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总工会污蔑赵东民危害社会稳定的证据
赵东民在指导工人维权过程中,一再反对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打砸抢等错误的维权形式。2009年6月25日,陕西省退休工人周明亮组织160余名西安市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到陕西省政府东大门集体上访,并在省政府门前发表演说、打横幅、围堵省政府东大门。陕西省总工会在7月10日的报案材料中,未查明事实,污蔑称“‘陕西省工维会’的另一骨干周明亮组织近200名退休人员到省政府集体上访”,把赵东民刻画成罪大恶极的幕后策划者。而根据新城区检察院后来对张兴财等人的调查,赵东民等人事先根本就不清楚周明亮等人的上访行为;而且赵东民等人也是强烈反对周明亮等人过激的上访行为,把周明亮说成“‘陕西省工维会’的另一骨干”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污蔑。赵东民案一审过程中,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也再没有提起过“周明亮为赵东民同案犯”这样的说法。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赵东民的确是指导退休工人依法维权,不存在“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上访行为。赵东民就是组织工人向工会集体反映情况,希望工会能够帮助解决工人的实际困难,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政治图谋”。
附1:
陕西省总工会报案材料
西安市公安局:
现将赵东民等人组织“陕西工维会”,多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到省工会群访,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9年6月15日上午9时许,西安市原新华橡胶总厂、陕西省原第三印染厂、省建五公司等10多个单位的退休人员近150人在刘高智、张兴财的“带领”下到省总工会集体上访,递交了他们所谓的《陕西离退休工人致陕西省公公会的公开信》。反映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差距问题,要求省总工会签字盖章并限期答复,态度蛮横“上访”活动从上午9时至下午6时,持续达9个小时,据他们上访的人员透露,这次群访活动,赵东民一直在省总工会大门外“幕后指挥”。
2009年6月25日上午10时许,“陕西工维会”的另一骨干周明亮组织近200名退休人员到省政府集体上访,并公开打出了"陕西企业维权群体"的横幅。与此同时,赵东民,刘高智、张兴财等三人又亲自指挥和组织12家企业约180名退休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到省总工会上访,两个方面遥相呼应,同步行动,时间持续5个小时。
今年四月份以来,“陕西维工会”的骨干成员从网上煽动发展到在社会上采取实际行动,从幕后走到了前提,活动更加频繁,危害不断加剧,既有可能“做大成势”。他们煽动一些不同利益诉求的人员要“用斗争的手段,来实行工人阶级跨行业、地域、民族和年龄等差别的大联合以及和农民阶级的大联合”、“要以改革现行职工代表大会为突破口,向贪官污吏夺回工农当家做之权”。赵东民等也表示要进一步在重大节点上组织更大规模的“合法集会”,其政治图谋显而易见。
“陕西工维会”的骨干成员以“筹备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名义,进行签名、串联、散发宣传册、发展分支机构、赴京上访。网上歪曲宣传等违法活动,并策划组织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多次到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进行群访,严重干扰了党政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他们利用一些社会问题,以年老体弱的企业退休人员做砝码向政府施压,煽动蛊惑性极强,气焰十分嚣张。如果再不采取断然措施,任其坐大成始,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事端。
特此报案。
陕西省工会
2009年 7月10日
陕西省总工会情况说明
2009年4月27日和6月15日、25日,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等人组织部分企业的改制、下岗职工及部分社会人员到省总工会“群访”,要求成立“陕西工维会”、提出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由于来人多而杂。直接干扰了省总工会正常的办公秩序。
但是,由于这些人是以“上访反映问题”的名义来省总工会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本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省总工会本着关心职工的原则,全机关动员、部分组倾听职工意见,后勤部门积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当时也没有考虑到这些人来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反映问题”并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加之省总工会大楼也没有安装视听监控设备,所以,也就没有留下视听资料。
特此说明。
关于赵东民等人组织企业职工到省总工会“群访”有关情况的进一步说明
