挣1500多元,这笔钱对于经济拮据的矿工来说已经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了。“留给自己200多元,其余的都寄回家,家里还指望着这钱度日呢。”王银冶说。

        事后,遇难者的尸体大多被送到了山西省介休市殡仪馆。“隰县没有安放和处理如此多尸体的能力。”隰县一位负责事故善后工作的官员说,在殡仪馆的接待室里,坐满了遇难矿工的家属,他们没有语言,人人脸上充满了忧伤。

        有遇难者家属说,有一部分家属已经和隰县方面达成了协议,等到善后工作结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见2004年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此类报道还有:

矿主连死亡证明都销毁了

                          ——宜章县罗卜远煤矿主以恶劣手段隐瞒矿难

        据《新华每日电讯》(2004年)7月10日报道,历时半年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督查组的调查于7月7日取得突破。1月6日发生在罗卜远煤矿的事故中,目前已核实的死亡人数为10人、重伤1人。罗卜远煤矿矿主、宜章县救护队、宜章县梅田镇、宜章县有关部门相互勾结,知情不报,以恶劣手段隐瞒真相。

        今年1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发事故,煤矿太主有意隐瞒,没有上报事故及人员伤亡人数。

        随后,一场精心策划的瞒报事故大戏开场。相关责任人明确分工,分头行动,在几家酒店里与死者家属谈判,各死者家属在得到赔偿款后,按照矿方要求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煤矿股东们又分头活动,一人赶到殡仪馆,以矿方要求核对死者身份为由索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并予以撕毁;另外派出所其他股东到救护队活动,要求将事故真相情况隐瞒下来……

        由于这次瞒报组织得十分严密,调查难度极大。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监二处处长黄加训说,遇难矿工家属都与矿主签订了私了协议,获得了高额赔偿,而且协议上还注明了2至3年未泄露消息者还可获得一笔补偿,小孩子可以抚养到16岁。6名下井参加抢救的救护队员曾三次出具书面证明,称井下未发现一名死难者,可以对自己的证明材料负法律责任。部分死者家属也不同意重新调查,甚至围攻调查人员,说:“你们的调查能起死回生吗?”
(见2004年7月21日《报刊文摘》)

是啊,“谁不知道危险?要不谁干这个啊!”沉重的话语,道出了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尤其是产业工人的辛酸。是啊,为了活下去,就玩命地干,无可选择啊!干了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为作为这个社会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作为其主体的产业工人——还是如此穷,如此无可奈何,而业主及与之有所关的那些矿业又何以会成为坑害我人劳工群众生命的陷阱?!这究竟成了个什么样的世道!然而,尽管耳闻目睹了这一切、看到了这一系列渗透着劳工血汗的报道,作为执政的始终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毕竟已经清醒认识到了“始终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就什么事也干不成”,但这“稳定的局面”“和谐的社会”如何能形成呢?难道一定要以我工人阶级作为牺牲的代价才能赢得吗?如此而赢得的“社会进步和发展”还算是在社会主义方向运行的吗?!如果是位真正的共产党人,或者是位有良知良心良能的真正的人,在继续读了下面见诸于报端的报道后,难道不应变有所思有所想吗?

山西发生两起事故

        (2004年5月)18日,山西省连续发生了两起煤矿事故,到记者发稿时,共造成4人死亡,44人失踪。

        18日凌晨3时左右,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潘家窑煤矿井下发生变压器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失踪。

        18日18时30分左右,山西省交口县蔡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据当地上报的情况,井下有34人下落不明。

        截至记者发稿时,山西省省委书记田成平、省长张宝顺正在赶赴事故现场。山西省安监局和有关地方的负责人已展开营救和事故调查。

这是2004年5月15日《中国青年报》上所刊发的消息性报道。同日的《人民日报》则有篇新华社记者屈维英的文章,题为“煤矿工人健康亟待关注”,文章写道:

        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25万例,约占世界的一半。2002年,全国死于尘肺病的矿工达2343人,是矿难的3倍多。

        不久前,记者深入山西、陕西、河南、河北等产煤大省和北京市,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煤矿尘肺病问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深感尘肺病严重地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如不积极预防和治疗,将会在短期内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感到,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煤矿工人的健康,为煤矿尘肺病患者献出一点爱。

        我国是世界是最大的产煤国,拥有煤矿工人近千万。由于我国生产力比较落后,加之矿山管理不善、经营粗放,致使广大煤矿工人生命健康受到煤尘的严重危害,全国每年尘肺病造所在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间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尘肺病是危害矿工特别是煤矿井下工人最为严重的职业病。在“煤都”大同,仅大同矿务一个局已累计尘肺病患者10082人,累计死亡于尘肺病的矿工达到3131人,其中去年一年就死亡115人。记者亲眼看到,尘肺病人不仅因喘不过气而在痛苦中呻吟,而且普遍文化低、子女多,经受着病痛和贫穷的双重折磨,并影响到他们的家属和子女。由于各地煤矿大量使用农民工,尘肺病正在快速地向农村转移。

        前不久,山西省有关部门对一个行政村的调查结果是,全村有200名村民在煤矿井下挖过煤,其中已有24人患有程度不同的尘肺病,且发病年龄和发病时间大大提前。与此同时,各地尘肺病的防治工作被严重削弱了,许多地方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网破了,人散了”。

一天发生两起煤矿事故,造成4人死亡、44人失踪;而报纸仅用豆腐干大的版面予以报道,可见新闻媒体对此类事已司空见惯、习已为常了。近千万的矿工中尘肺病患者达25万例,占了世界尘肺病患者的一半;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大约也应算是世界上的“尘肺大国”了吧!我们的矿工兄弟们不是矿难暴死,就是尘肺病慢死,而对于后者来说,还要“经受着病痛和贫穷的双重折磨”:这究竟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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