4月15日上午,赵东民、刘高智、张兴财等3人带领原陕西省第三印染厂等6个单位的8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到省总工会上访。在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因工作人员要求查验赵东民的身份,赵因拿不出来有效证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以此煽动职工与工会组织的对立情绪。
6月15日上午9时,刘高智、张兴财带领20多个企业的150多名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到省总工会群访,递交落款为“陕西工人维权代表”的《陕西离退休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要求省总工会签字盖章并限期答复。群访人员凝聚、滞留省总机关长达9个小时,导致省总工会机关办公秩序瘫痪,省总在家的领导、机关办公室、法律部、保障部、组织部、民管部、后勤管理中心、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等业务部门干部被迫停下手头工作,全力搞接待,听取来访人员诉求,稳定来访人员情绪。机关食堂也停止做午饭,用大锅烧水以供应会议室上访群众饮水。
6月25日上午,赵东民、刘高智、张兴财3人带领180多名退休人员及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再次到省总工会“群访”。上访人员在机关大楼内吵吵嚷嚷,骂骂咧咧,机关办公秩序再次陷入混乱。省总在家领导及40多名干部不得不再次停下正常工作处理这一事态。这次群访人员滞留省总6个小时左右。
特此说明。
证明材料
6月15日上午10点钟左右,后勤中心通知我们,说来了成百人上访,大会议室开水供不上,要求我们停止做饭,用大锅烧水,给会议室供开水,一直到下午5点多。那天中午,我们做了简餐,凑合着让机关人员吃了饭,一部分人没有吃上饭的,就让他们到外面街道上自行解决。我们就了解这么多。
特此说明。
省总工会机关炊事班工人
证明材料
我们是省总工会的门卫人员,2009年4月27日、6月15日、6月25日,省总工会大门口分别来了许多上访人员。一开始他们先在大门外等候,之后,大概是九点钟以后,他们就一轰进入省总工会大院。我们履行职责,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有人说是上访的,我们给他们说,上访到西北二路省工会职工援助中心有专门管信访接待的,你们到那里去吧。他们中间有人说,信访办没用,他们要找工会领导,我们也拦不住,就允许他们一大群人进了办公大楼。我们印象中4月27日来了几十个人,6月15日、25日两次都有上百人,几次大规模上访时,机关都很乱,我们也管不下。
就此证明。
省总工会门卫人员
附2
李三合、张兴财等人的问答笔录
谈话笔录
时间:2010年6月1日
地点:县展忠路中段三秦茶馆
谈话人:周小玉刘占伟 李俊辉
被谈话人:李三合
问:再补充两个问题,希望你谈一谈
答:好的
问:2009年6月25日 你们去省总工会群访有多少人?
答:有100余人。具体数字无人统计,有十几个西安企业,还有咸阳,户县等外区县的企业参加。
问:6.25日同时在省政府上访的企业工人群体是谁组织的?
答:我们根本不知道
问: 赵东民知道不?
答:赵东民肯定不知道,他还禁止我们去省政府上访。
问:为什么?
答:第一赵东民在他写的“企业工人维权手册”中一再要求我们维权的人员不要去政府上访,要去总工会上访和反映问题。这个小册子不但发给我们,赵东民还组织我们一再的学习这本小册子。所以我们都去总工会上访维权。
第二,2009年4.15日,615日和6.25日。我们几十个企业的上访人员在去总工会的上访的前几天,赵东民都把各企业的代表集中到青年路三巷三号幼儿园二楼和他在青年路163号的住所开了会,要求大家带领好本企业人员,不要去政府,而去生总会上访,并且还分了工,具体谁发言,具体谁负责安全,我记得发言是安排张兴财,王X负责安全,刘高智和张兴财负责组织安排。我们都负责好本地区的人。所以三次上访比较有组织,有纪律。
问:讲一下详细情况。
答:4月7日是赵东民,张兴财,刘高智去省总工会递交了成立“成立企业工人维权代表大会”的申请。申请书递交后我才介入上访总工会的活动。4月15日的前几天,赵东民电话同志我去西安他的住处开会,那天是几号记不清了。是下午2时左右,我和何春燕从户县去了他的那里。结果在他住的对面一个幼儿园二楼一间教室开会。当时教室坐满了各企业代表,估计有五十多人,赵东民给我们讲了去总工会维权的注意事项。后来还请了一位不知哪个大学的退休老教授讲了职工维权的道理。会议开了三个多小时,五时左右结束。6月15日去总工会群访前几天,具体日子记不清了,也是一个下午,我接到赵东民通知,和何春燕去了青年路163号他的住处,当时有五六个企业代表,他谈话的主要内容还是布置去总工会群访的目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布置完够,我就走了。当然不断有企业代表来他住处,内容都和给我谈的一样。6月25日群访省总工会()前几天下午我又接到赵东民电话同志,我和何春燕又去了青年三巷那个幼儿园二楼教室,当时也是各企业代表五十余人。主要由赵东民讲6月25日群访总工会的目的,方式和注意事项,会议也在下午5时左右结束。最后一次是2009年8月的一天我接到赵东民电话与何春燕又去了他在青年路163号的住所。当时有十几个人,我都不太认识,只知是各企业代表。赵东民布置我们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求我们主要代表三十余人准备于九月初集体进驻省总工会,轮流值班,要求监督工会工作,落实工人维权措施。研究分工是三十余个代表于九月初一天集体进总工会,要求工会让出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地点,好使我们做好监督工作,然后再由他统一安排轮流值班。我们会请还都在等通知,想不到和赵东民再也联系不上了,我又给张兴财打电话。最后才知道赵东民被抓了。这个计划就没有实施成。
问:还有什么?
答:我们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工会向政府反映问题,解决我们上访的诉求,没有别的目的。而赵东民就是本着这种想法组织我们去省工会上访反映问题。
问:还有什么
答:希望政府能主持正义、公道。尽快解决赵东民的问题,这是我们户县上访群众的一致意见,政府不要冤枉好人。
问:看笔录,签字。
答:好。
以上看后正确: 李三合 (按手印)
2010年6月1日
谈话笔录
时间:2010年5月21日
地点:大庆路三印厂福利路3号2单元2房2号
谈话人:周小玉,刘 伟 ,李俊辉
被谈话人:张兴财
问:我们是公安新城分局的工作人员,今向你了解有关赵东民的有关问题,望你能如实讲,不得有假证、伪证,否则你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懂了吗?
答:我知道。
问;去省政府上访,赵东民是否参加了?
答:赵东民没有去过省政府,他只要求工人到省工会去。
问:你能肯定赵东民没有去过省政府上访吗?
答:能。我是工人维权大会的主要代表,每次上访我都参加,情况我全知道。我能保证赵东民没有到省政府上访。
问:你们到省工会上访时都有哪些单位的人员参加?
答:有省第三印染厂、新华橡胶厂、户县造纸厂、远东公司、20研究所(导航研究所)等10多个单位的职工。
问:为啥要让大家到省工会上访呢
答:赵律师(赵东民)让我们不要到省政府上访,要到省工会有序上访,并组织大家学习09年626全国总工会王兆国讲话,并不让大家到省政府堵门堵路,有事到省工会反映上访,工会是群众组织。
问:去年(09年)到省工会上访赵东民参加了吗(4月26日、6月25日)?
答:去了,送申请书他就去了,后来也一直参加的。
问:到省工会上访前你们是否在一起碰头开会,研究上访情况?
答:是的,每次上访前赵东民都要通知各单位上访的组织者开会,定出规矩,要求大家不要乱喊口号,不打横幅,不要堵路堵门。
问:上访省工会有什么诉求及目的吗/
答:有的。因为各单位反映的情况不同,可以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向省工会反映,目的是让省工会向上转达我们的诉求,可以让省工会成为我们的代言人,目的是这样的。
问:你们是怎么联系的?
答:用电话,大家都有手机。
问:在什么地方开会?
答:在 路赵东民的住处。
问:在省政府上访是谁组织的?
答:是周明亮,我们跟他不是一路人,我认为他积极性可以,做事不稳妥,所以我们和他联系很少,在省政府上访我没有参加,赵东民也没参加。
问:周明亮是公认维权工会的成员吗?
答:是的,他也参加过赵东民组织的学习,维权小册子他也有,周明亮不是我们的人,工人维权工会每次开会都不让他参加,我们以签名为准,我们根本就不承认他是工维会的人。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说明的?
答:没有了。
以上情况如实。
张兴财(按手印)
2010-5-21
更多人的问答笔录可查看李劲松律师提供的问答笔录原件照片:
http://www.bj580.com/html/yitongzixun/20101023/1725.html
附3:
赵东民式的“工维会”不会引发社会动荡
张 义
我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一直在关注赵东民事件。平时由于身体和精力的原因我是很少写文章的,但赵东民事件时时萦绕在脑海里,有时夜不能寐。
赵东民为工人群众维权的事情,已被西安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正在进入二审程序。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清楚,赵东民的事情是够不上那个罪名的。为什么当地法院非要判他罪呢?我觉得这是因为赵东民的一个重要举动——就是他和工人们一起根据《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召开了三次筹备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总结形成了《企业工人维权手册》,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申请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工会法》的原则和精神,改革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监督工会的工作,改善现行基层工会组织,真正发挥工会的职能,使工会真正发挥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作用,要求批准筹建陕西企事业职工维权代表大会。陕西省总工会的领导不仅没有批准他们的申请,反而担心他们把事情做大了影响社会稳定,认为必须把赵东民他们压下去。压下去的办法就是指控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诚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也需要稳定进行。因此,赵东民和工人们对这一点是有深刻认识的。
赵东民申请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从指导思想上看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他们提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申明是在《宪法》、《工会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我国现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样的“工维会”不仅不影响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而且有利于巩固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的监督,有利于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性质的体现。在当今社会,如果不允许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赵东民式的“工维会”存在,就很可能会出现以资产阶级领导的瓦文萨式的“团结工会”,从而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甚至会出现沉船西化派的“颜色革命”,这是所有真正的共产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赵东民申请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从他们的组织程序看也不会影响社会稳定。赵东民和工人们是以召开研讨会的形式进行筹备和酝酿,他们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工会法》进行研讨我国的工会组织怎么样才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要求,怎么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怎么样才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大众的一体化,从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出的结果是认为应该成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的“工维会”。这个“工维会”不是擅自成立,而是向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总工会提出了申请,等待上级部门的审批。不批准申请,他们也没有采取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更没有采取打、砸、抢、烧的违法行动来威胁任何机关和部门。他们采取了合法的组织程序向上级递交书面申请,等待上级部门的批准,哪来的什么不稳定因素。
赵东民申请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从他们维权的方式看,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消除不安定因素,有利于形成党群一体的紧密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赵东民是一个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是党的“十七大”路线、方针、政策的践行者。他出于一个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的基本社会责任感,出于一个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维护工农权益的本能天性,出于一个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出于一个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对中国人民的热爱,出于一个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对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国家的热爱,主动自觉尽己微力,替党、人民、政府排忧解难,有效化解一些工人群众长期上访堵门堵路堵政府的这一社会问题;成功劝说100多名有参与围堵省政府等过激行动苗头的上访工人群众,放弃了堵门、堵路、堵省政府这一过激方式,成功启发这100多名极易参与围堵省政府过激行动的多年上访工人,确立了工人权益受害有权找工会反映监督这一理性有序新思路,成功协助引导这100多名极易参与围堵省政府等过激行动的多年上访工人转而合法表达合理诉求,并以法律顾问的形式鼓励这些工人群众到省总工会与工会领导理性、和平、有序地面谈了两次。赵东民及工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富有理性,人民群众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哪有不愿意稳定的。
工人群众的权益包括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工人群众维权不外乎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受到了损害。在当今,工人群众的权益有可能受到一个部门领导的官僚主义的侵害,有可能受到违法乱纪的贪腐官员的侵害,有可能受到不法私营企业主的侵害,有可能受到投降卖国势力的侵害,等等。我国以《宪法》为统领的各项法律、法规,都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领导各族人民制定的,是中国革命、建设的法律成果,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规范,是所有团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准绳,就是为了确保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受侵害,就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权益不受侵害。任何党派、任何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任何官员都没有践踏法律、徇私枉法、曲解法律的特权。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对国家的管理者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赵东民式的“工维会”正是实现这种监督的最好方式之一,这种监督是在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规范之内的,因此监督本身不会也不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
从赵东民事件本身看,赵东民和工人群众的维权与陕西省总工会的领导产生了矛盾,似乎引发了某些小小的动荡。这里有一个问题,这种矛盾是怎么产生的,也就是说工人群众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受到了谁的侵害。如果是不法资本家违反《劳动法》,使工人的经济权益受到了损害,那就强迫不法资本家遵守《劳动法》;如果是国有企业的工人受到了本企业贪腐领导的侵害,那就根据法律把贪腐领导绳之以法;如果工人群众的选举权受到了侵害,那就根据相关法律消除这种侵害;如果国有企业改制违法,国有资产受到了损失,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全国人民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都受到了损害,那就根据相关法律消除这种侵害。如果…..那就…..,如此而已,这样的维权怎么会产生矛盾,引发动荡呢。就是工人群众和陕西省总工会的领导矛盾最激烈的时候,只是有的工人喊出“罢免工会领导”的话语,也没有发生任何打闹的情况。选举和罢免工会领导,本来就是《宪法》和《工会法》赋予工人群众的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举和罢免领导,怎么能引发动荡呢。在当前,如果工人群众连《宪法》和《工会法》中规定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那说明我们的社会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是到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宪法》和《工会法》的时候了。我国的法律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较之西方的法律是具有先进性的,我们的政改不需要提出什么西方的话题,把以《宪法》为统领的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是当务之急。我们贯彻和落实法律能引起社会动荡吗?因此,引起矛盾动荡的原因不在工人群众一方,而在于解决矛盾的方法是否正确。如果通过工人群众的维权,揭露出某个角落里的黑暗和腐朽,那不正是工人群众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巨大贡献吗?
当年,我党开展农民运动时,成立了农会,提出了一切权力归农会,有人说糟得很,而毛泽东同志说好得很,从而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使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了著名的“穷棒子社”,毛泽东同志给予高度评价,从而推动了农业合作社的建立;七十年代末,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出现了“小岗村承包订合同”的典型,邓小平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从而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一切的革命模式和一切的建设管理模式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我想,在当前我党正在积极稳妥地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新形势下,赵东民式的“工维会”是不是一种模式的创造呢?赵东民式的“工维会”是陕西工人阶级创造的,从稳定稳妥的角度出发,是不是先从陕西试点,待成熟后再推向全国。不知西安方面的态度如何?
还是毛泽东同志说得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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